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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推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6-04-27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上接B169版) 信贷审查委员会:对总经理负责,对信贷业务的有关工作制度和工作程序进行审批决策;对公司业务部申报的信贷业务和其他业务进行审批决策;对信贷资产分类工作结果进行最终审批;对不良资产的责任认定工作进行审批决策;对不良资产的管理和处置进行决策。信贷审查委员会由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统计部负责人、投资运营部负责人、资金管理部负责人、风险合规部负责人组成,日常办事机构在风险合规部。 业务部门:财务公司的公司业务部、资金结算部、资金管理部、投资运营部、财务统计部、信息技术部等业务部门包含了财务公司大部分的资产和业务,在日常工作中直接面对各类风险,是财务公司风险管理的前线。各业务部门承担以下风险管理职责: 1、充分认识和分析本部门各项风险,确保各项业务按照既定的流程操作,各项内控措施得到有效的落实和执行。 2、将评估风险与内控措施的结果进行记录和存档,准确、及时上报风险管理部门所要求的日常风险监测报表。 3、对内控措施的有效性不断进行测试和评估,并向风险合规部门提出操作流程和内控措施改进建议。 4、及时发现和报告可能出现的风险类别,并提出风险管理建议。 风险合规部:主要职责是制定财务公司风险管理政策、制度,监督并提示财务公司各项业务活动的风险,组织与实施对各类风险的预警、监测、分析与内控制度执行情况检查,撰写风险评估报告;组织研究和审核公司各项规章制度、操作流程,审核客户信用等级评价办法、标准;组织实施资产风险分类认定工作和真实性检查;统一归口管理各类监管报表,负责各类相关报表的编制、报送。 (二)风险的识别与评估 财务公司制定了一系列的内部控制制度及各项业务的管理办法和操作规程。风险合规部负责对财务公司的业务活动进行监督和稽核。财务公司根据各项业务的不同特点制定各自不同的风险控制制度、操作流程和风险防范措施等,各部门责任分离、相互监督,对各种风险进行预测、评估和控制。 (三)控制活动 1、结算业务控制情况 财务公司根据国家有关部门及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制定了《定期存款管理办法》、《结算业务管理办法》、《电子商业汇票业务管理办法》、《结算账户管理办法》、《表外业务核算办法》、《空白重要凭证管理办法》、《应收应付利息核算操作规程》、《电子商业承兑汇票到期处理操作规程》等业务管理办法、业务操作流程,做到首先在程序和流程中规定操作规范和控制标准,有效控制业务风险,具体如下所示: (1)在资金计划管理方面,财务公司业务经营严格遵循《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对资产负债管理要求,通过制定和实施资金计划管理、同业资金拆借管理等制度,保证公司资金的安全性、效益性和流动性。 (2)在成员单位存款业务方面,财务公司严格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保障成员单位资金的安全,维护各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3)资金集中管理和内部转账结算业务方面,成员单位在财务公司开设结算账户,通过专网传输路径实现资金结算,严格保障结算的安全、快捷,同时具有较高的数据安全性。财务公司严格执行货币资金内部控制规范,支票、预留银行财务专用章和预留银行名章由不同人员分管,并禁止将财务专用章带出单位使用。 2、信贷业务 (1)内控制度建设评价 财务公司已建立了审贷分离、分级审批的贷款管理制度。制定了各类信贷业务管理办法包括《信贷业务操作规程》、《信用评级管理办法》、《综合授信管理办法》、《贷后管理办法》、《商业汇票贴现管理办法》、《流动资金贷款管理办法》、《同业授信业务管理办法》、《国内保理业务管理办法》、《国内订单融资管理办法》《委托贷款管理办法》、《信贷资产风险分类管理办法》、《结汇售汇业务操作规程》、《保险代理业务操作规程》等,并制定了相应的操作流程。 (2)建立了审贷分离、分级审批的贷款管理办法 财务公司根据贷款规模、种类、期限、担保条件确定审查程序和审批权限,严格按照程序和权限审查,审批贷款。公司建立和健全了信贷部门和信贷岗位工作职责,信贷部门的岗位设置做到分工合理,职责明确。贷款调查评估人员负责贷款调查评估,承担调查失误和评估失准的责任,贷款审查人员负责贷款风险的审查,承担审查失误的责任,贷款发放人员负责贷款的检查和清收,承担检查失误、清收不力的责任。财务公司设立信贷审查委员会,作为信贷业务的最高决策机构。财务公司授信额度的审批及信贷资产的发放由信贷审查委员会决定。信贷业务部门审核通过的授信及贷款申请,风险合规部出具风险意见后,报送信贷审查委员会审批。审议表决遵循集体审议、明确发表意见、多数同意通过的原则,全部意见记录存档。财务公司总经理有一票否决权,但无一票赞成权。总经理对信贷审查委员会决议拥有复议权。 3、投资业务 财务公司尚未取得委托投资的业务资格。 4、内部稽核 财务公司实行内部审计稽核制度,设立风险合规部,向董事长负责。建立内部稽核管理办法和操作规程,对财务公司的经济活动全程进行内部稽核和监督。针对财务公司的内部控制执行情况、业务和财务活动的合法性、合规性、风险性、准确性、效益性进行监督检查,发现内部控制薄弱环节、管理不完善之处和由此导致的各种风险,向管理层提出有价值的改进意见和建议。 5、信息系统 财务公司信息系统主要是为成员单位提供资金结算服务和会计核算等。财务公司制订了《信息系统连续性及突发事件管理办法及应急预案》、《计算机中心机房管理办法》、《数字证书管理办法》、《数据备份管理制度》、《电子票据系统连续性及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办法》、《信息系统日常运维管理办法》、《网络、办公电子设备管理办法》等多项管理制度,满足公司业务核算和规范自身业务发展的需要。 (四)内部控制总体评价 财务公司的内部控制制度是完善的。在资金管理方面财务公司可以较好的控制资金流转风险;在信贷业务方面财务公司建立了相应的信贷业务风险控制程序,以保证整体风险控制在合理的范围内。 三、山东重工财务公司经营管理及风险管理情况 (一)自成立以来,财务公司一直坚持稳健经营的原则,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企业会计准则、《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和国家有关金融法规、条例以及公司章程规范经营行为,加强内部管理。 (二)财务公司未从事任何离岸、资金跨境的金融业务,也未开展实业投资、贸易等非金融业务。财务公司目前还未开设分公司。 (三)根据《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与《山推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与山东重工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发生存款业务风险处置预案》规定,截止2015年末,财务公司的各项监管指标如下: 1、2015年12月末的资本充足率为15.52%,未低于银监会规定的10%标准;财务公司的自有固定资产与资本总额的比例为2.32%,不高于银监会规定的20%标准;财务公司拆入资金与资本总额的比例为0%,不高于银监会规定的100%标准;财务公司担保比例为55.94%,不高于银监局规定的100%标准。 2、2015年12月末,财务公司拆出资金余额为0,投资金额为7亿元,投资比例为54.51%。 (四)财务公司自成立至今未发生挤提存款、到期债务不能支付、大额贷款逾期或担保垫款、电脑系统严重故障、被抢劫或诈骗、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涉及严重违纪、刑事案件等重大事项。 (五)未发现财务公司发生可能影响其正常经营的重大机构变动、股权交易或者经营风险等事项。 (六)2015年末财务公司对山东重工、山推股份和潍柴动力的贷款余额情况如下: ■ 2015年12月末,财务公司对其股东山东重工、山推股份、潍柴动力贷款余额超过该股东对财务公司的出资额,且对山东重工、山推股份的贷款超过财务公司注册资本金50%(即对单一股东的贷款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针对山推股份的贷款情况,公司已就贷款用途向财务公司做出说明,能够按时偿还到期贷款,以保证其他股东的资金安全;同时公司已启动应急处置预案,与财务公司对山东重工贷款原因及具体情况进行了商讨,财务公司也已经按照相关规定向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山东监管局(以下简称“山东省银监局”)备案,并出具说明,以保证财务公司股东的资金安全。 (七)2015年12月末山推股份在财务公司的存款余额为人民币59,414.60万元,财务公司吸收存款的余额为人民币1,500,253.44万元,山推股份的存款余额与财务公司吸收存款余额的比率为3.96%,未超过30%。 (八)财务公司的股东对财务公司的负债未出现逾期1年以上未偿还的情况。 (九)2015年全年财务公司为了规避风险,未开展金融衍生品等业务,至2015年12月末吸收存款余额已达到人民币1,500,253.44万元,较2014年12月份增加17.50%。山推股份在财务公司的存款安全性和流动性良好,未发生因现金头寸不足而延迟付款的情况。 (十)2015年末财务公司资产总额达到人民币1,629,794.39万元,较2014年12月份增加15.74%,发放贷款人民币450,055.13万元,实现营业收入人民币29,348.83万元,净利润达人民币11,359.20万元,经营状况良好,且重工财务公司未因违法违规受到中国银监会等监管部门的行政处罚。 (十一)财务公司的风险管理体系完备,资金运用科学有效,内控体系运转流畅,监督机制有效运行。 综上所述,财务公司具有合法有效的《金融许可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建立了较为完整合理的内部控制制度,可较好地控制风险,山推股份将督促财务公司严格按中国银监会《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中国银监会令〔2004〕第5号)规定经营。山推股份根据对财务公司基本情况、内部控制制度及风险管理情况的了解和评价,未发现财务公司与财务报表相关的资金、信贷、投资、信息管理等风险控制体系存在重大缺陷;财务公司运营正常,资金较为充裕,内控健全,资产质量良好,资本充足率较高,拨备充足,与其开展存款金融服务业务的风险可控。 山推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四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000680 证券简称:山推股份 公告编号:2016—017 山推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山推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定于2016年5月26日(星期四)召开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现将会议情况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届董事会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2016年5月26日(星期四)下午14:00。 (2)网络投票日期和时间:2016年5月25日(星期三)至2016年5月26日(星期四),其中: ①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年5月26日上午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 ②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年5月25日下午15:00至2016年5月26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的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本次股东大会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不能重复投票。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于股权登记日2016年5月19日(星期四)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7、现场会议地点:山东省济宁市高新区327国道58号公司总部大楼109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董事会2015年度工作报告》; 2、《监事会2015年度业务报告》; 3、《公司2015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资产核销的报告》; 4、《监事会关于公司2015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资产核销的报告》 5、《公司201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6、《公司201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7、《公司201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8、《关于预计201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8.1与山东山推机械有限公司的关联交易 