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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拓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6第一季度报告 2016-04-28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陈五奎、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彭小梅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谢文军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1.2016年2月2日,公司全资子公司陕西拓日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与吉林省天合风电装备制造运行维护有限公司签署了太阳能电池组件购销合同,合同总金额共计215,255,04元。报告期内,公司已收到吉林省天合风电装备制造运行维护有限公司电池组件预付款43,051,008元,已完成供货51%,预计全部电池组件将于5月底完成供货。 ■ 三、公司、股东、实际控制人、收购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其他关联方在报告期内履行完毕及截至报告期末尚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 四、对2016年1-6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2016年1-6月预计的经营业绩情况: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 五、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 适用 √ 不适用 六、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七、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八、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 董事长:陈五奎 深圳市拓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002218 证券简称:拓日新能 公告编号:2016-016 深圳市拓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拓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于2016年4月26日在深圳市南山区香年广场A栋803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和议案于2016年4月26日以电子邮件及送达方式发出。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际参加会议并表决的董事9名。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陈五奎先生主持。经与会董事充分讨论,本次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6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2016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报告正文详见巨潮咨询网http://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 2.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表决结果:9票赞成, 0票反对, 0票弃权。 鉴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提名陈五奎先生、李粉莉女士、林晓峰先生、陈琛女士、张学斌先生、刘强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郭宝平先生、李青原先生、冯东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任期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拟聘任董事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不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董事候选人简历见附件。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为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在股东大会选举出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前,原董事仍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董事职务。公司董事会对本次届满离任的郭晋龙先生(郭晋龙先生连任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时间已满六年)、张盛东先生在任职期间为公司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独立董事郭晋龙先生、董事张盛东先生离任后不再在公司担任任何职务。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选举将采用累积投票制。三名独立董事候选人郭宝平先生、李青原先生及冯东先生均已取得独立董事任职资格证书,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将和公司董事(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一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以及独立董事关于此议案发表的独立意见详见2016年4月28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该议案需提请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会议通知详见2016年4月28日的《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深圳市拓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4月28日 附件:第四届董事会候选人简历 董事(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陈五奎, 1958年6月生,研究生毕业,高级工程师,高级经济师,机械制造和国际经济专业,深圳市高层次专业人才——国家级领军人才、深圳经济特区30周年行业领军人物。2002年8月至今担任本公司董事长兼总工程师。曾担任2004年国家科技部“十五”科技攻关项目课题组长、国家建设部“全国首批可再生能源示范工程——拓日工业园”项目及国家发改委“25MW 非晶硅光伏电池产业化” 项目课题组长,现为国家工信部“非晶硅薄膜太阳电池及设备研发与产业化”项目及广东省重大科技攻关项目—“新型薄膜太阳电池核心设备制造及产业化实施”项目课题组组长。先后从事过化工、磁材、橡胶、机械、电真空等专业,对跨行业技术衔接、多学科综合分析有非常丰富的经验,拥有多项专利。 陈五奎先生与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存在关联关系,是拓日新能的实际控制人之一,与李粉莉女士为夫妻关系,与陈琛女士为父女关系;通过深圳市奥欣投资发展有限公司间接持有拓日新能7.55%的股份,通过喀什东方股权投资有限公司间接持有拓日新能1.12%的股份,直接持有拓日新能2.19%的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李粉莉,女,1961年10月生,研究生毕业,英语、国际经济专业,高级经济师,深圳市高层次专业人才——地方级领军人才,2008年“深圳十大杰出女企业家”。2002年8月至2015年4月担任本公司总经理。2002年8月至今担任公司副董事长,并兼任可再生能源学会光伏专委会委员、广东省太阳能协会副理事长、深圳市太阳能学会副理事长。 李粉莉女士与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存在关联关系,是拓日新能的实际控制人之一,与陈五奎先生为夫妻关系,与陈琛女士为母女关系;通过深圳市奥欣投资发展有限公司间接持有拓日新能7.55%的股份,通过喀什东方股权投资有限公司间接持有拓日新能9.76%的股份,通过新余鑫能投资发展有限公司间接持有拓日新能0.016%的股份,直接持有拓日新能0.03%的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林晓峰,男,1973 年11 月生,广东省外国语师范学校毕业,英美文学及对外贸易专业。大专学历,具有近20 年太阳能行业经验。