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荣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报告摘要 2016-04-27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异议声明 ■ 声明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 是 √ 否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为:以146841890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2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简介 ■ 二、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一、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为房地产开发与销售、物业出租。其中,北京荣丰开发的荣丰嘉园项目存量商业用房是公司2015年收入的主要来源,公司所持商业物业租金收入占比较小。报告期内,公司主要开发项目为长春国际金融中心,目前工程建设正按计划推进,进展顺利,即将销售。重庆荣丰旗下的慈母山地块因市政条件不具备,本报告期内尚未动工。 二、报告期内行业发展阶段及公司所处的行业地位 2015年,楼市政策的主基调为稳需求、去库存。政府连续出台利好政策,5次降准降息、降首付比例、减免税费降低购房成本,市场持续回暖,但市场风险加大且分化明显,三、四线城市艰难去库存与一、二线城市排队抢购形成鲜明对比,行业竞争加剧,中小房企加速转型。 报告期内公司没有新增土地储备,前期开发的项目销售完毕,新项目尚未达到预售条件,公司总体规模较小,与行业内标杆企业相比尚有差距,公司将按规模适度、稳健经营的发展思路,持续通过产品创新与模式创新提升经营能力,力争在所处的城市与细分市场中保持领先。 三、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单位:人民币元 ■ 2、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人民币元 ■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 是 √ 否 四、股本及股东情况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 五、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为房地产开发及物业出租,在严峻的市场形势下,公司加大销售力度,共实现营业收入106,620,701.16元元,完成了年初预定目标。其中,北京荣丰开发的荣丰嘉园项目存量商业用房是公司2015年收入的主要来源,公司所持商业物业租金收入占比较小。 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06,620,701.16 亿元,同比增加885%;实现利润总额38,834,679.05亿元,同比增加177%;实现净利润29,132,795.63亿元,同比增加162%;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25,491,939.58亿元,同比增加155 %。截止2015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1,441,228,878.88亿元,同比下降14.57%;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648,146,051.54亿元,同比增加4.09%。 2、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是否存在重大变化 □ 是 √ 否 3、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或主营业务利润10%以上的产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4、是否存在需要特别关注的经营季节性或周期性特征 □ 是 √ 否 5、报告期内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总额或者构成较前一报告期发生重大变化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6、面临暂停上市和终止上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六、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 4、董事会、监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本报告期“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证券代码:000668 证券简称:荣丰控股 公告编号:2016-14 荣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并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荣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通知于2016年4月15日以电子邮件发出,2016年4月26日以现场与电话会议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由董事长王征先生主持,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的董事有王征、王焕新、郑进华、杨雄、臧家顺共计5名,董事栾振国、独立董事胡智由于工作原因未能亲自出席,分别委托董事王焕新、独立董事杨雄代为出席并行使表决权。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作出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201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7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将提请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批准《2015年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2015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7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四、审议批准《2015年度报告及摘要》。 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将提请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2015年度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六、审议批准《2016年度一季度报告》 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七、审议通过《关于2015年财务决算与2016年财务预算方案》 7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请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关于201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同意以2015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146,841,89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送现金股利0.2元(含税),合计2,936,837.8元,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利润分配后,剩余未分配利润转入下一年度。 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请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续聘众环海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16年度审计机构,负责公司2016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报告审计工作,审计费用72万元。 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请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关于授权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现金资产收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规定,在确保资金安全及正常生产经营不受影响的前提下,授权公司经营层在不超过4亿元额度内使用自有闲置资金通过金融机构进行委托理财,在此限额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期限为自本次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 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请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2016年度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之间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请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请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荣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六年四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000668 股票简称:荣丰控股 编号:2016-17 荣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5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荣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根据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决定召开2015年度股东大会。现将会议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会议届次: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 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定召开2015年度股东大会。