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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太钢不锈钢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报告摘要

2016-04-28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简介

  ■

  二、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1、主营业务

  公司拥有完整的钢铁生产工艺流程及相关配套设施,主要从事不锈钢及其它钢材、钢坯、钢锭、黑色金属、铁合金、金属制品的生产、销售;钢铁生产所需原辅材料的国内贸易和进出口等业务。

  2、主要产品

  公司主要产品有不锈钢、冷轧硅钢、碳钢热轧卷板、火车轮轴钢、合金模具钢、军工钢等。不锈钢、不锈复合板、高牌号冷轧硅钢、电磁纯铁、高强度汽车大梁钢、火车轮轴钢、花纹板、焊瓶钢市场占有率国内第一。不锈钢等重点产品进入石油、石化、铁道、汽车、造船、集装箱、造币等重点行业,应用于秦山核电站、三峡大坝、“和谐号”高速列车、奥运场馆、神舟系列飞船和嫦娥探月工程等重点领域。

  公司与全球80多个国家和地区开展了经贸合作,不锈钢等产品在国际市场广受好评。

  3、公司所处行业形势及公司在行业中的地位

  在全球经济复苏进程缓慢、国内经济下行的背景下,我国钢铁工业总体上依然呈现低增长、低价格、低效益和高压力的新常态,形势极其严峻。

  本世纪以来,围绕建设全球最具竞争力的不锈钢企业的战略目标,公司加强自主创新、实施技术改造、调整产品结构,成为全球不锈钢行业领军企业。

  三、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单位:人民币元

  ■

  2、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人民币元

  ■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 是 √ 否

  四、股本及股东情况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

  五、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2015年公司的经营目标是:钢产量1100万吨(其中不锈钢430万吨);坯材1030万吨(其中不锈材391万吨);产销率100%;重点工程按节点目标完成;重大安全事故和各类风险得到有效控制;节能减排水平提升;管理绩效大幅进步。报告期内,公司面对严峻的经济形势,在以下方面取得了进步。

  (1)生产经营稳定运行。

  2015年产钢1025.59万吨,比上年减少4.36%,其中不锈钢401.84万吨,比上年增长5.61%。钢产量及不锈钢产量均未完成计划,主要由于钢铁产能严重过剩,报告期内公司优化品种结构,实施阶段性限产,影响了年度预算目标完成。

  2015年产坯材962.13万吨,比上年减少4.22%,其中不锈材363.98万吨,比上年增长6.23%;销售坯材965.81万吨,比上年减少2.72%,其中不锈材364.21万吨,比上年增长8.58%,产销率100.38%;全年出口钢材127.85万吨,比上年增长0.16%,其中出口不锈材81.17万吨,比上年增长5.68%,创历史最好水平。

  (2)内部管理变革成效显现。

  持续推进市场化改革,公司继续完善考核市场利润与市场成本的经济责任制,倒逼生产厂紧盯市场变化,提高经营绩效。深化营销和采购体制变革,营销和采购部门紧盯市场、加强研判、快速联动,逐日按订单锁定原料成本,提高了经营绩效,降低了经营风险。进一步优化收入分配,加大对科技质量工作的激励力度,对突出贡献者即时激励,实现效率与公平的兼顾。

  (3)品种质量竞争力持续提升。

  加强市场开发,品种结构进一步优化。高等级430不锈钢进入更多高端家电生产企业;不锈钢热轧产品进入首个LNG国产化材料项目;高等级管线钢、工程机械用钢、高强冷轧用料、高等级电站用钢、无磁钢、取向钢坯料、车轴钢、纯铁市场占有率继续保持国内领先水平;加强技术创新,产品开发取得新成果。开发铁素体耐热钢中板、宽幅304N热轧卷板,成功替代进口;开展“产品质量大提升”活动,加快对现场质量问题改进的响应速度,解决了生产中的部分突出问题。推进技术质量创奖和产品标准管理工作。公司荣获2015年度“全国质量奖”,成为冶金行业唯一两度获得此奖项的企业。

  (4)降本增效工作深入开展。

  公司眼睛向内,深挖潜力,设立营销、采购价格委员会,科学决策,采用点价、集中采购、战略采购、招标采购等方式,有效降低原燃料等重点品种采购成本;不锈钢炼钢工序结合市场效益实施标准炉料结构,大量配加低价资源,纯镍等高价资源使用量大幅下降,降成本效果显著。

