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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巨石股份有限公司2016第一季度报告 2016-04-27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一、 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曹江林、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汪源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丁成车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2.2 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2.3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1、资产负债表项目 单位:元 ■ 1)在建工程减少,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内工程项目竣工投产转入固定资产所致;@2)衍生金融负债减少,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内外汇远期合约减少所致;@3)应交税费增加,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内提取所得税增加所致; 4)应付利息增加,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内公司计提的利息增加所致; 5)其他综合收益变动,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内外币报表折算差额增加所致。 2、利润表项目 单位:元 ■ 1)财务费用减少,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内央行降低基准利率、银行借款总额减少,导致利息支出减少所致;@2)投资收益变动,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内按权益法核算的股权投资收益减少所致; 3)营业外收入减少,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内补贴收入减少所致; 4)营业外支出增加,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内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增加所致; 5) 所得税费用增加,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内利润增加所致。 3、现金流量表项目 单位:元 ■ 1)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增加,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内公司收到货款增加所致; 2)收到的税费返还增加,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内公司收到的税费返还较多所致; 3)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增加,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内公司支付购置长期资产款项增加所致; 4)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减少,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内从银行筹集的借款减少所致; 5)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减少,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内银行借款总额减少,偿还金额降低所致。 3.2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3 公司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 备注: 为维护资本市场稳定,切实保护广大投资者权益,中国建材计划以自筹资金自2015年7月9日起,于未来6个月内根据市场情况,通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允许的方式和规则增持本公司股份,计划累计增持比例不超过本公司截至2015年7月8日总股本的5%;振石集团计划以自筹资金自2015年7月9日起,于未来6个月内根据市场情况,通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允许的方式和规则增持本公司股份,计划累计增持金额不低于2,500万元人民币(含2,500万元人民币)。详见公司2015年7月9日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及第二大股东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050)。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名称中国巨石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曹江林 日期2016-04-26
证券代码:600176 证券简称:中国巨石 公告编号:2016-029 中国巨石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国巨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16年4月26日以通讯形式召开,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于2016年4月16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全体董事。会议采用传真方式和直接送达方式进行表决,应收到表决票9张,实际收到表决票9张。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国巨石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全体与会董事一致审议通过了公司2016年第一季度报告。 本议案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特此公告。 中国巨石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00176 证券简称:中国巨石 公告编号:2016-030 中国巨石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 1、巨石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巨石集团”) 2、巨石集团九江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巨石九江”) ●?本次担保数量及累计为其担保数量: 1、中国巨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巨石”或“公司”)本次为巨石集团担保30,000万元,中国巨石累计为巨石集团担保40.48亿元; 2、巨石集团本次为巨石九江担保40,000万元,巨石集团累计为巨石九江担保21.50亿元。 ●公司对外担保累计数量:109.74亿元人民币 ●公司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一、担保情况概述 1、被担保人名称:巨石集团有限公司 担保协议总额:30,000万元 担保方式:连带担保责任 担保期限:期限1年 债权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 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巨石集团向中国邮政储蓄银行申请的30,000万元人民币贷款提供担保,期限1年。 2、被担保人名称:巨石集团九江有限公司 担保协议总额:40,000万元 担保方式:连带担保责任 担保期限:期限1年 债权人:中国进出口银行江西省分行 公司全资子公司巨石集团为其全资子公司巨石九江向中国进出口银行江西省分行申请的40,000万元贷款提供担保,期限1年。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巨石集团 巨石集团是公司全资子公司,注册地点:浙江省桐乡市;注册资本:525,531.30万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张毓强;主要经营:玻璃纤维、复合材料产品的制造与销售。 巨石集团截至2015年12月31日的账面资产总额2,002,165.33万元人民币,负债总额1,335,530.50万元人民币,净资产666,634.83万元人民币,2015年净利润99,799.64万元人民币,资产负债率66.70%。 2、巨石九江 巨石九江是巨石集团的全资子公司,注册地点:江西省九江市;注册资本70,600万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储培根;主要经营:生产玻璃纤维及制品的制造与销售。 巨石九江截至2015年12月31日的账面资产总额为227,199.05万元人民币,负债总额116,414.27万元人民币,净资产110,784.78万元人民币,2015年净利润14,580.42万元人民币,资产负债率51.24%。 三、股东大会意见 公司于2015年4月9日召开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授权公司及全资子公司2015年为下属子公司提供担保总额度的议案》,2015年(自公司召开2014年度股东大会之日起至召开2015年度股东大会之日止)由公司本部为下属子公司贷款提供担保以及由巨石集团为其子公司(包括海外子公司)或巨石集团子公司为巨石集团贷款提供担保的总额度为153.5亿元人民币和7.2亿美元。本次担保为股东大会授权额度内的担保。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 截至2016年3月末,公司对外担保累计109.74亿元人民币(全部为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占公司2015年末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的112.91%,无逾期对外担保。 五、备查文件目录 1、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2014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特此公告。 中国巨石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00176 证券简称:中国巨石 公告编号:2016-031 中国巨石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国巨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16年4月26日以通讯形式召开,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于2016年4月16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全体监事。会议采用传真方式和直接送达方式进行表决,应收到表决票5张,实际收到表决票5张。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中国巨石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全体与会监事一致审议通过了公司2016年第一季度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2016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从各个方面真实、客观、公允地反映出了公司报告期内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本议案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特此公告。 中国巨石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6年4月26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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