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恒宝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6-04-26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2104 证券简称:恒宝股份 公告编号:2016-006 恒宝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恒宝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16年4月23日上午9时在江苏省丹阳市横塘工业区公司三楼会议室召开。公司已于2016年4月13日以书面形式向公司全体董事发出了会议通知。本次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8人,董事朱江声先生委托董事曹志新先生出席本次会议并表决。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由董事长张东阳先生主持,与会董事对各项报告、议案及提案进行了审议和表决并形成如下决议: 一、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2015年度总裁工作报告》。 二、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201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岳修峰先生、王晓瑞女士、孙丽娟女士向董事会提交了《独立董事2015年度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 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迅网(http//:www.cninfo.com.cn)。 该工作报告需提交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2015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年报全文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网(http://www.cninfo.com.cn),年报摘要刊登在2016年4月26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上,供投资者查阅。 《2015年年度报告及摘要》需提交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201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2015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82,066.18万元,较上年增长17.40%;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37,093.42万元,较上年增长26.95%。 该报告需提交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2016年度财务预算方案》。 2016年度公司力争实现营业收入221,400万元(不含税),净利润40,600万元,较2015年分别增长21.59%和9.40%。 上述财务预算、经营计划、经营目标并不代表公司对2016年度的盈利预测,能否实现取决于市场状况变化、经营团队的努力程度等多种因素,存在很大的不确定性,请投资者特别注意。 该方案需提交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201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信会师报字[2016]第113367号审计报告确认,公司2015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370,934,191.02元,根据《公司法》以及《公司章程》的税后利润分配顺序规定,按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37,394,340.40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347,586,941.46元,减去2015年度实施的现金分红对股东的分配71,320,000.00元,实际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609,806,792.08元。 根据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在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前可能存在因股权激励计划部分股份注销而引起的股本变动情况,拟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40,000 股,实施利润分配的总股本基数最大不超过713,544,000股。 因此,201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2015年度利润分配实施公告的股权登记日当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实施每10股派现金股利1元(含税)分配方案,共计分配不超过71,354,400元,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入下一年度。本年度不送红股,资本公积金不转增股本。 公司本次分配方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章程利润分配的要求及公司股东回报规划。 该方案需提交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1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一直担任公司发行上市及上市后的审计工作,与公司保持了良好的合作关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从事审计工作勤勉尽责,执业质量高,信誉好,审计人员素质高。会议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16年度审计机构,聘期1年,审计费用为70万元。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网http://www.cninfo.com.cn)。 该议案需提交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八、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15年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 九、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不会对本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董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 《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详见2016年4月26日刊登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报纸《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网站巨潮网(http://www.cninfo.com.cn)。 十、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 《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详见2016年4月26日刊登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报纸《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网站巨潮网(http://www.cninfo.com.cn)。 十一、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的议案》。 由于激励对象李瑞与公司解除了劳动合同已不符合激励条件,其持有的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40,000股将予以回购注销。公司股本总额将由713,544,000股变更为713,504,000股。会议同意公司注册资本变更为713,504,000元。 该议案需提交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详见2016年4月26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网(http://www.cninfo.com.cn)。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和《公司章程修正案》详见2016年4月26日刊登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该议案需提交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5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关于召开2015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内容详见2016年4月26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网(http://www.cninfo.com.cn)。 恒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一六年四月二十三日
证券代码:002104 证券简称:恒宝股份 公告编号:2016-014 恒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第五届 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的更正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恒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6年4月26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公告了《恒宝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编号:2016-006),由于工作人员疏忽,导致《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中议案四 "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的数据录入错误,现更正如下: 更正前: 四、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201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2015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82,066.18万元,较上年增长17.40%;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37,394.34万元,较上年增长27.98%。 该报告需提交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更正后: 四、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201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2015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82,066.18万元,较上年增长17.40%;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37,093.42万元,较上年增长26.95%。 该报告需提交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除上述更正内容外,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其他内容不变。由此给投资者造成的不便,公司深表歉意,敬请广大投资者谅解。 特此公告。 恒宝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O一六年四月二十五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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