熟悉太阳能产品的海外市场销售。2002年8月至今,担任本公司市场总监,副总经理。2007年2月至今任本公司董事。 林晓峰先生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无关联关系;未直接持有上市公司的股份, 通过新余鑫能投资发展有限公司间接持有拓日新能0.035%的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陈琛,女,1985年4月生,华南理工大学金融学学士,美国波士顿大学经济学硕士。2007年5月至2009年11月任深圳市奥欣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总经理、执行董事,2009年11月辞去该公司总经理职务,继续担任执行董事。2010年2月至今任本公司董事。 陈琛女士与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存在关联关系,为拓日新能实际控制人之一,与陈五奎先生为父女关系,与李粉莉女士为母女关系;控股股东深圳市奥欣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持有深圳市奥欣投资发展有限公司53.60%的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刘强,男,1982年3月生,硕士研究生。2007年6月进入拓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研发中心任职。2009年4月至今任公司副总经理、深圳市太阳能电池及太阳能应用产品研发中心副主任,负责新型太阳电池的研发、项目申请以及与国内外科研院所的交流和合作。从2010年2月6日开始代行第二届董事会秘书职责,从2010年3月22日正式被公司聘任为董事会秘书至今;2015年4月至今担任公司总经理。 刘强先生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无关联关系;未直接持有上市公司的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张学斌,男,1968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管理学硕士,经济学博士,工商管理博士后,中国注册会计师。曾任湖南白沙矿务局会计、深圳华特容器有限公司财务经理、深圳北方实业发展有限公司财务总监、深圳广深会计师事务所副所长。现任深圳市思迈特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监事,深圳市思迈特财税咨询有限公司总经理,深圳市德永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兼任深圳市卓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深圳市长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深圳市彩虹精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本公司董事 张学斌先生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无关联关系;未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等。 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冯东,男,1968年4月出生,汉族,无党派,执业律师,现任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深圳市律师协会理事、华南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员、深圳仲裁委员会仲裁员、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华南分会调解中心调解专家、惠州仲裁委员会仲裁员、深圳国际商会理事。自2001年4月起至今一直从事律师职业,期间专注于公司法、合同法和民商法的理论与实务研究,擅长为企业经营风险控制、合同管理以及公司治理结构的安排提供法律服务。多年担任数十家政府及国有大中型企业的常年法律顾问,并成功代理过大量诉讼仲裁案件,具有丰富的诉讼和仲裁经验。2014年6月至2016年4月担任恒立实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3年3月至今任本公司独立董事。 冯东先生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无关联关系;未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等。 郭宝平,男,1958 年出生,教授,1982 年 3 月毕业于西安理工大学自动控制系半导体物理与器件专业,获学士学位。1982 年 3 月至 1987 年 8 月在西安理工大学任教,从事半导体物理与器件的教学与科研工作。1990 年 1 月西安光机所电子、离子与真空物理专业研究生毕业,获硕士学位。1990 年至今从事超快现象诊断技术的研究。1992 年 5 月至 7 月在法国斯特拉斯堡核物理研究中心进行合作研究,1997 年 12 月晋升为研究员,1999 年 1 月至 1999 年 7 月在法国斯特拉斯堡 ULC大学生物医学研究所进行合作研究,1999 年 9 月调入深圳大学。2001 年被中国科学院安徽光机所评为光学学科博士生导师。2014年9月至今任本公司独立董事。 郭宝平先生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无关联关系;未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等。 李青原,男,1977年出生,汉族,四川省资阳市人,中共党员,会计学博士(后),哥伦比亚大学访问学者,先后入选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2012)、武汉大学“351人才计划”(2011)和财政部会计领军人才(学术类)(2008),兼任中国会计学会对外学术交流专业委员会委员,中国会计学会会刊《中国会计研究》(Journal of Accounting Studies)编委、《珞珈管理评论》专业主编,及《管理会计学刊》理事会理事,现为武汉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会计系教授(增岗破格)、博士生导师。 李青原先生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无关联关系;未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等。
证劵代码:002218 证劵简称:拓日新能 公告编号:2016-017 深圳市拓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监事会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拓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于2016年4月26日在深圳市南山区香年广场A栋803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和议案于2016年4月15日发出,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马小冈先生主持,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以记名投票方式逐项表决,作出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公司2016年第一季度报告》,表决结果:同意3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16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2016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2016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见2016年4月28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2.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监事会按照相关法律程序和《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进行换届选举。 经审查,谢文军、郭业圣符合担任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监事的资格,同意提名谢文军、郭业圣为第四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公司监事会对本次届满离任的马小冈先生在任职期间为公司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监事马小冈先生离任后不再在公司担任任何职务。监事候选人简历见附件。 