证券时报网络版郑重声明经证券时报社授权,证券时报网独家全权代理《证券时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证券时报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证券时报网联系 (0755-83501827) 。 |
浙江奥康鞋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6-04-26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上接B86版) 表决情况: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16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和正文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2016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16年第一季度的经营活动和财务状况。在提出本意见前,监事会未发现参与 2016年第一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情况: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特此公告。 浙江奥康鞋业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6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03001 证券简称:奥康国际 公告编号:临2016-012 浙江奥康鞋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奥康鞋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6年4月2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同意聘任潘海雷先生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协助董事会秘书开展工作,任期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为止。 潘海雷先生具备担任证券事务代表所必需的专业知识,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个人品质,并已取得了上海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潘海雷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也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或上海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 潘海雷先生简历如下: 潘海雷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2001年进入公司财务部工作。先后担任公司下属区域公司财务经理、公司康龙品牌事业部财务经理、证券事务部经理等职务。2012年9月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考试,并取得《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现任公司证券事务部经理。 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浙江省温州市永嘉县千石奥康工业园 电话:0577-67915188 传真:0577-67288833 E-mail:aks@aokang.com 浙江奥康鞋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03001 证券简称:奥康国际 公告编号:临2016-014 浙江奥康鞋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计提大额资产减值准备及 转回部分坏账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为真实反映公司2015年度的财务状况和资产价值,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浙江奥康鞋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2015年度报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各项资产进行了全面清查。并于2016年4月2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大额资产减值准备及转回部分坏账准备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计提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及转回部分应收账款坏账准备的相关情况 (一)计提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 公司境外子公司奥港国际(香港)有限公司于2015年7月23日以现金方式受让LightInTheBox Holding Co., Ltd(简称“兰亭集势”)25.66%股权,交易对价总额为77,344,501.50美元,成为兰亭集势第一大股东。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公司对兰亭集势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从股权交割日起,按照投资比例核算经营成果。截至2015年12月31日,公司对兰亭集势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余额为74,959,770.21美元。自公司投资以来,兰亭集势经营业绩按美国通用会计准则一直处于亏损状态,可能出现减值迹象。基于会计谨慎性原则,公司聘请了第三方评估机构对上述长期股权投资进行了评估。根据评估结果,公司计提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600万美元,减少公司2015年合并报表利润总额600万美元。 (二)转回部分应收账款坏账准备 公司采用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具体坏帐准备提取比例如下: ■ 通过开展直营化,公司近年来直营渠道占比不断提高,逐渐以批发为主转变为以直营为主批发为辅,应收账款金额随之下降。另外公司通过首批订货比例控制、精准订货指引以减少经销商的库存积压,从而加快经销商的资金流转;通过加强运营指导和共享市场信息帮助经销商提高店效,加快资金回笼。报告期,以上措施的实施使公司应收账款规模和结构得到较大改善,以前年度计提的应收账款坏账准备相应进行转回。采用账龄分析法应计提的应收账款坏账准备明细如下: 单位:元 ■ 2015年年初,应收账款坏账准备余额为14,240.24万元,报告期应转回8,963.37万元,增加公司2015年合并报表利润总额8,963.37万元,其中2015年半年度已转回1,588.60万元。 二、对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的影响 公司本次计提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及转回以前年度计提的部分应收账款坏账准备,将增加公司2015年合并报表利润总额5,096.07万元,占合并报表利润总额的9.97%。 三、履行的审批程序及相关意见 (一)董事会意见 本次计提大额资产减值准备及转回部分坏账准备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制度的规定,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资产状况和经营成果。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转回部分坏账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符合会计谨慎性原则,计提依据充分,能够真实地反映公司资产价值及资产状况,有助于向投资者提供更加真实、可靠、准确的会计信息。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未发现其中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本次计提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及转回部分坏账准备。 (三)审计委员会意见 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2015年度对长期股权投资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以及转回部分坏账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体现了会计谨慎性原则,依据充分,更加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以及转回部分坏账准备。 (四)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计提大额资产减值准备及转回部分坏账准备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和《企业会计准则》等规定,能够公允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以及经营成果,计提方式和决策程序合法、合规,同意计提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以及对部分坏账准备进行转回。 四、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三)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四)评估报告。 特此公告。 浙江奥康鞋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03001 证券简称:奥康国际 公告编号:临2016-015 浙江奥康鞋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 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为合理利用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浙江奥康鞋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6年4月2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合计不超过15亿元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其中: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6亿元、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不超过9亿元)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资金额度内可以滚动使用。 一、公司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浙江奥康鞋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2]415号)的核准,浙江奥康鞋业股份有限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81,000,000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25.50元/股,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065,50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006,699,497.79元。