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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联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报告摘要

2016-04-27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异议声明

  无

  声明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简介

  ■

  二、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公司主营业务为房地产开发及物业经营管理 。

  公司目前房地产开发业务主要集中在深圳、杭州、千岛湖等城市,物业资产及物业经营管理业务主要集中深圳、杭州、上海、千岛湖等区域。从事房地产开发的实体主要包括:公司本部、深圳华联置业公司、杭州华联置业公司、浙江兴财公司、上海申冠置业公司等五家企业。从事物业经营管理业务的实体为华联物业集团,负责统筹、运营和管理本公司和华联集团的物业资产出租及住宅地产项目、商业地产项目等服务管理 。

  公司房地产开发业务、项目储备及自有物业出租等情况如下:

  1.华联控股房地产开发项目情况(单位:平方米)

  ■

  备注:公司2015年没有新增土地储备项目,存续的工业土地储备为华联工业园区A区块,该区块占地8.27万平方米,该项目拟申请城市更新,目前正在筹备更新立项及合作开发前的各项工作。

  2.公司出租房产情况

  公司出租房产主要分别在深圳、上海、杭州三地,房产数量合计18.18万平方米(含合并范围内的控股子公司)。

  (1)按照房产类别划分为:工业厂房、仓储房产:6.71万平方米;住宅和宿舍房产:0.87万平方米;办公楼、商业和酒店房产:10.6万平方米。

  (2)按照区域分布

  1)深圳方面:工业厂房和仓储房产:6.71万平方米;住宅和宿舍房产:0.87万平方米;办公楼、商业和酒店房产:1.66万平方米。

  2)上海方面:办公楼房产:2.20万平方米。

  3)杭州方面:办公楼、商业和酒店房产:6.74万平方米。

  三、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单位:人民币元

  ■

  2、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人民币元

  ■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 是 √ 否

  四、股本及股东情况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

  五、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一) 房地产业务

  1. 深圳方面

  深圳地产项目包括:“华联城市全景”项目(即宝安区“新安华联片区”更新项目)、南山区“华联工业园B区”和“华联工业园A区”等三个更新单元项目。

  “华联城市全景”项目:

  2015年7月营销中心落成并通过验收,8月底样板房等展示单位完工,9月所有楼栋提前实现主体结构性封顶,10月16日开盘销售。截止12月31日,“华联城市全景”项目签约合同销售金额13.27亿,预售金额约20亿元(含选房、尚未办理按揭手续),为实现2016年销售目标奠定了坚实基础。该项目被评为“达沃斯·2015中国十大人居范例金奖楼盘”以及“深圳宜居生态综合体”。

  “华联工业园B区”项目:

  前期策划方面:前期策划、市场调研、项目设计等工作正在有序进行并取得一定的进展,完成了《B区项目定位发展策略报告》、《B区项目分项物业产品及硬件建议报告》。规划设计方面:配合报建并按计划完成了方案报批工作,相继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方案设计核查意见书》,并对方案设计进行了论证、优化。拆迁工作方面:至2015年12月底,已基本完成旧厂房主体的拆除工作。

  “华联工业园A区”项目:明确了AB区整体规划发展策略,并就A区项目的定位及规划与政府部门做了前期沟通;明确申报主体及开发主体,下一步将启动该城市更新项目立项申报的相关工作,拟定合作开发的具体方案。

  2. 杭州方面

  杭州地产项目包括“UDC·时代广场”城市综合体项目和千岛湖进贤湾“半岛小镇”两大项目。其中,“UDC·时代广场”城市综合体项目由“时代大厦”、“钱塘公馆”和“全景天地”三大项目组成。

  “钱塘公馆”项目:该项目已办理预售证、外销证。2015年1月完成质检验收,6月样板房对外开放;年内完成了会所大堂精装修以及A、B、C户型85%的批量精装修工程,还举办了定向圈层等营销推广活动,为项目的高端基调与品牌形象奠定基础,树立“钱塘公馆”在杭州的豪宅标杆地位。该项目荣获“首届浙江十大地标豪宅”、“最佳城市豪宅”和“2015年中国十大超级豪宅”等殊荣。

  “全景天地”项目:该项目由“万豪酒店”(1号楼)和“全景公寓”(2号楼)两子项目组成。

  2015年,“全景天地”项目总包安装完成了总量的85%;幕墙工程完成了总量的95%,室外园林景观工程完成总量的15%。“万豪酒店”精装修工程完成了总量的50%。消防系统基本完成,电梯安装完成并验收投入使用,完成开闭所、配电房安装并通电,完成冷却塔、空调箱、风机盘管等主要设备安装。

  “时代大厦”项目:

  办公楼招租方面:在去年引进微软公司、宝马汽车等世界五百强企业基础上,2015年成功签约辛巴信息等6家企业入驻。群楼招租方面:去年引进的星巴克咖啡连锁店销售情况良好,今年又成功引进了全球专业连锁企业—赛百味和喜士多(便利店)。截止2015年12月底,时代大厦新增租赁面积达6869㎡,签约率近六成,租金收入约3200万元,租金收缴率100%。

