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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特发信息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报告摘要

2016-04-26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年度报告没有异议

  全体董事出席了审议本次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 是 √ 否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为:以总股本313,497,373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3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简介

  ■

  二、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公司是国内最早涉足光纤、光缆及光通讯设备开发、生产的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之一。报告期内,公司以光纤光缆产业为龙头,以光配线产业、光通讯设备产业为两翼,逐步进入军工电子和信息行业,构筑了一个多元化的产业格局。

  近年来,得益于国家持续实施 “宽带中国”、“三网融合”的战略,以运营商为主导的3G到4G移动网络、40G到100G骨干网络以及大批市场初期建设的光通信基础网络和设备历经25年的使用后达到更新换代的寿命周期,IDC、云计算的发展、电网的持续大规模建设等有利因素,光纤、光缆、光通信相关设备的市场需求量保持高位,公司相关产业也获得了较高速度的增长。

  (一)光通信板块

  公司光纤光缆产业线拥有占地27万多平米的现代化厂房,先后从瑞士、芬兰、美国、日本、德国、西班牙、奥地利等国引进了当代世界先进水平的纤缆生产及检测设备,是华南地区最大的光纤光缆研制及检测基地。公司可生产多种型号的光纤,高品质的各种通用光缆,满足客户特殊需求的特种光缆以及各种类型的室内软光缆、蝶形引入光缆。

  公司从事光通信器件的研发、生产和服务,能为客户提供设备、接入光缆、光器件、工程方案咨询、施工等“一站式”FTTx整体解决方案,可为客户提供光网络配线整体解决方案。公司可生产200多个品种的光无源配线系列产品及有源产品,并提供智能监控管理软件配套,包括光无源器件(包含光分路器、光跳纤、适配器等)、光配线箱(包含ODF、OCC、ODB、多媒体综合箱、网络综合机柜等)、智能配线系统及智能监控管理软件等。

  公司产品广泛应用于联通、电信、移动等电信运营商,电网市场,以及有线电视、交通、政府、国防等专网市场,在国家及省级运营商的一级干线网重点工程广泛使用。产品同时远销东南亚、欧洲、美洲、非洲、大洋洲的多个国家和地区。

  2015年,公司持续巩固了通信三大运营商市场,保持国内主流供应商地位。公司全面参与各非运营商市场项目,成功入围煤炭、军队、港口等领域招标并取得较好的销售业绩。

  (二)电力通信板块

  特发信息电力光缆产品无论规模、技术水平、产品质量,都处于行业前列。特发信息不仅是国内最早研发出ADSS光缆的企业,同时还拥有为世界首条220kV光纤通信视频测温线路提供产品和技术,以及全国首条实用的光纤复合相线OPPC光缆和OPPC接头盒等多项国内国际先进技术。

  铝包钢产业线具有20年生产全铝包钢系列产品的历史,生产的铝包钢线通过原中国机械工业部鉴定,并被德国西门子、英国BICC集团质量认可。多次中标国家特高压重点工程,为国家电网建设做出贡献。

  光缆金具及附件产业专业从事电力光缆(含ADSS、OPGW和OPPC等)预绞式金具和电力导/地/拉线等预绞式金具及附件的研发、生产、销售,并从事高压光电一体化产品及工程设计、安装、咨询、维护等。产品全部通过中国电力科学研究院、上海电缆研究所等权威机构的试验检测。是国家超高压工程光缆配套金具的合格供应商。拥有特色产品:电力金具、光缆及铁路用预绞式金具、通信用8字缆卡具。

  公司还专注于光网络、智能网络、综合接入和电网监测等产品的研发、生产、系统集成及技术服务工作,业务遍及全国20多个省、市、自治区。坚持“打造优秀的系统集成商和技术服务商”的战略方针,秉承“以客户为中心”的服务理念,全力为客户构建最具价值的系统平台,先后承建了包括北京、上海、天津、重庆、广州、深圳等城市在内的100多个大中城市的电力光通信及接入网络、以及十多个省市的农村电网通信网络。

  (三)两并购标的业务

  2015年10月10日,公司获得中国证监会批复,核准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重组事项,收购深圳东志100%的股权和成都傅立叶100%的股权。2015年11月10日,两标的公司产权成功过户,完成各自的工商变更登记工作。

  深圳东志主要从事无源光纤网络终端、无线路由器、IPTV机顶盒、分离器和智能路由器等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报告期内,主要采用ODM模式,为中兴通讯、华为、烽火通信、极科极客等通讯设备提供商提供设计和生产外包服务。深圳东志与公司重点发展领域相结合,可以产生协同效应与规模效应。通过业务的融合,公司可进一步加强在通信设备制造领域的发展,延伸产业链,提高相关产品的获利能力。

  成都傅立叶是军工电子设备的研发与制造的高新技术企业,目前主要从事军用航空通讯设备、数据记录仪和弹载计算机的研发、生产与销售,产品应用范围覆盖军用无线通信、飞控导航、雷达信号处理和电子对抗等领域,逐步形成了军用航空通讯设备、数据记录仪、弹载计算机等产品。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年修订),成都傅立叶所处行业为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通过收购成都傅立叶,公司进入军工电子和信息行业发展。

