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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深华新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报告摘要 2016-04-27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异议声明 ■ 声明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简介 ■ 二、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为园林绿化业务,业务范围覆盖园林工程施工、园林景观设计及苗木种植及销售等。为切实把握园林绿化行业的发展机遇,公司制定了优化产业结构,整合行业优势资源,突出园林绿化核心地位的业务发展目标。2015年,公司在整合发展浙江深华新生态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和宁波市风景园林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的基础上,公司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方式进行了重大资产重组,购买交易对方合计持有的八达园林100%股权。目前,宁波设计院园林景观设计业务能力较强,八达园林园林工程施工业务较强。同时,八达园林拥有超过6,000亩苗圃。公司收购八达园林有助于二者优势相互结合,增强业务能力,实现全产业链快速发展,有利于提升公司综合竞争能力、市场拓展能力和后续发展能力,进而提升公司的盈利水平,增强抗风险能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以实现全体股东利益最大。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95,737.93万元,比去年同期增长315.71%,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344.36万元,比去年同期增长144.86%。 三、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单位:人民币元 ■ 2、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人民币元 ■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 是 √ 否 四、股本及股东情况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 五、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2015年是公司转型以园林绿化为主业的第二年。面对复杂而严峻的外部经济环境,结合企业及行业的发展特点,公司始终坚持以质量为根本,以效益为生命,并由内至外对管理、业务、资源、财务、品牌等各个方面进行匹配各种工程项目的全面改革与战略部署。 2015年,公司在并购重组领域取得了极大的成功。2015年6月以现金支付的方式取得了八达园林51%股权;2015年10月9日,公司向八达园林股东王仁年等47人发行117,543,352股股份,支付对价收购八达园林剩余49%的股权,并以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14,241,573股,募集配套资金置换前期收购八达园林51%股权的现金投入。报告期内,八达园林的成功收购,加强了公司在园林、绿化、环保、生态建设方面的竞争力。 目前,公司拥有一家园林景观设计院,两家园林工程施工建设企业,在全国多个地方建有大型的苗圃基地,实现全产业链快速发展,极大的提升了公司的综合竞争、市场拓展和后续发展能力,进而提升公司的盈利水平,增强抗风险和可持续发展的能力,以实现全体股东利益最大。报告期内,公司整体经营业绩保持了总体平稳、持续向好的发展趋势,主营业务收入和净利润实现了持续增长。 2015年实现主营业务收入95,737.93万元,同比2014年23,029.97万元增加72,707.96万元,增长315.71%。2015年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344.36万元,同比2014年-7,455.32万元增加10,799.68万元,增长144.86%。 未来,公司将在生态、环境治理特别是PPP模式业务领域积极拓展,发挥公司在技术、质量控制、业务开拓、融资能力方面的优势,实现收入规模的更大增长。 二、主营业务分析 2、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是否存在重大变化 □ 是 √ 否 3、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或主营业务利润10%以上的产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4、是否存在需要特别关注的经营季节性或周期性特征 □ 是 √ 否 5、报告期内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总额或者构成较前一报告期发生重大变化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2015年6月10日,八达园林取得了江苏省常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出具的“(n04000273)公司变更[2015]第06090003号”《公司准予变更登记通知书》,核准了八达园林51%股权变更登记事项。 2015年10月9日,上市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5】2229号《关于核准北京深华新股份有限公司向王仁年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已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 2015年10月10日,八达园林取得了江苏省常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出具的“(n04000273)公司变更[2015]第10100001号”《公司准予变更登记通知书》,核准了八达园林49%股权变更登记事项。上述变更结束后,上市公司直接持有八达园林100%股权,八达园林成为上市公司全资子公司。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公司于2015年11月正式将八达园林纳入合并范围。故报告期内的营业收入等项目金额均发生相应变化。 6、面临暂停上市和终止上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六、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2015年6月10日,八达园林取得了江苏省常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出具的“(n04000273)公司变更[2015]第06090003号”《公司准予变更登记通知书》,核准了八达园林51%股权过户至公司名下之变更登记事项。 2015年10月9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5】2229号《关于核准北京深华新股份有限公司向王仁年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已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 2015年10月10日,八达园林取得了江苏省常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出具的“(n04000273)公司变更[2015]第10100001号”《公司准予变更登记通知书》,核准了八达园林49%股权变更登记事项。上述变更结束后,上市公司直接持有八达园林100%股权,八达园林成为上市公司全资子公司。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公司于2015年11月正式将八达园林纳入合并范围。 2、本公司控股的广东省寰球贸易发展有限公司、重庆市深华新投资有限公司两家子公司,已经多年未营业,亦无持续经营和发展的必要,为了提高效率,精简机构,公司于2014年3月31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层处置广东省寰球贸易发展有限公司股权相关事宜的议案》、《关于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层处置重庆市深华新投资有限公司股权相关事宜的议案》,上述两家子公司没有经营,也无任何实物资产,公司于2015年完成处置工作: 1)2015年5月28日,公司与深圳市柠檬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出让所持有的重庆深华新投资有限公司100%股权,股权转让基准日:2015年4月30日,转让价款人民币7,951,693.87元,转让价款依据重庆深华新投资有限公司2015年4月30日账面净资产,本公司在股权转让时确认转让收益3,060,000.00元。 2)2015年6月30日,公司与深圳市柠檬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出让所持有的广东寰球贸易发展有限公司95%股权,股权转让基准日:2014年12月31日,转让款人民币18,907,682.92元,转让价款依据广东寰球贸易发展有限公司2014年12月31日账面资产总额,本公司在股权转让时确认转让收益1,557,910.36元。 4、董事会、监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本报告期“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北京深华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4月26日
