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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德美精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16第一季度报告 2016-04-27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独立董事石碧先生、张宏斌先生以通讯方式出席本次董事会,其余董事均现场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黄冠雄、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何国英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周红艳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及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况 2016年第一季度公司完成收购亭江新材,对期初数及上年同期数进行追溯调整。《公司关于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追溯调整期初及上年同期数的公告》(2016-027)刊登于2016年4月27日的《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1、合并资产负债表项目(元) ■ 2、母公司资产负债表项目(元) ■ 3、合并利润表项目(元) ■ 4、母公司利润表项目(元) ■ 5、合并现金流量表项目(元) ■ 6、母公司现金流量表项目(元) ■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经于2015 年 8 月 3 日召开的201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为维护资本市场稳定,切实维护广大投资者权益,在充分保障公司日常经营性资金需求、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活动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公司增持天原集团1,800,000股股份,占天原集团总股本的 0.27%。截止披露日,公司共计持有天原集团股份 1,800,000 股,占天原集团总股本的 0.27%。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2015-063)、《关于授权公司增持天原集团股份的公告》(2015-064)刊登于2015年7月17日的《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1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15-074)刊登于2015年8月4日的《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关于增持天原集团股份的公告》(2016-001)刊登于2016年1月5日的《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2、经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分别受让黄冠雄先生、何国英先生、高明波先生、宋琪女士、胡家智先生、钱铸先生、黄良莹先生持有的四川亭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亭江新材”)股份。收购完成后,公司持有亭江新材50,266,950股股份,占亭江新材总股份数的83.78%。亭江新材工商变更手续已于2016年2月1日完成。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2015-104)、《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2015-105)、《公司关于收购亭江新材股份的关联交易公告》(2015-106)刊登于 2015 年 12月 19 日的《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16-002)刊登于 2016年 1月 6 日的《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3、2015年4月27日,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对公司控股子公司广东英农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英农集团”)单方面增资1亿元人民币,英农集团除公司以外其他股东不参与本次增资。增资后英农集团的注册资本金增加至2亿元人民币,公司持有英农集团93.5%的股权。报告期内出资完毕,相关工商变更手续于2016年3月1日办理完成。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2015-028)、《公司关于对控股子公司英农集团进行增资的公告》(2015-039)刊登于2015年4月29日的《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4、经公司经理办公会同意,2016年3月,公司全资子公司广东德运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运创投”)对广东顺德红铅笔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顺德红铅笔”)投资30万元,持有顺德红铅笔10%股权。相关工商变更于2016年3月16日办理完成。 5、经于2015年7月27日召开的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拟定了《广东德美精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摘要,并经于2015年8月17日召开的201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公司 2015 年度员工持股计划已委托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成立“申万宏源宝鼎众盈 1 号定向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简称“资管计划”)进行管理。出资参加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的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员工共386人,其中公司董事(不包含独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14人。本员工持股计划员工自筹资金总额为21,992,470元,公司用于回购股份无偿赠与员工持股计划的自有资金为1500万元。 截止 2015 年 11 月 6 日,公司 2015 年度员工持股计划已完成股票的购买。其中,资管计划通过二级市场竞价方式累计买入公司股票 2,238,25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53%,成交金额为 21,773,154.44 元(含交易税费);公司累计回购股票数量为 1,557,4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37%,成交金额为14,997,635.29 元(含交易税费)。 经 2015 年 8 月 17 日召开的 201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根据《公司 2015 年度员工持股计划》,公司将回购的股票中 978,757股赠与“申万宏源宝鼎众盈 1 号定向资产管理计划”用于 2015 年度员工持股计划,并注销所剩 578,643 股余股。完成股票注销后,公司的注册资本将由 419,809,471.00 元人民币减少为 419,230,828.00 元人民币,公司修订《公司章程》相应条款内容。 员工持股计划在报告期内的实施进展情况: (1)公司已按《公司法》的规定,在作出减少注册资本决定之日起10日内通知了债权人,并于30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关于注销公司回购赠与员工持股计划所剩余股的减资公告》(2015-098)刊登于2015 年 11 月 18 日的《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自公告之日起45日内,未有个人、团体要求本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未有个人、团体对本公司减少注册资本提出异议。 (2)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所剩578,643股需注销的股份,公司于2016年4月25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毕A股回购股份注销手续,并根据相关要求办理了工商登记备案手续。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2015-067)、《2015年度员工持股计划(草案)》(2015-070)刊登于 2015年7月29日的《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15-075)刊登于 2015年8月18日的《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关于 2015 年度员工持股计划实施进展的公告》(2015-093)刊登于 2015 年 11 月 4 日的《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关于 2015 年度员工持股计划完成股票购买的公告》(2015-094)刊登于 2015 年 11 月7 日的《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5-095)、《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5-096)、 《关于公司向员工持股计划赠与回购的股票并注销余股的公告》(2015-097)刊 登 于 2015 年 11 月 18 日 的 《 证 券 时 报 》 和 巨 潮 资 讯 网(www.cninfo.com.cn)。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刊登于 2015 年 11 月 18 日的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关于回购股份注销完成暨股份变动的公告》(2016-013)刊 登 于 2016 年 4 月 26日 的 《 证 券 时 报 》 和 巨 潮 资 讯 网(www.cninfo.com.cn)。 ■ 三、公司、股东、实际控制人、收购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其他关联方在报告期内履行完毕及截至报告期末尚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 四、对2016年1-6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2016年1-6月预计的经营业绩情况: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 五、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六、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七、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八、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内未发生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 广东德美精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黄冠雄 二〇一六年四月二十七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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