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现场会议召开时间: 2015年5月19日下午2:30; 5、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5月19日上午9:30—11:30,下午1:00-3: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5月18日下午3:00至2015年5月19日下午3:00的任意时间; 6、召开方式: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7、股权登记日: 2015年5月12日;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186号四区汉威国际广场6号楼3层会议室。 9、参加会议方式: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现场投票可以委托他人代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如同一股份通过现场、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10、出席对象: (1)截止2015年5月12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授权委托书见附件),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董事候选人、监事候选人; (3)公司邀请的见证律师。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201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审议《2015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审议《2015年度报告及摘要》; 4、审议《关于2015年财务决算与2016年财务预算方案》; 5、审议《关于201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6、审议《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7、审议《关于2016年度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之间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8、审议《关于授权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的议案》; 9、《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三、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 2015年5月12日-13日上午 9:00—11:30,下午14:00—17:00 2、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须持股东账户卡或持股凭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书或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及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持股凭证或证券账户卡进行登记; (3)委托代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见附件)、委托人身份证、委托人证券账户卡或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 (4)异地股东可采用书面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 以上投票代理委托书必须提前24小时送达或传真至公司证券部。 (5)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于会前半小时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3、登记地点及会议咨询: 信函登记地址: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通讯地址:北京市南四环西路186号四区汉威国际广场6号楼3层荣丰控股集团 联系人:谢高 邮政编码:100070 联系电话:010-51757687 传真:010-51757666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程序 (一)采用交易系统投票的投票程序 1、本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5年5月19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投票程序比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新股申购业务操作。 2、投票代码:360668 ,投票简称:“荣丰投票”。 3、股东投票的具体程序为: (1)买卖方向为买入投票; (2)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申报价格,100.00 元代表总议案,1.00 元代表议案 1,以此类推。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价格分别申报,具体如下表: ■ (3)对于不采用累积投票制的议案,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 ■ (二)采用互联网投票的操作流程: 1、股东获取身份认证的具体流程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股东可以采用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的方式进行身份认证。 (1)申请服务密码的流程 登陆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的密码服务专区注册;填写“姓名”、“证券账户号”等相关信息并设置服务密码,如申请成功,系统会返回一个4位数字的激活校验码。 (2)激活服务密码 股东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比照买入股票的方式,凭借“激活校验码”激活服务密码。 如服务密码激活指令上午11:30前发出的,当日下午13:00即可使用;如服务密码激活指令上午11:30后发出的,次日方可使用。 服务密码激活后长期有效,在参加其他网络投票时不必重新激活。 密码激活后如遗失可通过交易系统挂失,挂失后可重新申请,挂失方法与激活方法类似。 申请数字证书的,可向深圳证券信息公司或其委托的代理发证机构申请。 申请数字证书咨询电话:0755-83991880/25918485/25918486 申请数字证书咨询电子邮件地址:xuningyan@p5w.net 网络投票业务咨询电话:0755-83991022/83990728/83991192 2、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网址ttp://wltp.cninfo.com.cn 的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1) 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列表”选择“荣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投票”; (2)进入后点击“投票登录”,选择“用户名密码登陆”,输入您的“证券账户号”和“服务密码”;已申领数字证书的投资者可选择CA证书登录; (3)进入后点击“投票表决”,根据网页提示进行相应操作; (4)确认并发送投票结果。 3、股东进行投票的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5月18日15:00(不含15:00)至2015年5月19日15:00(不含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三)计票规则: 在计票时,在同一表决只能选择现场和网络投票中的其中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出现重复投票,则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作为有效表决票进行统计。 (四)注意事项: (1)网络投票不能撤单; (2)对同一表决事项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多次申报的以第一次申报为准; (3)同一表决既通过交易系统又通过互联网投票的,以第一次投票为准; (4)不符合上述规定的投票申报无效,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作自动撤单处理,视为未参与投票; (5)如需要查询投票结果,请于投票当日下午18:00以后登录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点击投票查询功能,可以查看个人网络投票结果,或通过投票委托的证券公司营业部查询。 六、其他事项 本次现场会议会期半天,出席会议者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七、备查文件 荣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荣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四月二十六日 附件: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荣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股票帐号: 持股数: 股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号码): 被委托人(签名): 被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对下述议案表决如下(请在相应的表决意见项下划“√ ”) : ■ 如果委托人未对上述议案作出具体表决指示,被委托人可否按自己决定表决: □ 可以 □ 不可以 委托人签名(法人股东加盖公章):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荣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2015年度内部控制 自我评价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荣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现就公司《201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发表以下独立意见: 2015年度,公司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要求,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基本建立和完善了内部控制体系,内控制度已涵盖了公司经营的各个环节,达到了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不存在重大缺陷。 我们认为,公司《201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比较全面、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目前的内部控制体系建设、运作、制度执行和监督的实际情况。 独立董事: 胡智 杨雄 臧家顺 二0一六年四月二十六日
