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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6第一季度报告 2016-04-27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隋榕华先生、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刘健生先生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张文斌先生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申请已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简称“中国证监会”)的核准,批复自核准发行之日即 2016年1月 19 日起6个月内有效。公司正组织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的发行工作。 股票二级市场不稳定,给公司定增股票发行带来一定的不确定性。公司保持主营业务稳定增长,在募集资金未到位前,先行投入,促进公司物联网战略尽早的落地及全面实施;同时积极与投资人沟通,说明公司募投项目对公司现在及未来发展的意义,推进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的发行。 ■ 三、公司、股东、实际控制人、收购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其他关联方在报告期内履行完毕及截至报告期末尚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 四、对2016年1-6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2016年1-6月预计的经营业绩情况: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 五、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 适用 √ 不适用 六、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七、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八、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 国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隋榕华 2016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002093 证券简称:国脉科技 公告编号:2016—027 国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关联交易公告的补充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国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6 年 4 月 23 日披露了《关于关联交易的公告》,详情参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http://www.cninfo.com.cn)。现就关联交易额度及审批相关事宜补充披露如下: 本次关联交易产生资金占用费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即可实施;如资金占用费超过上述最高额,公司将另行履行相应的审批程序并公告。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补充公告对公司已披露信息内容不产生实质性影响,公司董事会对因此给投资者造成的不便表示诚挚的歉意。 特此公告。 国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4月26日
附件:《关于关联交易的公告》全文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交易基本情况 国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以下简称“子公司”)拟接受陈国鹰先生或福建国脉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国脉集团”)财务资助,资助资金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资金占用费费率不超过商业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利率。上述额度为最高资助资金余额。 在上述条件下,授权公司总经理根据实际资金需要,选择财务资助期限及资金占用费费率、一次或分次签订相关合同及文件,本项授权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陈国鹰先生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国脉集团与公司及子公司受相同关联自然人直接或间接控制,因此本次交易构成了公司的关联交易。 (二)关联交易审批情况 该项关联交易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征得公司独立董事的书面认可,并经公司2016年4月22日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本次关联交易产生资金占用费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即可实施;如资金占用费超过上述最高额,公司将另行履行相应的审批程序并公告。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关联方介绍 (一)关联方的基本情况 国脉集团成立于2001年8月13日,注册资本2亿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陈国鹰先生,法定住所福州市马尾区快安大道创新楼。主要经营对金融业、通信业、文化业、酒店业、农业、环保业、体育业、房地产业、生物医药业、矿产业、教育业、医疗卫生业的投资等。 截至2015年12月31日,国脉集团合并报表总资产57,822.43万元,净资产23,282.43万元,2015年度营业收入35,923.99万元,净利润1,556.35万元。以上数据经审计。 (二)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陈国鹰先生同为国脉集团、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的规定,本次交易构成了公司的关联交易。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一)交易标的及数量 公司及子公司拟接受陈国鹰先生或国脉集团财务资助,总金额不超过5亿元人民币。 (二)定价原则 资金占用费费率不超过商业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利率 (三)其他 授权公司总经理根据公司及子公司实际资金需要,选择财务资助期限及资金占用费费率、一次或分次签订相关合同及文件,本项授权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四、本次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情况@ 由于公司及子公司发展,资金需求不断加大,银行融资无法完全满足公司及子公司业务的需要。公司及子公司接受陈国鹰先生或国脉集团财务资助,可及时满足公司及子公司对资金的需求。本次资助资金占用费费率不超过商业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利率,定价公允,对公司当期和期后利润的影响不会超过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借款的影响,因此不会损害其他股东的利益。 五、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关联交易进行了事前认可,同意将该事项提交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本次关联交易可保证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业务所需运营资金,资金占用费费率不超过商业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利率,定价公允合理。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及《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等的规定,符合上市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同意《关于关联交易的议案》。 