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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兰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2016第一季度报告

2016-04-28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安康、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谢军民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王建体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1、应收账款期末余额较期初余额增加56.07%,主要原因是血液制品销售收入增加应收货款相应增加所致;

  2、预付账款期末余额较期初余额增加60.11%,主要原因是本公司之子公司华兰生物疫苗有限公司预付辅材款增加所致;

  3、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较期初余额增加74.47%,主要原因是备用金及招标押金增加所致;

  4、其他非流动资产期末余额较期初余额增加56.16%,主要原因是预付工程设备款增加所致;

  5、预收账款期末余额较期初余额增加147.65%,主要原因是预收货款增加所致;

  6、营业收入本报告期较上年同期增加38.00%,主要原因是本公司及本公司之子公司华兰生物工程重庆有限公司产品销售收入增加所致;

  7、营业成本本报告期较上年同期增加37.85%,主要原因是公司营业收入增加成本相应增加所致;

  8、财务费用本报告期较上年同期减少65.11%,主要原因是本公司之子公司华兰生物疫苗有限公司利息收入增加所致;

  9、营业外收入本报告期较上年同期减少72.06%,主要原因是本期收到政府补助减少所致;

  10、营业外支出本报告期较上年同期增加222.06%,主要原因是本期对外捐赠增加所致。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公司、股东、实际控制人、收购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其他关联方在报告期内履行完毕及截至报告期末尚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

  四、对2016年1-6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2016年1-6月预计的经营业绩情况: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

  五、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 适用 √ 不适用

  六、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七、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八、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内未发生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

  华兰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安康

  2016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002007 证券简称:华兰生物 公告编号:2016-014

  华兰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无变更或取消提案的情况;

  3、本次股东大会以网络投票和现场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本次股东大会因涉及审议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进行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是指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1)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

  一、会议召开的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16年4月27日下午14:00

  网络投票时间:2016年4月26日至2016年4月27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年4月27日上午9:30—11:30和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年4月26日15:00至2016年4月27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办公楼三楼会议室

  3、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4、会议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现场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安康先生

  6、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范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1、 出席会议总体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43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300,783,61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581,304,800股的51.7428%。

  董事长安康生主持了本次股东大会的现场会议,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安徽承义律师事务所束晓俊律师见证了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25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294,525,96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581,304,800股的50.6664%。

  3、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资格身份已由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认证,根据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数据,参与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18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6,257,64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581,304,800股的1.0765%。

  4、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参加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共40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32,255,06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581,304,800股的5.5487%。

  三、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按照公司召开2015年度股东大会通知的议题进行,无否决或取消提案的情况。经与会股东审议,以记名投票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201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00,783,61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投票表决情况为:同意32,255,06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2、审议通过了《2015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00,781,61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99.9993%;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0%;弃权2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0.0007%。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投票表决情况为:同意32,253,06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38%%;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2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62%。

  3、审议通过了《2015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300,781,61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99.9993%;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0%;弃权2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0.0007%。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投票表决情况为:同意32,253,06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38%%;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2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62%。

  4、审议通过了《201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00,781,61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99.9993%;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0%;弃权2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0.0007%。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投票表决情况为:同意32,253,06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38%%;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2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62%。

  5、审议通过了《关于2015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母公司2015年实现净利润432,054,642.49元,提取10%法定盈余公积43,205,464.25元后,本期可供分配的利润为388,849,178.24元,加年初未分配利润1,490,229,479.53元,扣除2015年当期分配上年度现金股利348,782,880.00元,2015年度累计可供分配的利润为1,530,295,777.77元。

  公司以2015年12月31日总股本581,304,8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送红股6股,共计348,782,880股,送股后公司总股本由581,304,800股增至为930,087,680股;同时,以2015年12月31日总股本581,304,800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4元(含税),共计232,521,920元,分配红股和现金红利后剩余未分配利润948,990,977.77元滚存至下一年度。

  同时,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因201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实施而引起的公司注册资本变更等相关事宜,具体内容包括:根据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关于2015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的结果,增加公司注册资本、修改《公司章程》相应条款及办理工商变更登记。

