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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明泰铝业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报告摘要 2016-04-26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一重要提示 1.1 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1.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4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1.5 公司简介 ■ ■ 1.6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的201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司2015年实现净利润提取10%法定盈余公积金后,以2015年末公司股本482,756,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10元(含税),共计分配现金红利53,103,160.00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转入下一年。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二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2.1主要业务情况说明 公司所属行业为铝加工行业。公司自设立以来一直专注于铝板带箔的生产与销售业务。目前公司主要产品包括印刷铝版基、合金板、复合铝板带箔、电子箔、包装箔、其他板带箔材等,公司产品广泛用于印刷制版、电子家电、电力设施、建筑装饰、交通运输、食品和医药包装、汽车制造等领域。目前,公司积极从传统加工企业向高端装备制造企业转变,公司将通过实施“高精度交通用铝板带项目”及“年产两万吨交通用铝型材项目”达到进军交通用铝领域的战略目标。公司变更后的首发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高精度交通用铝板带项目”进展顺利,该项目的核心生产设备3300mm热粗轧+2800mm单机架热精轧机组(简称“1+1”热连轧生产线)已完成安装试投产运行,目标产品有中厚板、热轧卷材、冷轧带材及冷轧板材,可用于生产集装箱板、车厢厢体板、C80运煤敞车用中厚板、船用中厚板等高端产品,市场前景广阔。非公开发行募投项目“年产两万吨交通用铝型材项目”主要面向铝型材在交通运输业中的应用,主要产品包括轨道交通用铝型材及车体大部件、工业型材、管棒材等,建设投产后可以形成400套/年轨道车体大部件产能。 2.2经营模式情况说明 2.2.1 采购模式 公司主要原材料为铝锭。公司与一些具有一定规模和经济实力的铝锭供应商签订长期采购协议,建立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在安排生产采购方面,公司采用“以销定产、以产定购”方式,根据客户订单及生产经营计划采用持续分批量的形式向供应商采购。公司铝锭采购以上海长江现货铝平均价格为基准,结合付款方式、运费承担方式等进行调整而确定。 2.2.2 生产模式 公司采取“以销定产”的生产模式。根据行业特性以及主要客户群体较为稳定的特点,公司每年与下游客户签订产品销售的框架协议,约定全年供需数量、规格、定价方式等,公司依据与客户签订的框架合作协议及客户的采购惯例制定生产计划并组织实施。 公司针对不同类型的产品采用不同的生产方式:针对通用半成品、常用产品,公司为提高生产效率,降低过程成本,采用大批量生产方式;针对不同客户对产品不同成分、不同规格的要求,公司采用多品种、小批量生产方式,以适应市场的快速变化和客户的个性化需求。 2.2.3 销售模式 公司产品销售既对生产企业进行销售,也对铝材经销商进行销售。对大型用户以直销方式进行销售,有利于建立长期、稳定的客户渠道;通过经销商向零散用户进行销售,有利于发挥经销商在当地的销售网络优势,提高公司资金运作效率,实现效益最大化。 公司产品销售采取“铝锭价格+加工费”的定价原则,加工费根据产品性能和市场供求等因素确定。公司目前主要采用的产品定价方式为:对于国内销售的产品,主要采用“发货当天上海长江现货铝平均价格+加工费”确定;对于出口产品,主要采用“发货日前一个月的伦敦金属交易所市场现货铝平均价+加工费”确定。 2.3行业情况说明 按加工工艺和成型方法分类,铝加工行业可以分为变形铝加工行业和铸造加工行业。变形铝加工包括挤压材和平轧材,挤压材主要指铝型材以及极少部分的管材、棒材等,平轧材主要包括板、带、箔等。铸造加工主要为铸造材,包括各类铸造件等。近年来,我国铝加工材产量增长迅猛,产量位居世界首位,与此同时,在国民经济持续较快增长的拉动下,中国铝加工材消费量不断上升,已成为仅次于美国的全球第二大铝加工材消费国,铝加工业成为充分竞争性行业。 公司是国内铝加工行业尤其是铝板带箔子行业的领先企业。公司所在的河南省,铝资源丰富,是我国电解铝的生产大省。铝工业为河南省的重点支柱产业之一,也是政府重点扶持的产业,拥有良好的政策环境,多年来一直是全国铝锭产量较高的省份之一,在公司200公里范围内,铝锭供应商更是在10家以上,优越的地理位置减少了铝锭采购的运输费用,河南省发展铝工业的天然优势以及产业集聚效应为公司带来了明显的成本优势。加之,公司从事铝板带箔加工已有十多年的历史,拥有一批高素质、高技能的员工队伍,积累了丰富的专业生产经验及研发和生产技术优势,为公司参与市场竞争提供了强有力的保障。公司2006年就跻身世界铝板带箔生产企业第23位,国内第3位,近年来,公司产销量始终居行业前列。
三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摘要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四2015年分季度的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五股本及股东情况 5.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 5.2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 六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6.1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2015年度,公司上下团结一心、攻坚克难、顽强拼搏、真抓实干,使公司经受住了宏观经济增速下滑、行业环境恶化的冲击和考验,创造了可喜的业绩。公司员工积极开拓工作思路,在多项业务领域取得创新,重大项目进展顺利,转型升级持续推进。 报告期内,公司“降本增效”、“开拓市场”两手抓。生产部门将成本控制列为最重要的考核指标之一;采购部门坚持货比三家,在新上项目及大项物资采购过程中进行集中或分批招标;资金管理方面,继续利用暂时闲置的资金进行理财,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生产经营各环节的成本控制和管理,取得了较好的效果。在严把成本关的同时,公司继续加大研发力度,不断提升产品质量,丰富产品多样性,完善生产工艺,规范作业流程,先后取得了GJB9001B-2009武器装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中国船级社工厂认可证书》及中车四方股份公司《产品供应、服务资格证(考察供方)》,为公司产品进军高端市场奠定基础。销售部门在传统销售方式的基础上,开拓了“线上+线下”、“虚拟+实体”的销售方式,公司铝板带箔现货交易电子商城的上线运营,为广大客商提供了及时、全面、丰富的现货信息,成为公司市场开拓的又一强有力手段。 公司重大项目进展顺利。公司变更后的首发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高精度交通用铝板带项目”的核心生产设备 “1+1”热连轧生产线已于2015年6月完成安装试投产运行,生产出的船板、罐车料、中厚板等产品优化了公司产品结构。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工作顺利完成,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5]2340号文核准,公司向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6,500万股A股股票,募集资金净额7.23亿,本次发行新增股份已于2015年12月2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登记托管手续。