  三、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单位:人民币元

  ■

  2、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人民币元

  ■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 是 √ 否

  四、股本及股东情况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

  五、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2015年,世界经济在分化调整中低速增长,中国经济增速放缓。一方面,工信部发布《关于实施“宽带中国”2015专项行动的意见》,从政策层面推进打造“全光网城市”的进程,扩大4G网络覆盖范围,倡导提高宽带网络速率,推动国内通信基础建设的发展;中国电信、中国联通获得第二张4G业务牌照,加快了运营商4G网络建设的步伐;中国移动发布历史最高的纤缆招标量;交通、能源的信息化建设,平安城市和智慧城市的兴起,都使市场对光通信行业保持了旺盛的需求。另一方面,商务部公布对美国及日本光纤预制棒反倾销调查结果后,引起国内光纤供应紧张,光纤价格上升,对公司纤缆产业的成本控制和产能发挥造成了一定的负面影响,制约了销售规模进一步提升;同时,光缆系列产品市场价格持续下滑,客户对产品结构要求不断提升,导致公司光缆产品的盈利空间被进一步挤压。

  面对复杂的外部环境,全体特发信息人团结一致、沉着应对,以战略目标为引领,以生产经营为核心,努力提升公司市场开拓能力,开拓市场渠道,着力增强科研创新能力,持续优化产品结构和制造工艺,深入推进全产业链精细化管理,夯实基础管理水平,加大改革创新力度,加快公司转型升级的进程,抓住市场机遇,实现市场布局和转型升级两大战略目新突破,全面完成了各项生产经营与战略发展任务,为“十三五”战略实施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公司在报告期内开展的主要工作:

  1、完善纤缆产业布局,稳步提升主导产业市场竞争力。 2015年7月公司启动在山东枣庄实施北方市场战略布点,与东方光源集团有限公司共同出资,在山东枣庄成立合资公司,规划光缆产能600万芯公里,提高公司在北方的响应市场能力。根据主导产业发展战略,2013年下半年公司顺利完成对重庆光缆的扩产项目,扩产后重庆光缆年产能达400万芯公里,大大提升了公司光缆产品的区域供货能力,稳固了公司在西南地区光缆加工的核心地位。

  2、首次实现市场化并购,迈出战略转型关键一步。 2015年公司首次以发行股权及支付现金的方式市场化收购了成都傅立叶和深圳东志100%股权。2015年7月30日公司该并购事项获得证监会发审会无条件通过,顺利完成了本次并购重组的审批手续;2015年12月18日,本次新增股份在深交所挂牌上市,并购重组工作完成。此次市场化并购重组不仅延伸了公司的光通信产业链,使公司成功切入了军工电子和信息化领域,为后续的转型升级找到了方向和途径,同时管理层和骨干员工持股的实现,也为公司今后的战略转型与发展提供了良好的机制保障,增强了公司利用资本市场支撑主导产业战略发展和实现转型升级的信心。

  3、以国家级技术中心为平台,推动企业创新发展。利用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的平台,对研发资源进行统一管理,集中投入,加强研发创新实力。2015年,公司获得2项发明专利,18项实用新型专利;《超大芯数的骨架式光纤带光缆》项目获得深圳市科技进步二等奖。 报告期内,公司被国家工信部认定为全国首批通过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管理体系评定企业,并获得“国家技术创新示范企业”称号。

  4、持续管控成本挖潜降耗,部分消化产品价格下降带来的负面影响。优化采购渠道,降低材料采购成本;通过提高产品合格率、降低原材料损耗、生产设备改造提速等多种方式降低成本、提高生产效率。

  5、完善内控体系,加强制度建设和授权管理。 公司成立监事会办公室,加强内部审计力量,完善内控组织建设,强化审计监督部门的引领作用;坚持将内控和全面风险管理工作下沉至一线经营单位,夯实了内控工作基础,对防范经营风险、提高管理水平发挥积极的作用。2015年,公司新增和优化了24项公司级管理制度,梳理了公司内部分级授权体系,进一步提升了决策运行效率。严格执行重大事项督办流程,强调发挥职能部门和经营单位的主观能动性,提升管理效率,强化项目执行力度。

  6、完善薪酬管理体系,落实“价值交换”理念。 从“主营业务收入、净利润、净资产收益率、主营业务收入增长率、人均净利润”五个维度重新评估了各经营单位班子成员的岗位价值,落实岗位价值交换的理念;结合市场因素,在薪酬方面作了适应性的变革,再次评估了本部基层员工的岗位价值,为公司招人、留人、育人方面的人才战略奠定基础。

  主要业务分析:

