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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时报网络版郑重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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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清新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6-04-26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上接B66版)

  六、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处置子公司

  ■

  2.其他原因的合并范围变动

  与上年相比,本年合并范围因新投资设立增加山西清新环境技术有限公司、山东清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盐城清新环境技术有限公司3家二级子公司,和重庆市清源矿业有限公司1家三级子公司。减少以上附表中二级子公司1家、三级子公司4家。

  4、董事会、监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本报告期“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5、对2016年1-3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 适用 √ 不适用

  北京清新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张开元

  二零一六年四月二十四日

  

  证券代码:002573 证券简称:清新环境 公告编号:2016-039

  北京清新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北京清新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知以电子邮件及电话的方式于2016年4月13日向各董事发出。

  (二)本次董事会会议于2016年4月24日采用现场方式召开,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在公司11层大会议室。

  (三)本次董事会会议应表决董事8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8人,发出表决票8份,收到有效表决票8份。

  (四)本次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张开元先生召集和主持,公司监事3人、部分高级管理人员。

  (五)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以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5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2015年年度报告》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15年年度报告摘要》详见《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项议案尚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以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01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详见公司《2015年年度报告》第四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部分。《2015年年度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项议案尚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01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由独立董事在2015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三)以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5年度总裁工作报告》。

  (四)以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201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项议案尚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以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201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详见《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对此发表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清新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此发表的《北京清新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六)以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5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母公司口径)2015年度实现净利润536,270,030.64元,提取10%的法定盈余公金53,627,003.06元,2015年度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482,643,027.58元;加上2014年末经审计的未分配利润616,100,126.50元,减去2014年度公司利润分配派发的现金股利106,560,000.00元,故截至2015年末累计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992,183,154.08元。

  鉴于公司目前盈利状况良好以及对公司未来发展的良好预期,为回报股东,综合考虑公司未来的盈利水平和公司未来的发展潜力,公司201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如下:以截止2015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106,560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1元人民币(含税),共计派发现金股利106,560,000元,剩余未分配利润885,623,154.08元(母公司口径)结转至以后年度。本次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公司董事会认为:该方案与公司业绩成长性相匹配,有利于与全体股东分享公司成长的经营成果,公司现金分红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本次分配方案的提议、审议、披露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中对于分红的相关规定,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在该方案披露前,公司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的范围,并对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履行了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该内幕信息进行保密控制,并要求内幕信息知情人严格履行保密义务。

  本项议案尚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在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为保证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的顺利实施,一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负责本次方案有关的具体事宜。

  (七)以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16年度审计机构的预案》。

  同意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6年度审计机构。2016年审计费用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根据审计工作实际情况协商确定。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项议案尚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八)以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201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九)以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15年度薪酬情况的议案》。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十)以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北京清新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预案》。

  公司董事岳霞、安德军、程俊峰为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参与对象,为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其他5名非关联董事参与本议案的表决。

  《北京清新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独立董事对此发表的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北京清新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摘要》详见公司信息披露指定媒体《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项议案尚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以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16年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预案》。

  公司董事岳霞、安德军、程俊峰为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参与对象,为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其他5名非关联董事参与本议案的表决。

  为了保证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的顺利实施,董事会将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与员工持股计划相关的事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事项:

  1、授权董事会办理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变更和终止,包括但不限于按照本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的约定取消持有人的资格,增加持有人、持有人份额变动、办理已死亡持有人的继承事宜,提前终止本员工持股计划。

  2、授权董事会对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延长做出决定。

  3、授权董事会办理本员工持股计划所购买股票的锁定和解锁的全部事宜。

  4、授权董事会对本员工持股计划相关资产管理机构、托管人的变更做出决定。

  5、员工持股计划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在实施年度内,若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发生变化的,授权公司董事会按新发布的法律、法规、政策对员工持股计划作相应调整。

  6、授权董事会办理本员工持股计划所需的其他必要事宜,但有关文件明确规定需由股东大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本项议案尚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以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公开发行绿色债券条件的预案》。

