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时报网络版郑重声明经证券时报社授权,证券时报网独家全权代理《证券时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证券时报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证券时报网联系 (0755-83501827) 。 |
证券代码:002374 证券简称:丽鹏股份 公告编号:2016-43 山东丽鹏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股份质押的公告 2016-04-28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近日接到公司第二大股东汤于先生函告,获悉汤于先生所持有本公司的部分股份被质押,具体事项如下: 一、股东股份质押的基本情况 1、股东股份被质押基本情况 ■ 2、股东股份累计被质押的情况 因公司2015年度权益分配除权除息日为2016年4月18日,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化。截止本公告日,汤于先生持有公司107,946,49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3.95%,累计质押股份50,000,000股,占其个人所持股份的46.32%,占公司总股本的6.46%。 3、风险提示 由于本次被质押冻结的股份涉及重大资产重组业绩承诺股份补偿,有可能出现股份质押影响利润补偿的潜在风险。目前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标的公司运营状况良好,汤于先生触发业绩补偿义务的可能性低,故本次被质押冻结的股份不会影响汤于先生对公司业绩承诺的正常履行。若出现业绩承诺补偿的问题,汤于先生将通过二级市场增持公司股份、提前购回所质押的股票以及其他合理方式,保证本次股份质押不会影响其对公司作出的业绩补偿承诺的正常履行。 二、备查文件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股份冻结明细。 山东丽鹏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6年4月28日 本版导读:
发表评论:财苑热评: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