  2015年公司以巩固传统核心市场,努力拓展外延市场,培育新的核心市场为目标,通过加强销售队伍建设,密切跟踪市场等措施,进一步扩大了市场份量,保持了健康发展的态势。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4.5亿元,比上年同期增加5.37亿元,增长28.04%;利润总额12727.6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4142.96万元,增长48.26%;实现净利润11361.99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4280.89万元,增长60.46%;归属母公司的净利润9194.19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3635.35万元,增长65.40%,扣除两并购企业增加的利润,原有业务利润总额比去年同期增长了31.05%。报告期内,公司收入增长的主要原因是:原有业务光网配线类产品销售及光缆移动订单量同比增长,以及2015年12月公司收购的深圳东志和成都傅立叶两家公司纳入合并范围致使公司收入增加;利润增长的主要原因是:一方面,原有业务市场订单充足,虽然产品售价持续下降,但通过成本控制、优化采购流程以及市场策略等方式,部分抵消了产品售价持续下降的影响;另一方面,2015年12月公司收购的深圳东志和成都傅立叶两家公司纳入合并范围带来利润的增长。

  光缆公司在光纤供应紧张的不利局面下,充分发挥“纤缆一体化”产业链优势,通过加强成本及效率管控、探索与拓展新的采购渠道、加强自主研发、改进设备及工艺等措施,克服困难,努力发挥扩产产能,提高市场竞争力。收入及利润总额均超额完成年度经营目标。

  电力光事业部重点围绕国网各批次招投标、南网框架及各省公司协议库存招投标工作,达到良好的效果,产品市场占有率稳步上升。同时,全力在国网部分省公司推行多种缆型及新产品的试用,国内首创的OPPC便捷式接驳设备成功应用于海南电网,受到客户的好评。海外市场方面,电力光缆产品销售情况较去年有明显改善,先后完成了印度、英国、西班牙、尼日利亚等国家客户厂验。

  光网科技进一步拓展网络基础设施领域的市场机会,加大了对运营商、华为以及海外集成商的营销力度,在配线、箱体、数据中心等产品上均有所提升。

  泰科公司加强了电力市场的业务拓展,积极引导和牵引投资方向,争取扩容订单。同时,扩大与中兴通讯的合作产品与区域,发掘新的市场机会,提升了销售合同签约额。并且继续拓展三新市场,加大无线产品投入,推广LTE市场份额。销售收入比上年有较大幅度的增长。

  光纤公司通过生产设备改造提速,不仅提高了产量且合格率不断提升,进一步摊薄了固定费用。

  成立海外销售事业部,整合公司国际业务资源,寻求海外市场的突破。

  成立了物业经营事业部,充分发挥物业资产的价值,提高公司资产的经营效益。

  报告期内,公司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收购了深圳东志和成都傅立叶100%股权。2015年11月10日,两并购公司的股权均已过户并完成相关的工商登记变更手续,深圳东志和成都傅立叶成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2015年12月起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2、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是否存在重大变化

  □ 是 √ 否

  3、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或主营业务利润10%以上的产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4、是否存在需要特别关注的经营季节性或周期性特征

  □ 是 √ 否

  5、报告期内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总额或者构成较前一报告期发生重大变化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44,979.74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28.04%;营业成本200,273.38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28.84%;利润总额12,727.60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48.26%;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为9,194.19万元,比去年同期增长65.40%,主要原因是一方面原有业务市场订单充足,虽然产品售价持续下降,但通过成本控制、优化采购流程以及市场策略等方式,部分抵消了产品售价持续下降的影响;另一方面,2015年11月公司收购完成的深圳东志科技有限公司和成都傅立叶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于12月份纳入合并范围带来利润的增长。

  6、面临暂停上市和终止上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六、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本公司之子公司深圳市特发信息光电技术有限公司于2015年4月28日投资设立深圳市佳德明通信科技有限公司,注册资本100万元,自该公司成立之日起,将其纳入合并报表范围。

  (2)2015年11月6日,本公司与东方光源集团有限公司签订《合资合营协议》,共同出资 10,000万元在山东枣庄成立山东特发光源光通信有限公司,其中特发信息出资 5,500 万元,占比 55%,东方光源出资 4,500 万元,占比 45%,均以货币出资。该公司自成立之日起其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3)2015年度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方式取得深圳东志科技有限公司100%股权,已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了过户登记手续,本公司自2015年12月将其纳入合并报表范围。

  深圳市玉昇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系深圳东志科技有限公司子公司,随深圳东志的并购纳入本公司合并范围。

  深圳森格瑞通信有限公司系深圳东志科技有限公司子公司,随深圳东志的并购纳入本公司合并范围。

  (4)2015年度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方式取得成都傅立叶电子科技有限公司100%股权,已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了过户登记手续,本公司自2015年12月将其纳入合并报表范围。

  成都傅立叶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系成都傅立叶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子公司,随成都傅立叶的并购纳入本公司合并范围。

  香港傅立叶商贸有限公司系成都傅立叶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子公司,随成都傅立叶的并购纳入本公司合并范围。

  4、董事会、监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本报告期“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深圳市特发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六年四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000070 证券简称:特发信息 公告编号:2016-08

  深圳市特发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第六届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市特发信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16年4月12日以书面形式发出召开董事会第六届十二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16年4月22日在公司18楼会议室召开。会议由王宝董事长主持,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公司全体监事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本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议事规则。经过认真审议,会议以举手表决的方式逐项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公司2015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公司201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公司201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公司2015年年度报告(全文和摘要);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公司201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2015年度,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特发信息母公司实现净利润为43,422,087.71元,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4,342,208.77元,加年初未分配利润110,453,520.92元,减去已分配给股东的现金股利7,046,000.00元,截至2015年12月31日,母公司累计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42,487,399.86元。