拟聘任监事中最近二年内曾担任过公司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的监事人数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单一股东提名的监事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该项议案尚须提交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上述两位监事候选人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将与公司职工代表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 特此公告! 深圳市拓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6年4月28日 附件:第四届监事候选人简历 谢文军,男,1977年12月生,大学本科毕业,于2011年11月入职深圳市拓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先后担任过分公司财务经理、 集团财务总监助理、集团财务副总监等职务,2016年3月至今任光明分公司副总经理。 谢文军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直接持有上市公司的股份,谢文军先生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郭业圣,男,1987年11月生,深圳大学信息工程学院通信工程专业毕业,本科学历。2010年5月进入本公司,在本公司从事网络信息及设备维护、证券事务相关工作。2014年9月至今任公司监事。 郭业圣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郭业圣先生持有公司股份165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002669%,郭业圣先生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证券代码:002218 证券简称:拓日新能 公告编号:2016-018 深圳市拓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5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拓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决定于2016年5月26日召开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现就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为:2016年5月26日下午15:30。 网络投票时间为: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年5月26日上午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年5月25日下午15:00至2016至5月26日下午15:00期间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南山区侨香路香年广场A栋803会议室 3.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4.会议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5.股权登记日:2016年5月20日。 6.会议出席对象: (1)截至2016年5月20日下午15:00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以本通知公布的方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和参加表决,不能亲自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委托书见附件二),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或者在网络投票时间参加网络投票;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等。 二、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事项 1.审议《公司201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审议《公司2015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审议《公司201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审议《公司2015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5.审议《公司201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6.审议《公司201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7.审议《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适用累积投票制进行表决) (一)选举第四届董事会6名非独立董事 7.1.选举陈五奎先生为公司董事 7.2选举李粉莉女士为公司董事 7.3选举林晓峰先生为公司董事 7.4选举刘强先生为公司董事 7.5选举陈琛女士为公司董事 7.6选举张学斌先生为公司董事 (二)选举第四届董事会3名独立董事 7.7选举郭宝平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 7.8选举冯东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 7.9选举李青原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 8.审议《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适用累积投票制进行表决) 8.1、选举谢文军为公司监事 8..2、选举郭业圣为公司监事 以上议案相关内容详见刊登于2016年4月23日的《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2016年4月28日的《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14年修订)》的要求,本次会议审议的上述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登记方法 1.登记手续: (1)法人股股东凭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或授权委托书(见附件)、股权证明及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凭本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卡、持股证明;授权委托代理人持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帐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 2.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深圳市南山区侨香路香年广场A栋804室 3.登记时间:2016年5月24日上午9:3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 4.其他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的现场会议会期半天,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四、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身份认证与投票程序 在本次股东大会,公司将向流通股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流通股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其他事项 1.现场会议联系方式 公司地址:深圳市南山区侨香路香年广场A栋803会议室 电话:0755-29680031;传真:0755-86612620 邮编:518053 联系人:刘强 任英 2.会期半天,参加会议的股东食宿、交通等费用自理。 3.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受到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相关股东会议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特此公告。 深圳市拓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4月28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1.