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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精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6第一季度报告 2016-04-28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金越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裘森林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孙阳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1.报告期末货币资金下降30.72%,主要是报告期支付部分增值税所致; 2.报告期末应收票据增长80.86%,主要是报告期收到客户以银行承兑汇票方式支付货款所致; 3.报告期末预付账款增长179.50%,主要是由于报告期公司太阳能多晶硅铸锭炉业务增长预付部分货款所致; 4.报告期末其他流动资产增长2340.13%,主要是公司结构性理财所致; 5.报告期末应付票据下降50.56%,主要是报告期公司兑付部分支付给供应商银行承兑汇票所致; 6.报告期末应付账款增长34.63%,主要是报告期公司根据太阳能多晶硅铸锭炉业务量向供应商采购原材料而发生应付账款增加所致; 7.报告期末应交税费下降99%,主要是报告期公司应交增值税缴纳入库所致; 8.报告期营业收入同比增长138.12%,主要是报告期公司太阳能多晶硅铸锭炉业务较大幅度增长所致; 9.报告期营业成本同比增长139.42%,主要是报告期公司太阳能多晶硅铸锭炉业务增长而导致营业成本同比增长所致; 10.报告期营业税金及附加同比增长566.37%,主要是报告期营业收入增长所致; 11.报告期资产减值损失同比增长128.60%,主要是报告期增加计提应收账款坏账准备所致; 12.报告期营业利润同比增长451.26%,主要是报告期公司太阳能多晶硅铸锭炉业务增长所致; 13.报告期报告期营业外收入下降98.12%,主要是报告期获得的政府补贴收入同比下降所致; 14.报告期营业外支出增长187.19%,主要是报告期计提水利基金增加所致; 15.报告期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增长47.60%,主要是报告期公司营业收入增长导致收到的现金增加所致; 16.报告期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下降1049.08%,主要是报告期公司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增加所致; 17.报告期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下降84.21%,主要是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下降所致。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关于重大资产重组进展事宜 2015年12月11日,公司因筹划重大事项,发布了《重大事项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5-079)。2015年12月18日,公司确认前述筹划的重大事项为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并发布了《重大资产重组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5-080)。2016年1月15日,公司发布了《关于重大资产重组进展暨延期复牌公告》(公告编号:2016-005),公司股票自2016年1月16日起继续停牌。 2016年3月15日,公司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方案的议案》(以下简称“《预案》”)等议案,并于2016年3月17日对外公告并披露(详细情况详见公司于2016年3月17日披露在《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与文件)。 深圳证券交易所对公司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相关的文件进行了事后审查,并出具了《关于对浙江精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重组问询函》(中小板重组问询函(需行政许可)【2016】第24号)(以下简称“《问询函》”)。公司与相关各方及中介机构对《问询函》进行了逐项落实并认真回复,并对相关文件进行了相应的补充和完善。修订内容及说明详见2016年4月21日刊登在《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等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相关公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经申请,公司股票(股票简称:精功科技;股票代码:002006)已于2016年4月21日开市起复牌。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尚需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批准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核准后方可实施,本次交易能否取得上述批准或核准以及最终取得批准或核准的时间均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2、关于投资参股沽源县源科光伏发电有限公司事宜 2015年5月22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参股沽源县源科光伏发电有限公司的议案》,同意公司在先期计划投资45万元持有沽源县源科光伏发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源科光伏”)45%股份的基础上,根据源科光伏“20MW屋顶分布式光伏电站项目”实施需要和投资匹配要求,以自筹资金对源科光伏增资;同意源科光伏注册资本由100万元增加至3,600万元,各股东持股比例不变,其中,精功科技出资金额由45万元增至1,620万元,北京钵那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出资金额由55万元增至1,800万元,中海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出资金额由5万元增至180万元。上述投资均将用于源科光伏“20MW屋顶分布式光伏电站项目”的建设,项目建设所需要的20兆瓦光伏电池组件将主要向公司采购。上述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2015-039号公告。 2016年4月26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投资参股沽源县源科光伏发电有限公司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与源科光伏其他股东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终止投资参股源科光伏事宜。 3、关于增资参股浙江华宇电气有限公司事宜 2015年10月27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资参股浙江华宇电气有限公司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筹现金5,880万元的方式增资华宇电气并取得华宇电气960万元股份。其中,2015年11月30日前首期投入现金2,940万元增资并取得华宇电气480万元股份,2015年12月31日前第二期投入现金2,940万元增资并取得华宇电气480万元股份。公司增资参股华宇电气后,华宇电气注册资本将由1,000万元最终增至1,960万元,其中公司持有960万元股份,占48.98%;华宇电气成为公司参股子公司。