  为拓宽公司融资渠道、优化负债结构、满足公司资金需求,公司拟申请公开发行不超过人民币11.5亿元(含11.5亿元)的绿色债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董事会将公司的实际情况与上述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逐项对照,认为本公司符合现行绿色债券政策和绿色债券发行条件的各项规定,具备公开发行绿色债券的资格,不存在不得公开发行债券的相关情况。

  本项议案尚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以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公开发行绿色债券的预案》。

  为拓宽北京清新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融资渠道、优化负债结构、满足公司资金需求,公司拟申请公开发行不超过人民币11.5亿元(含11.5亿元)的绿色债券。本次公开发行绿色债券的主要方案如下:

  1、发行规模

  本次公开发行的绿色债券规模为不超过人民币11.5亿元(含11.5 亿元),可一次发行或分期发行。具体发行规模和发行方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公司资金需求和发行时市场情况在上述范围内确定。

  2、债券期限

  本次公开发行的绿色债券期限为5年期(3+2年期),附第3年末发行人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及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3、债券利率及其确定方式

  本次公开发行绿色债券的票面利率及其确定方式由公司与承销机构根据发行时簿记建档结果,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共同协商确定。

  4、发行方式及发行对象

  本次绿色债券的发行方式为公开发行,发行对象为符合相关法律规定的合格投资者,投资者以现金方式认购。

  5、票面金额、发行价格

  本次绿色债券每张面值100元,按面值平价发行。

  6、募集资金的用途

  本次公开发行绿色债券募集资金拟用于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偿还银行贷款及补充流动资金。

  7、向公司股东配售的安排

  本次公开发行绿色债券不向公司股东优先配售。

  8、债券转让事宜

  公司在本次公开发行绿色债券发行结束后,在满足相关规定条件的前提下,将尽快在相关交易场所申请办理转让相关手续。

  9、承销责任

  本次绿色债券由主承销商组织的承销团以余额包销的方式承销。

  10、偿债保障措施

  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出现预计不能按期偿付债券本息或者到期未能按期偿付债券本息时作出决议,并将至少采取如下保障措施:

  (1)不向股东分配利润;

  (2)暂缓重大对外投资、收购兼并等资本性支出项目的实施;

  (3)调减或停发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和奖金;

  (4)公司主要责任人不得调离。

  11、决议的有效期

  本次公开发行绿色债券决议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24个月内有效。

  本项议案尚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四)以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发行绿色债券相关事宜的预案》。

  为合法、高效地完成公司本次债券发行工作,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获授权人士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监管机构的意见和建议,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框架和原则下,从维护本公司利益最大化的原则出发,全权办理本次公开发行绿色债券的全部事项,包括但不限于:

  1、在我国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允许的范围内,根据公司需要和市场的具体情况,制定本次公开发行绿色债券的具体发行方案以及修订、调整本次发行绿色债券的发行条款,包括但不限于具体发行规模、债券利率或其确定方式、发行价格、发行方式、发行对象、发行时机、是否设置回售或赎回条款、担保方案、信用评级安排、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转让安排等与发行条款有关的一切事宜;

  2、决定并聘请本次公开发行绿色债券的中介机构及债券受托管理人,签署债券受托管理协议以及制定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3、签署与本次公开发行绿色债券有关的合同、协议和各项法律文件;

  4、依据监管部门意见、政策变化,或市场条件变化,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公司章程规定须由股东大会重新表决的事项外,对与本次公开发行绿色债券有关的事项进行相应调整,或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继续进行本次绿色债券发行工作;

  5、办理本次公开发行绿色债券备案、发行及转让手续办理等相关事宜;

  6、办理与本次公开发行绿色债券有关的其他事项。

  本授权的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批准本次公开发行绿色债券的议案之日起至本次被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同意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张开元先生为本次绿色债券发行的获授权人士,根据股东大会的决议及董事会授权具体处理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事务。

  上述获授权人士有权根据公司股东大会决议确定的授权范围及董事会的授权,代表公司在本次发行过程中处理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上述事宜。

  本项议案尚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五)以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6年第一季度报告》。

  《2016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16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详见《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十六)以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

  《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公告》详见《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十七)以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的预案》。

  为优化公司融资结构、拓宽融资渠道、满足公司资金需求,本公司及子公司拟以自身的固定资产作为租赁物,采取售后回租形式向融资租赁公司或银行申请融资,拟通过融资租赁方式实施的融资规模合计不超过人民币 10 亿元,融资期限不超过五年(含五年)。