  (5)生产运营效率进一步提升。

  产销质一体化系统顺利上线,为快速响应市场、加强产销协同提供了支撑。公司连续六次获得“全国设备管理优秀单位”殊荣。继续执行外协业务回归激励办法,鼓励各单位充分挖掘人力资源潜能,优化劳动组织,全年外协费用控制完成预算目标。

  (6)安全受控度与节能环保水平不断提高。

  依法推进安全生产工作。贯彻落实国家新的《安全生产法》,着力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的突出问题,在更高水平上推进公司安全发展。持续释放节能潜力,积极推进节能项目建设,实施不锈冷轧厂2#热线焦炉煤气置换天然气改造等项目,节能效果显著。不断提升环保水平。结合新的环保法律法规要求,完善环保管理评价考核体系,建立了环境污染风险管控跟踪分析月报机制;推进重点环保项目建设,完成2×300MW发电机组超低排放改造、城市集中供热扩网改造等项目。2015年,节能环保指标继续保持行业领先水平。公司成为“中国钢铁企业绿色发展标杆企业”和“国家工业产品生态设计试点企业”。

  (7)企业社会责任高水平履行。

  持续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加强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公司各类信息,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公司在深交所信息披露考核中获得优秀评级。

  进一步完善公司社会责任管理体系和工作机制,编发《太钢不锈2015年可持续发展报告》,促进与利益相关方的和谐共融。在中国上市公司社会责任能力成熟度评价中,公司社会责任能力建设水平居国内上市公司前十二名,在金属非金属与采矿行业中名列首位。

  2、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是否存在重大变化

  □ 是 √ 否

  3、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或主营业务利润10%以上的产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4、是否存在需要特别关注的经营季节性或周期性特征

  □ 是 √ 否

  5、报告期内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总额或者构成较前一报告期发生重大变化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本报告期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比前一报告期下降939.76%,主要是本报告期因钢材市场持续低迷,尤其下半年以来钢材价格急剧下跌,人民币贬值造成汇兑损失增加,及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规定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等不利因素影响,公司本报告期经营业绩为亏损。公司内部虽采取了各种降本增效的措施,但仍未能弥补以上不利因素带来的影响。

  6、面临暂停上市和终止上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六、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

  4、董事会、监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本报告期“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证券代码:000825 证券简称:太钢不锈 公告编号:2016-011

  山西太钢不锈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西太钢不锈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于2016年4月26日在太原市花园国际大酒店会议中心行政会议室召开。本次董事会会议通知及相关资料已于2016年4月16日分别以专人、邮寄等方式送达全体董事。会议应到董事11名,实到10名,分别是高祥明先生、张志方先生、柴志勇先生、韩珍堂先生、高建兵先生、谢力先生、李成先生、戴德明先生、张志铭先生和张吉昌先生,独立董事王国栋先生因工作原因未能参加本次董事会,委托独立董事戴德明先生代为出席并表决。会议由董事长高祥明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及非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201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经董事表决,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将提交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内容详见4月28日在巨潮咨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司2015 年年度报告》第四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二、2015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经董事表决,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关于公司201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董事表决,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将提交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2015年年度报告全文详见4月28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司2015年年度报告》,摘要内容详见公告2016-013。

  四、关于公司2015年财务决算的议案

  经董事表决,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将提交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关于公司2015年度计提及核销资产减值准备情况的议案

  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和本公司制定的有关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的会计政策,本公司2015年度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158,498.93万元,转销已计提的减值准备83,582.47万元,年末各项资产减值准备余额合计106,448.07万元。

  经董事表决,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六、关于公司2015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本公司2015年实现净利润-3,914,155,869.25元,加年初未分配利润10,289,524,023.79元,2015年末未分配利润余额为6,375,368,154.54元。

  因钢铁产能严重过剩、钢材市场需求持续低迷、钢材价格大幅下滑,钢铁行业面临的形势更加严峻,本公司2015年实现净利润为亏损,拟不分配现金股利,也不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其它形式的分配方案。以上议案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经董事表决,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将提交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关于《公司与太钢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关联存贷款等金融业务风险评估报告》的议案