非公开发行募投项目“年产2万吨交通用铝型材项目”进展迅速,车间厂房建设即将完成,主要设备已经订购,项目组人员卯足干劲,力争早日试车生产,为公司提供新的利润增长极,推动公司向高端装备制造企业战略转型。 6.2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2015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629,618.22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3.4%;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7,296.61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2.54%;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15,468.18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少0.05%。 6.3主营业务分析 利润表及现金流量表相关科目变动分析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6.3.1 收入和成本分析 2015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628,170.98万元,比上年度减少3.24%;公司营业成本584,655.15万元,比上年度减少3.04%。 6.3.1.1主营业务分行业、分产品、分地区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主营业务分行业、分产品、分地区情况的说明 报告期内,主营业务分产品电力毛利率提高,主要系煤价下跌及运行稳定供电量增加所致。 6.3.1.2产销量情况分析表 单位:万吨 ■ 6.3.1.3成本分析表 单位:万元 ■ 成本分析其他情况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向前五名供应商采购金额合计327,105.85万元,占全年采购总额的62.27%;公司向前五名客户销售金额合计164,752.69万元,占全年销售总额的26.23%。 6.3.2 费用 报告期内,公司销售费用发生额12,331.51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少3.19%;管理费用发生额12,758.29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17.61%;财务费用发生额-3,351.81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少456.58%,主要系人民币贬值,汇兑收益增加所致。 6.3.3 研发投入 研发投入情况表 单位:元 ■ 情况说明 2015年,公司用于研究开发的支出共为5,860.04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146.31%,主要系加大新产品研发力度所致。研发投入主要包括研发新产品耗用的原材料、燃料及动力支出,为了节约支出,公司将用于研发的主要原材料再次投入到生产过程中使用,作为产品的原材料,并将该原材料成本计入产品成本。公司对该部分研发支出仅作备查登记,目的是用于内部管理。公司在管理费用中列支的研发费用包括研发人员工资及耗用的辅助材料、折旧等,管理费用列支的研发费用为1,003.63万元。 6.3.4 现金流 公司报告期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为9,216.87万元,其中: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0,909.11万元,主要系开具的银行承兑汇票到期,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增加所致;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71,079.23万元,主要系购买银行理财产品增加所致;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89,360.82万元,主要系非公开发行股票收到投资款增加所致;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1,844.39万元,主要系本报告期美元对人民币汇率上升,人民币贬值所致。 6.4资产、负债情况分析 资产及负债状况 单位:元 ■ 6.5投资状况分析 2014年4月25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对外投资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货币出资人民币 10,000 万元参与投资设立郑州南车轨道交通装备有限公司(现已更名为“郑州中车四方轨道车辆有限公司”),截止2015年12月31日公司对郑州中车四方轨道车辆有限公司的出资额10,000万元已全部到位;2014年7月14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议案》,同意公司出资人民币10,000万元设立全资子公司郑州明泰交通新材料有限公司,2015年12月23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郑州明泰交通新材料有限公司进行增资的议案》,增资金额为20,000万元,其中,增加注册资本2,000万元,增加资本公积18,000万元,截止2015年12月31日郑州明泰交通新材料有限公司实收资本12,000万元已全部到位。 6.6主要控股参股公司分析 单位:万元 ■ 6.7公司关于公司未来发展的讨论与分析 6.7.1 行业竞争格局和发展趋势 中国铝加工业已经历经60多年的历史,目前中国已经是全球最大的铝材生产国、出口国和消费国。特别是在过去10年,铝加工企业抓住机遇,经历了发展的黄金期。当前,中国铝加工业在进入规模化的新台阶后,增速放缓,产能过剩及营商环境逐渐恶化,铝加工企业进入运行的微利时代,也正处于变革与转型的重要时期。 尽管铝加工行业挑战较大,但市场还存在潜力和增长的空间。中国虽已成为全球铝消费第一大国,但人均铝消费水平与发达国家相比存在一定的差距,仍有较大提升空间。中国有色金属工业协会受国务院参事室委托课题《扩大铝的应用范围,促进循环发展的战略研究》显示,未来扩大铝应用的领域将重点集中在交通运输、包装容器及电力电子、耐用消费等方面。铝在交通工具方面的扩大应用是必然趋势,将为提高燃油效率,减少燃油消耗和环境污染提供优化的解决方案,带来明显的实效。国外的铝挂车占比约70%,而中国当前所保有的约350万辆载重挂车则几乎全部为钢制,全铝挂车占比不到2%。。另外,铝材应用于轨道交通领域能够提高轨道车辆的有效载荷,节省燃料,降低车辆维护成本。与传统的车辆制造材料相比,铝材能降低50%的车体重量,对高速线路、多弯线路、起伏线路和恶劣环境有着良好的适应性,因而成为城市地铁、高速铁路和货运铁路轨道车辆的首选材料,市场前景广阔。 6.7.2 公司发展战略 当前我国电解铝产能处于过剩状态,拓展铝应用领域,扩大铝消费,成为各方关注的焦点。在交通运输领域扩大铝应用“以铝代钢”,成为化解产能过剩的有效途径,也成为铝加工业的发展方向。公司将把握有利时机,通过不断加强技术革新和提升装备水平,充分发挥业已形成的规模、技术及市场优势,重点进军市场前景广阔的交通领域,尤其是在轨道车辆大部件市场实现突破,进一步提升产品技术含量和附加值,优化产品结构,把公司打造成国内综合效益最优、最具竞争力的铝加工企业之一。 铝板带箔方面,继续推进“高精度交通用铝板带项目”的实施及市场开发。重点开发超宽热轧板材、5系、6系合金板、中厚板领域的C80运煤敞车用中厚板、船用中厚板及易拉罐用材和深冲料等高端、高附件值产品。铝型材及轨道车辆大部件方面,通过非公开发行募投项目“年产两万吨交通用铝型材项目”的实施,在轨道交通、汽车等应用领域实现突破,深入与中车四方的战略合作,尽快形成生产能力,使公司成为中车郑州基地的车体大部件及车用零件主要供应商,持续向高附加值产品领域拓展,做大做强轨道交通深加工业务。 公司在加强技术革新和提升装备水平,优化产品结构,逐步实现从传统加工企业向高端装备制造企业转型升级的同时,应加强资本市场的战略规划和布局,提高产业运作效率,提升国内外产业并购整合的能力,促进公司实现快速、规模化的可持续发展。 6.7.3 经营计划 2016年,公司仍将以发展为第一要务,夯实主业。继续加大设备自动化改造力度,集思广益开展清洁生产,节能降耗,进一步降低生产成本,提高产品市场竞争力。以市场为导向,加大新产品的开发力度,充分挖掘“高精度交通用铝板带项目”潜力,扩大高附加值产品占比,提升该项目的经济效益。全力推进非公开发行募投项目“年产2万吨交通用铝型材项目”建设,争取尽快投产,为公司贡献新的利润增长极。