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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318 证券简称:久立特材 公告编号:2016-024 浙江久立特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票的进展公告 2016-04-26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久立特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6年4月25日接到控股股东久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久立集团”)的通知,久立集团在2015年9月30日至2016年4月25日期间累计增持公司股票8,001,124股,累计交易金额为8,321.69万元。现将增持股票的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增持计划 公司于2015年7月9日发布了《关于控股股东及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051),根据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市场情况,计划自2015年7月9日起十二个月内,久立集团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可通过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以定向资产管理等方式增持公司股份,增持金额累计不低于5,000万元,并承诺在本次增持期间及增持完成后六个月内不转让本次所增持的公司股份。 二、 本次增持情况 1、增持目的: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以及对公司价值的认可,同时为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和维护公司股东利益。 2、增持方式: (1)久立集团通过与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签订《中国证券市场金融衍生品交易主协议》、《补充协议》及《交易确认书》等协议进行股票收益互换交易,由中信证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在股票二级市场上买入处于公开交易中的公司的股票。该收益互换所挂钩的唯一标的是公司在股票二级市场上处于公开交易中的股票。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系统集中竞价的方式买入。 3、本次增持情况以及增持前后持股明细: ■ ■ 三、其他说明 1、根据《关于上市公司大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本公司股票相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发[2015]51号>》,本次增持计划不违反《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业务指引》等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 2、增持人承诺:在增持期间及在增持完成后的6个月内不减持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严格遵守有关规定,不进行内幕交易、敏感期买卖股份、短线交易。 3、本次增持公司股份行为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 4、公司将持续关注控股股东及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份的进展情况,并依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浙江久立特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4月26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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