  此议案提交董事会前已取得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关联董事高祥明先生、张志方先生、柴志勇先生、韩珍堂先生、高建兵先生回避表决,经其他非关联董事表决,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内容详见 4 月 28日在巨潮咨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司与太钢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关联存贷款等金融业务风险评估报告》。

  八、关于公司201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经董事表决,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内容见 4 月 28日在巨潮咨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司201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九、关于公司2015年度社会责任报告的议案

  经董事表决,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内容见 4 月 28日在巨潮咨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司2015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十、关于2015年度信息公开全文的议案

  根据山西省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山西省省属国有企业财务等重大信息公开办法(试行)》、山西太钢不锈钢股份有限公司《财务等重大信息公开实施细则》的要求,公司组织编制了《2015年度信息公开全文》。

  经董事表决,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内容详见4 月 28日在巨潮咨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司2015年度信息公开全文》。

  十一、关于公司2016年全面预算的议案

  公司2016年的主要经营目标是:产铁760万吨;产钢1040万吨,其中不锈钢420万吨;钢材销量973万吨,其中不锈材382万吨。

  经董事表决,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将提交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关于公司2016年固定资产投资预算的议案

  2016年公司固定资产投资预算84,406万元,重点安排热连轧厂罩式炉改造一期工程、不锈线材厂加热炉大修工程、不锈热轧厂1#加热炉大修工程、2*300MW发电机组烟气余热回收工程、低参数余热利用改造工程、综合保税服务公司项目、一次料场封闭等工程。

  经董事表决,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将提交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关于聘用公司2016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的议案

  公司拟继续聘用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6年度财务报告审计中介机构,审计费用220万元。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经董事表决,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将提交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四、关于聘用公司2016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公司拟继续聘用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6年度内部控制审计中介机构,审计费用60万元。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经董事表决,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将提交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五、关于公司2016年总经理绩效与薪酬方案的议案

  经董事表决,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六、关于调整固定资产折旧年限和残值率的议案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规定:“企业应当至少于每年年度终了,对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和折旧方法进行复核。使用寿命预计数与原先估计数有差异的,应当调整固定资产折旧年限。预计净残值预计数与原先估计数有差异的,应当调整预计净残值。”

  近年来公司不断加大对固定资产的投资力度,增加设备维修投入,定期对设备生产线进行全面检修及年修,对生产用房屋及建筑物等进行定期修缮,实际上延长了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规定,公司根据现在的固定资产的性质和使用情况对各类固定资产的预计使用年限和预计净残值重新进行了核定。公司决定从2016年5月1日起调整部分固定资产的折旧年限和残值率。调整范围为母公司及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子公司。

  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对公司的业务范围无影响,预计将影响公司2016年度固定资产折旧额减少7.8亿元,影响公司2016年利润总额增加7.8亿元,不会对 2015年年报经审计净利润影响比例超过50%,也不会对 2015年年报经审计股东权益影响比例超过50%。

  经董事表决,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内容详见公告2016-014。

  十七、关于公司2016年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的议案

  此议案提交董事会前已取得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关联董事高祥明先生、张志方先生、柴志勇先生、韩珍堂先生、高建兵先生回避表决,经其他非关联董事表决,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将提交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内容详见公告2016-015。

  十八、关于公司2016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董事表决,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全文内容详见4月28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16年第一季度报告》,摘要内容详见公告2016-016。

  十九、关于2016年一季度信息公开全文的议案

  根据山西省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山西省省属国有企业财务等重大信息公开办法(试行)》、山西太钢不锈钢股份有限公司《财务等重大信息公开实施细则》的要求,公司组织编制了《2016年一季度信息公开全文》。

  经董事表决,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内容详见 4 月 28日在巨潮咨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司2016年一季度信息公开全文》。

  二十、关于2016年年度商品期货套期保值方案的议案

  经董事表决,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016年商品期货套期保值方案限于2015年4月23日六届十四次董事会批准的套期保值交易品种及保证金最高金额。

