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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建投信托有限责任公司2015年度报告摘要 2016-04-27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1.重要提示 1.1 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1.2 独立董事刘淑兰、许燕、袁志刚声明:保证本年度报告的内容真实、完整、准确。 1.3 董事长杨金龙、总经理刘屹、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江峡及财务部门负责人吕深远声明:保证本年度报告中财务会计报告的真实、完整、准确。 中建投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二〇一六年四月二十七日 2.公司概况 2.1 公司简介 中建投信托有限责任公司的前身是原浙江省国际信托投资公司。浙江省国际信托投资公司创建于1979年8月,1983年12月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成为非银行金融机构,是国内最早经营信托投资业务的公司之一。在信托业第五次清理整顿中,公司更名为浙江省国际信托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成为浙江省首家获准重新登记的信托公司。 2007年3月,中国建银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收购浙江省国际信托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原股东持有的全部股权。2007年4月,浙江省国际信托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获得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营业执照,成为中国建银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的全资子公司。经中国银监会批准,2007年11月,浙江省国际信托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更名为“中投信托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亿元。2010年1月,公司股东中国建银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对公司单家增资,注册资本增至人民币15亿元。2013年6月21日,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浙江监管局批复同意,并报浙江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正式更名为“中建投信托有限责任公司”。2013年10月12日,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浙江监管局批复同意,公司英文名称更名为“JIC Trust Co., Ltd.”,英文名称缩写更名为“JIC Trust ”。 2013年12月17日,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浙江监管局批复,同意公司注册资本由15亿元增资到16.6574亿元,其中:中国建银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出资金额为150,000万元,持有公司90.05%的股权;建投控股有限责任公司出资金额为16,574万元,持有公司9.95%的股权。2014年1月27日,公司在浙江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完成工商登记变更手续,领取新的营业执照。2014年1月30日,公司完成对外临时重大信息披露。