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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华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6第一季度报告 2016-04-27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胡士勇、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朱大勇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曹吾娟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本期报表合并了江苏纳鑫重工机械有限公司及江苏威尔曼科技有限公司2016年3月31日资产负债表、2016年1-3月利润表及现金流量表,致使公司利润表及现金流量表相关科目发生重大变化。 资产负债表科目分析 (1)应收票据较上年度期末上升163.31%,主要是因为公司业务结算方式变化所致。 (2)预付款项较上年度期末上升188.40%,主要是因为子公司开展废钢贸易增加所致。 (3)其他流动资产较上年度期末下降30.88%,主要是因为购买理财产品减少所致。 (4)应付职工薪酬较上年度期末下降52.87%,主要是因为发放计提的应付职工薪酬所致。 (5)应交税费较上年度期末上升111.37%,主要是因为公司应交增值税增加所致。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公司、股东、实际控制人、收购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其他关联方在报告期内履行完毕及截至报告期末尚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 ■ 四、对2016年1-6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2016年1-6月预计的经营业绩情况: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 五、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 适用 √ 不适用 六、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七、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八、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内未发生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
证券代码:002645 证券简称:华宏科技 公告编号:2016-017 江苏华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江苏纳鑫重工机械有限公司 业绩承诺未实现情况说明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基本情况 江苏华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1月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集资金用途收购资产并将剩余募集资金及其利息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因受宏观经济影响,非金属打包、压缩设备的市场增长远低于预期,为此公司拟变更非金属打包、压缩设备技术改造项目,将其中3308.44万元向江苏纳鑫重工机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纳鑫重工”)增资,增资完成后,公司将持有纳鑫重工60%的股权;同时将非金属打包、压缩设备技术改造项目剩余资金100.99万元及利息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及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原“齐鲁证券”)均对此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2015年1月29日,公司召开了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集资金用途收购资产并将剩余募集资金及其利息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二、业绩承诺情况 (一)盈利承诺 投资协议中约定纳鑫重工原股东钱法明、曹建华向本公司进行业绩承诺,经本公司聘请的具有证券期货从业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纳鑫重工2015年度税后净利润不低于600万元、2016年度税后净利润不低于1,360万元、2017年度税后净利润不低于2,160万元(均为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者为准)。若纳鑫重工在业绩承诺期内合计净利润低于承诺合计净利润,原股东应对本公司进行补偿。 (二)盈利承诺补偿 原股东可选择以现金或股权的形式进行补偿,补偿时间为2017年度审计报告出具后一个月内完成,股权补偿的完成以工商变更登记完成为准。 现金补偿根据业绩承诺期内合计承诺净利润与实际净利润的差额,直接向本公司支付现金。 股权补偿根据本次本公司对纳鑫重工投资的价格,将业绩承诺期内合计承诺净利润与实际净利润的差额折算为股权转让给本公司,转让价格为1元。 三、业绩承诺完成情况 根据江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纳鑫重工审计报告(苏公W[2016]A529号),2015年度纳鑫重工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961.83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961.69万元。 单位:万元 ■ 四、业绩承诺未实现的主要原因 纳鑫重工 2015 年度业绩承诺未实现的主要原因为:由于国际原油市场暴跌,导致海工装备市场持续低迷;同时客户对纳鑫重工进行现场及资质等方面的审核耗时较长;公司技改项目建设及技术团队的搭建也在一定程度影响了纳鑫重工2015年度业绩。 五、公司后续解决措施 1、纳鑫重工虽然2015年度业绩承诺未完成,但是根据投资协议书相关约定,纳鑫重工原股东业绩补偿应在2017年度审计报告出具后一个月内完成,为此本期不涉及业绩补偿情形。 2、公司将加强对纳鑫重工的规范管理,提升整合力度,公司将在市场开拓、技术优化、生产管理等方面给予纳鑫重工必要的支持,同时加强企业文化及管理制度等方面的融合。 3、2016年第一季度纳鑫重工已经扭亏为盈;经与纳鑫重工原股东多次沟通交流,纳鑫重工原股东有信心完成业绩承诺。 纳鑫重工 2015 年度业绩承诺未能实现,公司董事会对此深表遗憾,在此向广大投资者诚恳致歉。 特此公告。 江苏华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四月二十七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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