采用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本次股东大会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6年5月26日上午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投票程序比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新股申购业务操作。 (2)投资者投票代码:362218,投票简称为拓日投票。 (3)股东投票的具体程序为: A、买卖方向为买入股票。 B、在“申购价格”项下填报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序号,1.00元代表议案1,2.00元代表议案2,100.00元代表全部议案,议案以相应的价格分别申报。 一、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218。 2.投票简称:拓日投票 3.投票时间:2016年5月26日上午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 4.股东可以选择以下两种方式之一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1)通过证券公司交易终端网络投票专用界面进行投票。 (2)通过证券公司交易终端以指定投票代码通过买入委托进行投票。 5.通过证券公司交易终端网络投票专用界面进行投票的操作程序: (1)登录证券公司交易终端选择“网络投票”或“投票”功能栏目; (2)选择公司会议进入投票界面; (3)根据议题内容点击“同意”、“反对”或“弃权”;对累积投票议案则填写选举票数。 6.通过证券公司交易终端以指定投票代码通过买入委托进行投票的操作程序: (1)在投票当日,“拓日投票”“昨日收盘价”显示的数字为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总数。 (2)进行投票时买卖方向应选择“买入”。 (3)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股东大会议案序号。100元代表总议案,1.00元代表议案1,2.00元代表议案2,依此类推。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委托价格分别申报。 具体如下表: ■ 注:本次股东大会投票,对于全部议案100.00元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4)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对于不采用累积投票制的议案,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股代表同意,2股代表反对,3股代表弃权; 表2表决意见对应“委托数量”一览表 ■ 对于采用累积投票制的议案,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议案七、议案八是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独立董事与非独立董事的选举实行分开累积投票方式,股东拥有的表决票总数具体如下: 1、 选举非独立董事 6 名,股东拥有的表决票总数=持有股份数×6;股东可以将票数平均分配给 6 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也可以在上述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持有的股数与 6 的乘积。 2、选举独立董事 3 名,股东拥有的表决票总数=持有股份数×3; 股东可以将票数平均分配 3 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也可以在上述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持有的股数与 3 的乘积。 3、选举股东代表监事 2 名,股东拥有的表决票总数=持有股份数×2。 (5)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6)对同一议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申报为准,不得撤单。 二、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 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6年5月25日下午3:00,结束时间为2016年5月26日下午3:00。 2.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4年9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深圳市拓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2016年5月26日召开的深圳市拓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并代表本公司/本人对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按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行使投票。本公司/本人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意思表示均代表本公司/本人,其后果由本公司/本人承担。 本公司/本人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注册登记号: 委托人股东账号: 持股数量: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受托人姓名(签名): 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本委托书的有效期限:自本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附注: 1、如欲投票同意议案,请在“同意”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投票反对议案,请在“反对”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投票弃权议案,请在“弃权”栏内相应地方填上“√”。三者只能选其一,多选或未选的,视为对该审议事项的授权委托无效。 2、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委托人为自然人的需要股东本人签名(或盖章)。委托人为法人股东的,加盖法人单位印章。
证券代码:002218 证券简称:拓日新能 公告编号:2016-019 深圳市拓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职工代表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监事会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拓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即将届满,为保证监事会的正常运作,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公司于2016年4月26日在公司光明分公司会议室召开了职工代表大会,经与会职工代表投票表决,选举苏孝亮先生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个人简历附后),将与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2名股东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任期与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2名股东代表监事任期一致。 特此公告。 深圳市拓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6年4月28日 附件:苏孝亮先生简历 苏孝亮,男,中国国籍,1976年11月生,计算机软件专业本科学历、获得深圳市初级职称。历任深圳市远望软件有限公司研发工程师,深圳拜特科技有限公司项目经理。2008年5月入职深圳市拓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5月---2014年2月,担任公司信息部经理,主持开展信息部的各项工作。2014年2月至2015年3月,担任公司光明分公司工厂行政副总,并兼任信息部经理,主持开展信息部各项工作和工厂的相关行政管理工作。2015年3月至今,主持开展信息部各项工作,并管理集团公司物流管控中心工作。 苏孝亮先生是董事陈五奎先生的外甥;未持有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等。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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