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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6-04-26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2016-04-26 根据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交通银行")签署的基金销售代理协议,本公司新增交通银行为本公司旗下兴业聚全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简称:兴业聚全灵活配置混合,基金代码:002659)、兴业聚源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简称:兴业聚源灵活配置混合,基金代码:002660)的代销机构。 一、自2016年4月26日起,投资者可通过上述代销机构办理上述基金的开户、认/申购、赎回等业务。投资者在代销机构办理上述业务应遵循代销机构的具体规定。@????? 二、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详情 1、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95559 网站:http:// www.bankcomm.com 2、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0095-561 网站:http://www.cib-fund.com.cn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公司旗下开放式基金前应认真阅读相关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6年4月26日
兴业聚鑫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 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6年4月26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 2. 基金募集情况 ■ 注:(1)按照有关法律规定,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前所发生的律师费、会计师费、信息披露费等费用由基金管理人承担,不从基金财产中列支。 (2)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基金投资和研究部门负责人持有该只基金份额总额的数量区间为0。 (3)本基金基金经理持有本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为 0。 3.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本基金管理人正式开始管理本基金。 2、本基金的申购、赎回将于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3个月内开始办理,在确定申购开始与赎回开始时间后,基金管理人将在申购、赎回开放日前依照《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体上公告。 特此公告。 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6年4月26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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