  二十一、关于2016年年度金融衍生品套期保值方案的议案

  2016年金融衍生品套期保值方案操作品种包括远期结售汇、期权、货币及利率互换等产品或上述产品的组合,额度为不超过等额10亿美元,在该额度内循环操作。

  经董事表决,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将提交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二、关于与合作银行开展商业汇票质押业务的议案

  经董事表决,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内容详见公告2016-017。

  二十三、关于与太钢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开展银行承兑汇票质押业务的议案

  此议案提交董事会前已取得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关联董事高祥明先生、张志方先生、柴志勇先生、韩珍堂先生、高建兵先生回避表决,经其他非关联董事表决,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将提交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内容详见公告2016-018。

  二十四、关于向太钢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

  此议案提交董事会前已取得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关联董事高祥明先生、张志方先生、柴志勇先生、韩珍堂先生、高建兵先生回避表决,经其他非关联董事表决,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内容详见公告2016-019。

  二十五、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

  由于健康原因,杨贵龙先生不再担任公司总会计师、董事会秘书。

  经总经理张志方先生提名,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公司董事会决定聘任李华先生为财务总监。

  公司独立董事戴德明先生、王国栋先生、张志铭先生、张吉昌先生认为李华先生符合财务总监任职条件,提名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同意其为公司财务总监候选人。

  经董事表决,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十六、关于调整质量管理职能的议案

  为提升公司科技创新、质量改进能力及效率,提升满足客户需求的能力,公司决定将制造与质量管理部承担的质量、标准、工艺管理职能划转至技术中心,实现质量管理、工艺技术改进、产品研发的一体化管理,具体内容如下:

  将制造与质量管理部现承担的质量管理、标准管理、工艺管理、检验判定以及六西格玛管理等与质量管理相关的职能划转至技术中心。

  职能划转后,制造与质量管理部更名为制造部。

  经董事表决,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十七、关于调整部分子公司董事人员的议案

  1.鉴于杨贵龙先生职务调整原因,公司董事会决定对太原钢铁(集团)金属回收加工贸易有限公司及太钢集团财务有限公司董事人选作如下调整:

  推荐李华先生担任太原钢铁(集团)金属回收加工贸易有限公司董事,并提名为董事长人选,杨贵龙先生不再担任太原钢铁(集团)金属回收加工贸易有限公司董事、董事长职务;

  推荐卜彦峰先生担任太钢集团财务有限公司董事职务,杨贵龙先生不再担任太钢集团财务有限公司董事职务。

  2.鉴于山西太钢不锈钢精密带钢有限公司人员岗位职务调整及工作变动等原因,公司董事会决定对其董事人员作如下调整:

  推荐王天翔先生为董事,徐书峰先生不再担任董事职务。

  经董事表决,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十八、关于制定《公司证券投资管理办法》的议案

  经董事表决,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办法》全文见 4 月 28日在巨潮咨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司证券投资管理办法》。

  二十九、关于召开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2016年5月25日(星期三)在太原市花园国际大酒店花园厅召开山西太钢不锈钢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会期半天。

  会议将审议以下议案:

  1、《201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2015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关于公司201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4、《关于公司2015年财务决算的议案》

  5、《关于公司2015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6、《关于公司2016年全面预算的议案》

  7、《关于公司2016年固定资产投资预算的议案》

  8、《关于聘用公司2016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的议案》

  9、《关于聘用公司2016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10、《关于公司2016年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的议案》

  11、《关于2016年年度金融衍生品套期保值方案的议案》

  12、《与太钢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开展商业汇票质押业务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经董事表决,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内容详见公告2016-020。

  特此公告。

  山西太钢不锈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六年四月二十六日

  聘任财务总监简历:

  李华先生:男,1970年3月出生,1995年6月参加工作,大学本科学历,会计师。历任太钢集团计财部成本管理室综合主管,太钢集团计财部成本管理室主任,太钢不锈计财部副部长;现任太钢不锈计财部部长。李华先生未受到证监会、交易所惩诫,与本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截至公告日,李华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李华先生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任职条件。

  

  证券代码:000825 证券简称:太钢不锈 公告编号:2016-012

  山西太钢不锈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西太钢不锈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16年4月26日在太原市花园国际大酒店会议中心行政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韩瑞平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1、2015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参会监事对该议案进行了举手表决,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参会监事一致通过本议案。 