  千岛湖“半岛小镇”项目:该项目为极具现代风格的高端、低密度住宅,属于山地建筑项目。公司克服山地建筑项目地质条件复杂、工程量大、施工难度大等困难,切实做好了工程建设进度与工程质量把控,一期A区9幢住宅于2015年7月全部出±0.00;一期A区9幢住宅于10月全部实现结构封顶;一期B区块于9月完成样板区景观绿化工程。

  (二) 物业管理业务

  公司目前物业管理业务分布在深圳、上海、杭州、千岛湖等区域,管理物业体量逐年增加,特别是近几年服务管理新建高端物业越来越多,物业管理业务已发展成为公司一个服务于华联地产开发、实现集团化运作、规模化经营的重要产业,物业管理与服务能力持续增强。

  2015年,华联物业集团投入大量精力,做好了深圳华联城市全景、杭州钱塘公馆、星光大道二期、千岛湖半岛小镇等项目的物业管理前期介入和销售配合工作。推进物业集团管理的体系化、标准化、规范化,全面开展了质量管理体系(ISO9001)、环境管理体系(ISO14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OHSAS18001)三标一体化的认证工作,并于2015年底取得认证证书。“互联网+”已成为人们常态化生活方式,物业集团通过积极探索“互联网+物业服务”新管理手段,推出了“优家园”互联网平台,构建了深圳地区的远程视频监控管理系统。“优家园”互联网平台将物业服务系统、设施设备管理系统、400呼叫中心、移动APP、微信等移动互联网技术和信息化服务解决方案融合在一起,使客户摆脱时间和空间的限制,随时随地享受物业服务,有利于公司完善服务流程、提升服务水平、提高客户满意度。此外,物业管理集团还通过优化管理结构、开源节流、增加经营收入等方式增收节支,缓解人工成本上涨压力,推动物业服务水平再上新台阶。

  2015年,华联物业集团所管理项目总体满意率为88.8%,客户满意度为86.8%,荣获“2014年度物业管理业主满意度深圳指数(抽样单位)领先30”荣誉称号。全年物业租金及相关收入1.91亿元,物业管理业务继续保持良好发展势头。

  (三)资本运营成果丰硕

  为实现公司利益、股东权益的最大化,公司勤勉、尽责、务实地协助开展“深中冠”完成了重大资产重组工作。“神州长城”借壳“深中冠”上市之重大资产重组工作,经过多方的共同努力,历经深交所、中国证监会审批核准、进行资产置入、置出和公司移交等大量工作。2015年10月30日,深中冠召开了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了新一届董事会、监事会,重新组建了新经营班子,正式宣告“神州长城”接管“深中冠”。截止2015年底,深中冠全面完成了资产、财务及档案、行政印章等移交工作,圆满完成了本次重大资产重组。

  通过引入有较强经济实力的重组方—神州长城,使得“深中冠”基本面得到脱胎换骨变化,其目前持续、稳定的盈利能力及良好的发展前景预期也得到了市场投资者响应与认同,目前神州长城股价较重组前有较大涨幅,直接导致公司所持神州长城4310万股股份价值的大幅增值。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成功完成,不仅盘活了公司存量资产,增加投资收益,而且为改善公司财务结构,夯实房地产主业,推动企业的持续稳定与健康发展产生积极深远影响。

  2、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是否存在重大变化

  □ 是 √ 否

  3、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或主营业务利润10%以上的产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4、是否存在需要特别关注的经营季节性或周期性特征

  □ 是 √ 否

  5、报告期内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总额或者构成较前一报告期发生重大变化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6、面临暂停上市和终止上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六、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

  4、董事会、监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本报告期“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华联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四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000036 证券简称:华联控股 公告编号:2016-012

  华联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华联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于2016年4月25日在深圳市深南中路2008号华联大厦16楼会议室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本次会议通知发出时间为2016年4月15日,会议通知主要以邮件、传真、电话方式送达、通告。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11人,实际出席董事10人,董事李云女士因公务未能出席本次会议,授权董事范炼女士代为行使表决权,独立董事樊志全先生因个人原因缺席会议。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董炳根先生主持,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本次会议采取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事项如下:

  一、 公司201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本报告相关内容请查阅《公司2015年年度报告》全文。

  表决结果: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 公司2015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的详细内容同日单独公告,公告编号为:2016-013。

  三、 公司2015年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 公司201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审计,2015年公司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69,305,919.06元,加上上年度滚存未分配利润529,024,838.18元,本年度可供全体股东分配的利润为598,330,757.24元。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有关规定,公司应先用当年利润弥补以前年度亏损,由于公司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102,740,889.03元,因此不具备分配股利的条件。另外,公司目前深圳、杭州、千岛湖等地在建房地产项目正处于建设投入高峰期,对资金需求大,公司拟将留存利润运用于在建、拟建房地产建设项目或增加土地储备。因此,建议公司2015年度不分配利润,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表决结果: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公司201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的详细内容同日单独公告,公告编号为:2016-014。

  六、公司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的详细内容同日单独公告,公告编号为:2016-015。

  七、公司关于修改《公司章程》个别条款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的详细内容同日单独公告,公告编号为:2016-016。

  八、公司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的详细内容同日单独公告,公告编号为:2016-017。

