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濮阳濮耐高温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6第一季度报告 2016-04-28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上接B87版) 利润补偿期间内,濮耐股份将在年度报告披露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计算郑化轸等167人应补偿股份数。上述应补偿股份不再拥有表决权且不享有股利分配的权利。濮耐股份确定补偿期限内郑化轸等167人应补偿股份的总数后,当年濮耐股份年度报告披露之日起两个月内,应就股份回购事宜召开股东大会,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濮耐股份将按照1元人民币的总价回购该等应补偿股份并按照有关法律规定予以注销。 (2)现金补偿的实施安排 当出现需要现金补偿的情形时,郑化轸等167人中需要以现金方式补偿的人员应在接到濮耐股份要求现金补偿的书面通知后30个工作日内将应补偿的全部现金付至濮耐股份的指定账户。 四、本次交易对方应补偿股份的说明 (一)2015年度因实际完成的净利润数不足承诺净利润数而导致的股份补偿的说明 2015年度补偿股份数=【(截至当期期末累积承诺净利润数-截至当期期末累积实际净利润数)÷利润补偿期限内各年度的承诺净利润数总和】×本次实际发行的股份数-已补偿股份数。 郑州华威2013年至2015年各年承诺净利润数及实际净利润数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 按照前述公式计算应补偿股份数量如下: 【(3,710.85+4,387.79+5,108.00)-(3,752.98+4,494.86+3207.90)】÷(3,710.85 +4,387.79+5,108.00)×60,291,356-0 =(13,206.64-11,455.72)÷13,206.64×60,291,356 = 7,993,262.12(股)。2015年度应补偿股份数经取整后为7,993,263股。 注:在利润补偿期间上市公司未以转增或送股方式进行分配而导致参与补偿人员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数发生变化。 (二)补偿期满后减值测试安排未新增补偿股份的说明 截至2015年末,郑州华威业绩补偿期业已届满,公司根据《盈利预测补偿协议》的要求,安排了减值测试,聘请了中联资产评估集团有限公司对标的资产郑州华威100%股权进行了资产评估,并根据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勤信专字【2016】第1655号《关于郑州华威耐火材料有限公司2015年12月31日全部股东权益价值减值测试专项审核报告》的结果,郑州华威100%股权未出现减值的情形,因此不需要另行补偿。 注:上述减值测试是标的资产作价减去期末标的资产的评估值并扣除补偿期限内标的资产股东增资(补偿期内未发生)、减资(补偿期内未发生)、接受赠与(补偿期内未发生)以及利润分配(补偿期内未发生)的影响后的结果。 (三)本次不存在现金补偿的说明 鉴于交易对方郑化轸等167人尚有24,872,490股的股票处于限售期,本次总共需补偿股份数量7,993,263股低于处于限售状态的股份数量,因此不存在股份不足而需要现金补偿的情况。 (四)单个自然人需补偿的股份数量说明 单个自然人需补偿的股份数量=该自然人在本次发行中认购濮耐股份的股票数量÷郑化轸等167名自然人在本次发行中认购濮耐股份的股票的合计数量×年度补偿股份数。具体如下: 单位:股 ■■ 五、上述方案的实施安排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已按前述“(四)相关补偿的实施安排”计算了郑化轸等167人应补偿股份数,上述应补偿股份不再拥有表决权且不享有股利分配的权利。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已审议通过了《关于以总价人民币1元的价格向业绩承诺方郑化轸等167人回购注销应补偿股份的议案》,并将提交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授权公司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应补偿股份的回购注销相关事宜。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公司将按照1元人民币的总价回购该等应补偿股份并按照有关法律规定予以注销。 特此公告。 濮阳濮耐高温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002225 证券简称:濮耐股份 公告编号:2016-031 濮阳濮耐高温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濮阳濮耐高温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6年4月27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依据《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议案尚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情况概述 (一)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而变更会计政策的概述 1、变更原因 2015年11月4日,中国财政部发布了《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7号>的通知》(财会【2015】19号),公司按照上述规定执行,并对限制性股票的会计处理进行追溯调整。 2、变更日期 公司按照上述文件的时间要求开始执行新的规定。 3、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为财政部2014年修订或制定的《企业会计准则》及其补充规定。 4、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为财政部修订或制定的《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配套解释规定。 (二)调整合并报表公司之间的应收款项计提坏账准备会计政策的概述 1、变更原因 为保持公司母子公司财务报表可比性,更加客观公正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提供更可靠、更准确的会计信息。 2、变更日期 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 3、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内公司之间的应收款项主要包括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 (1)坏账准备的确认标准 本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对应收款项账面价值进行检查,对存在下列客观证据表明应收款项发生减值的,计提减值准备: ①债务人发生严重的财务困难; ②债务人违反合同条款(如偿付利息或本金发生违约或逾期等); ③债务人很可能倒闭或进行其它财务重组; ④其它表明应收款项发生减值的客观依据 。 (2)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 ①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坏账准备的确认标准、计提方法 本公司将金额大于等于 100万元的应收款项确认为单项金额重大的应收款项。 本公司对单项金额重大的应收款项单独进行减值测试,单独测试未发生减值的金融资产,包括在具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的金融资产组合中进行减值测试。