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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6第一季度报告 2016-04-27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一、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陈德松、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赵军辉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段君英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2.2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2.3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1.5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 1.6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一、2016年1月20日,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于2016年1月19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 3530.74万元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具体详见《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公告》(临2016-009)。 二、2016年3月2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1.5 亿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该事项有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具体详见《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公告》(临2016-013)。 三、2016年3月28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15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拟定2015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为: 以2015年12月31日的公司总股本200,1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4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 80,040,000元(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5 股,共计转 增股本 100,050,000 股,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实施后公司总股本变更为 300,150,000 股。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具体详见《董事会审议高送转公告》(临2016-018)。2016年4月26日,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该项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 1.7 公司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 ■ 1.8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名称:中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陈德松 日 期:2016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03996 证券简称:中新科技 公告编号:2016-025 中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16年4月26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浙江省台州市椒江区工人西路618-2号中新科技总部五楼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召集,董事长陈德松先生主持,会议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 会议的召集、 召开和表决方式符合 《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7人,出席6人,独立董事戴琼先生因出差在外未能出席本次会议;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董事会秘书陈斌权先生出席了会议;高级管理人员张英女士、慕安江先生、曹申国先生、莫康良先生、赵军辉先生均列席了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公司201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议案名称:《公司2015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3、议案名称:《公司201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4、议案名称:《公司2015年度决算报告及2016年度预算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5、议案名称:《公司2015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6、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7、议案名称:《关于2015年度审计机构费用及聘任2016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8、议案名称:《关于公司董事、监事2015年度薪酬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9、议案名称:《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2016年度授信额度及融资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0、议案名称:《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1、议案名称:《关于修订<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行为规范>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2、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3、议案名称:《关于选举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第5、6项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得参与现场和网络投票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同意通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鉴证的律师事务所: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 律师:汪志芳、孙建辉 2、律师鉴证结论意见: 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及表决程序等事宜,均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所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3、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中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4月27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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