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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银瑞信安盈货币市场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公告 2016-04-27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公告送出日期:2016年4月27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 2. 基金募集情况 ■ ■ 注:1、基金合同生效前所发生的信息披露费、律师费和会计师费以及其他费用不从基金财产中支付; 2、本基金管理人高级管理人员、基金投资和研究部门负责人持有本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为0;本基金的基金经理持有本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为0。 3.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基金份额持有人可以到销售机构的网点进行交易确认单的查询和打印,也可以通过本基金管理人的网站(www.icbccs.com.cn)或客户服务电话(400-811-9999)查询交易确认情况。 基金管理人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不超过3个月开始办理申购、赎回。本基金办理申购、赎回业务的具体时间由本基金管理人于申购、赎回开放日前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介上刊登公告。 风险提示: 1、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它基金的业绩并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 2、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投资者购买货币市场基金并不等于将资金作为存款存放在银行或存款类金融机构,基金管理人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6年4月27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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