以上募集资金已由天健正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于2012年4月23日出具的天健正信验(2012)综字第150001号《验资报告》审验,前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截止2015年12月31日) 单位:万元 ■ 其中超募资金及募投项目闲置资金已使用金额包括:永久补充流动资金55,000万元、偿还银行贷款19,500万元、投入电子商务运营项目9,013.67万元、购买银行理财产品41,600万元。 三、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为合理利用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保障公司和股东利益,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并能有效控制风险的情况下,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1、投资额度:总额不超过15亿元人民币(其中: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6亿元、自有资金不超过9亿元),单项投资理财金额的额度不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百分之五。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2、投资期限:上述投资额度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年内有效。 3、投资品种:为控制风险,现金管理仅限于购买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且流动性好、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以及其他低风险、期限不超过一年的保本型理财产品,且该等投资产品不得用于质押。 4、实施方式:公司董事会授权财务总监行使单笔不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百分之五额度范围内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专业理财机构作为受托方、明确投资理财金额、期间、选择理财产品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 四、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1、主要面临的投资风险 (1)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金融市场及经营计划的变化在上述额度内适时适量地实施,但投资理财的未来实际收益难以固定,不排除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而低于预期。 (2)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和道德风险。 2、风险控制措施 (1)董事会授权公司财务总监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由其负责组织具体实施。公司财务管理中心会同证券事务部的相关人员将及时分析和跟踪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对理财资金的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日常监督,不定期对购买理财产品的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专项审计。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财务管理中心将及时分析和跟踪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或影响正常流动资金需求的情况时,将立即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5)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低风险产品投资以及相应的损益情况。 五、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有利于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在确保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主营业务正常进行并保证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现金管理,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 六、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出具的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保障公司募投项目正常进度的情况下实施的,有利于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经营成本,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该事项的审议、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能有效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的现金管理收益,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同意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1、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独立董事、监事会均发表明确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的要求; 2、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没有与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会影响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 3、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助于公司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符合全体股东利益,其使用是合理、必要的; 4、保荐机构将持续关注公司其余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督促公司在实际使用前履行相关决策程序,确保该部分资金的使用决策程序合法合规,切实履行保荐机构职责和义务,保障全体股东利益,并对募集资金实际使用及时发表明确保荐意见。 保荐机构对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无异议。 七、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相关事宜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后,尚需提交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八、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三)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四)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奥康鞋业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奥康鞋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03001 证券简称:奥康国际 公告编号:临2016-016 浙江奥康鞋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延长营销网络建设项目 实施期限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为更好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结合现阶段募集资金项目实际实施情况,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拟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营销网络建设项目的实施期限进行延长。具体内容如下: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概述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浙江奥康鞋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2]415号)的核准,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81,000,000股(以下简称“本次发行”),发行价格为人民币25.50元/股,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065,50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006,699,497.79元,上述款项已于2012年4月23日全部到帐,经天健正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验证并出具“天健正信验(2012)综字第150001号”验资报告。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管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披露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计划投资和实际投资情况 截至2015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项目计划投资总额102,236万元,实际投资总额68,595.83万元,募集资金项目使用计划和实际使用情况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 三、营销网络建设项目变更情况 1、经公司2012年9月27日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关于对营销网络募投项目变更实施主体、地点、方式及延长实施期限的议案》,并于2012年10月26日经公司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对营销网络建设项目的实施主体、地点、方式及实施期限进行部分调整。具体内容如下: (1)将营销网络建设项目的实施主体由浙江奥康鞋业股份有限公司调整为奥康鞋业销售有限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 (2)公司根据当前市场的实际情况,对之前制定的营销网络建设项目的实施地点及方式进行相应调整,选择全国范围内的具有重要市场潜力的城市,包括但不限于原有区域销售公司所在区域,实施方式根据所在区域市场发展变化灵活调整; (3)由于公司募集资金实际到位时间晚于原预期时间,营销网络建设项目实施期限的完成日期延长至2014年6月30日。 