  九、公司关于预测2016年日常关联交易情况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董炳根、丁跃、

  胡永峰、李云、张梅、倪苏俏回避表决。

  本议案的详细内容同日单独公告,公告编号为:2016-018。

  十、公司关于聘请201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聘请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2016年度审计机构。

  表决结果: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一、公司关于聘任2016年常年法律顾问的议案;

  同意续聘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为本公司2016年常年法律顾问。

  表决结果: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二、公司关于第八届董事会换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的详细内容同日单独公告,公告编号为:2016-019。

  十三、公司关于第九届董事会和监事会任职人员酬金的议案;

  本议案涉及全体董事,关联董事均回避了表决,直接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的详细内容同日单独公告,公告编号为:2016-020。

  十四、公司关于召开2015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次会议决定于2016年5月18日下午召开2015年度股东大会。

  表决结果: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的详细内容同日单独公告,公告编号为:2016-021。

  上述议案一、三、四、七、八、十、十二、十三等八项议案需提交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公司独立董事就上述相关议项按规定要求发表了独立意见,详细情况请查阅同日公告的“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所涉事项的独立意见”(公告编号:2016-022)。

  上述议案有关内容请查阅2016年4月27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及相关公告。

  特此公告。

  华联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六年四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000036 证券简称:华联控股 公告编号:2016-016

  华联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个别条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华联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于2016年4月25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个别条款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2015年7月,公司实施了《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向公司核心管理层、中层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业务) 人员等45人授予限制性股份1,660万股,公司总股本由原来的1,123,887,712股变更为1,140,487,712股。

  由于个别激励对象离职的原因,公司需要根据激励计划中对已授出的部分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回购注销数量为80万股,公司总股本将由目前的1,140,487,712股变更为1,139,687,712股。

  此外,公司董事会拟对其人员数量进行调整,自第九届董事会开始,董事会人员构成由原来的12人调整为11人。

  现拟对《公司章程》中的个别条款进行修订,修订前与修订后的内容如下:

  ■

  其他条款不变。

  根据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的《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的规定,公司董事会授权管理层就本次《公司章程》修订事宜具体办理相应的工商登记信息变更及《公司章程》备案等手续。

  特此公告。

  华联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六年四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000036 证券简称:华联控股 公告编号:2016-017

  华联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华联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或“本公司”)于2016年4月25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为支持控股子公司房地产开发项目建设,促进控股子公司稳定经营与可持续发展,规范本公司与控股子公司之间的担保及借款事项,公司拟为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有关情况如下:

  一、担保、借款情况概述

  1.拟向合并报表范围内从事地产开发的控股子公司综合授信提供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

  2.拟向合并报表范围内从事地产开发的控股子公司提供短期流动资金、项目建设资金等现金借款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

  担保、借款对象包括:深圳市华联置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华联置业”),本公司持有该公司股权比例为68.7%;杭州华联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州华联置业”),本公司持有该公司股权比例为74.0%;杭州华联进贤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联进贤湾公司”),该公司为浙江省兴财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兴财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本公司持有浙江兴财公司70%股权。

  上述三家担保、借款对象均为本公司专业从事房地产业务的开发实体,正在进行项目开发建设或即将进行新建项目,上述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二、被担保方基本情况

  1.深圳华联置业

  深圳华联置业:成立于1988年3月,注册资本为20,000万元,注册号:440301102961896,注册地址:深圳市深南中路2008号华联大厦24楼,法定代表人:丁跃,经营范围:合法取得土地使用权范围内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自有租赁及咨询服务等。

  深圳华联置业目前股权结构为:本公司持有68.70%、华联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持有23.67%、上海华顺投资管理有限公司7.63%。

  截止2015年12月31日,深圳华联置业总资产10.29亿元,净资产8.54亿元,2015年实现营业收入1.63亿元、净利润1.03亿元。

  深圳华联置业正在进行“华联工业园B区”更新项目筹建。

  2.杭州华联置业

  杭州华联置业:成立于2004年11月,注册资本为7,845万美元,注册号:330100400018899,注册地址:杭州市江干区新业路8号华联时代大厦B座32层,法定代表人:董炳根,经营范围:在钱江新城D-02-1、D-02-2、D-03、D-04、D-07地块上开发建设销售办公、商业金融用房、酒店经营及其物业管理,经济开发,信息咨询,投资管理等。

  杭州华联置业目前股权结构为:本公司持有74.00%、中国华联地产(香港)控股有限公司持有4.59%、盛怡有限公司21.41%。

  截止2015年12月31日,杭州华联置业总资产17.35亿元,净资产9.65亿元,2015年实现营业收入3251万元、净利润342万元。

  杭州华联置业正在进行“钱塘公馆”、“全景天地”项目建设。

  3.浙江兴财公司和华联进贤湾公司

  浙江兴财公司:成立于1993年5月,注册资本为5,000万元,注册号:330000000023472,注册地址:杭州市滨江区长河街星光国际广场1栋512号,法定代表人:董炳根,经营范围:房地产投资开发、经营、自有租赁及咨询服务等。

  浙江兴财房地产公司目前股权结构为:本公司持有70%、浙江省财务开发公司持有30%。

  华联进贤湾公司为浙江兴财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是专门为了开发和管理杭州千岛湖“半岛小镇”等项目而设立的项目公司。