股票代码:000010 股票简称:深华新 公告编号:2016-052 北京深华新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次会议决议公告 ■ 北京深华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通知于 2016年4月16日以电子邮件发出,2016年4月26日在深圳公司会议室召开,应到董事11人,实到董事11人,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本次会议合法有效。会议由董事长贾明辉先生主持。 会议审议并一致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关于公司2015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详见同日于巨潮资讯网披露的《2015年年度报告》;《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披露的《2015年年度报告摘要》。 二、《关于公司201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公司2015年度董事会工作情况报告的内容参见公司《2015年年度报告》之“第三节 公司业务概要”和“第四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部分。 公司独立董事已向董事会提交了2015年度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详见同日于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三、《关于公司2015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 票反对,0票弃权。 四、《关于公司201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详见同日于巨潮资讯网披露的《201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五、《关于公司201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2015年12月31日公司资产总额517,465.59万元,负债总额299,188.09万元,股东权益合计218,277.50万元,其中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217,529.60万元。营业收入总额95,737.93万元,营业总成本93,941.39万元,净利润3,244.71万元,其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3,344.36万元。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 票反对, 0票弃权。 六、《关于公司2016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11 票同意,0 票反对,0票弃权。 七、《关于公司201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经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公司2015年度实现净利润33,443,593.49元,本年度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51,433,909.03元。根据《公司章程》及会计法律法规,本年度公司拟不分红,亦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 票反对,0票弃权 八、《关于公司赠与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 票反对,0票弃权。 详见同日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公司关于赠与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九、《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 票反对,0票弃权。 详见同日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公司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十、《关于坏账核销的议案》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 票反对,0票弃权。 详见同日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坏账核销的公告》。 十一、《关于公司召开2015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详见同日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通知》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议案 一、二、三、五、六、七、九、十均需提交公司 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北京深华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4月26日
股票代码:000010 股票简称:深华新 公告编号:2016-053 北京深华新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 北京深华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通知于2016年4月16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2016年4月26日以现场方式召开;应到监事 3 人,实到监事 3 人,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本次会议合法有效。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公司201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1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真实、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15年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关于公司2015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015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巨潮咨询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公告。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三、《关于公司201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以及相关制度的要求,也适应公司经营业务活动的实际需要。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四、《关于公司201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五、《关于公司2016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六、《关于公司201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七、《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以及相关制度的要求,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违规的情形。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八、《关于坏账核销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我们认真核查公司本次坏账核销的情况,认为本次坏账核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符合公司的财务真实情况,不涉及公司关联方,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董事会就该核销坏账事项的决议程序合法、依据充分,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应收款项、其他应收款及长期投资坏账核销。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上述第一、二、四、五、六、八项议案需提交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北京深华新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6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000010 证券简称:深华新 公告编号:2016-055 北京深华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赠与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公告格式第21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格式》的要求,将公司2015年度赠与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赠与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赠与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依据公司2013年4月9日在巨潮资讯网上公告的《北京深华新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说明书》,深圳五岳乾坤投资有限公司向北京深华新股份有限公司赠与货币资金人民币441,052,344.00元。截至2013年5月21日止,公司已收到深圳五岳乾坤投资有限公司捐入的货币资金人民币441,052,344.00元。赠与者捐入的货币资金分两笔合计人民币441,052,344.00元,已于2013年5月21日缴存到公司在广东华兴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开设的一般账户内。上述资金到位情况业经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深圳分所亚会深验[2013]024号《验资报告》验证。 (二)赠与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截至2015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使用赠与资金32,355万元,扣除累计已使用赠与资金后,赠与余额为11,750.2344万元,赠与资金专用账户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净额共计1,356.7031万元,赠与资金专户2015年12月31日余额合计为13,106.9375万元。 