  该议案将提交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201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参会监事对该议案进行了举手表决,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参会监事一致通过本议案,并提出以下审核意见: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山西太钢不锈钢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3、关于公司2015年度计提及核销资产减值准备情况的议案

  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和本公司制定的有关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的会计政策,本公司2015年度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158,498.93万元,转销已计提的减值准备83,582.47万元,年末各项资产减值准备余额合计106,448.07万元。

  参会监事对该议案进行了举手表决,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参会监事一致通过本议案。

  4、关于《公司与太钢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关联存贷款等金融业务风险评估报告》的议案

  参会监事对该议案进行了举手表决,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参会监事一致通过本议案。

  5、关于公司201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参会监事对该议案进行了举手表决,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参会监事一致通过本议案,并对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提出以下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董事会对公司内部控制的评价是客观、准确的。

  6、关于公司2015年度社会责任报告的议案

  参会监事对该议案进行了举手表决,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参会监事一致通过本议案。

  7、关于调整固定资产折旧年限和残值率的议案

  参会监事对该议案进行了举手表决,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参会监事一致通过本议案。

  8、关于公司2016年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的议案

  参会监事对该议案进行了举手表决,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参会监事一致通过本议案。

  9、关于公司2016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参会监事对该议案进行了举手表决,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参会监事一致通过本议案,并提出以下审核意见: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山西太钢不锈钢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10、关于与太钢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开展银行承兑汇票质押业务的议案

  参会监事对该议案进行了举手表决,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参会监事一致通过本议案。

  11、关于向太钢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

  参会监事对该议案进行了举手表决,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参会监事一致通过本议案。

  特此公告。

  山西太钢不锈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一六年四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000825 证券简称:太钢不锈 公告编号:2016-014

  山西太钢不锈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固定资产折旧年限和残值率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调整固定资产折旧年限和残值率概述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规定,企业应当定期对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和预计净残值进行复核,经公司相关部门对公司各类固定资产实际使用年限和预计净残值重新进行核定后,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决定从2016年5月1日起调整部分固定资产的折旧年限和残值率。调整范围为母公司及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子公司。具体如下:

  (一)折旧年限调整

  ■

  (二)残值率调整

  将固定资产残值率为3%的调整为5%。

  二、董事会关于固定资产会计估计变更的合理性说明

  1、《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规定:“企业应当至少于每年年度终了,对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和折旧方法进行复核。使用寿命预计数与原先估计数有差异的,应当调整固定资产折旧年限。预计净残值预计数与原先估计数有差异的,应当调整预计净残值。”

  2、近年来公司不断加大对固定资产的投资力度,增加设备维修投入,定期对设备生产线进行全面检修及年修,对生产用房屋及建筑物等进行定期修缮,实际上延长了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规定,公司根据现在的固定资产的性质和使用情况对各类固定资产的预计使用年限和预计净残值重新进行了核定。

  3、对比同行业其他公司的固定资产折旧年限及残值率情况,公司的固定资产综合折旧率高于同行业大多数公司,残值率低于同行业大多数公司,调整后公司固定资产折旧年限和残值率将更为合理。

  三、本次折旧年限及残值率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对公司的业务范围无影响,预计将影响公司2016年度固定资产折旧额减少7.8亿元,影响公司2016年利润总额增加7.8亿元。经测算,如将本次变更追溯至2015年报,将影响公司2015年度固定资产折旧额减少9.4亿元,影响公司2015年度利润总额增加9.4亿元,未超过2015年年报经审计净利润的50%,未超过2015年年报经审计的股东权益的50%。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的相关规定,本次会计估计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独立董事意见及监事会意见

  独董意见:

  公司变更固定资产折旧年限和残值率符合国家相关法规的要求,更准确地反映了其实际使用年限,变更依据合理。董事会对该事项的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

  监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关于调整固定资产折旧年限和残值率的议案》,其审议程序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本次会计估计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变更后的会计估计能更准确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以及经营成果,使会计信息更客观、真实和公允。

  特此公告

  山西太钢不锈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四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000825 证券简称:太钢不锈 公告编号:2016-015