8.2与山东沃林重工机械有限公司的关联交易 8.3与山东山推胜方工程机械有限公司的关联交易 8.4与山重建机有限公司的关联交易 8.5与潍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的关联交易 8.6与山东锐驰机械有限公司的关联交易 8.7与小松山推工程机械有限公司的关联交易 9、《关于与山东重工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的议案》; 10、《关于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11、《关于与有关银行、融资租赁公司建立工程机械授信合作业务的议案》; 12、《关于与山重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的议案》; 13、《关于聘任2016年度公司审计机构的议案》; 14、《关于增补公司监事的议案》。 会议提案内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6年4月27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公告。 三、听取公司独立董事2015年度述职报告。 四、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法人股东请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深圳股东账户卡、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个人股东请持本人身份证、深圳股东账户卡和持股证明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及委托人持股证明办理登记。异地股东可在登记时间内采用传真、信函方式登记,出席现场会议时,需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场。(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 2、登记时间:2016年5月23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6:30。 3、登记地点:山东省济宁市高新区327国道58号公司总部大楼 董事会办公室。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具体投票流程如下: (一)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操作流程 1、投票代码:360680 2、投票简称:山推投票 3、投票时间:2016年5月26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和13:00—15:00。 4、在投票当日,山推投票昨日收盘价显示的数字为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总数。 5、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操作程序: (1)进行投票时买卖方向应选择“买入”。 (2)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股东大会议案序号。100元代表总议案,1.00元代表议案1,2.00元代表议案2,依此类推。对于逐项表决的议案,如议案8中有多个需表决的子议案,8.00元代表对议案8下全部子议案进行表决,8.01元代表议案8中子议案①,8.02元代表议案8中子议案②,依此类推。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委托价格分别申报。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对应“委托价格”一览表: ■ (3)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股代表同意,2股代表反对,3股代表弃权。 表决意见对应“委托数量”一览表 ■ (4)如股东对所有议案(包括议案的子议案)均表示相同意见,则可以只对“总议案”进行投票。 如股东通过网络投票系统对“总议案”和单项议案进行了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即如果股东先对相关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相关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它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果股东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相关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5)对同一议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申报为准,不得撤单。 (6)不符合上述规定的投票申报无效,视为未参与投票。 (二)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6年5月25日下午15:00,结束时间为2016年5月26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交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申请服务密码的,请登陆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的密码服务专区注册,填写相关信息并设置服务密码。申请数字证书的,可向深圳证券信息公司或其委托的代理发证机构申请。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三)网络投票其他注意事项 1、网络投票系统按股东账户统计投票结果,如同一股东账户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两种方式重复投票,股东大会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2、股东大会有多项议案,某一股东仅对其中一项或者几项议案进行投票的,在计票时,视为该股东出席股东大会,纳入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总数的计算;对于该股东未发表意见的其他议案,视为弃权。 