  截止2015年12月31日,浙江兴财公司总资产9.45亿元,净资产3.68亿元,2015年实现营业收入6,827万元、净利润394万元。

  华联进贤湾公司正在进行“半岛小镇”项目建设。

  三、担保、借款协议主要内容

  1.本公司拟为深圳华联置业、杭州华联置业、华联进贤湾公司等三家控股子公司综合授信提供合计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包括但不限于为控股子公司的流动资金借款、固定资产借款、项目借款等提供担保。

  2.本公司拟向深圳华联置业、杭州华联置业、华联进贤湾公司等三家控股子公司提供现金借款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资金用途包括但不限于补充企业流动资金、缴纳土地出让金及项目建设资金等。

  3. 考虑本公司资金成本等因素,双方约定借款利率为同期银行贷款基准利率上浮幅度不低于10%(含本数)。

  4.上述担保、借款事项有效期限为三年,自本议案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

  四、涉及交易的其他安排

  1.控股子公司的出资股东,原则上按照各自出资比例进行担保、借款。

  2.本次担保、借款事宜,若控股子公司的参股股东涉及控股股东华联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或其关联企业的,关联方需要依照规定按各自的出资比例提供担保、借款。

  3.本次向上述三家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借款额度将根据各子公司地产开发项目的实际情况,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拟定具体的额度使用与分配方案后报公司董事长审批。

  五、本次交易目的及对上市公司影响

  公司目前正处于新建房地产项目资金投入高峰期,建设任务较重,特别是控股子公司的在建、拟建项目尚存在较大的资金缺口,本次交易拟加大对控股子公司发展的支持力度。上述担保、借款事项主要基于公司业务拓展的需要,有利于维护控股子公司日常经营活动的正常开展与稳定,促进公司可持续发展,不会对公司本期、未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任何负面或不利影响。

  六、本公司与上述控股子公司已发生的担保、借款情况(截止2015年12月31日)

  1.深圳华联置业向本公司提供借款3.8亿元,本公司与深圳华联置业之间的担保金额为零。

  2.本公司与杭州华联置业之间的借款、担保金额为零。

  3.本公司向华联进贤湾公司提供借款1.38亿元,本公司与华联进贤湾公司之间的担保金额为零。

  七、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情况

  截至2015年12月31日,公司(含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共计人民币6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20.41亿元的29.4%。

  公司和控股子公司无逾期担保。

  八、其他事项

  本次议案经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公司根据上述担保、借款事项的具体进度及实际发生情况,进行临时、定期信息披露。

  特此公告。

  华联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六年四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000036 证券简称:华联控股 公告编号:2016-018

  华联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预测2016年日常关联交易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华联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于2016年4月25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预测2016年日常关联交易情况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有关规定,公司需要预测2016年日常关联交易金额,并履行必要的审批程序。现就公司2015年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及预测2016年情况如下:

  一、关联交易概述

  公司日常关联交易是指本公司、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深圳市华联置业集团有限公司(下称“深圳华联置业”)、深圳市华联物业集团有限公司(下称“华联物业集团”)和浙江兴财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下称“浙江兴财公司”)与控股股东华联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下称“华联集团”)及其关联方之间发生的常年办公场所和华联宾馆租赁管理业务。本公司持有深圳华联置业、华联物业集团、浙江兴财公司股权比例分别为68.70%、81.39%和70%。

  (一)2015年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2015年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金额为378.76万元,占公司2015年末净资产的比例为0.19%,其中:

  1.本公司和深圳华联置业租用华联集团写字楼作为办公场所费用分别为24.56万元和158.56万元,合计183.12万元。

  2.华联物业集团受托经营华联宾馆费用合计167.68万元。

  3.浙江兴财公司租赁华联集团关联企业浙江华联杭州湾创业有限公司(下称“华联杭州湾公司”)房产作为办公场所费用27.96万元。

  上述2015年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金额没有超过年初预计的400万元。

  (二)预计2016年日常关联交易情况

  预计2016年日常关联交易不超过400万元

  1.本公司和深圳华联置业租用华联集团写字楼作为办公场所的费用预计190万元。

  2.华联物业集团受托经营华联宾馆费用预计180万元。

  3.浙江兴财公司租赁华联集团关联企业华联杭州湾公司房产作为办公场所费用预计30万元。

  二、关联方介绍

  1.华联集团

  华联集团为本公司控股股东,持有本公司31.24%股权。

  该集团成立于1983年8月,注册资本为9,061万元,注册地:深圳市深南中路2008号华联发展大厦16层。法定代表人:董炳根。经营范围:化工、纺织、服装等产品的生产经营(生产场地执照另办);进出口业务;工程承包建设及进出口所需工程设备、材料、劳务输出;对外投资,技术咨询服务;在合法取得的土地使用权范围内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及租赁服务;汽车销售(含小汽车)。

