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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信托有限公司2015年年度报告摘要 2016-04-28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1、重要提示 1.1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1.2本公司独立董事彭志坚、陈平声明:保证本年度报告真实、准确和完整。 1.3本公司2015年度财务报告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已经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东莞信托有限公司2015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以及2015年度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1.4本公司董事长廖玉林、总经理黄晓雯及财务负责人张凌声明:保证年度报告中财务会计报告的真实、完整。 2、公司概况 2.1公司简介 ■ 2.2 公司组织结构 图 2.2 ■ 注:经本公司2015年6月28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公司增设法律合规部,原资产部更名为创新业务部、原研发部更名为信息科技部、原营销中心更名为财富管理中心。 3、公司治理结构 3.1股东 报告期末,公司股东总数7家,主要股东为东莞市财信发展有限公司和东莞市财政局,合共持有本公司73.5%的股权,其中东莞市财信发展有限公司持股43.5%、东莞市财政局持股30%,其他股东中有4家股东持股比例为6%、有1家股东持股比例为2.5%。本公司主要股东情况如下表: 表3.1 ■ 本公司第一大股东东莞市财信发展有限公司,是东莞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全资拥有的企业。东莞市财信发展有限公司股东情况如下表: ■ 3. 2董事 表3.2-1(董事长、董事) ■ 表3.2-2(独立董事) ■ 3.3监事 表3.3(监事会成员) ■ 3.4高级管理人员 表3.4 ■ 3.5公司员工 报告期内职工人数为162人,平均年龄34岁,学历分布:硕士学历占20.99%,本科学历占71.60%,专科学历占6.79%。 4、经营管理 4.1经营目标、方针、战略规划 4.1.1经营目标 坚持市场化道路,继续推进经营管理转型,成为值得信赖的专业资产管理金融机构。 4.1.2 经营方针 秉承“怀敬畏之心,立诚信之本,走务实之路,创长青之业”的企业精神,坚持“诚信立业、稳健务实、合规创新、追求效益”的经营理念,以市场为导向,创新业务发展模式、创新赢利模式、创新赢利手段,树立公司品牌,实现公司规范、稳健、可持续发展。 4.1.3战略规划 以融资业务为主的项目管理驱动与客户财富管理驱动并行,不断强化我们的客户基础,加强研究投资者客户群的需要,培育业务差异化能力,在产品设计中兼顾双方客户的收益和风险偏好,做深、做优、做好项目融资类业务,同时提高资产配置能力,为投资者客户群寻找符合其偏好的产品组合。将风险管理、尽责管理视为我们持续发展的核心,深耕东莞,大力拓展珠三角、广东市场,有选择有重点面向全国市场。 4.2经营业务的主要内容 表4.2.1 自营资产运用与分布表 单位:万元 ■ 表4.2.2 信托资产运用与分布表 单位:万元 ■ 4.3市场分析 4.3.1影响公司业务发展的主要因素 4.3.1.1有利因素 (1)2016年是“十三五”的开局之年,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重点来重塑供需平衡是一次重大的政策转换,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落脚点和抓手会放在“补短板”上。“补短板”蕴藏着巨大投融资需求,并与要追求高回报率的社会资金融为一体,资金流向可能进行新的切换。信托作为唯一可以横跨货币市场、资本市场、实业投资的金融机构,能更好地抓住“补短板”中的市场机会,提供全方位的投融资服务,信托业应当不失时机地抓住“补短板”政策所带来的行业转型机遇,找到那些既有利于短期需求扩大来支撑投资收益的领域,又在相当长时期内具有“短板”特征的资本积累部门,实现信托公司与实体经济联动发展。 (2)国内经济发生重大格局变化,投资机会潜藏并行。2014年开始,经济正式进入“增速下移、结构调整、动力转换”为特征的“新常态”。政府持续发力深化改革和扩大对外开放,促进产业升级和动力转换,释放经济增长潜力,具体手段如国内启动“国企、金融、土地”三大改革、扩大跨境投资,国际发起“一带一路”计划、搭建区域经济融合平台等。在此情况下互联网、新能源等新兴行业则随着改革推进迸发出前所未有的投资机会,这都将对信托公司的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4.3.1.2不利因素 (1)国内经济仍处在探底运行阶段,企业偿债能力下降,地方债务和房地产融资都面临很大的潜在风险,传统融资类信托业务风险暴露压力增大,信托公司在业务开展、风险控制等方面面临更大的挑战。 (2)自A股暴跌以来,出逃资金无处安置,纷纷涌向信托产品、银行理财、公司债以及互联网金融领域,但受经济下行影响,优质资产难觅,受资金成本以及渠道的影响,信托公司在与银行、券商、基金等金融机构争夺资产客户时不存在优势,因此信托公司面临“资产配置荒”明显,在一定程度上造成客户流失,对信托公司的持续发展盈利能力带来不利影响。 4.4 内部控制概况 4.4.1内部控制环境和内部控制文化 我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规范及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逐步完善了符合公司发展需要的组织结构、内部控制和运行机制,逐步建立科学、合理、有效的内部控制体系,确立了风险管理优先的内控文化。 