2014年12月15日,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浙江监管局批复,同意公司住所变更为浙江省杭州市教工路18号世贸丽晶城欧美中心1号楼(A座)18-19层C、D区及1层C区103、105室。 ■ 2.2组织结构 图2.2 ■ 3.公司治理结构 3.1股东 报告期末,公司股东数为2家,详情见下表: 表3.1 ■ 3.2董事 表3.2-1(董事长、董事) ■ 表3.2-2(独立董事) ■ 表3.2-3(职工董事) ■ 3.3监事 表3.3(监事会成员) ■ 3.4高级管理人员 表3.4(高管层) ■ 3.5公司员工 表3.5 ■ 4.经营管理 4.1经营目标、方针、战略规划 4.1.1经营目标 塑造“值得信赖的专业受托人”形象,发展成为一家有价值、值得信赖的品牌资产管理机构。 公司将始终以受益人利益为核心来履行受托管理职责,将“忠诚、诚信、尽责”等道德标准贯穿于经营实践过程中。 公司将基于对信托制度的深刻理解,通过信托金融工具的综合运用和创新发展,培育在重点行业的价值提升能力,最终成为具有突出经济价值、社会价值和品牌价值的资产管理机构。 4.1.2经营方针 合规经营。成为值得信赖的专业受托机构,切实维护信托关系各方当事人的合法利益,牢固树立“诚信为本、合规经营”的理念,在经营管理活动中全面深入贯彻依法合规经营的基本原则,用制度和流程规范经营行为,使各项业务始终在监管的要求内规范发展。 创新发展。通过体制机制的创新提高经营能力和管理水平;利用信托的制度优势,通过产品创新为投资者提供更加多样化、个性化的金融服务。加强行业发展前沿研究,积极探索信托行业发展规律及新的发展领域。 专业化经营。顺应信托行业发展的趋势,坚持专业化经营的发展方向,在产业投资等领域探索形成自身的经营特色。 4.1.3战略规划 积极利用信托制度优势,整合内外部资源,提升综合金融服务能力,打造国内一流的资产管理平台,成为投资能力专业、风险管控匹配、客户基础雄厚、值得信赖的专业信托公司。 4.2所经营业务的主要内容 自营资产运用与分布表 ■ ■ 信托资产运用与分布表 ■ 4.3市场分析 4.3.1有利因素 4.3.1.1 信托公司与其他金融机构相比,具有更灵活的资金运用能力和更广泛的投资领域。信托产品作为唯一跨越货币市场、资本市场和产业市场的理财产品,可以利用制度优势,在不同领域发挥丰富的资产管理功能,为各类型客户提供多元化金融服务。 4.3.1.2 监管机构密集出台多项法律法规,信托业保障基金的设立、信托公司评级指引的制定,有效助推信托行业转型升级,引导全行业转向更为稳健的发展方向。 4.3.1.3 多层次资本市场的建设及“供给侧改革”的提出,为信托公司在证券市场投资、战略重组并购、新能源发展等业务领域提供了较好的展业机会。 4.3.1.4 高净值人群数量持续增长,私人财富管理需求持续高涨,可投资总资产规模持续上升,财富管理市场依旧蕴藏极大的发展潜力。 4.3.2不利因素 4.3.2.1实体经济持续疲软,经济下行压力依然存在。国内外经济环境不确定性继续增大,投资风险不断累积,我国经济发展仍将维持“新常态”特点。 4.3.2.2房地产、基础设施等信托资金传统投资领域不确定性深化,融资成本不断下行,盈利空间持续收缩,给信托行业发展带来巨大挑战。信托公司亟需开拓新一轮发展空间,挖掘全新增长点。 4.3.2.3监管机构对信托行业提出更高的管理要求,信托公司面临较大的转型发展压力。 4.3.2.4 财富管理市场竞争激烈,利率市场化带来信托产品收益下降,资本市场政策优势和互联网较高收益造成投资者分流,削弱信托公司资金募集能力。 4.4 内部控制 4.4.1内部控制环境和内部控制文化 公司治理结构完善,建立了各项决策、执行、监督和激励约束机制,实现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经营层“三会一层”的治理体系。内部机构设置健全,前中后台各部门职责清晰、分工明确,建立起风险管理部、法律合规部、审批部、运营部、内审稽核部多部门联动的内部控制格局和风险隔离机制,加强全流程内控管理,有效防范各类风险。 公司高度重视企业内控文化的建设,以合规、稳健和专业化经营为基本原则,秉承“诚信为本,合规经营”的核心理念,发挥信托制度优势,提升资产管理能力和风险管理能力,逐步成为资本充实、内控严密、管理规范、具有较强发展能力和竞争能力的金融信托机构。 4.4.2内部控制措施 (1)流程控制 公司业务风险管理流程分为前台业务部门,中台风险管理部、法律合规部、审批部、运营部,后台财务支持等服务部门三大模块,实行前中后台分离原则。