  2.华联杭州湾公司

  华联杭州湾公司为华联集团控制的关联企业。

  该公司为中外合资企业,成立于:2004年1月,注册资本:2,990万美元,注册地:杭州市滨江区射潮广场二层(闻涛路北),法定代表人:董炳根。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基建项目管理和服务、物业管理。(国家限制和禁止的除外,涉及许可证的凭证经营)。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本公司及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深圳华联置业和华联物业集团分别租用华联集团位于深圳市深南中路的“华联大厦”写字楼、租赁管理“华联宾馆”(21-22层)、浙江兴财公司租用华联杭州湾公司房产作为办公场所。

  四、定价政策、依据及相关内容

  上述日常关联交易定价按照市场价格定价。办公用房租赁的价格与华联集团的其他租户租赁价格一致;华联宾馆以委托经营方式进行,价格比照邻近同档次宾馆、酒店定价,超出定价盈余部分归公司所有。

  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租金按月以现金方式支付。

  六、涉及关联交易的其他安排

  不适用。

  七、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是为了满足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日常正常业务开展以及管理工作协调的需要,遵循了市场定价原则,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造成重大不利影响,也不会影响上市公司独立性。

  八、年初至披露日与华联集团累计已发生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额

  1.上述三项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合计金额约126万元;

  2.华联集团为本公司及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17亿元、实际发生额17亿元;提供现金财务资助额度8,200万元。

  3.本公司为华联集团(含其关联企业)提供担保额度为16亿元,实际发生额6亿元。

  上述2-3项担保事项已履行股东大会批准程序。

  九、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通过事前审核,认为:

  上述关联交易事项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维持日常正常业务开展以及可持续发展与稳定经营所需,交易金额较小,其交易定价遵循了市场公允定价原则,交易定价合理,决策程序合法。同意将《公司关于预测2016年日常关联交易情况的议案》提交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

  特此公告。

  华联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六年四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000036 证券简称:华联控股 公告编号:2016-019

  华联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八届董事会换届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华联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于2016年4月25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第八届董事会换届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鉴于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即将任期届满,按照《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提名,拟推荐董炳根先生、丁跃先生、胡永峰先生、范炼女士、李云女士、张梅女士、倪苏俏女士等7人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推荐张淼洪先生、刘秀焰女士、朱力女士、刘战红女士等4人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新一届董事会成员拟由11人组成,其中独立董事设四人。上述四名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有关规定,为了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作,本届董事会的现任董事在新一届董事会产生之前,将继续履行董事职责,直至新一届董事会产生之日方为任期届满。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任期为三年,任期自2015年度股东大会选举产生之日起计算。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中董事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人数总计不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经审查:

  1、上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独立董事等11名候选人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有关规定的关于董事及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和要求,均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及有关部门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

  2、上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独立董事候选人持股情况如下:

  ■

  注:倪苏俏持有51万股,其中限制性股票50万股、社会流通股1万股。

  上述四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持有本公司股票数量均为0股。

  董炳根先生、丁跃先生、胡永峰先生、李云女士、张梅女士、倪苏俏女士等6人均在控股股东华联集团任职(详见个人简历),与本公司存在关联关系;范炼女士为公司内部董事。

  3、张淼洪先生、刘秀焰女士、朱力女士、刘战红女士等四名独立董事候选人具备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及有关规定所要求的独立性,且均已经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培训工作指引》的规定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上报了张淼洪先生、刘秀焰女士、朱力女士、刘战红女士等四人的《独立董事履历表》、《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及《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等相关文件。 独立董事候选人需要经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选举。

  本议案将提交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公司第九届董事会成员由本次股东大会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方式选举产生。

  附:上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如下:

  董炳根:男,66岁,大学文化,高级工程师。曾任浙江丝绸工学院副院长、中国服装总公司总经理、中国服装协会理事长、浙江华联三鑫石化有限公司董事长等职。2001年6月至今,任华联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兼总裁;2002年6月至2015年10月,任深圳中冠纺织印染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2004年11月至今,任浙江华联杭州湾创业有限公司董事长、杭州华联置业有限公司董事长;2015年10月至今任神州长城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2004年6月至今,任本公司董事长。

  丁跃:男,57岁,大学文化,高级经济师。曾任纺织工业部人事劳动司副处长,纺织总会人事劳动部处长,纺织总会人事劳动部副主任、兼任纺织总会人才交流培训中心主任,华联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副总裁、本公司董事长、监事会召集人等职。2003年3月至今,任华联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副总裁;2008年4月至2015年10月,任深圳中冠纺织印染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2004年6月至2013年6月,任本公司监事会召集人;2013年6月至今,任本公司副董事长。

  胡永峰:男,53岁,大学文化,高级工程师。曾任国家纺织总会办公厅处长。1998年8月至今,任华联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副总裁;2000年10月至2015年10月,任深圳中冠纺织印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2008年4月至今任深圳市腾邦国际商业服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13年12月至今任华孚色纺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5年7月至今,任深圳市中冠创业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2015年10月至今任神州长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1998年12月至今,任杭州宏华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本公司副董事长。

  范炼:女,68岁,大专文化,高级经济师。曾任上海远东钢丝针布厂技检科副科长、厂办主任,华联发展投资有限公司综合部经理、华联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资产经营部副主任兼华业纺织染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本公司常务副总经理、总经理,东信和平智能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浙江华联三鑫石化有限公司副董事长、财务总监等职。2003年3月至今,任绍兴远东石化有限公司董事、杭州宏华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04年6月至2013年6月,任本公司副董事长;2010年9月至今,任山东鲁丰铝箔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3年6月至今,任本公司董事。