  表决结果:同意300,781,61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99.9993%;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0%;弃权2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0.0007%。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投票表决情况为:同意32,253,06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38%%;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2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62%。

  6、审议通过了《关于用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98,358,37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99.1937%%;反对2,423,23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0.8056%;弃权2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0.0007%。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投票表决情况为:同意29,829,83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2.4811%%;反对2,423,23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5127%;弃权2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62%。

  7、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201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00,781,61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99.9993%;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0%;弃权2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0.0007%。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投票表决情况为:同意32,253,06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38%%;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2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62%。

  8、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参股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关联股东重庆晟康生物科技开发有限公司、香港科康有限公司、安康对该项议案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32,253,06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99.9938%%;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0%;弃权2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0.0062%。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投票表决情况为:同意32,253,06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38%;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2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62%。

  9、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会议以累积投票的方式选举产生安康、范蓓、王启平、安颖、苏志国、章金刚、田莉军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其中苏志国、章金刚、田莉军3人为独立董事,上述董事任期自2016年4月27日至2019年4月26日。

  (1)选举安康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表决结果:同意299,376,375个表决权,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总数的99.5321%,同意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30,847,830个表决权,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含网络投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6372%;

  (2)选举范蓓女士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表决结果:同意299,376,375个表决权,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总数的99.5321%,同意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30,847,830个表决权,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含网络投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6372%;

  (3)选举王启平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表决结果:同意299,376,375个表决权,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总数的99.5321%,同意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30,847,830个表决权,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含网络投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6372%;

  (4)选举安颖女士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同意299,376,375个表决权,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总数的99.5321%,同意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30,847,830个表决权,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含网络投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6372%;

  (5)选举苏志国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同意299,376,375个表决权,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总数的99.5321%,同意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30,847,830个表决权,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含网络投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6372%;

  (6)选举章金刚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同意298,339,067个表决权,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总数的99.1873%,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29,810,522个表决权,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含网络投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2.4212%;

  (7)选举田莉军女士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同意299,376,375个表决权,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总数的99.5321%,同意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30,847,830个表决权,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含网络投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6372%;

  10、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会议以累积投票的方式选举产生郝常美、张兆飞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监事,与经公司职工代表大会推举产生的监事张鹏飞组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上述监事任期由2016年4月27日至2019年4月26日。

  (1)选举郝常美女士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表决结果:同意299,376,375个表决权,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总数的99.5321%,同意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30,847,830个表决权,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含网络投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6372%;

  (2)选举张兆飞先生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表决结果:同意299,154,267个表决权,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总数的99.4583%,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30,625,722个表决权,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含网络投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4.9486%。

  公司独立董事在会上作了《201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述职报告已于2016年3月30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经本公司法律顾问安徽承义律师事务所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华兰生物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资格和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提案、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有关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载有华兰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参会董事签字的2015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安徽承义律师事务所《关于华兰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召开2015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华兰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一六年四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007   证券简称:华兰生物   公告编号:2016-015

  华兰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职工代表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华兰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职工代表大会于2016年4月27日在公司办公楼三楼会议室召开,会议推举张鹏飞先生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职工代表监事简历如下:

  张鹏飞先生,中国国籍,1982年出生,毕业于内蒙古农业大学动物科学与医学学院,硕士研究生。现任本公司实验动物中心主管,职工代表监事。张鹏飞先生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罚。

  特此公告。

  华兰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一六年四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007  证券简称:华兰生物  公告编号:2016-016

  华兰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华兰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16年4月15日以电话或传真方式发出通知,2016年4月27日在公司办公楼三楼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7名,实到董事7名,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安康先生主持,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与会董事审议,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关于提名董事长的议案》,选举安康先生为公司董事长。

  二、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关于选举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成员的议案》;

  董事会选举出的各专门委员会成员如下:

  战略委员会由苏志国先生、章金刚先生、安康先生、范蓓女士、王启平先生组成,其中安康先生担任召集人。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苏志国先生、田莉军女士、安康先生组成,其中苏志国先生担任召集人。

