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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6第一季度报告 2016-04-27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牟金香、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陈飞彪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陈飞彪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 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及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况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7号》,公司就发行的限制性股票回购义务确认负债。追溯调整2015年一季度末净资产,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由4.12%调整为4.26%。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元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单位:元 ■ 二、公司、股东、实际控制人、收购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其他关联方在报告期内履行完毕及截至报告期末尚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三、对2016年1-6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2016年1-6月预计的经营业绩情况: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 四、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 适用 √ 不适用 五、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六、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七、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联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法定代表人:牟金香 二○一六年四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002250 证券简称:联化科技 公告编号:2016—036 联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注销 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减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联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6年4月26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201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江玲霞、周峰、李杨州、江国卫、林屏璋、陈建忠因离职已不符合激励条件,根据公司《201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以及公司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拟对上述6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共计15.75万股进行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7.17元/股。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将由834,873,322股变更为834,715,822股。本次涉及注册资本变更事项已经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实施办理,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6年4月27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本次公司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将涉及公司注册资本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债权人自本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有权要求本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本次回购注销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 公司各债权人如要求本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的,应根据《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相关证明文件。 特此公告。 联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六年四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002250 证券简称:联化科技 公告编号:2016—035 联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联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6年4月26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201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江玲霞、周峰、李杨州、江国卫、林屏璋、陈建忠因离职已不符合激励条件,根据公司《201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规定以及公司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拟对上述6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共计15.75万股进行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7.17元/股。现就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股权激励计划简述 1、 2014年7月23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联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并将有关申请文件报送中国证监会备案审查。 2、 根据中国证监会的相关反馈意见,公司对草案的部分内容进行了修订并报送证监会备案。公司于2014年9月5日获悉,证监会已对公司报送的201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修订部分确认无异议并进行了备案。 3、 2014年9月9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1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公司独立董事就本计划发表了独立意见。 4、 2014年9月25日,公司召开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1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201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5、 2014年9月26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1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议案》和《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授予日为2014年9月26日,授予数量为1,622.70万股,授予对象299人,授予价格7.17元/股。独立董事对此发表独立意见,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对拟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出具核查意见。 6、 2014年10月20日,公司完成了首期限制性股票的授予工作,授予股份的上市日期为2014年10月22日。 7、 2015年4月7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将对离职激励对象张浩、蒋文华、陶叔敏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10.50万股进行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7.17元/股。 8、 2015年9月28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将对离职激励对象彭曦锋、吴明明及去世激励对象凌浩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24.00万股进行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7.17元/股。 9、 2015年9月28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锁期解锁的议案》。公司201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本次可解锁的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为293名,可解锁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476.46万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 0.57%,本次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可上市流通日为2015年10月23日。 10、2016年4月26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将对离职激励对象江玲霞、周峰、李杨州、江国卫、林屏璋、陈建忠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15.75万股进行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7.17元/股。 二、回购注销原因、数量、价格、资金来源 1、回购注销原因 公司201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江玲霞、周峰、李杨州、江国卫、林屏璋、陈建忠已离职,根据公司《201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十一章 本计划的变更和终止”及“第十二章 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的相关规定,其已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公司拟回购注销上述6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共计15.75万股。 2、回购注销数量 公司原激励对象江玲霞、周峰、李杨州、江国卫、林屏璋、陈建忠依据201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分别获授限制性股票3.00万股、4.50万股、4.50万股、3.00万股、3.00万股、4.50万股,目前均已解锁30%。自激励对象获授公司限制性股票之日起至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期间,公司未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股票拆细、配股、缩股等事项。因此,公司本次回购注销的上述6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与授予时一致,即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数量为15.75万股。 3、回购价格 公司向激励对象江玲霞、周峰、李杨州、江国卫、林屏璋、陈建忠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为7.17元/股。自激励对象获授公司限制性股票之日起至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期间,公司未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股票拆细、配股、缩股等事项。因此,本次回购注销价格与授予价格一致,即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价格为7.17元/股。 4、公司回购的资金来源 公司应就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向上述六名回购对象支付回购价款合计1,129,275元,全部为公司自有资金。 三、本次回购注销后公司股本变动情况 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后,公司股份总数将由834,873,322股变更为834,715,822股。公司将在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办理完成后,及时披露公司股份总数和股本结构的变动情况。 四、对公司业绩的影响 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不会影响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的实施,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勤勉尽责。公司管理团队将继续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尽力为股东创造价值。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事项进行了核查,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根据公司《2014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原激励对象江玲霞、周峰、李杨州、江国卫、林屏璋、陈建忠因离职,其已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同意公司回购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共计15.75万股。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股权激励有关事项备忘录1-3号》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201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程序合法合规。未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权益,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勤勉尽职。 六、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对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进行核查后认为: 公司201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江玲霞、周峰、李杨州、江国卫、林屏璋、陈建忠已离职,根据公司《201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第十一章 本计划的变更和终止”及“第十二章 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的相关规定,其已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公司拟回购注销上述6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共计15.75万股,回购价格为7.17元/股。公司董事会本次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程序符合相关规定,同意公司回购注销以上6人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 七、律师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意见 本次回购符合《公司法》、《管理办法》、公司章程及2014年激励计划之规定,合法、有效。 八、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联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六年四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002250 证券简称:联化科技 公告编号:2016—034 联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联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知于2016年4月15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16年4月26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王小会先生召集和主持,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会议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2016 年第一季度报告》,并发表如下审核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 2016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16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2016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刊登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告编号:2016-037 )。 二、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并发表如下审核意见: 公司201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江玲霞、周峰、李杨州、江国卫、林屏璋、陈建忠已离职,根据公司《201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第十一章 本计划的变更和终止”及“第十二章 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的相关规定,其已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公司拟回购注销上述6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共计15.75万股,回购价格为7.17元/股。公司董事会本次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程序符合相关规定,同意公司回购注销以上6人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的具体内容详见《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告编号:2016-035)。 特此公告。 联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一六年四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002250 证券简称:联化科技 公告编号:2016—033 联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联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通知于2016年4月15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16年4月26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6名,实际出席董事6名。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由董事长牟金香女士主持,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并通过《2016年第一季度报告》。 《2016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2016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刊登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告编号:2016-037)。 二、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并通过《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针对此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此议案发表了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16-035)。 特此公告。 联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六年四月二十七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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