  李云,女,51岁,大学文化,高级会计师,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非执业会员。曾任江西财经学院会计系教师、讲师、副主任,华联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计财部业务经理、审计室副主任、主任等职。2001年6月至2013年6月,任本公司监事;2008年4月至今任深圳市腾邦国际商业服务股份有限公司监事;2011年2月至今,任华联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济师兼审计室主任;2014年1月至今,任浙江华联杭州湾创业有限公司总经理;2013年6月至今,任本公司董事。

  张梅:女,40岁,硕士学历,会计师。曾在中国服装总公司财务处工作,历任华联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财务部业务员、业务副经理、业务经理、财务部副经理等职。2008年10月至今,任华联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财务部经理;2008年4月至2015年10月,任深圳中冠纺织印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09年5月至今,任本公司董事。

  倪苏俏:女,34岁,大学学历。曾任职上海申冠置业发展有限公司财务部,浙江华联杭州湾创业有限公司财务部,华联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处总裁秘书、办公室业务主管、办公室业务副经理等职。2009年2月至2013年1月,任华联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总裁办业务经理、总裁办副主任;2013年1月至今,任华联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总裁办主任;2014年1月至今,任杭州华联千岛湖创业有限公司总经理;2013年6月至今,任本公司董事。

  朱力:女,61岁,研究生学历,专职律师。曾任共青团清原镇委员会书记,共青团清原县委常委,清原县人民检察院书记员,抚顺市人民检察院书记员、副处长,抚顺市民族事务委员会副主任,抚顺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抚顺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等职。2006年12月至2009年9月,任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研究室副主任,2009年9月至今,任北京市汉衡律师事务所律师兼民商部主任,2014年12月至今,任本公司独立董事。

  张淼洪:男,65岁,大专学历,高级会计师。曾任浙江医科大学附属第二医院工作人员、部门负责人、财务科长,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卫生厅委派浙江大学附属邵逸夫医院总会计师,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卫生厅委派浙江大学附属第二医院总会计师。2008年12月至2009年12月,任浙江大学附属第二医院140周年《百年名院百年品质》策划、编辑,2010年6月退休。2012年8月至2014年8月,任浙江联宜电机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4年4月至今,任普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4年6月至今,任数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4年12月至今,任本公司独立董事。

  刘秀焰,女,45岁,硕士学历。曾任深圳康地科技有限公司办公室法律专员,华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发行部项目经理,南方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发行部区域经理、法律部总经理,海虹企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深圳市华晟达投资控股有限公司董事副总裁,华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副总裁等职。2006年至2011年任北京华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05年9月至今任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任总裁助理兼综合管理部总监;2013年6月至今,任本公司独立董事。

  刘战红:女,52岁,研究生,主任记者。曾任北京燕山石化总公司助理工程师、中国原子能科学研究院助理工程师及实验师、中国人才报记者、中国市场信息杂志记者、中华工商时报记者、编辑、主编等职。2004年1月至今,任中华工商时报周刊主编;2009年12月至今,任中华工商时报主任记者。

  特此公告。

  华联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六年四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000036 证券简称:华联控股 公告编号:2016-020

  华联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九届董事会和监事会

  任职人员酬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华联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于2016年4月25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第九届董事会和监事会任职人员酬金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将任期届满,第九届董事会董事、独立董事和第九届监事会监事等任职人员需由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选举产生(职工代表监事除外)。

  本着责权利相统一原则,在参考同行业及其他上市公司的津贴水平,并结合公司经营管理的实际情况,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议,拟定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独立董事和第九届监事会监事等任职人员酬金如下: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七名非独立董事酬金总额拟定为:每年不超过80万元人民币(税前,不含股权激励收益部分);

  2、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四名独立董事酬金总额拟定为:每年不超过32万元人民币(税前);

  3、公司第九届监事会三名监事酬金总额拟定为:每年不超过24万元人民币(税前)。

  董事(含独立董事)、监事任职期间,参会差旅费及根据《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行使职权所产生的费用由公司承担。

  公司任职董事、监事的年度酬金具体的分配方案,由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根据公司每年经营目标考核完成情况及董事、监事诚信、规范履职情况等进行拟定,报公司董事长审批。

  由于目前在职董事、独立董事均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侯选人,存在关联关系,须回避表决,本议案将直接提交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华联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六年四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000036 证券简称:华联控股 公告编号:2016-021

  华联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5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华联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5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司定于2016年5月18日(星期三)下午14:00时起召开2015年度股东大会,现将会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5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华联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16年5月18日(星期三)下午14:00时起;

  (2)网络投票时间为: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年5月18日上午9:30-11:30时,下午13:00-15:00时;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年5月17日下午15:00时至2016年5月18日下午15:00时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本次股东大会将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网络投票包含证券交易系统和互联网系统两种投票方式,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其中一种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以累积投票方式选举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其中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的表决分别进行。

  6.出席对象:

