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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友谊集团股份公司公告(系列) 2016-04-27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0987 证券简称:广州友谊 公告编号:2016-020 广州友谊集团股份公司 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 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 2.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和网络投票方式召开。 3. 本次股东大会的五项议案均为普通表决事项,须经参加本次大会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一、会议的通知及公告 广州友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分别于2016年3月30日、2016年4月22日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刊登了《关于召开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和《关于召开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二、会议召开情况 1. 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16年4月26日(星期二)下午2:30时开始。 网络投票时间: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2016年4月26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股票交易时间);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2016年4月25日15:00-2016年4月26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 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广州市环市东路369号广州友谊集团综合楼九楼会议室。 3. 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4. 现场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房向前。 5. 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三、会议出席情况 (一)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94人,代表公司股份 918,337,191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61.94%。 1. 现场出席会议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10位,代表公司股份917,172,933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61.86%。 2. 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计为84位,代表公司股份1,164,25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0.08%。 (二)参与本次会议表决的中小投资者91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1,430,929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01 %。 (三)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四、提案审议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的五项议案均为普通表决事项,须经参加本次大会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1.审议通过《关于201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通过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方式参与表决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918,337,191股。同意918,287,291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反对49,9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1,381,02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51%;反对49,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49%;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 2. 审议通过《关于2015年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通过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方式参与表决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918,337,191股。同意918,287,291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反对49,9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1,381,02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51%;反对49,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49%;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 3. 审议通过《关于2015年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通过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方式参与表决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918,337,191股。同意918,287,291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反对49,9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1,381,02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51%;反对49,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49%;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 4. 审议通过《关于2015年年度财务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通过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方式参与表决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918,337,191股。同意918,287,291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反对49,9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1,381,02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51%;反对49,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49%;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 5. 审议通过《关于2015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通过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方式参与表决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918,337,191股。同意918,287,991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反对49,2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1,381,729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56%;反对 49,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44 %;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 律师事务所名称:广东格林律师事务所 2. 律师姓名:苏斌、黄日雄 3. 结论性意见: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召集人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公司《公司章程》的规定,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1. 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 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广州友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000987 证券简称:广州友谊 公告编号:2016-021 广州友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国有股权无偿划转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本次国有股权无偿划转的基本情况 2016年4月26日,公司接到广州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广州市国资委")的《告知函》。公司控股股东广州市国资委日前与广州越秀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越秀集团")签订了《关于广州友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国有股份无偿划转协议》。根据该协议,广州市国资委将其持有的本公司有限售条件国有股份186,266,107股及其孳生的股份(如有)无偿划转至越秀集团,该协议须经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后生效。 越秀集团成立于1985年,是广州市人民政府独资的国有企业,注册资本1,018,551.80万元。目前拥有越秀地产股份有限公司、创兴银行有限公司、越秀交通基建有限公司、越秀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四家香港上市公司。截至2015年末,越秀集团总资产3,379.80亿元,净资产520.39亿元。 二、 《关于广州友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国有股份无偿划转协议》的主要内容 1、以2016年4月30日作为本次国有股权无偿划转基准日,广州市国资委同意将其持有的广州友谊的186,266,107股股份及其孳生的股份(如有)(以下合称"被划转股份")无偿划转给越秀集团;越秀集团同意接受上述股份。 2、为完成本次无偿划转,广州市国资委、越秀集团同意,共同完成向各级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办理审核批准的手续,向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办理被划转股份划出与过户登记的手续等相关工作。 3、被划转股份自基准日至无偿划转完成日期间产生的权益变动归属于广州市国资委。 三、 本次划转后,公司相关产权及控制关系 上述国有股权无偿划转完成后,广州市国资委将继续持有公司617,977,528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41.68%,为公司第一大股东;越秀集团持有公司186,266,107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12.56%,为公司第三大股东。鉴于公司、越秀集团的实际控制人均为广州市国资委,本次国有股权无偿划转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 本次国有股权无偿划转事项尚须获得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鉴于上述有权部门审批的要求,本次国有股权无偿划转事项能否顺利完成尚具有一定的不确定性,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本公司将严格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根据本次国有股权无偿划转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准确、完整地披露有关信息。 特此公告。 广州友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4月27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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