独立董事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 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 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3]56号)的规定,我们对截至2015年12月31日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和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审核,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1)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情况:报告期内,公司能够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未发生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本公司资金的情况。 (2)关于公司对外担保情况:报告期内,公司没有发生对外担保。公司的担保均属于为控股及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符合公司生产经营和资金合理利用的需要,担保决策程序合法,没有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 独立董事: 胡 智 杨 雄 臧家顺 二0一六年四月二十六日
荣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委托理财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利用部分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公司进行委托理财符合相关法规、规则的规定,审批程序合法。公司利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银行理财产品投资,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现金资产收益,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经营,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独立董事签字: 胡 智 杨 雄 臧家顺 二0一六年四月二十六日
荣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 作为荣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2015年度我们严格按照《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的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以及《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的规定,忠实、勤勉履行职责, 关注公司重大经营活动及进展情况,按时出席公司2015年的相关会议,对董事会的相关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了公司的整体利益,保障了中小股东的合法利益。现将我们在2015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2015年出席会议的情况 2015年度,参加了公司历次召开的董事会会议,在参加董事会会议前,对公司送发的会议材料进行认真的审阅,并在会议中认真审议各项议题,积极参与讨论并提出建议,为公司董事会科学决策起到了参谋作用。我们参与并见证了公司在2015年度召集召开的股东大会、董事会,这些会议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它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2015年度我们对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公司其它事项没有提出异议。全年出席董事会会议的情况如下: ■ ■ 二、发表独立董事意见情况 ■ 三、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及年报工作情况 1、作为公司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我们根据公司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实施细则等工作制度要求,各司其职,认真开展工作。我们按时参加了各专门委员会召集人召开的历次会议,确定2015年年报审计工作安排,审阅公司编制的财务会计报表,审阅公司2015年财务报告(初审),审阅公司2015年财务报告(经审计),对公司2015年度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情况、绩效考核以及薪酬情况等工作进行了讨论和审议。 2、在公司2015年度财务报告的审计和年报的编制过程中,我们认真听取公司管理层对公司2015年度的生产经营情况的汇报,对会计师事务所就审计安排与进度等进行全程的跟踪,及时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并积极予以解决,督促其在约定时限内提交审计报告,先后对公司财务部和会计师事务所提交的财务报告进行了二次审核,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四、保护社会公众股股东合法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们忠实的履行独立董事职务,充分利用参加董事会现场会议的机会向公司董事、管理层了解公司生产经营等方面的情况;及时了解公司的日常经营状态和可能产生的经营风险,在董事会上审慎发表意见,行使职权,对公司信息披露情况、公司治理情况等进行监督和核查,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维护了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五、其他工作情况 1、2015年度无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2、2015年度无提议解聘会计师事务所; 3、无提议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等情况。 2016年,我们将继续勤勉尽职,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发展提供更多有建设性的建议,为董事会的科学决策提供参考意见,客观公正地保障广大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为促进公司稳健经营、创造良好业绩,做出自己应有的贡献。同时,对公司董事会、管理层在我们履行职责过程中给予的有效配合和支持表示感谢。 独立董事: 胡智 杨雄 臧家顺 二○一六年四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000668 证券简称:荣丰控股 公告编号:2016-15 荣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荣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通知于2016年4月15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2016年4月26日上午10时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周庆祖先生主持,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的监事有周庆祖、黄方毅、杜馨共计3名。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作出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2015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2015年财务决算与2016年财务预算方案的议案》 3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201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公司201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分配现金红利,不送股,也不实行公积金转增股本。 3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批准《2016年度一季度报告》 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审议批准《2015年度报告及摘要》 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甓缺ǜ娴哪谌萦敫袷紷>?014年修订)》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公司监事会对公司2015年年度报告进行了认真审核,审核意见: 公司2015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审议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请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公司201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荣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一六年四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000668 证券简称:荣丰控股 公告编号:2016—18 关于2016年度公司及控股子公司 相互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并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担保情况概述 1、为满足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016年度项目开发的需要,提高公司决策效率,公司计划在2016年度为控股子公司提供不超过人民币数15亿元担保额度,有效期为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至2016 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2、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对公司担保事项给予如下授权: 2016年度发生的在上述担保额度范围内的单笔担保事项授权由董事会决定,不再另行召开股东大会审议; 3、本议案已经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长春荣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被担保人:长春荣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08年1月4日 注册地址:长春市南关区人民大街4848号华茂国际大厦1307室。 