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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韶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6第一季度报告 2016-04-27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公司本次董事会应到董事11人,实到10人,董事丁立红因出差无法参加本次董事会,委托董事周皓琳代为表决,未有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季度报告提出异议。 3、本季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 4、本公司董事长陈来泉先生、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袁勇会女士、会计机构负责人朱运绍先生声明:本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一、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截止披露前一交易日的公司总股本: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一)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及前十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十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发生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人民币元 ■ ■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2015年,公司拟向前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前海人寿”)及其控股股东深圳市钜盛华股份有限公司(下称“钜盛华”)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32亿元。公司于2015年11月16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与2015年12月15日召开的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均审议通过了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相关议案,目前非公开发行股票事宜已上报证监会核准,尚待核准。 ■ 三、公司、股东、实际控制人、收购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其他关联方在报告期内履行完毕及截至报告期末尚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 注:1、2015年12月16日,前海人寿和钜盛华在《收购报告书》中承诺:前海人寿和钜盛华自公司2015年非公开发行股票结束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公司向前海人寿和钜盛华发行的股份。目前,公司2015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已上报证监会,尚待核准。 2、2016年2月2日,前海人寿和钜盛华出具《承诺函》,承诺自本承诺函出具之日至公司2015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完成之日起6个月内不减持原持有公司15%的股份。 四、对2016年1—6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五、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 六、衍生品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衍生品投资。 七、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 八、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九、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广东韶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陈来泉 2016年4月26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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