内部控制环境:我公司组织机构包括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经营管理层及相关专业委员会。各机构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行使相关职责,公司制定了《风险管理委员会工作细则》、《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薪酬委员会工作细则》、《信托委员会工作细则》、《董事会议事规则》,明确了各自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 公司设立了风险管理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在经营管理层设有业务风险控制委员会、风险管理部、法律合规部及稽核部构成的风险管理组织架构。各主体根据其风险管理的职责对公司各项业务的事前、事中和事后风险开展不同层面的管理。 4.4.2内部控制措施 公司的内部控制制度由组织架构、业务管理制度、授权制度、资金管理制度、会计系统、计算机应用系统及保密、人事管理、风险管理及稽核等方面构成,通过有效建立防火墙,做到事前防范、事中控制、事后监督和纠正,形成操作、决策、稽核与评价相互监督和纠正的内部约束机制。 公司通过不断完善各项内控制度,完善法人治理,加强人力资源管理,明确各部门岗位责任,强化风险管理职能,进一步加强对事中风险的控制和事后监督,加强各项业务的合规性审查,加快业务流程的改造等措施,进一步完善公司的内控制度和提升公司风险管理能力。2015年共制定了34项制度、修订17制度,包括董事会议事规则、会议管理制度、声誉风险管理办法、信息披露办法、案件防控工作办法等14项法人治理层面的制度;以及业务管理、采购管理、员工行为、客户投诉、信托业保障基金操作、信息系统开发和运维等37项的经营管理制度,进一步提升公司治理机制作用,完善风险防范机制,提高内部管理有效性。 4.4.3信息交流与反馈 我公司积极配合监管部门的监管,按时报送各类报表、报告,主动地向监管部门反映经营状况。并根据监管政策和监管意见对公司内控制度进行不断的完善,使业务合规、健康地发展。严格按照信托合同的约定,定期向监管部门、委托人和受益人披露信托项目执行报告,按时披露年度报告,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4.4.4监督评价与纠正 公司建立了以法律合规部和稽核部为核心的内部控制监督、评价机制。 稽核部通过常规性稽核和专项稽核,对公司业务活动、财务收支、资金流转、经济效益及内控执行情况等进行全面的稽核、评价,对存在问题提出整改措施,并结合公司业务发展和监管要求,对公司各项制度提出修订及更新意见;法律合规部不断加强及完善对业务流程的设置、梳理、修改及评价,定期出具合规管理报告,及时修订、更新公司各项业务制度,使内控制度建设不断完善。 4.5 风险管理概况 4.5.1信用风险状况及其管理策略 4.5.1.1信用风险状况 公司面临的信用风险主要表现为融资业务中交易对手违约造成的风险。公司采用以风险为基础的分类方法评估信用风险资产质量,将其分为正常、关注、次级、可疑和损失五类,其中后三类合称为不良资产。 截至2015年12月31日,公司自营贷款余额为36500万元,全部均为正常类资产,不良资产率为0。在报告期内,公司自营资产按资产质量进行五级分类并按照规定标准足额提取呆账准备金。 4.5.1.2信用风险管理 对信用风险,公司不断完善业务的决策流程及操作流程,并针对不同业务的交易对象进行严格的准入审核,加强对客户的尽职调查,对交易对手进行事前、事中、事后的监测、检查、评价,逐步形成交易对手的信用记录,降低其违约风险。 4.5.2市场风险状况及其管理策略 4.5.2.1市场风险状况 主要表现为证券市场由于因股市价格、利率、汇率等的变动而导致公司财产或信托财产未预料到的潜在损失的风险。证券投资主要是证券一、二级市场股票投资、基金投资、证券型资管计划和委托基金公司的专户理财。 4.5.2.2市场风险管理 我公司不断调整完善证券业务的经营策略。在自营证券业务方面,通过各种形式(基金专户、有限合伙、信托计划等)寻找优秀的投资管理人和合作伙伴,继续优化自身投资流程,建立科学有效、责任明确的投资决策机制,不断优化固有资产配置组合,确保自营证券获得稳定投资收益。在信托证券业务方面,逐步转变为资产管理者角色,择优选择具备市场业绩、口碑优良,背景强大的合作伙伴,着力发展资产配置类业务,设计符合客户风险、收益偏好的产品。公司选择了股权投资、证券投资作为公司业务创新和转型的主要方向,并与基金公司合作,着力培养公司的投资团队,培养公司的竞争实力。 4.5.3操作风险状况及其管理策略 4.5.3.1操作风险状况 操作风险是指公司由于内部程序、系统的不完善或操作失误而产生的风险。2015年公司没有因内部程序、系统不完善、人员操作失误而造成损失的情况发生。 4.5.3.2操作风险管理 公司通过整合部门职能,制定业务流程、开发信息系统等手段规范业务前中后台操作,减少操作风险。我公司推进了基础软硬件建设、灾备机房建设,以及证券资产管理系统、估值系统等业务系统建设,进一步优化、细化业务流程,加强对各项业务事前、事中的风险监控和预警,构建事前、事中、事后的风险控制体系。 4.5.4流动性风险状况及其管理策略 我公司流动性比例249.10%,自有资产保持了较高的流动性。目前我公司的流动性负债主要是应付税金、应付职工薪酬支出等,无对外举债。 4.5.5法律风险及声誉风险状况及其管理策略 4.5.5.1法律风险、声誉风险状况 公司能够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合规经营,截至2015年末,未发生被诉讼案件,未发生到期无法支付或提前支付导致出现声誉风险的情况。 