六、其他事项 联 系 人:袁 青 王 静 宋 政 联系电话:0537-2909532,2907336 传 真:0537-2340411 电子邮箱:zhengq@shantui.com 股东出席会议期间,食宿、交通费自理。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3、股东持股证明。 附件:授权委托书 山推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四月二十六日 附 件: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2016年5月26日(星期四)召开的山推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受托人有权依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该次股东大会审议的各项议案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该次股东大会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本人(本单位)对该次股东大会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 注:1、在审议上述议案时,委托人可在“同意”、“反对”或“弃权”栏内划“√”。 2、对同一项议案,不得有多项授权指示。如果委托人对有关议案的表决未作具体指示或者同一项议案有多项授权指示的,则受托代理人可自行酌情决定对以下议案或有多项授权指示的议案的投票表决。 3、本授权委托的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委托人姓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注册号: 委托人股东账户: 委托人持股数量: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委托人签字(盖章):
证券代码:000680 证券简称:山推股份 公告编号:2016—015 山推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山重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开展 融资租赁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融资租赁业务概述 为更好地促进公司产品销售和市场开发,全面建立和发展合作关系,公司与山重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重租赁”)本着优势互补、平等互利的原则,开展融资租赁业务。 山重租赁系公司控股股东山东重工集团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山重租赁与公司构成关联关系。山重租赁与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合作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关联交易已于2016年4月26日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全票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对该项交易进行了审核并发表了独立意见。此项交易尚须获得2015年度股东大会的批准,在公司召开股东大会审议本次关联交易时,关联股东将回避表决。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1、关联方概况 企业名称:山重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董平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外大街甲1号D座13层 注册资本:92,000万元 经营范围:许可经营项目:无 一般经营项目:批发医疗器械Ⅲ类;融资租赁;机械设备租赁业务;向国内外购买租赁财产;租赁财产的残值处理及维修;技术服务;经济信息咨询;销售通用设备、专用设备、交通运输设备、建筑材料、医疗器械Ⅰ类;批发医疗器械Ⅱ类;项目投资;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 财务状况:未经审计,截止2015年12月31日,山重租赁资产总额434,565.47万元、负债总额334,588.36万元、净资产99,977.11万元,2015年度实现营业收入32,299.83万元,净利润4,123.63万元。 股东持股比例:山东重工集团有限公司持有21.74%的股权,公司持有山重租赁19.565%的股权,潍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持有19.565%的股权,潍柴重机股份有限公司持有19.565%的股权,陕西重型汽车有限公司持有19.565%的股权。 2、关联关系介绍 公司与山重租赁受同一控股股东山东重工集团有限公司控制,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山重租赁与公司构成关联关系。山重租赁与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合作构成关联交易。 三、交易的主要内容 公司与山重租赁已签署《业务合作协议书》和《<业务合作协议书>补充协议》,山重租赁与公司的终端客户签订《融资租赁合同》,专项用于购买公司各类工程机械产品及配件,并由公司的经销商及公司承担约定条件下的回购义务。公司与山重租赁开展融资租赁业务的主要内容如下: 1、租赁标的物: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所生产和经营的包括但不限于推土机、道路机械、装载机、混凝土机械等工程机械产品及配件。 2、融资租赁方式:直销合作方式和代理商合作方式。 3、授信额度:授权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山重租赁于2016年度内开展融资租赁业务合作余额不超过13亿元人民币,其中控股子公司经销产品合作余额不超过3.5亿元人民币,期限1年。 在上述授信额度内,符合条件的用户,可按有关规定办理融资租赁业务,公司承担本协议项下用户办理融资租赁业务产生的回购担保责任。授信期限届满,公司对已在授信期内发生的业务仍有回购担保责任,直到所担保的综合授信业务余额还清为止。 四、定价原则、交易价格 由公司的终端客户同公司或公司的经销商按市场价格确定产品交易价格,并同山重租赁签署《融资租赁合同》。 五、交易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融资租赁销售合作可以更好地促进公司产品销售和市场开发,全面建立和发展合作关系,有利于满足客户通过融资租赁采购工程机械设备及其配件的需求,促进公司工程机械设备及其配件的销售。 