现行的内部控制制度覆盖了公司各业务过程和操作环节。前台业务人员按照公司内控和经营制度拓展业务,实现内控流程的前端落实;中台人员以内部业务指引和风险偏好为准绳,评估拟开展业务风险,做好项目存续期间各业务风险动态的监控;后台人员通过公司内控制度和流程管理对公司业务和经营进行后台维护和支持,实现内控流程的后端控制。 (2)组织控制 公司董事会下设风险管理与审计委员会,作为董事会风险管理与审计工作的专门议事机构;下设信托委员会,保障公司依法履行受托职责,为受益人的利益最大化服务。风险管理部为公司风险管理的具体职能部门,协助公司高级管理层识别、评估和管理业务风险。法律合规部负责识别公司经营活动中的法律合规风险,监测和评估公司合规政策和程序的适当性,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审批部负责组织公司申报项目的立项及设立审批工作,实现审批管理的专业化分工。内审稽核部为公司内控管理组织机构的重要组成部分,对公司经营活动的合规性进行监督和评价。综上,公司基本形成了“事前防范、事中控制、事后监督和纠正”的健全的内控机制。 (3)制度控制 公司着力于建设体系化、符合管理需要的制度。2015年,公司对各项内控制度进行了全面梳理,并将其中71部制度中发现的问题进行归类,全面修改和完善已经不适用的制度,评估制度之间的融洽性,完成公司制度的一轮更新,确保公司内控制度的合理性、科学性和有效性。公司通过调整规章制度的管理体系,由法律合规部归口管理和统筹内控制度编制、审查、修订工作,提升制度的统一性和可操作性,确保业务操作过程中有章可循,覆盖所有部门和岗位。公司内部业务实行审批机制,设置审批委员,通过投票进行决策,保障内部控制的稳健和可持续。公司持续加强风险、合规指引性文件的编制和印发,引导整体业务推进的合规倾向性,并对业务决策提供统一的标准。 4.4.3信息交流与反馈 (1)完整的报告体系 公司建立有多层次、多途径的报告体系,通过划分部门和人员职责、确立清晰完整的报告线路,明确了员工、各部门、高管人员、董事会和监事会的职责范围和报告路径。 (2)信息交流与共享平台的搭建 公司通过包括OA平台、综合业务系统、CRM系统、财务管理系统等在内的电子化信息交流渠道,建立综合管理信息技术系统,实现“统一平台、信息共享、操作简便、安全高效”的管理目标,确保公司董事会和高管层能够及时了解公司的经营和内控情况。 (3)外部信息共享机制 公司通过公开信息披露机制的建立、公司网站建设、书面和公告通知等多种方式,增进公司与委托人、受益人和社会公众的信息沟通与交流。 (4)监管信息沟通机制 公司通过定期报告、临时报告、事前报备、信托计划成立报告、非现场监管报告等方式向监管部门及时报送公司相关信息,并及时收取和办理监管部门文件和指示,形成了良好的监管信息交流体系。 4.4.4监督评价与纠正 (1)外部监督与评价 公司定期接受监管部门的现场检查和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并根据检查意见和审计结果及时修订完善内部控制制度。 (2)内部监督与评价 公司实行由风险管理部门对开展业务的风险识别和评估以及存续期间的管理、由内审稽核部门负责对流程控制和业务终止时的稽核审计,以此作为公司内控制度执行情况检查、评价和完善的重要手段。 4.5 风险管理 公司建立有较为完整的风险管理体系来识别、评估、监控以及管理公司的各类风险,包括市场风险、信用风险和操作风险。2015年,公司围绕风险管理政策制定、审批流程优化、客户准入标准设定、尽职调查配套制度、申报书的标准化、业务风险排查、项目风险预警和应对、风险管理先进工具运用等重要工作,建立健全公司风险管理体系,提高风险管理工作的科学化,为业务快速稳健发展提供了有力的保障。截至2015年末,公司各存续业务运行稳健,到期终止的信托业务能够按照交易文件约定履行受托人义务,在约定期限内足额向信托受益人分配信托利益,业务风险得到有效的防范与控制。 4.5.1风险管理概况 公司风险管理坚持全面性、有效性和独立性,根据业务类别制定有相应的风险控制措施和政策,建立系统的内部控制制度和风险管理规程。在项目选择上,实行尽职调查制度,并由风险、法律、信托经理等人员组成尽调小组参与项目尽职调查,引入外部律师和外部信用评级机构的专业服务;在项目的决策上,实行分级、分类审批制度;在项目的执行上,实行信托经理负责制;在项目运作过程中,实行项目后续运营管理专人全程跟踪制度;在财务管理方面,实行信托财产与自有财产分户管理、不同信托财产开立不同账户管理制度等。 