上述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2015-065号公告。 2015年11月23日,公司缴付出资2,940万元,华宇电气于2015年12月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截至2016年3月31日,尚有2,940万元出资金额未缴付。 ■ 三、公司、股东、实际控制人、收购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其他关联方在报告期内履行完毕及截至报告期末尚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 四、对2016年1-6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2016年1-6月预计的经营业绩情况: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 五、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 适用 √ 不适用 六、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七、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八、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 浙江精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金越顺 2016年4月26日
股票代码:002006 股票简称:精功科技 公告编号:2016-035 浙江精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精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16年4月16日以电子邮件和电话的方式发出召开的通知,并于2016年4月26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董事9人,实际参加董事9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金越顺先生主持,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全体与会董事逐项审议,以通讯表决的方式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2016年第一季度报告》; 《浙江精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浙江精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详见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编号为2016-037的公司公告。 (二)、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本议案须以董事会名义提请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公司根据发展需要,对《公司章程》作如下修改: 原第一百二十九条 总经理对董事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 (八) 根据公司生产经营的实际情况,决定10万元以下的对外投资及资产处置事项。 …… 现修改为: 第一百二十九条 总经理对董事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 (八) 根据公司生产经营的实际情况,决定100万元以下的对外投资及资产处置事项。 …… (三)、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总经理工作细则>的议案》; 同意公司根据发展需要,对《总经理工作细则》作如下修改: 原第十七条 根据公司日常生产经营需要,总经理对下列事项具有审批权: 1、根据公司生产经营实际情况,决定10万元以下的对外投资、资产处置; 2、一次性支付款项低于50万元的原辅材料购置; 3、单项费用支出低于5万元的审批; 4、所属员工一次性低于5万元的领款; 5、公司与关联自然人单次交易或者连续12 个月内累计交易总额低于30万元的关联交易;与关联法人单次交易或者连续12 个月内累计交易总额低于300 万元的关联交易; 6、当期因财产盘亏、报废、毁损、单项坏账以及其他原因造成的总额低于10 万元的财产损失; 7、董事会赋予的其他审批权限。 发生超出上述规定限额的情形时,应提交公司董事长审批或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现修改为: 第十七条 根据公司日常生产经营需要,总经理对下列事项具有审批权: 1、根据公司生产经营实际情况,决定100万元以下的对外投资、资产处置; 2、一次性支付款项低于100万元的原辅材料购置; 3、单项费用支出低于10万元的审批; 4、所属员工一次性低于10万元的领款; 5、公司与关联自然人单次交易或者连续12 个月内累计交易总额低于30万元的关联交易;与关联法人单次交易或者连续12 个月内累计交易总额低于300 万元的关联交易; 6、当期因财产盘亏、报废、毁损、单项坏账以及其他原因造成的总额低于10 万元的财产损失; 7、董事会赋予的其他审批权限。 发生超出上述规定限额的情形时,应提交公司董事长审批或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总经理工作细则(修订稿)》全文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四)、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重大经营与投资决策管理制度》,本议案须以董事会名义提请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重大经营与投资决策管理制度》全文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五)、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投资参股沽源县源科光伏发电有限公司的议案》; 2015年5月22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参股沽源县源科光伏发电有限公司的议案》,为消化公司2014年期间以“货物抵债”20兆瓦光伏电池组件,同意公司在先期投资45万元持有沽源县源科光伏发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源科光伏”)45%股份的基础上,根据源科光伏“20MW屋顶分布式光伏电站项目”的实施需要和投资匹配要求,以自筹资金对源科光伏增资;同意源科光伏注册资本由100万元增加至3,600万元,各股东持股比例不变,其中公司出资金额由45万元增至1,620万元。上述投资均用于源科光伏“20MW屋顶分布式光伏电站项目”的建设,项目建设所需要的20兆瓦光伏电池组件主要向公司采购。 截止到目前,公司尚未投资参股源科光伏,库存的20兆瓦光伏电池组件公司已通过直销的方式消化,鉴于此,同意公司在与源科光伏其他股东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终止投资参股源科光伏。 (六)、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核销应收账款坏账的议案》;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为真实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同意公司按照“依法合规、规范操作、逐笔审批、账销案存”的原则,对截止2016年3月31日已全额计提坏账准备、且长期挂账追收无果的应收账款119笔、金额共计59,291,845.02元予以核销。核销后,公司财务部门、法务部门与相关销售部门将建立已核销应收账款备查账,继续全力追讨。 