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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四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6第一季度报告 2016-04-28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一、 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蔡镇城、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陈哲辉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陈妙珠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2.2 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2.3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合并资产负债表中较上年末发生重大变化的科目及原因 ■ 合并利润表中较上年同期发生重大变化的科目及原因 ■ 合并现金流量表中较上年同期发生重大变化的科目及原因 ■ 3.2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 公司于2016年3月23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停牌公告,拟筹划重大事项可能涉及重大资产重组事宜。截止本报告报出日, 公司正与有关各方研究论证重大资产重组方案,积极推动尽职调查等各项工作。因相关程序仍在进行中,有关事项尚存在不确定性。 2. 2016年3月24日公司收到潮州市商务局核发的《企业境外投资/机构证书注销确认单》, 四通贸易有限公司已被核准注销,四通贸易有限公司不再纳入合并报表范围。 3. 2016年4月26日,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广东四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以已发行股份13,334万股计算,按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1.30元(含税),拟派发现金股利共计17,334,200.00元,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10股 。《广东四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3 公司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名称:广东四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蔡镇城 日期:2016-4-26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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