2015年,公司在严格执行专业审批人制度基础上,按各业务条线实行专业化审批,不同的风控小组对口负责相应业务类型和领域的风险管理工作,从项目尽职调查、审查审批、放款、信后管理等全流程跟踪管理,进一步健全风险管理部门内部组织结构,落实项目专业化评审和管理。 公司还专门在风险管理部内部增设评级小组,对先进风险管理工具进行研究和运用,和外部评级机构、评估机构、数据库和券商在深化原有合作的基础上展开专业服务,学习借鉴各类机构专业能力和经验,有效提升公司内部风险管理科学化水平。 为加强项目审查,控制项目风险,实现风险管理关口前移,公司风险管理部门参与项目现场调查,并根据需要聘请外部律师参与尽职调查,优化项目立项审批流程。公司持续优化信托业务审批机制,强调委员会委员的专业化和公正性,明确了信托业务审批委员会议事规则,对参加人数、召开方式、审议时限、回避原则等进行了明确的规定。信托业务审批委员会实行例会制,原则上每周召开至少一次,提高项目审批效率,增强风险管理水平。 4.5.1.1 公司经营活动中可能遇到的风险 公司经营活动中可能遇到的风险主要有:信用风险、市场风险、操作风险、法律风险、流动性风险、声誉风险、战略风险。 4.5.1.2 风险管理的基本原则与政策 公司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建立完善的风险管理机制为目标,以重点业务和创新业务的风险管理为重点,不断引入科学的风险管理技术,实现风险有效控制与业务发展的协调统一,提升公司风险管理能力。 4.5.1.3 风险管理组织结构与职责划分 董事会风险管理与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负责风险管理与审计工作的专门委员会,主要负责根据公司发展战略,制订、审核公司风险管理工作规划,评价公司战略目标和经营计划所涉及的风险因素,并向董事会提出建议;定期审核、评议公司风险管理政策,促进风险管理政策的合法合规和及时有效;从风险控制角度监督公司各项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并对公司重大经营决策进行风险监测和评价;审阅公司风险管理工作报告,对风险管理工作提出改善意见和建议;审核、检测和调整公司的风险控制流程与风险计量模型和方法;审核、评议公司年度审计工作规划;负责对公司内部审计制度的有效性及其执行情况进行监督;负责内部审计与外部审计之间的沟通与协调;提议聘请或更换外部审计机构;董事会授权的其他事宜等。 风险管理部主要职责是拟订公司风险管理政策,根据董事会及相关专业委员会确定和批准的风险管理战略、政策与程序,实施公司风险管理工作;拟定风险管理规章制度;负责对尽职调查工作提出指引或标准,参与公司重大项目尽职调查,就特定事项独立提出事前风险评估报告;参与公司创新业务与产品的风险评估,研究创新业务与产品有关风险管理的问题,提供风险控制建议和措施;审核公司业务审批委员会要求落实情况的相关文件;负责对业务实施定期或不定期、现场或非现场检查,协助与督促业务部门实施风险监测与预警,受理风险预警信息,履行风险预警报告相关职责;贯彻监管部门风险管理相关政策,提出政策落实建议与意见,检查政策落实情况等工作。 法律合规部主要职责是识别公司经营活动中的合规风险,监测和评估公司合规政策和程序的适当性,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及时向公司高级管理层报告;归口管理公司的规章制定工作,根据公司经营管理需要,提出公司规章体系的设计与调整方案,起草公司规章编制计划、监督落实执行,整理、编纂公司规章文件;起草或参与起草公司的基本规章,起草公司的合规管理和法律事务工作规章,并对公司其他部门起草的规章进行合规性审查;负责对公司信托业务和固有业务的合规性审查工作,提出书面合规意见和建议;归口管理公司授权工作,负责公司有权签字人签字样本的制作、管理工作等。 审批部主要职责是组织公司申报项目的立项及设立审批工作;审核公司项目申报材料的完整性和准确性;归口管理对监管部门的报审、沟通及公司专职审批人日常审批职能的履行。 内审稽核部主要职责是对公司内控制度执行情况实行严格的检查和监督,对各部门的业务活动和财务活动进行审计、稽核,出具内部审计稽核报告,并在监督检查过程中对公司内控制度适时做出评价。 