  (1)截止2016年5月10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因故不能亲自到会,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该代理人不必为公司股东)出席会议(《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一)。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依法聘请的见证律师。

  (4)公司董事会邀请的其他人员。

  7.现场会议地点:深圳市深南中路2008号华联大厦16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公司201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 审议《公司2015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 审议《公司2015年财务决算报告》。

  4. 审议《公司201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5. 审议《公司关于修改<公司章程>个别条款的议案》。

  6. 审议《公司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

  7. 审议《公司关于第八届董事会换届的议案》——选举非独立董事(采用累积投票制)。

  7.1、选举董炳根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

  7.2、选举丁跃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

  7.3、选举胡永峰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

  7.4、选举范炼女士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

  7.5、选举李云女士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

  7.6、选举张梅女士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

  7.7、选举倪苏俏女士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

  8. 审议《公司关于第八届董事会换届的议案》——选举独立董事(采用累积投票制)。

  8.1、选举张淼洪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8.2、选举刘秀焰女士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8.3、选举朱力女士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8.4、选举刘战红女士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9. 审议《公司关于第八届监事会换届的议案》(采用累积投票制)。

  9.1、选举黄小萍女士为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监事;

  9.2、选举魏丹女士为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监事。

  10. 审议《公司关于第九届董事会和监事会任职人员酬金的议案》。

  11. 审议《公司关于聘请201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听取公司独立董事作2015年度述职报告。

  上述议案中,除《公司关于修改<公司章程>个别条款的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外,其他议案均为普通决议议案。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交所备案审核无异议,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详细内容请参阅公司于同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及相关公告。

  三、现场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须持营业执照复印件(盖公章)、股东账户卡、法人代表证明书和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须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卡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受托人应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帐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传真或信函在2016年5月17日17:00时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证券部)。

  2.现场登记时间:2016年5月17日上午9:00-11:00时、下午14:00-17:00时或2016年5月18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之前。

  3.登记地点:

  登记地点:深圳市深南中路2008号华联大厦11层公司证券部

  4.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场。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1。

  五、投票规则

  公司股东应谨慎行使表决权,投票表决时,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两种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不能重复投票。网络投票包含证券交易系统和互联网系统两种投票方式,同一股份只能选择其中一种方式。如果出现重复投票将按以下规则处理:

  1. 如果同一股份通过现场、网络重复投票,以第一次投票为准;

  2. 如果同一股份通过网络多次重复投票,以第一次网络投票为准。

  六、其他事项

  1. 本次现场股东大会会期半天,出席会议的股东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2. 本次股东大会联系方式

  联系地点:深圳市深南中路2008号华联大厦11层公司证券部

  邮政编码:518031

  联系人:孔庆富、沈 华

  联系电话:0755-83667450 83667257

  传 真:0755-83667583

  电子邮箱:kongqf@udcgroup.com shenh@udcgroup.com

  七、备查文件

  1.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及公告。

  2. 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及公告。

  华联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四月二十七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0036。

  2.投票简称:“华联投票”。

  3.投票时间:2016年5月18日的交易时间,即上午9:30—11:30时 和下午13:00—15:00时。

  4.股东可以选择以下两种方式(二选一)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1) 通过证券公司交易终端网络投票专用界面进行投票。

  (2) 通过证券公司交易终端以指定投票代码通过买入委托进行投票。

  5.通过证券公司交易终端网络投票专用界面进行投票的操作程序:

  (1) 登录证券公司交易终端选择“网络投票”或“投票”功能栏目;

  (2) 选择公司会议进入投票界面;

  (3) 根据议题内容点击“同意”、“反对”或“弃权”;对累积投票议案则填写选举票数。

  6.通过证券公司交易终端以指定投票代码通过买入委托进行投票的操作程序:

  (1) 在投票当日,“华联投票”“昨日收盘价”显示的数字为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总数。

  (2) 进行投票时买卖方向应选择“买入”。

  (3) 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股东大会议案序号。100元代表总议案(总议案不包含累积投票议案),1.00元代表议案1,2.00元代表议案2,依此类推。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委托价格分别申报。

  对于选举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议案,如议案7为选举非独立董事,则7.01元代表第一位候选人,7.02元代表第二位候选人;议案8为选举独立董事,则8.01元代表第一位候选人,8.02元代表第二位候选人,依此类推。

  具体如下表所示:

  表1 股东大会议案对应“委托价格”一览表

  ■

  (4)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① 对于不采用累积投票制的议案,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股代表同意,2股代表反对,3股代表弃权。

  具体如下表所示:

  表2 不采用累积投票制的议案表决意见对应“委托数量”一览表

  ■

  ② 对于采用累积投票制的议案,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总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如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总选举票数,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不视为有效投票。

  股东所拥有的总选举票数(表决权总数)=持有股份数×该项议案候选人数

  股东可以将票数平均分配给每位候选人,也可以在候选人中分配,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持有的总选举票数(表决权总数)。

  具体如下表所示:

  表3 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对应“委托数量”一览表

  ■

  (5)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累积投票议案还需另行投票。

  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6)对同一议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申报为准,不得撤单。

  二、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6年5月17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15:00时,结束时间为2016年5月18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15:00时。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4年9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三、网络投票其他注意事项

