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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简称:中粮生化 证券代码:000930 公告编号:2016-033 债券简称:11中粮01 债券代码:112058 中粮生物化学(安徽)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1年公司债券(第一期)停牌 |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关于公司2015年度经营业绩情况
中粮生物化学(安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6年4月28日披露了《2015年度报告》,公司2015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净利润为-1,418,036,825.77元。
二、关于公司债券被实施投资者适当性管理的风险提示
因公司2015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负值,根据《关于发布(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上市规则(2015 年修订) )的通知》(深证上【2015】239号)、《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投资者适当性管理相关事项的通知》 、《关于做好债券发行人 2015 年年度报告披露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等相关规定及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将按照《关于发布<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上市规则(2015年修订)>的通知》的相关规定,对公司发行的中粮生物化学(安徽)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公司债券(第一期)实行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公司债券被实施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后,仅限合格投资者可以买入本公司债券,原持有债券的公众投资者可以选择持有到期或者卖出债券。
合格投资者资质条件应当符合《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第十四条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投资者适当性管理相关事项的通知》的相关规定。
《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第十四条内容如下:
本办法所称合格投资者,应当具备相应的风险识别承担能力,知悉并自行承担公司债券的投资风险,并符合下列资质条件:
(一)经有关金融监管部门批准设立的金融机构,包括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及其子公司、期货公司、商业银行、保险公司和信托公司等,以及经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以下简称基金业协会)登记的私募基金管理人;
(二)上市金融机构面向投资者发行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证券公司资产管理产品、基金及基金子公司产品、期货公司资产管理产品、银行理财产品、保险产品、信托产品以及经基金业协会备案的私募基金;
(三)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一千万元的企事业单位法人、合伙企业;
(四)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RQFII);
(五)社会保障基金、企业年金等养老基金、慈善基金等社会公益基金;
(六)名下金融资产不低于人民币三百万元的个人投资者;
(七)经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合格投资者。
前款所称金融资产包括银行存款、股票、债券、基金份额、资产管理计划、银行理财产品、信托计划、保险产品、期货权益等;理财产品、合伙企业拟将主要资产投向单一债券,需要穿透核查最终投资者是否为合格投资者并合并计算投资者人数,具体标准由基金业协会规定。
三、公司债券停复牌安排
深圳证券交易所在公司 2015 年度报告披露之日(2016 年 4 月 28 日)对公司发行的 2011 年公司债券(第一期)(债券简称 "11中粮01"、债券代码"112058")停牌一天,2016年4月29日开市复牌,自复牌之日起,投资者适当性安排调整为仅限合格投资者买入本公司债券,原持有债券的公众投资者可以选择持有到期或者卖出债券。
四、发行人接受投资者咨询的主要方式
联系人:王海 孙淑媛
电话:0552-4926909
传真:0552-4926758
电子邮箱:zlahshstock@163.com
五、其他相关说明
公司2015年度报告已于为2016年4月28日披露,具体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中粮生物化学(安徽)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6年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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