4.5.2风险状况 4.5.2.1信用风险状况 信用风险是指交易对方不能履行合约义务而带来的风险。对公司而言,它指的是信托当事人各自承担的对他方的责任不能全部或部分按时履行的风险。公司严格按照《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非银行金融机构全面推行资产质量五级分类管理的通知》的要求,定期对公司资产质量进行五级分类。2015年,公司按照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提取了相应比例的风险准备金,全年未发生重大不利风险事件。 (1)信托业务信用风险状况 截至2015年末,公司存续信托项目规模987.52亿元。按照资产风险分类标准,正常类信托资产947.15亿元;关注类信托资产33.34亿元,且均为被动管理类资产;次级类信托资产实收余额为7.03亿元,属于被动管理类单一财产权信托;无可疑类信托资产,也无损失类信托资产。2015年,公司信托业务未发生重大信用风险所造成的损失。 (2)固有业务信用风险状况 截至2015年末,公司固有资产余额为70.76亿元。按照公司《资产风险分类管理办法》规定的分类标准,正常类固有资产余额68.94亿元,关注类固有资产余额0.08亿元,次级类固有资产余额1.73亿元,无可疑类固有资产,损失类固有资产70.03万元,为公司持有的“建设银行”股票减值所致。2015年,公司固有业务未发生重大信用风险所造成的损失。 4.5.2.2市场风险状况 市场风险是指在信托资产和其自有资产合法经营中,所不可避免的因市场参数的波动而产生的风险。这些市场参数包括利率、汇率、股票指数、商品价格和隐含波动性等。信托公司的市场风险又可以分为利率风险、汇率风险、股市风险和价格风险(也称通货膨胀风险或购买力风险)等。公司信托业务主要承担信用风险,市场风险敞口较小,公司对含有市场风险的信托产品做好风险揭示,监控市场风险敞口,做好缓释市场风险准备。公司固有业务持有一定数量股性资产,其中股票4.17亿元,长期股权投资3049.08万元,其市场风险敞口小,整体市场风险可控。 4.5.2.3操作风险状况 操作风险主要是指因交易系统不完善、管理失误、控制缺失、或其他一些人为的错误而导致损失的可能性,尤其是因管理失误和内部控制缺失带来的损失。公司主要操作风险管理方法包括流程管理和系统控制。流程管理通过分层授权、流程系统控制、业务复核、审批会决策等方式落实;系统控制则是通过建立综合业务管理系统、按照授权管理原则,确立系统节点控制。2015年,公司未发生因操作风险所造成的损失。 4.5.2.4其他风险状况 除以上三种风险外,公司还可能面临的风险包括:流动性风险,法律风险、道德风险、政策风险、创新风险等。流动性风险指公司虽然有清偿能力,但无法及时获得充足资金或无法以合理成本及时获得充足资金以应对资产增长或支付到期债务的风险。法律风险主要是指因合约的内容在法律上有缺陷或不完善而发生法律纠纷甚至无法履约的情况。道德风险是指由于公司内部人员蓄意违规违法或与公司的利益主体串通而给信托受益人或公司自身带来损失的可能性。政策风险主要是指因与信托相关的产业政策或政府各种经济和非经济政策的变化给公司的经营带来的风险。创新风险是指公司因创新业务活动而带来的风险。2015年,公司未发生因其他风险所造成的损失。 4.5.3风险管理策略 针对经营中可能存在的风险,公司在认真分析风险成因和影响方式的基础上,均制定有相应的风险管理策略和防范控制措施。 4.5.3.1信用风险管理策略 2015年,公司结合自身重点展业领域分别制定了项目筛选指引,明确项目和交易对手的选择与准入标准。全年共修订内部风险管理制度8部、业务指引7部,在原有《地产融资类业务指导意见》、《市政业务指导意见》等基础上,新制定业务指导意见5部,进一步加强事前对交易对手的尽职调查工作,明确了公司风险偏好,提高了风险把控效率。 公司进一步加大对先进风险管理技术工具的运用,在万得数据库系统的基础上引入克而瑞业务系统,实现双系统联动,加强了公司投资分析、风险评估和投后管理数据的一致性,增强信息透明度,降低业务风险。同时,充分利用双系统数据库,完成日常针对交易对手财务数据、行业数据等的查询,还创新出具交易对手每日舆情报告及每周舆情报告、土地市场月报和房地产市场月报等,实现交易对手的有效监测,严控公司整体风险。 公司严格实行对交易对手、项目风险评估制度,为信用风险管理提供三道防火墙。进一步提高投资类房地产项目准入标准,采取优先、劣后等内部增信措施。