继续发挥限制性股票股权激励计划的激励效益,凝聚员工力量,提升盈利水平。 七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7.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说明情况、原因及其影响。 财政部于2015年11月颁布《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7号》,公司已按要求执行新的该等企业会计准则,并按照新准则的衔接规定对比较财务报表进行追溯调整。追溯调整影响如下: 单位:元 ■ 7.2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对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作出具体说明。 本期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主体共五户,具体包括: ■ 本期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主体与上期相比未发生变化。 河南明泰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马 廷 义 2016年4月22日
证券代码:601677 证券简称:明泰铝业 公告编号:临2016-018 河南明泰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河南明泰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明泰铝业”或“公司”)于2016年4月12日以电子邮件和电话通知方式发出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的通知,并于2016年4月22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以现场表决方式进行,会议应参加董事6名,实参加董事6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河南明泰铝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会议由马廷义先生主持,公司部分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5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告);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5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告);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5、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依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2015年度实现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按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后,公司拟以2015年末总股本482,756,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10元(含税),共计分配现金红利53,103,160.00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转入下一年。未作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6、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告); 表决结果:6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依据财政部新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7号》要求实施的,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同时也体现了会计核算真实性和谨慎性原则,有利于更加真实客观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7、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8、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告);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9、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告);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0、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5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告);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11、审议通过《公司2016年度银行授信额度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及持续发展的需要,公司2016年度拟接受中国银行、工商银行、建设银行、农业银行、交通银行、中信银行等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0亿元的综合授信总量。公司申请授信额度后将根据公司自身运营的资金需求来确定用款计划。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12、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16年度财务及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6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是经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具有从事证券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能够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为保持公司财务审计及内控审计业务的一致性、连续性,保证公司审计工作质量,公司续聘其为公司2016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内部控制审计及其他相关咨询服务的审计机构,聘期一年,财务报表审计费用为30万元/年,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20万元/年。续聘决策程序符合法律要求,支付的报酬公允、合理,对该议案无异议,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1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6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和正文的议案》(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告); 表决结果:6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14、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告)。 