  本次开展融资租赁业务有效期为一年,自该议案通过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之日起计算。授权董事长根据实际情况开展此项业务及签署有关法律文件。

  售后回租融资租赁业务,须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企业实际需要,也符合上市公司监管要求和《公司章程》等规定。同时,融资租赁业务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对公司利润不会产生重大影响。

  本项议案尚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八)以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申请银行授信业务的预案》。

  公司为了满足公司经营及发展需要,同时降低融资成本, 维持、提高公司银行授信融资能力,根据 2016年度生产经营目标,经协商,拟向金融机构(包括但不限于政策性银行、商业银行、城市信用合作社、外资银行等)申请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综合授信额度,授信额度项下业务品种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履约保函、质量保函、投标保函等非融资性保函和融资性保函、信用证等。

  以上授信额度最终以各家银行实际提用的授信额度为准,具体融资额度将视公司的实际经营需求决定。

  本次申请综合业务授信额度有效期:一年,自该议案通过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之日起计算,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

  提请公司授权董事长在经批准的综合业务授信额度及有效期内,根据实际经营需求的全权办理上述授信额度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办理综合业务授信额度银行、授信品种的选择;

  办理综合业务授信额度金额、利率的确定;

  办理综合业务授信额度相关的申请、借款、担保等合同文件的签署;

  与办理综合业务授信额度相关的其他事项。

  本项议案尚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九)以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外币借款业务的议案》。

  因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同时为降低公司融资成本,提高公司银行授信融资能力,拓展融资渠道,公司拟向金融机构(包括但不限于国有独资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城市合作银行、外资银行和内资银行的离岸业务部等)在一年内申请合计金额不超过8亿元等额人民币的外币借款,借款成本拟不超过同期央行一年期贷款基准利率。

  为应对外币借款业务将可能面临的汇率风险和利率风险,公司将建立汇率风险跟踪机制,一旦汇率出现大幅波动,将采用锁汇、续贷等方式规避风险;公司在选择融资币种时会重点考虑其利率上调的可能性,同时与各金融机构积极沟通,选择利率较低的币种进行融资。如外币借款业务涉及外债的,公司将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提请公司授权董事长在经批准的上述外币借款额度及期限内,根据公司的实际经营需求全权办理具体借款事宜。

  (二十)以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关于召开2015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详见《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

  (二)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三)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北京清新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零一六年四月二十四日

  证券代码:002573 证券简称:清新环境 公告编号:2016-041

  北京清新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北京清新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知以邮件及电话的方式于2016年4月13日向各监事发出会议通知。

  (二)本次监事会会议于2016年4月24日采用现场方式召开,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在北京市海淀区西八里庄路69号人民政协报大厦公司11层大会议室。

  (三)本次监事会会议应出席3人,实际出席3人。

  (四)本次监事会会议由王月淼女士主持。

  (五)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2015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的公司2015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项议案尚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2015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15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项议案尚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201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本项议案尚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4、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201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201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真实、准确、完整,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合规合法,募集资金实际投入项目和承诺投入项目一致。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与公司信息披露情况一致。

  5、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5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母公司口径)2015年度实现净利润536,270,030.64元,提取10%的法定盈余公金53,627,003.06元,2015年度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482,643,027.58元;加上2014年末经审计的未分配利润616,100,126.50元,减去2014年度公司利润分配派发的现金股利106,560,000.00元,故截至2015年末累计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992,183,154.08元。

  鉴于公司目前盈利状况良好以及对公司未来发展的良好预期,为回报股东,综合考虑公司未来的盈利水平和公司未来的发展潜力,公司201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如下:以截止2015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106,560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1元人民币(含税),共计派发现金股利106,560,000元,剩余未分配利润885,623,154.08元(母公司口径)结转至以后年度。本次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本项议案尚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6、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16年度审计机构的预案》。

  同意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6年度审计机构。2016年审计费用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根据审计工作实际情况协商确定。

  本项议案尚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7、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内部控制体系较为健全,内部控制制度能得到一贯、有效的执行,对控制和防范经营管理风险、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促使公司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建立的内部控制是有效的。公司201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情况。