二、赠与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 赠与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赠与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赠与资金使用的效率和效果,防范资金使用风险,确保资金使用安全,保护投资者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本公司制定了《北京深华新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赠与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赠与资金管理办法”)。根据《赠与资金管理办法》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经营需要,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并于2013年5月与国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及广东华兴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签订了《关于北京深华新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赠与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二)赠与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公司在广东华兴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开设了资金专户,截止2015年12月31日,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 三、2015年度赠与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单位:万元 ■ 四、变更赠与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15年12月31日止,公司赠与资金投资项目未发生变更情况。 五、赠与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赠与资金,并对赠与资金使用情况及时地进行了披露,不存在赠与资金使用及管理的违规情形。 特此公告。 北京深华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000010 证券简称:深华新 公告编号:2016-056 北京深华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公告格式第21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格式》的要求,将本公司募集资金2015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5]2229号文核准,北京深华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12月向8名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114,241,573股,发行价格7.12元/股,募集资金总额813,399,999.76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28,624,414.03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784,775,585.73元。该募集资金已经于2015年12月10日全部到账,并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致同验字(2015)第110ZC0619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 2015年度实际使用募集资金278,624,414.03元,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278,624,414.03元。截至2015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534,864,871.78元,其中募集资金存放期间产生的利息收入净额为89,286.05元。 截至2015年12月31日,公司以募集资金投入股权收购项目的金额为250,000,000元。其中,直接投入金额为50,000,000元,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金额为200,000,000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管理,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切实保证募集资金的安全,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管理制度,并严格履行使用审批手续,以便对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进行监督,保证专款专用。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15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 2015年12月14日,公司与非公开发行保荐机构新时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温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学院路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公司已签订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三、2015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中国证监会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存放、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履行相关信息披露工作,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北京深华新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4月26日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证券代码:000010 证券简称:深华新 公告编号:2016-057 北京深华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坏账核销的公告 ■ 一、本次坏账核销情况概述 为了真实客观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北京深华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关于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财务信息披露质量的通知》、《公司章程》及公司财务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按照依法合规、规范操作的原则,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拟对长期挂账且追收无果的应收款项及长期投资损失予以核销。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元 ■ 本次拟核销的应收款项和长期投资都是历史积存,账龄超过10年,或因对方公司已停业被吊销营业执照等,确认已无法收回。 二 、本次坏账核销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核销的应收款项及长期投资损失合计为90,361,025.92元,已全额计提坏账准备 90,361,025.92元,本次核销对公司2015年度的利润无影响。 三、决策程序 本次坏账核销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公司本次坏账核销。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坏账核销事项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如下:本次坏账核销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真实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核销依据充分;本次坏账核销,不涉及公司关联方,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我们同意该坏账核销事项。 五、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意见: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我们认真核查公司本次坏账核销的情况,认为本次坏账核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符合公司的财务真实情况,不涉及公司关联方,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董事会就该核销坏账事项的决议程序合法、依据充分,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应收款项、其他应收款及长期投资坏账核销。 六、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本次核销遵照并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以及公司的实际情况,是基于谨慎性原则而作出的,依据充分。本次坏账核销后,公司2015年度财务报表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截止2015年12月31日公司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 七、 备查文件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对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公司第七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北京深华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4月26日