表决结果:6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三、上网公告附件 1、《明泰铝业201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2、《明泰铝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15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3、《明泰铝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4、《明泰铝业201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5、《明泰铝业201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6、《明泰铝业2015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7、《明泰铝业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8、《明泰铝业关于召开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河南明泰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6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01677 证券简称:明泰铝业 公告编号:2016-022 河南明泰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6年5月16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6年5月16日 9点 30分 召开地点:河南明泰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6年5月16日 至2016年5月16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各议案将于本次股东大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4、8、9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 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2016年5月15日(上午8:00—11:30,下午14:00—17:00) (二)个人股东请持股东账户卡、本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须持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人股东账户卡;法人股东请持股东单位法定代表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及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传真的方式办理参会登记)。 (三)登记地点:河南省郑州市高新区国家大学科技园Y19栋公司证券部。 六、 其他事项 (一) 会议咨询:雷鹏 联系电话:0371-67898155 传真:0371-67898155 邮政编码:450001 (二)与会股东交通及住宿费用自理,现场会期一天; (三)因故不能出席会议的股东可授权委托代理人出席; (四)授权委托书见附件1。 特此公告。 河南明泰铝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4月26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河南明泰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6年5月16日召开的贵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应选监事2名,监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6.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
证券代码:601677 证券简称:明泰铝业 公告编号:临2016-020 河南明泰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 201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 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行字[2011] 1372号文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 公司由主承销商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于2011年9月7日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普通股(A 股)股票6000万股,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行价人民币20元。截至2011年9月13日止,公司共募集资金1,200,00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70,513,600.00元,募集资金净额1,129,486,400.00元。 截止2011年9月13日止,公司上述发行募集的资金已全部到位,业经天健正信会计师事务所以 “天健正信验(2011)综字第220012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 另根据公司与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签订的承销协议之补充协议,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返还公司支付的承销费6,000,000.00 元,故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1,135,486,400.00 元,其中超募资金432,586,400.00元。 截止2015年12月31日,公司对募集资金项目累计投入979,656,093.06元,其中:公司于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利用自有资金先期投入募集资金项目人民币155,850,000.00元;于2011年10月1日起至2014年12月31日止会计期间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589,435,575.80元(其中募投项目投入162,611,675.80元,超募资金426,586,400.00元以及超募资金专户结息237,500.00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426,823,900.00元);本年度使用募集资金234,370,517.26元(其中对募投项目投入234,370,517.26元)。截止2015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人民币211,054,943.47元(其中募集资金余额为155,830,306.94元,募集资金利息收入及手续费支出净额30,409,518.20元,购买理财产品收益24,815,118.33元),其中:银行存款11,054,943.47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暂未归还金额150,000,000.00元,暂时闲置资金投资未收回金额50,000,000.00元。 (二)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5] 2340号文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由主承销商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于2016年3月更名为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5年11月18日向7名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普通股(A 股)股票6500万股,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行价人民币11.33元/股。截至2015年11月18日止,公司共募集资金736,450,000.00元(大写:柒亿叁仟陆佰肆拾伍万元整),扣除发行费用13,842,180.32元(大写:壹仟叁佰捌拾肆万贰仟壹佰捌拾元叁角贰分),募集资金净额722,607,819.68元(大写:柒亿贰仟贰佰陆拾万柒仟捌佰壹拾玖元陆角捌分)。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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