2、经公司2013年4月24日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关于对公司营销网络募投项目变更部分实施内容的议案》,并于2013年5月17日经公司201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对营销网络建设项目部分实施内容进行调整。具体情况如下: (1)原营销网络建设项目中涉及购置68家店铺不再实施;若未来存在店铺需要购置则公司通过自有资金解决; (2)新增在全国范围内的具有重要市场潜力的城市,包括但不限于原有区域销售公司所在区域,采取租用、合作、联营等方式开拓网络586家,营业面积55,680平方米。 3、经公司2015年4月24日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关于延长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期限的议案》,并于2015年5月18日经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对营销网络建设项目的实施期限延长至2015年12月31日。 四、营销网络建设项目延期的原因及期限 近几年宏观经济持续疲弱,零售业的经营环境发生较大变化,新兴渠道发展迅猛,体验性消费趋势明显,传统连锁专卖模式面临转型升级。为更好满足消费者需求,适应未来市场竞争,公司重点加强对原有网络资源进行优化整合,主要通过“扩、并、改”逐步增加大店、集合店比重,放缓了网络拓展速度,导致营销网络建设项目的实施期限有所延后。项目实施过程中,公司自有资金也参与了部分营销网络建设。 通过近几年的优化调整,整体网络质量得到明显提高,前期探索的大店、集合店模式已经逐渐成熟,从产品组织、形象展示、服务体验、人员管理等方面形成了完整的运营体系。未来两年,公司将加快大店、集合店的网络拓展速度,争取更多市场份额。基于以上原因,为保证投资项目质量和募集资金效益最大化,公司拟将营销网络建设项目完成日期延长至2017年12月31日。 五、延长营销网络建设项目实施期限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着谨慎使用募集资金的原则调整营销网络建设项目的投资进度,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本次延长营销网络建设项目的完成期限是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的客观需要做出的,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公司将严格遵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科学、合理决策,加强募集资金使用的内部与外部监督,确保募集资金使用的合法有效,实现公司与全体投资者利益的最大化。 六、相关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意见 公司于2016年4月2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营销网络建设项目实施期限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公司在确保投资项目的稳健性和募集资金使用有效性的前提下,延长营销网络建设项目实施期限,有利于公司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投资收益,满足公司持续发展的需要,从而提高公司整体盈利能力和抗风险能力。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16年4月25日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营销网络建设项目实施期限的议案》,监事会发表了如下意见:公司本次延长营销网络建设项目实施期限,充分考虑了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项目实际情况,是基于公司经营发展以及对市场预判作出的谨慎决定,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延长营销网络建设项目实施期限是根据募集资金投入实际情况及未来发展计划作出的决定,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长远发展。公司此次延长营销网络建设项目实施期限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决策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延长营销网络建设项目实施期限,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四)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本次延长营销网络建设项目实施期限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独立董事、监事会均发表明确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的要求;本次延长营销网络建设项目实施期限是根据营销网络建设项目实施的客观需要做出的,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保荐机构对本次延长营销网络建设项目实施期限无异议。 七、关于延长营销网络建设项目实施期限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相关事宜 关于本次延长营销网络建设项目实施期限的议案,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后,尚需提交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八、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奥康鞋业股份有限公司延长营销网络建设项目实施期限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奥康鞋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03001 证券简称:奥康国际 公告编号:临2016-017 浙江奥康鞋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5年度 网上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会议召开时间:2016年4月28日(星期四) ●会议召开内容:浙江奥康鞋业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 ●会议召开方式:网络互动方式 一、说明会类型 浙江奥康鞋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16年4月26日披露了《2015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具体内容请查阅公司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 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2015年度经营业绩情况,进一步增进公司与广大投资者的沟通与交流,公司定于2016年4月28日下午通过网络远程互动的方式召开2015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 二、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 召开时间:2016年4月28日(星期四)15:30—17:00 召开方式:网络互动方式 三、参加人员 公司出席本次说明会的人员有:公司总裁、董事会秘书及财务负责人等(如有特殊情况,参与人员会有调整)。 四、投资者参加方式 1、投资者可以在2016年4月28日上午前通过电话、传真、邮件等方式联系公司,提出所关注的问题,公司将在说明会上选择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予以回答。 2、投资者也可以在2016年4月28日15:30—17:00通过互联网直接登陆网址http://roadshow.sseinfo.com,在线直接参与本次说明会。 五、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人:证券事务部 电话:0577-67915188 传真:0577-67288833 E-mail:aks@aokang.com 特此公告。 浙江奥康鞋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03001 证券简称:奥康国际 公告编号:临2016-018 浙江奥康鞋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6年5月27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6年5月27日 15点 00分 召开地点:浙江省永嘉县千石奥康工业园公司视频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6年5月27日 至2016年5月27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 2016 年4月25 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于2016年4月26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告。本次股东大会的会议材料将于本次股东大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5-10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须持有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授权委托书(附件1)、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须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件、法定代表人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附件1)、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 3)异地股东可用信函、电话或传真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2016年5月23日上午 9:00 到中午 12:00,下午14:00 到下午17:00。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的,需在2016年5月23日下午17:00之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 3、登记地点:浙江省永嘉县千石奥康工业园公司证券事务部 4、联系方式:电话:0577-67915188 传真:0577-67288833 邮箱:aks@aokang.com 六、其他事项 1、股东大会会期预计半天,参会股东或委托代理人交通费、食宿费自理。 2、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场。 特此公告。 浙江奥康鞋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4月26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浙江奥康鞋业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6年5月27日召开的贵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本版导读:
发表评论:财苑热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