  8、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北京清新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预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北京清新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的内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有利于上市公司的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和以摊派、强行分配等方式强制参与员工持股计划的情形。

  本项议案尚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9、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核查<北京清新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员工持股计划对象名单>的议案》。

  经过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确定的持有人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持有人条件,符合《北京清新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规定的持有人范围,其作为公司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10、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估计变更是结合自身实际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实施本次会计估计变更。

  11、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6年第一季度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16年第一季度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公司2016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

  三、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二)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北京清新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零一六年四月二十四日

  

  证券代码:002573 证券简称:清新环境 公告编号:2016-042

  北京清新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

  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清新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规定,将公司2015年度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金额及到位时间

  本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1]455号文核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800万股,发行价格为每股45.00元,扣除与发行股票直接相关外部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590,486,359.00元,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现已变更为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2011年4月14日对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XYZH/2007A6046-33号《验资报告》。

  本公司在交通银行深圳滨河支行、深圳发展银行北京东直门支行(现已更名为平安银行北京东直门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户,账号分别为:443066443018010028259、11012012101901,并于2011年4月26日与募集资金专户存储银行及海通证券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以前年度使用金额

  截至2014年12月31日,本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1,605,693,549.46元,其中:747,092,300.00元为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385,084,172.73元为支付内蒙古大唐国际呼和浩特热电有限责任公司、山西大唐国际云冈热电有限责任公司及河北大唐国际丰润热电有限责任公司脱硫装置收购款及其配套流动资金;32,500,000.00元用于缴纳控股子公司浙江清新天地环保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清新天地”)注册资本;253,000,000.00元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188,017,076.73元用于向全资子公司北京清新环境节能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清新节能”)增资。累计发生募集资金存款利息净额49,255,404.00元,超募资金专户存款余额合计为34,048,213.54元。

  (三)2015年募集资金使用金额及年末余额

  1、募集资金存储专户

  本公司在交通银行深圳滨河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户,账号为:443066443018010028259,该专户仅用于托克托电厂6台(1#-6#)600MW燃煤发电机组烟气脱硫特许经营项目所需募集资金的存储、使用和管理。截止2011年12月31日,该专户存款总余额为0元。

  2012年12月,本公司将该账户销户。

  2、超额募集资金存储专户

  本公司在深圳发展银行北京东直门支行(现已更名为平安银行北京东直门支行)开设超募资金存储专户,账号为:11012012101901,该专户仅用于本公司超额募集资金的存储、使用和管理。截止2014年12月31日,该专户存款总余额为34,048,213.54元。

  根据本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决议,本公司使用超募资金32,500,000.00元,用于缴纳盐城清新环境技术有限公司注册资本。

  按照公司此前有关会议决议,投资给清新节能2,038,105.70元。

  2015年8月5日,我司注销了在平安银行北京东直门支行开立的两个募集资金存款账户,销户产生了1,690.27元活期利息,按银行有关规定,该利息转入公司基本账户中。

  2015年度,超募资金专户发生存款利息净额489,892.16元。

  截至2015年12月31日,超募资金专户总余额为0元。超募资金专户已于2015年8月注销。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制定了《北京清新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根据《管理办法》,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于2011年4月26日与募集资金专户存储银行及海通证券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 2015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注:深圳发展银行北京东直门支行已更名为平安银行北京东直门支行)

  三、2015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015年4月9日,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同意调整原用于缴纳浙江清新天地环保技术有限公司的注册资本的部分超募资金3,250万元的用途,用于缴纳子公司盐城清新环境技术有限公司的注册资本。

  根据上述决议,公司于2015年7月22日,使用超募资金3,250万元用于缴纳子公司盐城清新环境技术有限公司的注册资本。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无需要报告的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问题。

  六、其他事项

  无

  北京清新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零一六年四月二十四日

  

  证券代码:002573 证券简称:清新环境 公告编号:2016-043

  北京清新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清新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16年度审计机构的预案》,为保证公司年度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工作质量,建议公司继续聘任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6年度审计机构。