  公司根据《章程》中的利润分配政策规定,并综合考虑各类股东利益和公司长远发展等因素,对2015年度利润分配提出以下预案:

  公司拟按总股本313,497,373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30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9,404,921.19元,派现后未分配利润转入下一年度。

  公司2015年度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利润分配方案需提交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将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两个月内派发给除息日的全体股东。

  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15年度利润分配的具体事宜。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六、审议通过公司《201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的专项说明》;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于2016年4月26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

  七、审议通过公司《201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201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于2016年4月26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

  八、审议通过《独立董事2015年度述职报告》

  表决结果:9票赞成、 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2015年度述职报告》于2016年4月26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

  九、审议通过《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2015年业绩承诺完成情况说明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2015年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专项审核报告》于2016年4月26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

  十、审议通过《关于拟设立信息产业投资并购基金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同意公司联合深圳市远致富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等十一名合伙人共同设立信息产业投资并购基金。本次基金的认缴出资总额为人民币贰亿元,公司认缴出资额8000万元,占认缴出资总额的40%。所有合伙人之出资方式均为现金出资。

  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王宝先生办理设立信息产业投资并购基金的相关事宜。

  关联董事王宝先生、蒋勤俭先生和张心亮先生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关于公司拟设立信息产业投资并购基金暨关联交易的公告》于2016年4月26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控股股东申请豁免履行股改中“激励机制”承诺的议案》;

  同意公司控股股东深圳市特发集团有限公司豁免履行在20015年12月9日作出的 “激励机制”股改承诺。

  关联董事李明俊女士和张瑞理先生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关于公司控股股东豁免履行股改“激励机制”承诺的公告》于2016年4月26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1、会议时间: 2016年5月18日(周三),下午2:30开会,会期半天。 

  2、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3、现场会议地点:深圳市南山区科技园科丰路2号特发信息港大厦18楼公司会议室

  4、会议提案:  

  (1)审议公司2015年度董事会报告;

  (2)审议公司2015年度监事会报告;

  (3)审议公司201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审议公司201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5)审议公司2015年度报告;

  (6)审议公司独立董事2015年度述职报告;

  (7)审议关于控股股东申请豁免履行股改中“激励机制”承诺的议案;

  (8)审议公司《关于光网科技光明新区产业园建设及扩产项目的议案》。

  5、出席人员:

  (1)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2)2016年5月12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3)公司邀请的嘉宾及有关工作人员。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关于召开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于2016年4月26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

  特此公告。

  深圳市特发信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四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000070 证券简称:特发信息 公告编号:2016-09

  深圳市特发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第六届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16年4月22日,监事会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了第六届六次会议。会议通知于2016年4月12日以电话和邮件的方式发送给相关人员。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罗伯均先生召集并主持,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本公司章程和监事会议事规则。经表决,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公司2015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需提交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公司2015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监事会认为:公司2015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愿意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需提交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公司201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需提交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公司2015年利润分配预案;

  同意公司提出的201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拟以2015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313,497,373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0.3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需提交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公司《201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的专项说明》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6、审议通过公司《201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监事会认真审阅公司出具的《201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后,认为公司按照《上市公司内部控制工作指引》等相关文件的规定和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在内部控制的健全和完善方面开展了深入扎实的工作,公司已建立了完整、规范的内部控制体系,公司经营管理的主要环节得到了合理有效的控制,促进了公司风险管控能力的持续提升,为公司稳定健康发展提供了保障。

  公司《201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符合财政部、证监会等五部委颁布的《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要求,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建设的现状。监事会对该报告没有异议。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7、审议通过公司《关于控股股东申请豁免履行股改中“激励机制”承诺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豁免控股股东履行股改中“激励机制”承诺议案的审议、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关联董事回避表决。

  本次豁免控股股东履行股改中“激励机制”承诺事项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4 号——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上市公司承诺及履行》的相关规定且符合项目实际情况,未发现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监事会同意该议案并同意董事会将此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深圳市特发信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一六年四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000070 证券简称:特发信息 公告编码: 2016-11

  深圳市特发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深圳市特发信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决定于2016年5月18日(星期三)召开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现将会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的基本情况

  1、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6年5月18日(星期三)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年5月18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从2016年5月17日下午15:00至2016年5月18日下午15:00 的任意时间。

  3、现场会议地点:深圳市南山区高新区中区科技园科丰路2号特发信息港大厦B栋18楼公司会议室

  4、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临时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5、参加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方式: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或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其中,网络投票方式包括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和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两种投票方式,同一股东账户只能选择其中一种网络投票方式。如同一股东账户通过以上两种方式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16年5月12日(星期四)

  7、出席会议的对象:

  (1)截止2016年5月12日(星期四)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上述公司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一),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及其他相关人员。

