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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711 证券简称:盛屯矿业 公告编号:2016-036 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业绩承诺补偿款的公告 2016-04-27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5年7月11日,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发布《关于股东进一步维护公司股价稳定措施及公司业绩承诺的公告》(2015-076),相关内容如下:公司提出2015年业绩目标,2015年归属上市公司的净利润较上年增幅不低于50%。若上述目标没有实现,不足部分将由实际控制人姚雄杰先生负责补偿96%,公司董事长陈东先生补偿3%,公司总裁应海珍女士补偿1%。 因金属价格低迷及公司2015年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未能顺利实施影响,公司2015年业绩未能实现上述目标。根据北京中证天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公司2015年归属上市公司净利润为138,454,522.79元,未达到上年(2014年)归属上市公司净利润数额的1.5倍,即150,193,645.05*150% =225,290,467.58元,差额部分86,835,944.79元需要进行补偿。根据承诺,姚雄杰先生需补偿金额为83,362,507.00元、陈东先生需补偿金额为2,605,078.34元、应海珍女士需补偿金额为868,359.45元,合计86,835,944.79元。 截至2016年4月26日,公司已全额收到姚雄杰先生、陈东先生、应海珍女士支付的上述业绩承诺补偿款。至此,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姚雄杰先生、董事长陈东先生、总裁应海珍女士关于对公司2015年度业绩承诺的补偿已履行完毕。 特此公告。 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4月27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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