4.5.5.2法律风险和声誉风险管理 公司通过聘请专业的律师事务所作为公司法律顾问,加强与银监部门、信托业协会联系沟通等途径,及时了解法规政策的变化,得到专业到位的法律咨询服务。 5、报告期末及上一年度末的比较式会计报表 5.1 自营资产 5.1.1 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意见全文 审 计 报 告 天职业字[2016]7787号 东莞信托有限公司: 我们审计了后附的东莞信托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公司”)财务报表,包括2015年12月31日的资产负债表,2015年度的利润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和现金流量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 一、管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责任 编制和公允列报财务报表是贵公司管理层的责任,这种责任包括:(1)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并使其实现公允反映;(2)设计、执行和维护必要的内部控制,以使财务报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执行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财务报表发表审计意见。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要求我们遵守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计划和执行审计工作以对财务报表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 审计工作涉及实施审计程序,以获取有关财务报表金额和披露的审计证据。选择的审计程序取决于注册会计师的判断,包括对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财务报表重大错报风险的评估。在进行风险评估时,注册会计师考虑与财务报表编制和公允列报相关的内部控制,以设计恰当的审计程序,但目的并非对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意见。审计工作还包括评价管理层选用会计政策的恰当性和作出会计估计的合理性,以及评价财务报表的总体列报。 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三、审计意见 我们认为,贵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贵公司2015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以及2015年度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黎明 中国注册会计师:王冬林 中国·北京市 二○一六年三月二十日 5.1.2 资产负债表 ■ 5.1.3 利润及利润分配表 ■ 5.1.4 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 5.2 信托资产
5.2.1 信托项目资产负债表 ■ 5.2.2 信托项目利润及利润分配表 ■ 6、会计报表附注 6.1简要说明报告年度会计报表编制基准、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的变化 本公司本年度无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变更事项。 6.2或有事项说明 报告期内,本公司没有发生或有事项 6.3重要资产转让及其出售的说明 报告期内,本公司没有发生重要资产转让及出售。 6.4会计报表中重要项目的明细资料 6.4.1披露自营资产经营情况 6.4.1.1按信用风险五级分类结果披露信用风险资产的期初数、期末数。 表6.4.1.1 单位:万元 ■ 6.4.1.2各项资产减值损失准备的期初、本期计提、本期转回、本期核销、期末数。 表6.4.1.2 单位:万元 ■ 6.4.1.3按照投资品种分类,分别披露固有业务股票投资、基金投资、债券投资、股权投资等投资业务的期初数、期末数。 表6.4.1.3 单位:万元 ■ 6.4.1.4按投资入股金额排序,前三名的自营长期股权投资的企业名称、占被投资企业权益的比例、主要经营活动及投资收益情况等。 表6.4.1.4 单位:万元 ■ 6.4.1.5前三名的自营贷款的企业名称、占贷款总额的比例和还款情况等。(从贷款金额大到小顺序排列) 表6.4.1.5 ■ 6.4.1.6表外业务的期初数、期末数;按照代理业务、担保业务和其他类型表外业务分别披露 表6.4.1.6 单位:万元 ■ 6.4.1.7公司当年的收入结构。 表6.4.1.7 单位:万元 ■ 报告年度实现手续费及佣金收入64001.96万元,其中以手续费及佣金确认的信托业务收入金额63189.72万元。 6.4.2披露信托财产管理情况。 6.4.2.1信托资产的期初数、期末数。 表 6.4.2.1 单位:万元 ■ 6.4.2.1.1主动管理型信托业务的信托资产期初数、期末数。分证券投资、股权投资、融资、事务管理类分别披露。 表6.4.2.1.1 单位:万元 ■ 6.4.2.1.2被动管理型信托业务的信托资产期初数、期末数。分证券投资、股权投资、融资、事务管理类分别披露。 表6.4.2.1.2 单位:万元 ■ 6.4.2.2本年度已清算结束的信托项目个数、实收信托合计金额、加权平均实际年化收益率。 6.4.2.2.1本年度已清算结束的集合类、单一类资金信托项目和财产管理类信托项目个数、实收信托金额、加权平均实际年化收益率。 