  山西太钢不锈钢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预计公告

  一、 预计2016年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1. 关联交易概述

  公司2016年4月26日召开的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6年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的议案》。独立董事于董事会前已对此关联交易议案进行了初审,同意提交公司六届二十四次董事会讨论。公司关联董事高祥明先生、张志方先生、柴志勇先生、韩珍堂先生、高建兵先生对该议案回避表决。

  此项关联交易尚须获得股东大会的批准,与该项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股东太原钢铁(集团)有限公司放弃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的投票权。

  2. 预计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单位:万元

  ■

  3.2016 年年初至3月31日与前述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金额

  单位:万元

  ■

  二、 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1.关联公司的基本资料及关系(金额单位:万元)

  存在控制关系的关联公司的资料如下:

  ■

  不存在控制关系但有交易往来的关联公司的名称及与本公司的关系如下:

  ■

  2.上述太原钢铁(集团)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63.49%股权,为本公司控股股东,该关联人符合《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条第(一)款之规定;其他关联公司符合《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条第(二)款之规定。

  3.关联人履约能力分析

  以上关联人在与本公司的经营交往中,能够严格遵守合同约定,有较强的履约能力,其经济效益和财务状况良好,不会形成本公司的坏帐损失。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一)定价原则和定价依据

  1、定价原则

  关联交易的定价主要遵循市场价格的原则,如果没有市场价格,按照成本加成定价;如果既没有市场价格,也不适合采用成本加成定价的,按照协议价定价;如果有国家政府制定价格的,按照国家政府制定的价格执行。

  控股股东太原钢铁(集团)有限公司向本公司供应铁精矿、球团矿,给予价格优惠,优惠的金额不少于前半年度中国进口的同品种、同品质到岸的海关平均报价的15%。交易双方根据关联交易事项的具体情况确定定价方法及结算方式,并在具体的关联交易合同中予以明确。

  2、市场价格获取方法及成本加成原则

  (1)市场价格获取方法,主要来源于行业惯用的网站公布价格或太原市周边活跃市场同类商品的价格,如铁矿石市场价格获取按普氏铁矿石(62%)价格指数及当期末中国外汇管理局网站公布人民币兑美元的中间价为基准,折算同品种、同品质的到岸价,从青岛港到太钢不锈的铁路运费按中国铁路总公司公布的运费价格计算,普氏指数获取网址http://www.96369.net/Indices/125,中国外汇管理局网址http://www.safe.gov.cn/wps/portal/sy/tjsj_hlzjj_inquire)。

  (2)采用成本加成的,成本为生产本产品所消耗的原料、辅料、能源以及应由本产品所承担的各项费用之和,利润加成比例原则上不超过成本费用的5%。

  公司与关联方签订的有关关联交易合同已在公司日常公告中予以披露。本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子公司所发生的关联交易均严格遵守有关关联交易办法,并遵守“公平、公正、合理”的市场原则,切实维护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

  (二)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1)山西太钢不锈钢股份有限公司与太原钢铁(集团)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于2014年1月1日在太原签署了《进口业务委托代理协议》,协议有效期为3年。

  ■

  (2)山西太钢不锈钢股份有限公司与太原钢铁(集团)有限公司于2014年1月1日在太原签署了《综合服务协议》,协议有效期为3年。

  ■

  (3)山西太钢不锈钢股份有限公司与太原钢铁(集团)有限公司于2014年1月1日在太原签署了《主要原辅料供应变更协议》,协议有效期至2016年底。

  ■

  (4)山西太钢不锈钢股份有限公司与太原钢铁(集团)有限公司于2006年2月13日在太原签署了《商标使用许可协议》和《专利转让协议》,合同经2006年3月20日召开的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正式生效。

  ■

  (5)山西太钢不锈钢股份有限公司与太原钢铁(集团)有限公司于2014年1月1日在太原签署了《土地使用租赁协议》,协议有效期为3年。

  ■

  四、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的关联交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制度的规定,双方的交易行为是在市场经济的原则下公平合理地进行,以达到互惠互利的目的。

  公司的关联交易是公司经营成本、收入和利润的重要组成部分,该等交易没有损害本公司及非关联股东的利益,对公司的独立性没有影响。

  (下转B66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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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太钢不锈钢股份有限公司2016第一季度报告
山西太钢不锈钢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报告摘要

2016-0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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