六、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经审阅本次会议议案及相关资料后,同意将《关于与山重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的议案》提交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并发表独立意见:该关联交易审议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遵循了融资租赁业务商业条款,有利于公司产品销售和市场开发,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的利益的情况,同意公司与其开展融资租赁业务。 七、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3、业务合作协议书。 特此公告。 山推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六年四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000680 证券简称:山推股份 公告编号:2016—016 山推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控股子公司山推楚天工程机械 有限公司提供委托贷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委托贷款概述 为实现公司效益最大化,节省公司财务费用,解决控股子公司山推楚天工程机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推楚天”)生产经营流动性资金不足的问题,加快推动公司混凝土业务的发展,结合目前公司运营和资金情况,2016年4月26日,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以全票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控股子公司山推楚天工程机械有限公司提供委托贷款的议案》,同意公司通过有关商业银行向控股子公司山推楚天提供不超过4亿元人民币的委托贷款。 二、借款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山推楚天工程机械有限公司 住所:湖北省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光谷三路628号 法定代表人:王飞 注册资本:50,000万元 公司经营范围:工程机械及其配件(含汽车底盘改装车)的制造、销售及维修(不含机动车维修);货物进出口及技术进出口(不含国家限制或禁止企业经营的货物和技术) 主要财务数据: ■ 股东持股比例:公司持有24.475%的股权,公司全资子公司山推投资有限公司持有50.4284%的股权,公司全资子公司山东山推工程机械进出口有限公司持有18.2216%的股权,武汉中南工程机械设备有限责任公司持有6.875%的股权。 三、委托贷款的主要内容 1、委托人:山推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2、借款人:山推楚天工程机械有限公司 3、委托贷款额度:不超过4亿元人民币 4、委托贷款期限:期限为12个月 5、委托贷款利率:不低于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一年期基准贷款利率 四、委托贷款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向控股子公司提供委托贷款,是为实现公司效益最大化,节省公司财务费用,同时为了保障子公司山推楚天正常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有利于加快推动公司的混凝土业务的发展。山推楚天为公司间接持有其93.125%股权的控股子公司,对其生产经营活动具有控制权,此项委托贷款的风险可以有效控制。 五、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山推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六年四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000680 证券简称:山推股份 公告编号:2016—018 山推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6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取消 发行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推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10月29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及2015年11月15日召开的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拟发行中期票据的议案》。该议案详细情况见刊登于2015年10月30日、2015年11月16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公司2016年度中期票据发行已于2016年4月13日获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接受注册通知书》(中市协注[2016]MTN201号)注册通过,核定公司发行中期票据注册金额为10亿元,注册额度2年内有效,在注册有效期内可分期发行。 公司于2016年4月21日在中国货币网(www.chinamoney.com.cn)和上海清算所(http://www.shclearing.com)披露了公司2016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相关发行公告文件,发行金额为8亿元,发行日为2016年4月25日。 鉴于近期市场波动较大,经公司与主承销商及联席主承销商协商,决定取消本期中期票据的发行。公司将另择时机重新发行,并将按照《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发行注册规则》及《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规则》的规定,做好公司中期票据的后续发行、兑付及信息披露工作。 特此公告。 山推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六年四月二十六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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