  公司聘请的审计机构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期货业务审计从业资格,在为公司提供年度审计服务工作中,能够严格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的要求,客观公正、独立地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按照新审计准则制订了详细的审计计划,执行了充分必要的审计程序,出具的审计报告能充分的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未发现重大的异常差异,审计风险控制在较低的风险水平。审计时间充分,审计人员配置合理、执业能力胜任,按照审计委员会确定的工作安排及时完成了审计工作;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审计结论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

  考虑到公司目前总资产规模及未来发展规划,同时还可能存在对审计工作要求时间紧及地域跨度大等情况,为更有效实现对公司及外地分、子公司的审计服务工作,2016年审计费用拟授权董事长根据审计工作实际情况协商确定。

  公司独立董事对续聘公司2016年度审计机构发表了独立意见。

  上述议案尚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北京清新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零一六年四月二十四日

  

  证券代码:002573 证券简称:清新环境 公告编号:2016-044

  北京清新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清新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6年4月2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同意对公司现行相关会计政策进行变更、调整,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会计估计变更的概述

  1、会计估计变更原因

  为了降低坏账风险,公司对应收款项计提了充足的坏账准备,最近三年经审计财务报告中实际未发生坏账损失,为了更加客观公正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便于投资者进行价值评估与比较分析,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及公司目前业务发展的实际情况,公司决定自2016年1月1日起对应收款项中“根据信用风险特征组合采用账龄分析法坏账准备计提比例”的会计估计进行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

  2、变更前公司所采用的会计估计

  ■

  3、变更后公司所采用的会计估计

  ■

  二、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国家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的相关规定,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将采用未来适用法进行会计处理,无需对已披露的财务报告进行追溯调整,也不会对公司以往各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影响。

  如果以公司2015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表数据进行测算,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对2015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的影响比例不超过50%,对2015年度经审计的所有者权益影响比例不超过50%;不会导致公司的盈亏性质发生变化,不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估计变更是公司结合自身实际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本次变更能够更准确、真实、公允地反映公司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也不会对公司最近一个报告期的净利润、股东权益造成影响。

  四、独立董事的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本次会计估计变更是公司结合自身实际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本次变更能够更准确、真实、公允地反映公司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是合理的、必要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会计估计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会计估计变更。

  五、监事会的结论性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估计变更是结合自身实际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实施本次会计估计变更。

  特此公告。

  北京清新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零一六年四月二十四日

  

  证券代码:002573 证券简称:清新环境 公告编号:2016-046

  北京清新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开发行绿色债券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清新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6年4月24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符合公开发行绿色债券条件的预案》、《关于公司公开发行绿色债券的预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发行绿色债券相关事宜的预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公司符合公开发行绿色债券条件的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董事会将公司的实际情况与上述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逐项对照,认为本公司符合现行绿色债券政策和绿色债券发行条件的各项规定,具备公开发行绿色债券的资格,不存在不得公开发行债券的相关情况。

  二、本次公开发行绿色债券具体发行方案

  为拓宽北京清新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融资渠道、优化负债结构、满足公司资金需求,公司拟申请公开发行不超过人民币11.5亿元(含11.5亿元)的绿色债券。本次公开发行绿色债券的主要方案如下:

  1、发行规模

  本次公开发行的绿色债券规模为不超过人民币11.5亿元(含11.5 亿元),可一次发行或分期发行。具体发行规模和发行方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公司资金需求和发行时市场情况在上述范围内确定。

  2、债券期限

  本次公开发行的绿色债券期限为5年期(3+2年期),附第3年末发行人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及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3、债券利率及其确定方式

  本次公开发行绿色债券的票面利率及其确定方式由公司与承销机构根据发行时簿记建档结果,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共同协商确定。

  4、发行方式及发行对象

  本次绿色债券的发行方式为公开发行,发行对象为符合相关法律规定的合格投资者,投资者以现金方式认购。

  5、票面金额、发行价格

  本次绿色债券每张面值100元,按面值平价发行。

  6、募集资金的用途

  本次公开发行绿色债券募集资金拟用于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偿还银行贷款及补充流动资金。