  提名委员会由章金刚先生、田莉军女士、安康先生组成,其中章金刚先生担任召集人。

  审计委员会由苏志国先生、田莉军女士、安颖女士组成,其中田莉军女士担任召集人。

  三、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董事会聘任安康先生担任公司总经理,谢军民先生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经总经理提名,聘任范蓓女士担任公司常务副总经理,王启平先生、潘若文女士、张宝献先生、马小伟先生担任公司副总经理,谢军民先生担任公司财务总监,任期自2016年4月27日至2019年4月26日。高级管理人员简历见本公告附件。

  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董事会聘任上述高级管理人员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我们认为,安康先生、范蓓女士、王启平先生、潘若文女士、张宝献先生、马小伟先生、谢军民先生在任职资格方面拥有其履行职责所具备的能力和条件,能够胜任所聘岗位职责的要求,未发现有《公司法》规定禁止任职以及被中国证监会处以市场禁入处罚并且尚未解除的情况,其提名、选举和聘任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因此,同意本次董事会形成的聘任决议。

  四、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关于聘任内审部经理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聘任王启平先生担任公司内审部经理,王启平先生简历见高级管理人员简历。

  五、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2016年度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2016年度第一季度报告正文》详见公司2016年4月28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上的2016-018号公告,《2016年度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刊登于巨潮资讯网,供投资者查询阅读。

  特此公告。

  华兰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一六年四月二十八日

  附件: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简历

  安康先生,中国国籍,1949年出生,毕业于河南师范大学生物系,大学文化,医学生物学高级工程师,河南省第六、七、八、九届政协委员,河南省第十届、十一届人大代表,第十二届全国人大代表,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1974年参加工作,历任新乡市地区卫生防疫站科长、兰州生物制品研究所处长。曾先后获得全国科学大会奖、卫生部甲级成果奖、国家科技二等奖及省、市级科技奖,现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安康先生共控制公司46.2%的股权,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股票103,678,342股,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罚。

  范蓓女士,中国国籍,1972年出生,毕业于河南师范大学生物系,硕士研究生,医学生物学高级工程师。曾任公司总经理办公室主任、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现任公司董事、常务副总经理。范蓓女士持有公司股票457,600股,在公司第三大股东香港科康有限公司担任董事,与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罚。

  王启平先生,中国国籍,1954年出生,毕业于上海纺织大学会计专业,会计师。曾任新乡市生物化工厂副总会计师、公司财务部经理、财务总监。现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内审部经理。王启平先生持有公司股票399,578股,与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罚。

  潘若文女士,中国国籍,1968年出生,毕业于华东理工大学生化系,硕士研究生,医学生物学高级工程师。曾任公司质保部经理、副总经理、华兰生物疫苗有限公司常务副总经理。现任公司副总经理、华兰生物疫苗有限公司总经理。潘若文女士持有公司股票304,650股,与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罚。

  张宝献先生,中国国籍,1971年出生,毕业于河南师范大学生物系,硕士研究生,工程师。曾担任公司生产部副经理、华兰生物工程(苏州)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公司监事等职。现任本公司副总经理、华兰生物工程重庆有限公司总经理。张宝献先生持有公司股票211,575股,与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罚。

  马小伟先生,中国国籍,1968年出生,毕业于河南农业大学,医学生物学高级工程师。曾担任公司生产总监、监事,现任公司副总经理。马小伟先生持有公司股票269,150股,与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罚。

  谢军民先生,中国国籍,1967年出生,毕业于山西财经大学会计系,大学文化,高级会计师,注册会计师。1992年7月至1997年12月,在郑州纺织工学院从事会计专业教学工作;1997年12月至2010年12月在会计师事务所工作。2011年3月起任公司审计总监兼内审部经理,现任公司财务总监兼董事会秘书。谢军民先生持有公司股票251,000股,与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罚。谢军民先生已经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组织的董秘资格考试,其联系方式如下:0373-3559989,邮箱为:xjm3421@hualan.com。

  

  证券代码:002007    证券简称:华兰生物 公告编号:2016-017

  华兰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华兰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16年4月15日以电话或传真方式发出通知,2016年4月27日在公司办公楼三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一、会议以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关于选举监事会主席的议案》,选举郝常美女士为公司监事会主席;

  二、会议以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的表决结果通过了《2016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的华兰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此公告。

  华兰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零一六年四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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