  8、注意事项: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半小时到达会场。

  二、会议审议议案

  1、审议公司201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审议公司2015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审议公司201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审议公司201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5、审议公司2015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6、审议公司独立董事2015年度述职报告;

  7、审议关于控股股东申请豁免履行股改中“激励机制”承诺的议案;

  8、审议公司《关于光网科技光明新区产业园建设及扩产项目的议案》。

  上述提案1-7,均已于2016年4月22日分别经公司董事会第六届十二次会议和监事会第六届六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2016年4月26日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登的相关公告。提案8已于2016年1月22日经公司董事会第六届九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2016年1月26日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登的相关公告。

  三、现场会议登记事项

  1、登记时间:2016年5月17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

  2016年5月18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4:00

  2、登记方式:现场登记、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3、登记手续:

  (1)法人股东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有股东账户卡、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由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的,需持受托代理人身份证、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和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需持有受托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以书面信函或传真办理登记。

  4、登记地点:深圳市南山区高新区中区科技园科丰路2号特发信息港大厦B栋18楼深圳市特发信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处。

  5、其他事项:传真及信函登记请同时进行电话确认。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登记时间以收到传真或信函时间为准)。

  6、信函送达地点详情如下:

  收件人:深圳市特发信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处。(信封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并请致电0755-26506648、26506649查询)

  通讯地址:深圳市南山区高新区中区科技园科丰路2号特发信息港大厦B栋18楼

  邮政编码:518057

  传真号码:0755-26506800

  四、网络投票的操作流程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将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者互联网投票系统参与网络投票。

  (一)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

  1、本次股东大会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6年5月18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投票程序比照买入股票业务操作;

  2、投票代码:360070;投票简称:特发投票;

  3、股东投票的具体程序为:

  (1)买卖方向为买入投票;

  (2)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序号: 以1.00元代表议案1,以2.00元代表议案2,依此类推。如股东对所有议案(包括议案的子议案)均表示相同意见,则可只对“总议案”进行投票。

  本次股东大会需要表决的议案事项的顺序号及对应的申报价格如下表:

  ■

  (3)在“委托数量”项下,申报股数对应的表决意见为:1 股表示同意;2股表示反对;3 股表示弃权; 即:

  ■

  如股东通过网络投票系统对“总议案”和单项议案进行了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即如果股东先对相关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相关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它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果股东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相关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

  1、股东获取身份认证的具体流程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股东可以采用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的方式进行身份认证。

  (1)申请服务密码

  申请服务密码进行身份认证的股东,请登陆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开设的“深交所密码服务专区”,先在服务专区注册,再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激活服务密码。

  投资者在“密码服务专区”填写相关信息并设置服务密码,如果注册成功,系统将返回一个校验号码。校验号码的有效期为七日。

  投资者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激活服务密码,比照新股申购业务操作,申报规定如下:买入“369999”证券,证券简称为“密码服务”;“申购价格”项填写 1.00 元;“申购数量”项填写网络注册返回的校验号码。服务密码可在申报五分钟后成功激活。

  服务密码激活后长期有效,在参加其他网络投票时不必重新激活。密码激活后如遗失可通过交易系统挂失,挂失后可重新申请,挂失方法与激活方法类似。

  (2)申请数字证书

  若采用数字证书进行身份认证的股东,可以向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或其委托的代理发证机构申请。具体操作参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证书服务”栏目。

  2、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登录网站(http://wltp.cninfo.com.cn),在“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列表”选择“深圳市特发信息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投票”。

  (2)进入后点击“投票登录”,选择“用户名密码登陆”,输入您的“证券账户号”和“服务密码”;已申领数字证书的投资者可选择 CA 证书登录。

  (3)进入后点击“投票表决”,根据网页提示进行相应操作。

  (4)确认并发送投票结果。

  (5)股东通过网络投票系统投票后,不能通过网络投票系统更改投票结果。

  (三)采取网络投票注意事项:

  1、网络投票不能撤单;

  2、对同一表决事项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多次申报的以第一次申报为准;

  3、对不符合上述要求的申报将作为无效申报,不纳入表决统计;

  4、同一表决权既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又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以第一次投票为准;

  5、投票结果查询: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投票的,股东可以通过证券营业网点查询投票结果;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可以于当日下午18:00 后登陆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点击“投票查询功能”,查看个人网络投票的结果。

  五、 其他

  1、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与会人员的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2、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755-26506648、26506649 (董事会秘书处)

  联系地点:深圳市南山区高新区中区科技园科丰路2号特发信息港大厦B栋18楼深圳市特发信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处

  指定传真:0755-26506800 (传真请标明:董事会秘书处收)

  六、备查文件

  1、深圳市特发信息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深圳市特发信息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3、深圳市特发信息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4、其他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特发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6年4月26日

  附件一:

  深圳市特发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深圳市特发信息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并在委托权限内代为行使表决权。

  一、本人(或本单位)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1至议案6的投票意见如下:

  ■

  注:请在相应的投票意见项中划“√”。

  二、本人(或本单位)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7的投票意见如下(本议案实行累计投票制):

  ■

  说明:

  1、委托人可在同意、反对或弃权栏内划“√”,做出投票表示。

  2、如委托人未作任何投票表示,则受托人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愿表决。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章)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书有效期限: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授权委托书下载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证券代码:000070 证券简称:特发信息 公告编号:2016—12

  深圳市特发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控股股东豁免履行股改

  “激励机制”承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16年4月22日,深圳市特发信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第六届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控股股东申请豁免履行股改中“激励机制”承诺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控股股东股改中“激励机制”承诺的内容

  在公司股权分置改革过程中,深圳市特发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特发集团”或“集团”)作为公司控股股东于2005年12月9日做出包括激励机制在内的股改承诺,其中对“激励机制”承诺如下:“为对公司管理层、核心业务骨干(以下简称"管理层")进行有效长期激励,特发集团将其拥有的公司股权分置改革完成后持股总数不超过10%的股份,分三年出售给公司管理层,出售价格为实施时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值。管理层每年在实施股权激励计划之前必须按出售价格的10%向公司交纳风险责任金,如不能完成董事会制定的业绩考核任务,则交纳的风险责任金不予退还,由公司享有。管理层认股条件和风险责任等约束和激励计划的具体规则将由公司董事会制定并审议通过。该部分股份的流通条件将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

  二、承诺无法继续履行的原因

  2006年9月30日,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财政部出台了《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境内)实施股权激励试行办法》(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财政部国资发分配[2006]175 号,以下简称“《办法》”),《办法》第九条规定:“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所需标的股票来源,可以根据本公司实际情况,通过向激励对象发行股份、回购本公司股份及法律、行政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确定,不得由单一国有股股东支付或擅自无偿量化国有股权”;第十八条规定“根据公平市场价原则,确定股权的授予价格(行权价格)。(一)上市公司股权的授予价格应不低于下列价格较高者:1、股权激励计划草案摘要公布前一个交易日的公司标的股票收盘价;2、股权激励计划草案摘要公布前30个交易日内的公司标的股票平均收盘价”。2008年3月17日,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部出台的《股权激励有关备忘录2号》(以下简称“《备忘录》”)规定:“股东不得直接向激励对象赠予(或转让)股份”。

  鉴于国家有关政策法规发生变化,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时控股股东特发集团对“激励机制”做出的相关承诺与《试行办法》及相关规定要求不符合,该承诺难以履行。

  三、就承诺采取的解决措施

  2013年12月27日,中国证监会发布了《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4号——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上市公司承诺及履行》(以下简称“《监管指引》”),要求“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上市公司(以下简称承诺相关方)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再融资、股改、并购重组以及公司治理专项活动等过程中作出的解决同业竞争、资产注入、股权激励、解决产权瑕疵等各项承诺事项,必须有明确的履约时限”,并限定“在指引发布之日起6个月内重新规范承诺事项并予以披露”。经公司与特发集团积极沟通,2014年6月特发集团承诺:“在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监管要求的前提下,继续支持特发信息尽早推出长效激励方案,取代股改时的股权激励承诺,在2016年6月30日前完成长效激励工作。届时,长效激励方案将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详见公司刊登在2014年6月27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公司及相关主体承诺事项履行情况的公告》。

  2015年4月8日,公司董事会第五届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的相关议案,其中包括向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智想1号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1.1亿元,认购对象为公司(包括下属子公司)55名高级管理人员与中层管理人员、技术人员。2015年12月18日,公司发行股票购买资产事项的非公开发行股份在深交所发行上市,其中向集合资产管理计划-长城特发智想1号发行股份11,542,497股。该部分股份对公司管理层、核心业务骨干实质上实现了利益捆绑,有激励作用。

  鉴于上述情况,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监管指引》第三 条“如相关承诺确已无法履行或履行承诺将不利于维护上市公司权 益,承诺相关方无法按照前述规定对已有承诺作出规范的,可将变更承诺或豁免履行承诺事项提请股东大会审议,上市公司应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方式,承诺相关方及关联方应回避表决”,特发集团提出豁免其履行股改中做出的关于“激励机制”的承诺,经公司董事会审议,同意公司控股股东特发集团豁免履行在20015年12月9日作出的 关于“激励机制”的股改承诺。关联董事李明俊女士和张瑞理先生回避表决。

  该议案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可向登记公司申请解除相关股份的限售,由控股股东自行处置。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1、公司控股股东特发集团在股权分置改革时关于“激励机制”承诺是在有关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相关法规文件出台之前作出的,该承诺作出后国资委、财政部出台了《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境内)实施股权激励试行办法》,上述股改中“激励计划”的承诺不再符合相关政策法规的规定而难以履行,控股股东申请豁免履行其于2005年12月9日做出的关于“激励机制”的承诺,不存在法律障碍。2、公司2015年实施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公司(包括下属子公司)55名高级管理人员与中层管理人员、技术人员认购其中的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智想1号,认购股份数量与控股股东承诺用于股权激励的预留股份数量接近,实现了实质意义的利益捆绑,有激励作用。3、公司董事会对该议案的审议程序合规,关联董事回避该议案的表决。我们同意将此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豁免控股股东履行股改中“激励机制”承诺议案的审议、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关联董事回避表决。

