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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16第一季度报告 2016-04-28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一、 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王运丹、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怀明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陈文灏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2.2 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2.3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2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3 公司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名称 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王运丹 日期 2016-04-26
证券简称:上海电力 证券代码:600021 编号:临2016-20 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增资中电投融和融资租赁有限公司的 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交易内容: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电力能源发展(香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公司”)拟按照35%股权比例以现金方式增资中电投融和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融和租赁”),增资额为7000万美元。 ◆关联人回避事宜:本次关联交易经公司2016年第三次临时董事会批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董事已对该项议案的表决进行了回避。 ◆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增资融和租赁公司,有利于融和租赁进一步扩大业务规模,提升服务能力,也将有利于公司进一步拓宽融资渠道,实现融资多元化,降低融资成本。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现将增资融和租赁公司的关联交易事项公告如下: 一、交易概述 为进一步拓展公司融资渠道,实现融资多元化,同时分享融资租赁行业快速发展所带来的收益,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电力能源发展(香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公司”)与公司控股股东国家电力投资集团公司(以下简称“国家电投集团”)的全资子公司中电投融和控股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融和控股”)共同投资设立中电投融和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融和租赁”)。 为满足融和租赁后续拓展业务,提升公司市场竞争力和经济效益,根据融和租赁近期资金需求情况,香港公司拟按股权比例对融和租赁进行增资,增资额为7000万美元。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本次投资构成公司与国家电投集团的关联交易。为保证董事会所形成决议的合法性,公司7名关联方董事回避了该项议案的表决,由其他7名非关联方董事进行表决,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关联方中电投融和控股投资有限公司基本情况 融和控股公司成立于2012年2月,是公司控股股东国家电投集团的全资子公司。 注册资本:人民币232,133.33万元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28号院3号楼 法定代表人:王振京 经营范围:股权投资与资产管理;资产受托管理;投、融资业务的研发与创新;委托与受托投资;为企业重组、并购、创业投资提供服务等;投资顾问、投资咨询;有色金属产品销售;组织展览、会议服务。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中电投融和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2、注册地: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 3、经营范围:融资租赁业务;租赁业务;向国内外购买租赁财产;租赁财产的残值处理及维修;租赁交易咨询和担保;从事与主营业务有关的商业保理业务。 4、注册资本:3.2亿美元 5、出资方、出资方式和出资额 ■ 6、截至 2015 年底,融和租赁实现管理资产规模 312.43 亿元;利润总额 2.69 亿元;全年实现净利润 2.01 亿元,净资产收益率 12.63%。 四、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根据融和租赁近期资金需求情况,公司全资子公司香港公司拟按照35%股权比例以现金方式增资融和租赁,增资额为7000万美元。 五、本次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对公司的影响 增资融和租赁,将满足融和租赁后续拓展业务,提升融和租赁市场竞争力和经济效益,一方面将有利于公司进一步拓宽融资渠道,实现融资多元化,降低融资成本;另一方面公司将分享融和租赁所带来的收益。 六、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一致认为,本次关联交易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交易价格客观公允,交易条件公平、合理。公司董事会审议此事项时,关联董事已全部回避,表决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次交易有利于公司进一步拓宽融资渠道,实现融资多元化,同时分享融资租赁行业快速发展所带来的收益,对公司发展与股东利益是有利的。 七、备查文件 1、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第三次临时董事会决议 2、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就关联交易事项的意见函 特此公告。 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四月二十八日
证券简称:上海电力 证券代码:600021 编号:临2016-21 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出售所持金融资产的补充说明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1月9日至5月27日,通过二级市场累计出售所持有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600837,证券简称:海通证券)股票1901.79万股。本次减持后,公司尚持有海通证券股票3465.99万股。 经公司测算,扣除成本和相关交易税费后,2015年获得投资收益1.63亿元。公司已在 2015 年半年度报告和2015 年年度报告中对该减持事项进行了说明。公司将进一步加强信息披露工作。 特此公告。 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四月二十八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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