  1、网络投票系统按股东账户统计投票结果,如同一股东账户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两种方式重复投票,股东大会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2、股东大会有多项议案,某一股东仅对其中一项或者几项议案进行投票的,在计票时,视为该股东出席股东大会,纳入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总数的计算;对于该股东未发表意见的其他议案,视为弃权。

  附件2

  华联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华联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本公司)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进行表决,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

  (备注:议案七、八、九需采用累积投票制,请填票数。)

  委托人姓名(名称): 被委托人姓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被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量: 被委托人签字(盖章):

  委托人股东帐户:

  委托人签字(盖章): 委托日期:

  (本授权委托书之复印及重新打印件均有效)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委托书签发日期:

  注:1、持股数系以股东的名义登记并拟授权股东的代理人代理之股份数,若未填上数目,则被视为代表全部以股东的名义登记的单位或自然人股份。

  2、本授权委托书如为法人股东的,必须由法人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书面授权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

  3、如股东大会有临时提案,被委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对股东大会临时提案以投票方式(赞成、弃权、反对)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000036 证券简称:华联控股 公告编号:2016-023

  华联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华联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16年4月25日上午在深圳市深南中路2008号华联大厦16楼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发出时间为2016年4月15日,会议通知主要以邮件、传真、电话方式送达、通告。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人,出席监事3人,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监事会召集人黄小萍女士主持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方式,以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的表决结果审议并通过了:

  一、 公司2015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二、 公司2015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通过审议公司2015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公司监事会认为: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就公司2015年年度财务报告向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其出具的审计意见是客观的,财务报告真实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公司2015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未发现年报编制和审核人员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全体监事对《2015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三、 公司2015年财务决算报告;

  四、 公司201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五、 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及有关规定,公司监事会对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发表意见如下:

  公司通过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对防范和控制经营管理风险,进一步提升公司规范运作水平,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起到了积极作用。公司目前内部控制组织机构较为完善,能够根据现行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建立并健全覆盖公司各个环节的内部控制制度,制度制定、修订及时,内容和审议程序合法合规,内控制度体系有力保证了公司规范治理和日常生产活动的正常进行,内部控制重点活动的执行及监督充分有效,有力保障了公司资产的安全和完整,切实维护股东权益。监事会认为,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真实、准确、完整,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

  六、 公司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徐笑东先生因离职已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公司监事会同意董事会根据《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将上述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全部限制性股票80万股进行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2.68元/股。

  七、 公司关于第八届监事会换届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八届监事会即将任期届满,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届监事会拟推荐黄小萍女士、魏丹女士为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陈小佳女士经公司职工代表大会推举任公司第九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

  根据有关规定,为了确保监事会的正常运作,本届监事会的现任监事在新一届监事会产生之前,将继续履行监事职责,直至新一届监事会产生之日,方为任期届满。

  经审查:

  1、上述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及职工代表监事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的关于监事的任职资格和要求,均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及有关部门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

  2、上述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及职工代表监事持有本公司股票数量均为0股,其中,监事候选人黄小萍女士、魏丹女士等2人在控股股东华联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任职(详见个人简历),存在关联关系;陈小佳女士为公司职工代表监事。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公司第九届监事会成员(职工代表监事除外)由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采用累积投票方式选举产生。

  附:上述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及职工代表监事简历如下:

  黄小萍:女,59岁,大专文化,经济师。曾任中国服装工业总公司人事处处长兼办公室主任,中国服装总公司副总经理,中国服装集团公司副总经理,中国服装协会副会长等职。2001年5月至今,任华联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工委会主席;2004年6月至2013年6月,任本公司董事;2008年4月至2015年7月,任深圳中冠纺织印染股份有限公司监事;2013年6月至今,任本公司监事会召集人。

  魏丹:女,53岁,大学学历,经济师。曾任职辽宁省丹东丝绸二厂技术员、助理工程师,深圳中联丝绸有限公司办公室副主任、主任,华联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人事部业务经理,深圳市华联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综合部经理,浙江省兴财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常务副总经理等职。2009年2月至2013年1月,任华联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副经理;2013年1月至今,任华联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经理;2013年6月至今,任本公司监事。

  陈小佳,女,50岁,大学学历,高级工程师,曾任职深圳华联纺织(集团)有限公司基建办、深圳市华联置业有限公司工程部副经理、经理,上海申冠置业发展有限公司常务副总经理等职。2004年1月至今,任深圳市华联置业集团有限公司总工程师、副总经理;2010年6月至今,任本公司监事。

  上述议案有关内容请查阅2016年4月27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及相关公告。

  特此公告。

  华联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一六年四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000036 证券简称:华联控股 公告编码:2016-024

  华联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

  减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华联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6 年4月25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激励对象徐笑东先生因个人原因离职已不符合激励条件,同意公司根据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规定,对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全部限制性股票80万股进行回购注销处理。回购注销处理后公司总股本将由目前的1,140,487,712股减少至1,139,687,712股。

  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将涉及注册资本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债权人自本公告之日起 45 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本次回购注销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

  债权人如果提出要求公司清偿债务的,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请求,并随附相关证明文件。

  特此公告。

  华联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四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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