  本次豁免控股股东履行股改中“激励机制”承诺事项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4 号——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上市公司承诺及履行》的相关规定且符合项目实际情况,未发现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监事会同意该议案并同意董事会将此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备查文件

  1、公司董事会第六届十二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董事会第六届十二次会议审议相关事项的独立董事意见》;

  3、公司监事会第六届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特发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000070 证券简称:特发信息 公告编号:2016—13

  深圳市特发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拟设立信息产业投资并购基金

  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对外投资基本情况

  1、为助力公司全面推进产业升级转型战略,深圳市特发信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为抓住有利的发展机遇,充分发挥公司自身的产业优势与合作方的金融资本优势,实现产业资源与金融资本的良好衔接,以快速实现公司的战略性布局并提升公司的竞争力。公司拟与深圳市远致富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远致富海”)、深圳佳合投资管理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佳合投资”)、深圳市远致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远致投资”)、建信信托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建信信托”)、深圳市群智创盈投资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群智创盈”)、中汇融达(大连)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汇融达”)、张静、深圳市华鑫宝盛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鑫宝盛”)、陈峰、黄山厚膜陶瓷发热技术有限公司和刘从恺共同出资设立“深圳远致富海信息产业并购投资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基金”)。普通合伙人为远致富海和佳合投资。远致富海任基金执行事务合伙人。其余为有限合伙人。

  2、本次基金的认缴出资总额为人民币贰亿元,公司认缴出资额8000万元,占认缴出资总额的40%。所有合伙人之出资方式均为现金出资,且应一次性全额缴付认缴出资额。

  3、设立基金过程中,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将通过群智创盈投资于本基金,因此本次投资设立基金构成关联交易。

  4、本公司于 2016 年 4 月 22 日召开的董事会第六届第十二次会议对《关于设立信息产业投资并购基金的议案》进行了审议表决,关联董事王宝先生、蒋勤俭先生、张心亮先生回避表决本议案,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议案审议通过。公司独立 董事对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出具了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董事意见。

  该项关联交易不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本次交易未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二、合作方基本情况

  1、远致富海

  名称:深圳市远致富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3 年 2月 21 日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认缴注册资本总额:人民币5000 万元

  住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1号A栋201室(入驻深圳市前海商务秘书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陈志升

  一般经营项目:受托管理股权投资基金;受托资产管理;股权投资及投资咨询;财务顾问服务。

  股东信息:深圳市远致投资有限公司40%,信达建信(重庆)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30%,深圳市东方富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30%。

  2、佳合投资

  名称:深圳佳合投资管理企业(有限合伙)

  成立日期:2013 年 12月18 日

  公司类型:有限合伙

  认缴出资额:人民币100 万元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4009号投资大厦2楼03B区

  法定代表人:程厚博

  一般经营项目:投资咨询、投资管理;企业管理咨询。

  股东信息:张权勋99%,深圳市佳合投资管理有限公司1%。

  3、远致投资

  名称:深圳市远致投资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07年6月22日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认缴注册资本总额:人民币793000 万元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4009号投资大厦16楼C1

  法定代表人:陈志升

  一般经营项目:投资兴办实业(具体项目另行申报);对投资及其相关的资产提供管理(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

  股东信息:深圳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100%。

  4、建信信托

  名称:建信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日期:2003年12月31日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人民币152727 万元

  住所:安徽省合肥市九狮桥街45号兴泰大厦

  法定代表人:杜亚军

  经营范围:本外币业务:资金信托,动产信托,不动产信托,有价证券信托,其他财产或财产权信托,作为投资基金或者基金管理公司的发起人从事投资基金业务,经营企业资产的重组、并购及项目融资、公司理财、财务顾问等业务;受托经营国务院有关部门批准的证券承销业务;办理居间、咨询、资信调查等业务,代保管及保管箱业务,以存放同业、拆放同业、贷款、租赁、投资等方式运用固有财产,以固有财产为他人提供担保,从事同业拆借,法律法规规定或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其他业务。

  5、群智创盈

  名称:深圳市群智创盈投资企业(有限合伙)

  成立日期:2014年12月3日

  公司类型:有限合伙

  认缴出资额:人民币1 万元

  住所: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科丰路2号特发信息港大厦B栋18楼

  法定代表人:陈勤林

  一般经营项目:投资兴办实业(具体项目另行申报);投资科技型企业或项目。

  股东信息:任傲严30%,严丽伟30%,杨文30%,陈勤林10%。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将通过群智创盈投资于基金,届时将与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6、中汇融达

  名称:中汇融达(大连)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5年11月05日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人民币1500 万元

  住所:辽宁省大连市沙河口区会展路115号2单元16层6号

  法定代表人:王兵

  经营范围:非金融资产管理;从事对未公开上市企业的股权投资,对上市企业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投资以及相关咨询服务;投资咨询;企业管理咨询;经济信息咨询。

  7、张静

  身份证号码:440301197702******

  住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福华路160号*-***

  8、华鑫宝盛

  名称:深圳市华鑫宝盛投资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3年4月16日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认缴注册资本总额:人民币1000 万元