注册资本:5000万元,北京荣丰持100%股权, 法定代表人:王征 经营范围:主要从事房地产开发、建筑劳务(需凭有效资质证书经营)、场地租赁、停车服务。 截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该公司经审计的总资产9.70 亿元,净资产 2.42 亿元,总负债 7.28 亿元。 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该公司经审计的总资产 8.59 亿元,净资产 2.45 亿元,总负债 6.14 亿元。 公司持有长春荣丰90%股权。 2、荣控实业投资有限公司 被担保人:荣控实业投资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 2013 年 6 月 14 日 住 址:浦东新区泥城镇新城路2号24幢3911室 法定代表人:王征 注册资本: 人民币 6000 万元整 经营范围:实业投资、投资管理、金属材料、建筑材料、非金属制品、电工器材、化工产品、矿产品(除专控)、建材、钢材、冶金材料、五金交电、橡胶制品、仪器仪表、汽车配件、办公用品的销售、计算机科技专业领域内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转让、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等。 截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该公司经审计的总资产 4.03 亿元,净资产 0.21 亿元,总负债 3.82 亿元。 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该公司经审计的总资产 2.99 亿元,净资产 0.06 亿元,总负债 2.94 亿元。 荣控实业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可根据自身融资需求,在审定的担保额度范围内与银行及金融机构洽谈具体的融资条件,并由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或子公司之间相互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具体担保金额、担保期限等以最终签订的相关文件为准。 2、预计情况如下: ■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2016年4月26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0万元;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累计提供担保的余额为10.8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168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逾期担保,无涉及诉讼的担保。 五、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荣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0一六年四月二十六日
荣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2015年度 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公司章程》及《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现就公司201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201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章程》关于现金分红的规定,既体现公司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又兼顾了公司未来发展的合理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损害中小投资者的情况。 独立董事: 胡智 杨雄 臧家顺 二0一六年四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000668 证券简称:荣丰控股 公告编号:2016—16 关于授权公司使用自有资金 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并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为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资金运营收益,公司拟在不影响正常生产经营的情况下,合理利用阶段性闲置资金购买银行发行的短期保本型理财产品。 一、理财品种 公司拟投资购买的理财产品主要为银行发行的保本型短期理财产品。 二、理财金额 公司拟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4亿元的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 三、理财期限 额度有效期自2015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2016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时止。 四、敏感性分析 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4亿元人民币的自有闲置资金,购买银行发行的短期保本型理财产品,因实行总额控制,且将在未来较长一段时间内发生,同时银行发行理财产品的期限可选择的范围较广,故对公司未来主营业务、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现金流量的影响较小。 五、风险控制分析 公司拟购买的理财产品仅限于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能保证投资本金安全,但投资收益受市场波动影响存在不确定性。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在批准额度内决定具体的理财方案并签署有关合同及文件。公司财务总监及公司财务管理部将对购买的理财产品进行严格监控,以实现收益最大化。 六、独立董事意见 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及保证流动性和安全性的前提下,利用自有资金进行低风险的银行短期理财产品投资,以获得高于银行活期存款利息的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银行短期理财产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银行短期理财产品。 七、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 2. 独立董事意见 。 特此公告 荣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0一六年四月二十六日
荣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对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意见 监事会认真审阅了《公司201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表审核意见如下: 公司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配套指引》及证券监管机构对上市公司内部控制建设的有关规定,遵循内部控制的基本原则,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建立了适应公司管理要求和发展需要的内部控制体系。 2015年,公司未有违反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及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情形发生。内部控制自我评价全面、真实、准确,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我们同意《公司2015年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监事:周庆祖 黄方毅 杜馨 荣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O一六年四月二十六日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众环审字(2016)011776号 荣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及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相关要求,我们审计了荣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荣丰控股公司)2015年12月31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一、企业对内部控制的责任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并评价其有效性是企业董事会的责任。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审计意见,并对注意到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重大缺陷进行披露。 三、内部控制的固有局限性 内部控制具有固有局限性,存在不能防止和发现错报的可能性。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审计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风险。 四、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意见 我们认为,荣丰控股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 武汉 2016年4月26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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