公司前、中、后台对项目风险层层把关,建立分层次风险预防体系。认真落实债权担保措施,客观、公正地评估抵押品,严格控制债权本金与不同抵押品价值之比,增加有效风险对冲,保障信托财产安全。 公司在项目存续期间对交易对手(项目)进行动态管理、定期检查,及时将有关情况向公司高管层和董事会报告。同时,足额提取风险准备金在内的各项准备金,保障兑付能力。 4.5.3.2市场风险管理策略 市场风险主要是指由于市场价格包括利率、股票价格、债券价格等波动而造成的信托财产、所投资资产损失的风险。公司信托业务主要承担信用风险,市场风险敞口较小。2015年,公司及时做好风险揭示,动态监控市场风险敞口,做好缓释市场风险准备。公司采用分散化投资策略,降低非系统市场风险,同时密切关注国家政策变化,及时制定相应对策及业务调整方案。针对资产市场风险,则积极通过组合投资,分散投资风险。 4.5.3.3操作风险管理策略 公司主要的操作风险管理方法是流程管理和系统控制。流程管理包括分层授权、流程系统控制、业务复核、审批会决策等方式;系统控制是建立业务管理系统,确立系统节点控制和授权管理原则。公司主要运用内控制度建设、流程与系统控制、分层授权等方式,重点围绕公司治理、内部控制体系、风险文化、信息系统建设等方面,建立健全操作风险管控体系。一是加强流程管理,实现留痕机制;二是定期开展流程风险评估,不断健全业务评审机制;三是进一步健全公司内部授权体系;四是进一步改造业务信息系统,健全系统功能;五是建立内部问责制度。公司设置专门的内部审计部门,定期对公司的各项内控制度执行状况、财务核算等内容进行检查,根据检查结果提出调整及改进意见,并向董事会和管理层提交相关报告,有效督促各项制度的贯彻执行。 4.5.3.4其他风险管理策略 公司不断优化和完善制度建设,加强合规经营,建立较为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推进内部约束和监督机制。强化对宏观经济政策和行业政策的跟踪和研究;保持业务管理制度与法律、规则和准则的一致性;积极倡导和培育公司风险文化,形成全员风控理念。 5.2015年度及2014年度的比较式会计报表 5.1 自营资产 5.1.1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意见全文 ■ 5.1.2资产负债表 资产负债表 2015年12月31日 编制单位:中建投信托有限责任公司单位:万元 ■ 单位负责人:刘屹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江峡 会计机构负责人:吕深远 5.1.3利润表 利润表 2015年12月31日 编制单位:中建投信托有限责任公司单位:万元 ■ 单位负责人:刘屹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江峡 会计机构负责人:吕深远 5.1.4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编制单位:中建投信托有限责任公司单位:万元 ■ 单位负责人:刘屹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江峡 会计机构负责人:吕深远 5.2信托资产 5.2.1信托项目资产负债汇总表 ■ 5.2.2信托项目利润及利润分配汇总表 ■ 6.会计报表附注 6.1会计报表编制基准不符合会计核算基本前提的说明 公司会计报表编制基准无不符合会计核算基本前提的事项。 6.2或有事项说明 无。 6.3重要资产转让及其出售的说明 无。 6.4会计报表中重要项目的明细资料 6.4.1自营资产经营情况 6.4.1.1按信用风险五级分类结果披露信用风险资产的期初数、期末数 表6.4.1.1(单位:万元) ■ 注:不良资产合计=次级类+可疑类+损失类 6.4.1.2各项资产减值损失准备的期初、本期计提、本期转回、本期核销、期末数 表6.4.1.2(单位:万元) ■ 6.4.1.3按照投资品种分类,分别披露固有业务股票投资、基金投资、债券投资、股权投资等投资业务的期初数、期末数 表6.4.1.3(单位:万元) ■ 6.4.1.4按投资入股金额排序,前五名的自营长期股权投资的企业名称、占被投资企业权益的比例、主要经营活动及投资收益情况等(从大到小顺序排列) 表6.4.1.4(单位:万元) ■ 6.4.1.5前五名的自营贷款的企业名称、占贷款总额的比例和还款情况等(从贷款金额大到小顺序排列) 表6.4.1.5 ■ 6.4.1.6 代理业务(委托业务)期初数、期末数 表6.4.1.6(单位:万元) ■ 6.4.1.7公司当年的收入结构(母公司口径、并表口径同时披露) 表6.4.1.7(单位:万元) ■ 6.4.2信托财产管理情况 6.4.2.1信托资产的期初数、期末数 表6.4.2.1(单位:万元) ■ 6.4.2.1.1主动管理型信托业务的信托资产期初数、期末数。