六、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独立董事对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书面文件和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国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002093 证券简称:国脉科技 公告编号:2016—028 国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公告的 补充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国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6 年 4 月 23 日披露了《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详情参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http://www.cninfo.com.cn)。现就各控股子公司的担保额度相关事宜补充说明如下: 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总额度不超过8亿元人民币且为单个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不超过8亿元人民币。 本次补充公告对公司已披露信息内容不产生实质性影响,公司董事会对因此给投资者造成的不便表示诚挚的歉意。 特此公告。 国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4月26日 附件:《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全文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基本情况 国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总额度不超过8亿元人民币且为单个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不超过8亿元人民币。 本次担保完成后,公司累计担保总额不超过18亿元人民币。 公司控股子公司指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 在上述权限范围内,授权公司董事长根据各控股子公司实际情况,选择授信机构,确定担保方式与期限,签订担保合同等相关文件。本项授权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年内有效。 公司审计部每季对上述事项进行专项审计。 (二)审批程序 上述担保事项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公司《章程》及《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该事项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后方可实施。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均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具体为: (一)国脉通信规划设计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为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丽顺街1号;公司持股比例为100%;法定代表人为金大明;经营范围为通信工程设计等;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4,655.35万元,净资产10,824.49万元;营业收入8,187.81万元,净利润574.90万元。 (二)福州理工学院 注册地址为福州市马尾区江滨东大道108号;公司持股比例为100%;法定代表人为陈国鹰;经营范围为全日制高等专业教育、各种形式的非学历教育;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60,194.94万元,净资产11,532.34万元;营业收入4,715.64万元,净利润-3,218.06万元。 (三)福建国脉科学园开发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为福州市马尾区江滨东大道116号1号楼4A-2;公司持股比例为100%;法定代表人为陈学华;经营范围为园区开发与建设等,法律法规未规定许可的,均可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99,743.37万元,净资产13,557.39万元;净利润-474.57万元。 (四)厦门泰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为厦门市软件园二期望海路33号601;公司持有其100%的股权;法定代表人为金大明;经营范围为软件开发、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等;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4,161.15万元,净资产5,175.77万元;营业收入2,952.73万元,净利润544.22万元。 (五)福建国脉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为福建省福州市马尾区江滨东大道116号1#楼2层;公司持股比例为53.33%;法定代表人为金大明;经营范围为销售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专用产品;数据存储产品、数据管理产品的生产、销售等;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2,956.24万元,净资产1,064.22万元;营业收入1688.28万元,净利润-298.57万元。 各控股子公司财务数据经审计,各公司的情况参见公司2015年度报告的相关信息,年报全文参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http://www.cninfo.com.cn)。 三、累计对外担保金额及逾期担保的金额 截至本公告出具日,包括本次担保在内,公司的担保总额度为18亿元,总额度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合并报表归属母公司)的134.36%;实际担保余额为10,8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合并报表归属母公司)8.06%,不存在逾期担保。 上述担保总额度为18亿元,其中福建国脉科学园开发有限公司为按揭贷款人提供阶段性担保10亿,相关公告同时刊载于2016年2月3日《证券时报》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http://www.cninfo.com.cn);除上述为按揭贷款人提供担保及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外,公司无其他对外担保。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是根据各控股子公司业务实际资金需要,对其申请授信提供担保,为满足其业务发展对资金的需求,有助于促进控股子公司的发展。公司对控股子公司可进行有效控制,随时监控风险。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符合公司发展的要求,上述担保不会损害本公司利益,是切实可行的。 公司在本次担保期内有能力对控股子公司经营管理风险进行控制,并直接分享控股子公司的经营成果,同时公司审计部定期对上述担保事项进行专项审计,使上述事项得到有效监控。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现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公司为各控股子公司申请授信提供担保,有利于提高融资效率、降低融资成本,有效解决各控股子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符合公司的整体利益。 (二)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的范围之内,不存在与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3]56号)等规定相违背的情况。 同意《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该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国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4月26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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