股票代码:000010 股票简称: 深华新 公告编号:2016-058 北京深华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 根据本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将召开本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本次会议召开的基本情况 (一)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二)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 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委托董事会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重复投票,则按照第一次投票作为有效表决票进行统计。 (三)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16年5月17日下午2:30 2、网络投票时间为: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6年5月17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时间为2016年5月16日下午15:00至2016年5月17日下午15:00间的任意时间。 (四)股权登记日 2016年5月11日(星期三)。 (五)现场会议召开地点 深圳市福田区中心四路1-1号嘉里建设广场第三座3201室。 (六)会议出席对象 1、于2016年5日11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公司201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2、关于公司201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3、关于公司2015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4、关于公司2015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5、关于公司201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6、关于公司2016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7、关于公司201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8、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9、关于坏账核销的议案。 上述议案的详细内容参见2016年4月27日刊登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中国证监会指定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公告资料。 三、现场会议登记 (一)登记方式:现场登记、电话登记、传真登记、信函登记。 1、股东登记和现场表决时需提交文件: (1)个人股东:出示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 (2)法人股东:出示法定代表人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证券账户、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2、受托行使表决权人登记和表决时需提交文件: (1)个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受托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个人股东证券账户; (2)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受托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法人股东证券账户、加盖委托人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二)登记时间:2016年5月16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2016年5月17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4:00)。 (三)登记地点:本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四)注意事项:出席会议的股东及受托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场。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公司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 (一)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6年5月17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和13:00—15:00。 2、投票期间,交易系统将挂牌一只投票证券,股东以申报买入委托的方式对表决事项进行投票。该证券相关信息如下: ■ 3、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操作程序: (1)进行投票时买卖方向应选择“买入”; (2)输入证券代码:360010; (3)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股东大会议案序号。100元代表总议案,1.00元代表议案1,2.00元代表议案2,依此类推。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委托价格分别申报。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大会议案对应委托价格一览表 ■ (4)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股代表同意,2股代表反对,3股代表弃权; 表决意见对应委托数量一览表 ■ (5)对同一议案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 (6)不符合上述规定的投票申报无效,视为未参与投票 (二)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6年5月16日下午15:00,结束时间为2016年5月17日下午15:00。 (2)股东办理身份认证的流程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 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 或“深交所数字证书”。 A.申请服务密码的流程 登录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的“密码服务专区”,填写“姓名”、 “证券账户号”、“身份证号”等资料,设置6-8位的服务密码。如申请成功,系统会返回一个4位数字的激活校验码。 B.激活服务密码 股东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比照买入股票的方式,凭借“激活校验码”激活服务密码。该服务密码可在申请成功5分钟后通过交易系统激活使用。服务密码遗失的,可通过交易系统挂失,挂失注销后可重新申请,挂失方法与激活方法类似。 C.取得申请数字证书 申请数字证书的,可向深圳证券信息公司或其委托的代理发证机构申请。 (3)股 东 根 据 获 取 的 服 务 密 码 或 数 字 证 书 登 录 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A.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列表”选择“北京深华新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投票”; B.进入后点击“投票登录”,选择“用户名密码登录”,输入您的“证券账号”和“服务密码”;已申领数字证书的股东可选择 CA证书登录; C.进入后点击“投票表决”,根据网页提示进行相应操作; D.确认并发送投票结果。 (三)投票注意事项 (1)网络投票不能撤单; (2)对同一表决事项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多次申报的以第一次申报为准; (3)同一表决权既通过交易系统又通过互联网投票,以第一次投票为准; (4)如需查询投票结果请于投票当日下午18:00后登陆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点击“投票查询”功能,可以查看个人网络投票结果,或在投票委托的证券公司营业部查询。 五、其它事项 (一)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深圳市福田区中心四路1-1号嘉里建设广场第三座3201室 邮政编码:518048 联系电话:0755-33228575 传真:0755-33375373 联系人: 单军 (二)现场会议费用:出席现场会议者食宿、交通费自理。 特此通知。 北京深华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六年四月二十六日 授权委托书 兹授权委托_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个人)出席北京深华新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委托表决事项: ■ 注:投票方法 1、 同意表决事项,在“赞成票”栏下画“O”; 2、 不同意表决事项,在“反对票”栏下画“O”,并说明理由; 3、 对表决事项不发表意见,在“弃权票”栏下画“O”,并说明理由; 4、 选项内容只能选择一项表决意见,多选、不选或涂改均为废票。 委托人(签字): 受托人(签字):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有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日期: (注:此授权委托书复印有效)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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