分证券投资、股权投资、融资、事务管理类分别披露。 表6.4.2.1.1(单位:万元) ■ 6.4.2.1.2被动管理型信托业务的信托资产期初数、期末数。分证券投资、股权投资、融资、事务管理类分别披露。 表6.4.2.1.2(单位:万元) ■ 6.4.2.2本年度已清算结束的信托项目个数、实收信托合计金额、加权平均实际年化收益率 6.4.2.2.1本年度已清算结束的集合类、单一类资金信托项目和财产管理类信托项目个数、实收信托金额、加权平均实际年化收益率。 表6.4.2.2.1(单位:万元) ■ 6.4.2.2.2本年度已清算结束的主动管理型信托项目个数、实收信托合计金额、加权平均实际年化收益率。分证券投资、股权投资、融资、事务管理类分别计算并披露。 表6.4.2.2.2(单位:万元) ■ 6.4.2.2.3本年度已清算结束的被动管理型信托项目个数、实收信托合计金额、加权平均实际年化收益率。分证券投资、股权投资、融资、事务管理类分别计算并披露。 表6.4.2.2.3(单位:万元) ■ 6.4.2.3本年度新增的集合类、单一类和财产管理类信托项目个数、实收信托合计金额 表6.4.2.3(单位:万元) ■ 6.4.2.4信托业务创新成果和特色业务有关情况 2015年,公司进一步加大行业研究及业务创新投入力度,编撰出版《信托蓝皮书:中国信托业研究报告(2015)》,另有多篇研究成果在《财经》、《21世纪经济报道》、《证券时报》等国内主流媒体发表。 公司紧密把握宏观经济形势及信托行业发展变化,在稳步拓展房地产、基础设施等传统信托业务的同时,积极推动产品创新,在产业并购重组、新三板、新能源等领域取得较大突破。其中,成功发行行业首个新三板信托、首个碳排放信托;成功发行行业首款公益性助学贷款信托、首个主打“旅游+投资”的邮轮旅游消费信托。公司还在碳排放信托、助学公益信托、消费品投资信托、类资产证券化等领域取得重要突破,并成功申获特定目的信托受托机构资格,业务创新能力进一步提升。 6.4.2.5本公司履行受托人义务情况及因本公司自身责任而导致的信托资产损失情况(合计金额、原因等) 公司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信托文件的约定管理、运用和处分信托财产,按期进行信息披露;对委托人、受益人以及处理信托事务的情况和资料依法保密;以信托财产为限向受益人支付信托利益。本年度未发生因本公司自身责任而导致的信托资产损失情况。 6.4.2.6信托赔偿准备金的提取、使用和管理情况 表6.4.2.6(单位:万元) ■ 注:本期依据净利润75,136.12万元及5%的比例提取信托赔偿准备金3,756.81万元。 6.5关联方关系及其交易的披露 6.5.1关联交易方的数量、关联交易的总金额及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等 表6.5.1(单位:万元) ■ 6.5.2关联交易方与本公司的关系性质、关联交易方的名称、法定代表人、注册地址、注册资本及主营业务等 表6.5.2(单位:万元) ■ 6.5.3逐笔披露本公司与关联方的重大交易事项 6.5.3.1固有与关联方交易情况:贷款、投资、租赁、应收账款、担保、其他方式等期初汇总数、本期借方和贷方发生额汇总数、期末汇总数 表6.5.3.1(单位:万元) ■ 业务及管理费中关联交易金额合计2,486.00万元。具体组成如下: 中国建银投资有限责任公司1,079.56万元; 建投嘉昱(上海)投资有限公司1,406.44万元。 其他业务收入中关联交易金额254.78万元,系向中建投租赁有限责任公司收取的房租收入254.78万元。 本公司与上述关联方按一般企业关系进行业务往来。 6.5.3.2信托与关联方交易情况:贷款、投资、租赁、应收账款、担保、其他方式等期初汇总数、本期借方和贷方发生额汇总数、期末汇总数 表6.5.3.2(单位:万元) ■ 6.5.3.3信托公司自有资金运用于自己管理的信托项目(固信交易)、信托公司管理的信托项目之间的相互(信信交易)交易金额,包括余额和本报告年度的发生额 6.5.3.3.1固有与信托财产之间的交易金额期初汇总数、本期发生额汇总数、期末汇总数。 