  7、向公司股东配售的安排

  本次公开发行绿色债券不向公司股东优先配售。

  8、债券转让事宜

  公司在本次公开发行绿色债券发行结束后,在满足相关规定条件的前提下,将尽快在相关交易场所申请办理转让相关手续。

  9、承销责任

  本次绿色债券由主承销商组织的承销团以余额包销的方式承销。

  10、偿债保障措施

  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出现预计不能按期偿付债券本息或者到期未能按期偿付债券本息时作出决议,并将至少采取如下保障措施:

  (1)不向股东分配利润;

  (2)暂缓重大对外投资、收购兼并等资本性支出项目的实施;

  (3)调减或停发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和奖金;

  (4)公司主要责任人不得调离。

  11、决议的有效期

  本次公开发行绿色债券决议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24个月内有效。

  三、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发行绿色债券相关事项

  为合法、高效地完成公司本次债券发行工作,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获授权人士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监管机构的意见和建议,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框架和原则下,从维护本公司利益最大化的原则出发,全权办理本次公开发行绿色债券的全部事项,包括但不限于:

  1、在我国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允许的范围内,根据公司需要和市场的具体情况,制定本次公开发行绿色债券的具体发行方案以及修订、调整本次发行绿色债券的发行条款,包括但不限于具体发行规模、债券利率或其确定方式、发行价格、发行方式、发行对象、发行时机、是否设置回售或赎回条款、担保方案、信用评级安排、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转让安排等与发行条款有关的一切事宜;

  2、决定并聘请本次公开发行绿色债券的中介机构及债券受托管理人,签署债券受托管理协议以及制定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3、签署与本次公开发行绿色债券有关的合同、协议和各项法律文件;

  4、依据监管部门意见、政策变化,或市场条件变化,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公司章程规定须由股东大会重新表决的事项外,对与本次公开发行绿色债券有关的事项进行相应调整,或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继续进行本次绿色债券发行工作;

  5、办理本次公开发行绿色债券备案、发行及转让手续办理等相关事宜;

  6、办理与本次公开发行绿色债券有关的其他事项。

  本授权的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批准本次公开发行绿色债券的议案之日起至本次被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同意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张开元先生为本次绿色债券发行的获授权人士,根据股东大会的决议及董事会授权具体处理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事务。

  上述获授权人士有权根据公司股东大会决议确定的授权范围及董事会的授权,代表公司在本次发行过程中处理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上述事宜。

  以上议案尚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经相关审批部门核准后方可实施。

  特此公告。

  北京清新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零一六年四月二十四日

  

  证券代码:002573 证券简称:清新环境 公告编号:2016-048

  北京清新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5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北京清新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现就召开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的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一)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二)会议召集的合法性、合规性:

  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召开2015年度股东大会,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6年5月17日下午14:00时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16年5月17日上午9:30-11:30时,下午 13:00-15:00时;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年5月 16日下午15:00至2016年5月17日下午15:00 时。

  (四)会议召开方式:

  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

  (五)现场会议召开地点:

  北京市海淀区西八里庄路69号人民政协报大厦七层703会议室。

  (六)股权登记日:2016年5月10日

  (七)会议表决方式:本次临时股东大会提供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两种投票表决方式。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或者符合规定的其他投票系统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同一股东账户通过以上两种方式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网络投票包含证券交易系统和互联网系统两种投票方式,同一股份只能选择其中一种方式。

  (八)出席会议对象:

  1、截止2016年5月10日(星期二)下午3:00 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凡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有表决权的股东,因故不能出席会议,均可以书面授权方式(授权委托书格式附后)委托一名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委托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4、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提案名称

  议案一:《2015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议案二:《201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议案三:《2015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议案四:《201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议案五:《2015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议案六:《关于续聘公司201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议案七:《关于北京清新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议案八:《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16年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议案九:《关于公司符合公开发行绿色债券条件的议案》

  议案十:《关于公司公开发行绿色债券的议案》

  议案十一:《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发行绿色债券相关事宜的议案》

  议案十二:《关于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的议案》

  议案十三:《关于公司申请银行授信业务的议案》

  议案十四:《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听取《201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上述议案五为特别表决议案,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其余议案为普通表决议案,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方为有效。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五属于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结果进行单独计票并予以披露。