单项测试已确认减值损失的应收款项,不再包括在具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的应收款项组合中进行减值测试。 ②按信用风险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的确定依据、坏账准备计提方法 本公司对单项金额不重大的应收款项按组合方式实施减值测试。坏账准备金额系根据应收款项组合结构及类似信用风险特征按历史损失经验及目前经济状况与预计应收款项组合中已经存在的损失评估确定。 组合中,本公司采用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坏账准备计提比例一般为: ■ ③单项金额虽不重大但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本公司对于单项金额虽不重大但具备以下特征的应收款项,单独进行减值测试,有客观证据表明其发生了减值的,根据其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确认减值损失。计提坏账准备:与对方存在争议或涉及诉讼、仲裁的应收款项;已有明显迹象表明债务人很可能无法履行还款义务的应收款项;本公司对关联方应收款项一般不计提坏账准备。但如果有确凿证据表明关联方债务单位已撤销、破产、资不抵债、现金流量严重不足等,并且不准备对应收款项进行债务重组或其它方式收回的,单独进行减值测试,计提坏账准备,对于其中预计全部无法收回的应收关联方的款项也可全额计提坏账准备。 ④坏账准备的转回 如有客观证据表明该应收款项价值已恢复,且客观上与确认该损失后发生的事项有关,原确认的减值损失予以转回,计入当期损益。但是,该转回后的账面价值不超过假定不计提减值准备情况下该应收款项在转回日的摊余成本。 4、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对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内公司之间的应收款项不计提坏账准备。 二、本次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会计准则等具体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根据变更后的会计政策,公司对2014年财务报表相关项目进行了追溯调整,影响如下: ■ 本次执行中国财政部发布了《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7号>的通知》,仅对上述财务报表项目产生影响,对公司2014年末资产总额及2014年度净利润未产生影响。 本次调整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内公司之间的应收款项计提坏账准备的会计估计,不影响比较合并报表当期及前期的坏账准备、也不影响公司年度报告当期及前期所有者权益和净利润。 三、董事会审议本次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的情况 公司于2016年4月27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与《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关于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拟提交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董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对限制性股票的会计处理是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7号>的通知》(财会【2015】19号)进行的合理变更,本次调整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内公司之间的应收款项计提坏账准备的会计估计,不影响比较合并报表当期及前期的坏账准备。本次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能够更加客观公正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为投资者提供更可靠、更准确的会计信息,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因此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 五、监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发布的会计准则解释而进行的合理变更,执行相关解释变更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调整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内公司之间的应收款项计提坏账准备的会计估计,能够客观反映公司内部各公司经营情况。相关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 六、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发布的会计准则解释和为保持公司母子公司财务报表可比性而进行的合理变更,更加客观公正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与《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也体现了会计核算真实性与谨慎性原则,提供更可靠、更准确的会计信息,符合公司及所有股东的利益。董事会对该事项的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因此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 七、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濮阳濮耐高温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002225 证券简称:濮耐股份 公告编号:2016-033 濮阳濮耐高温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举办2015年年度报告网上说明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濮阳濮耐高温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于2016年5月3日(星期二)下午15:00-17:00通过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网上投资者关系管理互动平台举办2015年年度报告网上说明会。本次年度报告网上说明会将采用网络远程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陆投资者关系管理互动平台(http://irm.p5w.net)参与本次年度报告说明会。公司201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已刊登在2016年4月28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上,敬请投资者查阅。 出席本次说明会的有:公司董事长刘百宽先生、独立董事王广鹏先生、总裁李学军先生、财务负责人刘百庆先生及董事会秘书彭艳鸣女士。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特此公告。 濮阳濮耐高温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4月28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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