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莱茵达体育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16第一季度报告 2016-04-27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高继胜、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徐兰芝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高天洁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 ■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2015年10月27日,公司披露了公司拟与浙江黄龙体育发展有限公司、建银国际财富管理(天津)有限公司签署《关于设立浙江省体育产业基金的战略合作协议书》的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5年10月27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登载的相关公告。协议签署后,公司与上述合作方积极推进浙江省体育产业基金的各项筹备工作。截止目前,公司已与浙江黄龙体育发展有限公司和建银国际财富管理(天津)有限公司之指定子公司合资设立了浙江黄龙体育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2,000万元,将以该合资公司为基金管理人并发起规模50亿元的浙江体育产业基金,主要投资于体育产业及其衍生行业的相关企业,通过投资、收购等多种方式,重点布局“互联网+体育”、“全民体育休闲”、“体育时尚”、“体育赛事运营”等行业的优质标的。 目前,该合资公司正在积极推进基金管理人资质报审、基金产品设计开发及体育项目筛选储备等具体工作,公司将根据该基金公司各项业务进展情况,按照证监会、交易所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及时履行后续进展情况的披露义务。 ■ 三、公司、股东、实际控制人、收购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其他关联方在报告期内履行完毕及截至报告期末尚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 四、对2016年1-6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五、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 六、衍生品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衍生品投资。 七、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 八、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九、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万元 ■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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