公司本次核销的应收款项坏账,均已在以前年度全额计提坏账准备,不会对公司2016年及以前年度损益产生影响。本次核销应收款项坏账事项,真实反映企业财务状况,符合会计准则和相关政策要求,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不涉及公司关联方,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其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核销应收账款坏账事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有助于向投资者提供更加真实、可靠、准确的会计信息,核销依据充分,本次核销的应收账款坏账,不涉及公司关联方,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一致同意公司本次核销应收账款坏账事项。 上述事项详见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编号为2016-038的公司公告。 (七)、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会议通知详见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编号为2016-039的公司公告。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精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4月28日
股票代码:002006 股票简称:精功科技 公告编号:2016-036 浙江精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精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16年4月16日以电子邮件和电话的方式发出召开的通知,并于2016年4月26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监事3人,实际参加监事3人,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杜新英女士主持,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全体与会监事逐项审议,以投票表决的方式通过了以下决议: 1、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2016年第一季度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16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核销应收账款坏账的议案》。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的相关规定,监事会认真核查了公司本次核销应收账款坏账的情况。经审核,监事会成员一致认为,本次核销应收账款坏账事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有助于向投资者提供更加真实、可靠、准确的会计信息,不涉及公司关联方,公司董事会就本次核销应收账款坏账事项的决议程序合法、依据充分,一致同意公司本次核销应收款项坏账事项。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印章的公司六届五次监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精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6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002006 证券简称:精功科技 公告编号:2016-038 浙江精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核销应收账款坏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精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6年4月26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核销应收账款坏账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本次核销应收账款坏账无需提交股东大会批准。本次核销坏账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核销坏账情况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为真实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公司按照“依法合规、规范操作、逐笔审批、账销案存”的原则,对截止2016年3月31日已全额计提坏账准备、且长期挂账追收无果的应收账款119笔、金额共计59,291,845.02元予以核销。核销后,公司财务部门、法务部门与相关销售部门将建立已核销应收账款备查账,继续全力追讨。 二、本次核销坏账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核销的应收款项坏账,均已在以前年度全额计提坏账准备,不会对公司2016年及以前年度损益产生影响。本次核销应收款项坏账事项,真实反映企业财务状况,符合会计准则和相关政策要求,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不涉及公司关联方,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其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核销应收账款坏账事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有助于向投资者提供更加真实、可靠、准确的会计信息,核销依据充分,本次核销的应收账款坏账,不涉及公司关联方,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一致同意公司本次核销应收账款坏账事项。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王晋勇先生、章靖忠先生、吴江女士对公司核销应收账款坏账的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1、公司本次核销的应收账款坏账,不涉及公司关联方; 2、公司已严格按照相关法规及财务制度全额计提坏账准备,核销后不会对公司2016年及以前年度损益产生影响; 3、公司本次核销应收账款坏账,公允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以及经营成果,没有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批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们同意上述应收账款核销方案。 五、监事会意见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的相关规定,监事会认真核查了公司本次核销应收账款坏账的情况。经审核,监事会成员一致认为,本次核销应收账款坏账事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有助于向投资者提供更加真实、可靠、准确的会计信息,不涉及公司关联方,公司董事会就本次核销应收账款坏账事项的决议程序合法、依据充分,一致同意公司本次核销应收款项坏账事项。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精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4月28日