表6.5.3.3.1(单位:万元) ■ 6.5.3.3.2信托项目之间的交易金额期初汇总数、本期发生额汇总数、期末汇总数。 表6.5.3.3.2(单位:万元) ■ 6.5.4逐笔披露关联方逾期未偿还本公司资金的详细情况以及本公司为关联方担保发生或即将发生垫款的详细情况 无。 6.6会计制度的披露 公司固有业务、信托业务均执行财政部2006年2月公布的《企业会计准则》。 7.财务情况说明书 7.1利润实现和分配情况 公司2015年初未分配利润为176,569.91万元,2015年度实现净利润75,136.12万元。按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7,513.61万元,按净利润的5%提取信托赔偿准备金3,756.81万元,按期末承担风险和损失的资产余额计提一般准备805.61万元,分配股利4,579.85万元。截至2015年12月31日,公司未分配利润235,050.15万元。 7.2主要财务指标 表7.2 ■ 7.3对本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有重大影响的其他事项 无。 7.4公司净资本情况 表7.4 ■ 以上指标均符合《信托公司净资本管理办法》(中国银监会令[2010]第5号)各项监管要求。 8.特别事项揭示 8.1本报告期内股东变动的情况 无。 8.2本报告期内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 2015年3月31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选举陈勇胜担任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主席。 2015年8月3日,公司召开股东会第九次临时会议,审议批准施东辉担任公司股东董事,陈川不再担任公司股东董事职务。 2015年7月,曹丽娜因个人原因离职,免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 2015年12月,聘任张昳、谭硕为公司副总经理。 2015年12月,聘任侯春枫为公司总经理助理。 上述事项属正常人事变动,对公司经营管理无显著影响。 8.3本报告期内变更注册资本、变更注册地、公司名称变更事项 无。 8.4公司的重大诉讼事项 8.4.1重大未决诉讼事项 无。 8.4.2以前年度发生,于本报告年度内终结的诉讼事项 无。 8.4.3本报告年度发生,于本报告年度内终结的诉讼事项 2015年,公司共新增三起我司为原告的诉讼案件,分别为奕淳信托贷款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主动管理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瑞富3号项目(被动管理的单一信托项目)、启航8号项目(被动管理的单一信托项目)。其中:奕淳项目诉讼案件已于2015年9月25日作出判决,法院判令交易对手偿付贷款本金20000万元本金及对应的逾期利息、违约金等。瑞富3号及启航8号均系公司被动管理的单一信托项目,公司根据信托受益人指令配合进行诉讼。截至2015年末,瑞富3号案件已起诉,委托人正积极联系接洽资产管理公司收购抵押物事宜;启航8号案件已获法院签发调解书,处于申请法院强制执行阶段。 新增一起我司为被告的诉讼案件,聚鑫2-4项目委托人因证券市场大幅波动导致亏损,认为我司非法从事融资融券业务,诉讼我司赔偿其损失,截至2015年末,此案正在审理过程中。 8.5本报告期内公司及其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受到处罚的情况 无。 8.6本报告期内中国银监会及其派出机构对公司检查后提出监管意见的情况 无。 8.7本报告期内重大事项临时报告 无。 8.8本报告期内中国银监会及其省级派出机构认定的其他有必要让客户及相关利益人了解的重要信息 无。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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