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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209 证券简称:达意隆 公告编号:2016-044 广州达意隆包装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分配方案等情况
1、广州达意隆包装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2015年年度权益分派预案已由2016年3月15日召开的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刊登于2016年3月16日的《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
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一致。
2、本次利润分配距离股东大会通过利润分配方案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3、本公司目前不存在回购账户。
二、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15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195,244,05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0.1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QFII、RQFII以及持有股改限售股、首发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0.09元;持有非股改、非首发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先按每10股派0.10元,权益登记日后根据投资者减持股票情况,再按实际持股期限补缴税款;持有非股改、非首发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a;对于QFII、RQFII外的其他非居民企业,本公司未代扣代缴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所得发生地缴纳。)。
【a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02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01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16年5月5日,除权除息日为:2016年5月6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16年5月5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将于2016年5月6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本次现金分红总额为人民币1,952,440.50元(含税),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总额为0股,送红股0股。
六、有关咨询办法
咨询机构: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咨询地址:广州市萝岗区云埔一路23号
咨询联系人:李春燕
咨询电话:020-62956848
传真电话:020-82266910
七、备查文件
1、《广州达意隆包装机械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广州达意隆包装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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