  (二)披露情况

  上述议案一至议案十三已经公司2016年4月24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十四已经公司2016年3月24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请详见2016年3月25日、4月26日公司刊登于《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三、参加现场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2016年5月13日(上午9:30—11:30时,下午13:30-15:30时);

  (二)登记地点:公司证券部(北京市海淀区西八里庄路69号人民政协报大厦10层);

  (三)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须持股东账户卡、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进行登记;受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须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进行登记;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登记;

  3、异地股东可以书面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在来信或传真《股东参会登记表》上写明股东姓名、股东账户、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并附身份证及股东账户复印件,以便登记确认。信封上请注"股东大会"字样并请通过电话方式对所发信函和传真与公司进行确认。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会议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相关事宜具体说明如下:

  (一)采用深交所交易系统的投票程序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16年5月17日的上午9:30至11:30时及下午13:00至15:00时。

  2、投票期间,交易系统将挂牌一只投票证券,股东以申报买入委托的方式对表决议案进行投票表决。该投票证券信息如下:投票代码:362573;投票简称:清新投票。

  3、股东投票的具体程序为:

  (1)买卖方向为买入投票;

  (2) 在“委托价格”项下输入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序号,100代表总议案,1.00元代表议案一,2.00元代表议案二,以此类推。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价格分别申报,本次股东大会需表决的议案事项及对应申报价格如下表所示:

  ■

  (3)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表决意见对应“委托数量”一览表如下:

  ■

  (4)对同一表决事项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多次申报的,以第一次申报为准。

  (5)不符合上述规定的投票申报无效,视为未参与投票。

  (二)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股东获取身份认证的具体流程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股东可以采用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的方式进行身份认证。申请服务密码的,请登陆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 的密码服务专区注册,填写相关信息并设置服务密码。如服务密码激活指令上午11:30前发出后,当日下午13:00即可使用;如服务密码激活指令上午11:30后发出后,次日方可使用。申请数字证书的,可向深圳证券信息公司或其委托的代理发证机构申请。

  2、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3、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时间为:2016年5月16日下午15:00至2016年5月17日下午15:00 时。

  (三)网络投票注意事项

  1、网络投票不能撤单;

  2、对同一表决事项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多次申报的以第一次申报为准;

  3、同一表决权既通过交易系统又通过互联网系统投票,以第一次投票为准。

  五、其他事项:

  (一)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10-88146320

  传真号码:010-88146320

  联 系 人:蔡晓芳 王 娟

  通讯地址:北京海淀区西八里庄路69号人民政协报大厦10层证券部

  邮政编码:100142

  (二)会议费用: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三)出席现场会议人员请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到达会议地点,并携带身份证明、股东账号卡、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验证入场。

  (四)网络投票系统异常情况的处理方式: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特此公告。

  北京清新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零一六年四月二十四日

  附件: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北京清新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并代理行使表决权,受托人有权依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事项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本次股东大会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其行使表决权的意思表示均代表本人/本单位,其后果由本人/本单位承担。本人/本单位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以/不可以代为行使表决权。本人/本单位已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了解了公司有关审议事项及内容,表决意见如下:

  ■

  (说明:请在每个议案项目后的“赞成”、“反对”或“弃权”空格内择一填上“√”号。投票人只能表明“赞成”、“反对”或“弃权”一种意见,涂改、填写其他符号、多选或不选的议案项,该议案项的表决无效、按弃权处理。)

  委托人(签名或法定代表人签名、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

  被委托人签字:

  被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2016年 月 日

  注:

  1、 本授权委托书有效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止;

  2、委托人为法人,应加盖法人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字。

  附件:

  北京清新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度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

  注 :本表复印有效。

  

  证券代码:002573 证券简称:清新环境 公告编号:2016-049

  北京清新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举行2015年度报告

  网上说明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清新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定于2016年5月5日(星期四)下午15:00-17:00在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投资者关系管理互动平台举办2015年度报告网上说明会,本次说明会将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进行,投资者可登录投资者关系管理互动平台(http://irm.p5w.net)参与。

  出席本次说明会的成员如下:董事长张开元先生,董事兼总裁岳霞女士,独立董事肖遂宁先生,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蔡晓芳女士。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特此公告。

  北京清新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零一六年四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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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清新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6-04-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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