  住所:深圳市罗湖区翠竹街道水贝二特力大厦714

  法定代表人:陈焕先

  一般经营项目:投资兴办实业(具体项目另行申报);投资管理(不含限制项目);投资咨询(不含限制项目)。

  股东信息:深圳市中隆控股有限公司100%。

  9、陈峰

  身份证号码:350126196901******

  住址:福建省长乐市鹤上镇*-***

  10、黄山厚膜陶瓷发热技术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08年8月12日

  公司类型:一人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人民币200 万元

  住所:安徽省黄山市经济开发区

  法定代表人:林少光

  一般经营项目:电子器件、电子元件、电器生产销售。

  11、刘从恺

  身份证号码:532224197812******

  住址:云南省昆明市西山区东寺街******

  三、基金相关情况介绍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深圳远致富海信息产业并购投资企业(有限合伙)

  公司类型:有限合伙

  公司注册地::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深南大道4009号投资大厦2楼03B区

  经营范围:受托资产管理(不含证券、期货、保险、银行及其他金融业务);股权投资;投资咨询;财务咨询。

  2、合伙目的

  基金设立目的:投资或收购围绕公司主业及转型发展相关的项目,重点投资于光通信及军工类通讯领域,并开展投资、并购、整合等业务。

  3、协议主要内容

  1)基金规模及出资方式

  本次基金的认缴出资总额为人民币贰亿元,所有合伙人之出资方式均为现金出资,且应一次性全额缴付认缴出资额。

  2)合伙人及认缴出资额

  各合伙人具体出资情况如下:

  ■

  3)合伙期限:

  合伙期限从基金全体合伙人全部出资到位之日起至满五年为止,其中投资期为三年,自基金全体合伙人全部出资到位之日起算。投资期满后,基金不再寻找及投资新的投资项目。但基金的投资期以及合伙期限会根据其实际经营情况,经合伙人会议审议通过后延长。

  4)合伙事务执行:

  执行事务合伙人由普通合伙人远致富海担任,其负责基金的投资、管理、退出及其他日常事务。

  执行事务合伙人设立投资决策委员会。投资决策委员会由五名委员组成,公司委派两名委员,其余三名由远致富海、远致投资及建信信托分别委派。投资决策委员会实行全票通过制,与会委员经公司事项审议得出的结果进行投票表决。

  执行事务合伙人同时设立风险控制委员会用于评估投资项目风险,在风险控制委员会审核通过前,投资项目不能提交投资决策委员会审议。

  5)收益分配与亏损分担

  基金取得的现金收入(现金收入包括但不限于利息、股息、债息、红利、股权转让所得、股票出售所得等)按如下方式具体分配:

  (1)当基金的年均投资收益率小于或等于8%时,基金取得的可分配现金收入按照各合伙人的实缴出资比例进行分配;

  (2)在优先满足合伙人年均投资收益率达到8%之后取得的可分配现金收入即为超额部分,各合伙人按照实缴出资比例分配超额部分的80%,有限合伙人获得超额部分的20%作为其业绩报酬。

  合伙人投资基金所获得的收益,由合伙人按照相关税收法律法规缴纳所得税。如法律要求基金代扣代缴,则基金将根据法律规定履行代扣代缴义务。

  如基金发生亏损,则由合伙人按照实缴出资比例共同分担。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基金的债务承担责任,普通合伙人对基金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四、设立基金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联合远致富海设立基金,是发挥合作方拥有富有多年并购和投资经验团队的优势,凭借公司在行业内的经验和影响力,通过专业管理和市场化运作,围绕公司主业及转型发展进行投资与整合,将加速产业升级和增长,形成金融促进产业进 步,产业反哺金融发展的良性循环,在加快整合产业上下游资源优势的同时,促进资本延展和增长。

  五、本年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2016 年 1 月 1 日至今,本公司与公司所有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均未发生关联交易。

  六、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1、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联合深圳市远致富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设立信息产业投资并购基金,充分利用基金管理团队专业的投资经验和完善的风险控制体系,有助于过滤公司投资整合过程中的潜在风险,围绕公司主业及转型发展的需要,积极把握产业并购中的机遇,加快实现公司战略目标规划并获得投资企业的并购盈利机会,推动公司积极稳健地进行外延式扩张,实现公司持续、快速、稳定的发展。本次设立产业并购基金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该等关联交易遵循自愿、公平合理、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及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同意公司将《关于拟设立信息产业投资并购基金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2、对《关于拟设立信息产业投资并购基金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的独立董事意见:

  1、本次《关于拟设立信息产业投资并购基金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经公司董事会第六届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董事会会议召集召开程序、表决程序及方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相关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董事会审议相关议案时,所有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决策程序合法、合规、有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3、该基金的设立暨关联交易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与规划,未发现存在侵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交易未影响本公司的独立性。

  基于上述理由,我们认可该项关联交易,同意公司本次设立信息产业投资并购基金暨关联交易的的事项。

  七、备查文件

  1、公司董事会第六届十二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董事会第六届十二次会议审议相关事项的独立董事意见》;

  3、《独立董事关于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特发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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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特发信息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报告摘要

2016-04-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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