股票代码:002006 股票简称:精功科技 公告编号:2016-039 浙江精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公司2016年 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召集人:公司董事会。2016年4月26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同意召开本次股东大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规定。 4、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16年5月18日(星期三)上午10:00 时; (2)网络投票时间:2016年5月17日-2016年5月18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年5月18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年5月17日下午15:00 时至2016年5月18日下午15:00时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出席对象: (1)截至2016年5月13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7、现场会议地点:浙江省绍兴市柯桥区鉴湖路1809号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2、审议《重大经营与投资决策管理制度》。 以上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6年4月28日登载在《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编号为2016-035的《精功科技第六届第七次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公司将就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对中小投资者(指除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单独计票。 三、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以现场、信函(信函上请注明“出席股东大会”字样)或传真的方式进行登记。 2、登记时间:2016年5月16日至2016年5月17日,上午9:00-11:30,下午13:00-16:30。 3、登记地点:浙江省绍兴市柯桥区鉴湖路1809号浙江精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邮编:312030) 4、登记要求: 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委托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持股凭证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进行登记。 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由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持股凭证和代理人身份证进行登记。 上述材料除注明复印件外均要求为原件,对不符合要求的材料须于表决前补交完整。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公司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相关事宜说明如下: (一)、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006。 2、投票简称:精功投票。 3、投票时间:2016年5月18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和13:00—15:00。 4、股东可以选择以下两种方式之一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1)通过证券公司交易终端网络投票专用界面进行投票。 (2)通过证券公司交易终端以指定投票代码通过买入委托进行投票。 5、通过证券公司交易终端网络投票专用界面进行投票的操作程序: (1)登录证券公司交易终端选择“网络投票”或“投票”功能栏目; (2)选择公司会议进入投票界面; (3)根据议题内容点击“同意”、“反对”或“弃权”;对累积投票议案则填写选举票数。 6、通过证券公司交易终端以指定投票代码通过买入委托进行投票的操作程序: (1)在投票当日,“精功投票”“昨日收盘价”显示的数字为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总数。 (2)进行投票时买卖方向应选择“买入”。 (3)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股东大会议案序号。100元代表总议案,1.00元代表议案1,2.00元代表议案2,依此类推。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委托价格分别申报。 表1 股东大会议案对应“委托价格”一览表 ■ (4)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股代表同意,2股代表反对,3股代表弃权。 表2 表决意见对应“委托数量”一览表 ■ (5)对同一议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申报为准,不得撤单。 (二)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6年5月17日下午15:00,结束时间为2016年5月18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4年9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五、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黄伟明 夏青华 电话: 0575-84138692 传真: 0575-84886600 地址:浙江省绍兴市柯桥区鉴湖路1809号 浙江精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邮编:312030) 2、会议费用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所有股东的食宿费及交通费自理。 六、备查文件 1、浙江精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浙江精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精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4月28日 附: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本人)出席浙江精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姓名: 委托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帐号: 委托人持股数: 股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是否具有表决权: 是( ) 否( ) 对审议事项投赞成、反对或弃权的指示: ■ 如果股东不做具体指示,视为股东代理人可以按自己的意见表决。 委托书有效期限: 天 注:1、请在“赞成”、“反对”、“弃权”任意一栏内打“√”,其余两栏打“X”; 2、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3、法人股东授权委托书需加盖公章。 委托股东姓名及签章: 委托日期:2016年 月 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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