表6.4.2.2.1 单位:万元 ■ 6.4.2.2.2本年度已清算结束的主动管理型信托项目个数、实收信托合计金额、加权平均实际年化收益率。分证券投资、股权投资、融资、事务管理类分别计算并披露。 表6.4.2.2.2 单位:万元 ■ 6.4.2.2.3本年度已清算结束的被动管理型信托项目个数、实收信托合计金额、加权平均实际年化收益率。分证券投资、股权投资、融资、事务管理类分别计算并披露。 表6.4.2.2.3 单位:万元 ■ 6.4.2.3本年度新增的集合类、单一类和财产管理类信托项目个数、实收信托合计金额。 表6.4.2.3 单位:万元 ■ 6.4.2.4本公司履行受托人义务情况及因本公司自身责任而导致的信托资产损失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没有发生因履行受托人义务情况及因本公司自身责任而导致的信托资产损失情况。 6.4.2.5信托赔偿准备金的提取、使用和管理情况。 信托赔偿准备金按本公司净利润5%提取,信托赔偿准备金2015年12月31日余额12296.34万元,本年度未使用信托赔偿准备金。 6.5关联方关系及其交易的披露 6.5.1关联交易方的数量、关联交易的总金额及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等。 表6.5.1 ■ 6.5.2关联交易方与本公司的关系性质、关联交易方的名称、 法定代表人、注册地址、注册资本及主营业务等。 表6.5.2 ■ 6.5.3本公司与关联方的重大交易事项 6.5.3.1固有与关联方交易情况:贷款、投资、租赁、应收账款担保、其他方式等期初汇总数、本期借方和贷方发生额汇总数、期末汇总数。 表6.5.3.1 ■ 6.5.3.2信托与关联方交易情况:贷款、投资、租赁、应收账款、担保、其他方式等期初汇总数、本期借方和贷方发生额汇总数、期末汇总数。 表6.5.3.2 单位:万元 ■ 6.5.3.3信托公司自有资金运用于自己管理的信托项目(固信交易)、信托公司管理的信托项目之间的相互(信信交易)交易金额,包括余额和本报告年度的发生额。 6.5.3.3.1固有与信托财产之间的交易金额期初汇总数、本期发生额汇总数、期末汇总数。 表6.5.3.3.1 单位:万元 ■ 6.5.3.3.2信托项目之间的交易金额期初汇总数、本期发生额汇总数、期末汇总数。 表6.5.3.3.2 单位:万元 ■ 6.5.4逐笔披露关联方逾期未偿还本公司资金的详细情况以及本公司为关联方担保发生或即将发生垫款的详细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没有发生关联方逾期未偿还本公司资金以及本公司为关联方担保发生或即将发生垫款的情况。 6.6会计制度的披露 本公司固有业务及信托业务均执行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其他各项具体会计准则、应用指南及准则解释的规定进行确认和计量。 7、财务情况说明书 7.1利润实现和分配情况 本年实现利润总额64875.79万元,税后利润49204.95万元,年初未分配利润70990.25万元,本年按2015年净利润提取法定盈余公积4920.49万元,信托赔偿准备2460.25万元,一般风险准备730.75万元,年末未分配利润94083.71万元。 7.2主要财务指标 表7.2 ■ 7.3对本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有重大影响的其他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没有发生对本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有重大影响的其他事项。 8、特别事项揭示 8.1前五名股东报告期内变动情况及原因 报告期内,公司没有发生股东变动情况。 8.2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及原因 (1)2015年4月23日,经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同意选举肖玉淮担任东莞信托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人选。其后,肖玉淮因个人原因提出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2)2015年12月1日,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同意陈锐康辞去我公司董事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董事会信托委员会委员职务。 (3)2015年12月1日,经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同意姚慧怡辞去我公司监事职务。 (4)2015年12月2日,经公司2015年股东会第八次临时会议审议,同意陈锐康辞去我公司董事职务,同意姚慧怡辞去我公司监事职务。 (5)2016年1月28日,经公司2016年度股东会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同意选举林海担任东莞信托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其任职资格经监管部门核准后生效。 8.3变更注册资本、变更注册地或公司名称、公司分立合并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没有发生变更注册资本、变更注册地或公司名称、公司分立合并事项。 8.4公司的重大诉讼事项 8.4.1重大未决诉讼事项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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