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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成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6第一季度报告

2016-04-28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一 重要提示

  1.1 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1.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4 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带强调事项段的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1.5 公司简介

  ■

  ■

  1.6 不分配、不转增

  二 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公司报告期内所从事主要业务为国内贸易和房产租赁: 国内贸易:公司依托2015年收购的上海君和物资供应有限公司从事丁苯胶、聚乙烯、二辛脂等非危化学品的贸易,主要的经营模式为日内交易,在全球经济衰退的大背景下,市场物资流动频率趋缓,国内物流市场竞争更加激烈,如何依托原有供应链,有效整合上下游资源,创造新的利润增长点,提升企业综合实力,已成为现代企业所亟待解决的课题。2014年下半年以来,非危化学品市场一直处于跌跌不休的势态,进入2015年2月,市场开始好转,但短期的成本推动只是昙花一现,市场供过于求的供需格局仍将是市场的长期主要矛盾,其前景令人担忧。也造成公司相关贸易利润率较低的现状,为了预防和控制贸易风险,公司将于2016年调整贸易品类,适当缩减非危化学品贸易规模。 商业地产租赁:商业地产租赁自公司上市以来一直是公司重要业务版块之一。在商业地产租赁方面,公司拥有丰富的经营管理经验,主要采用自留产权分零租赁的模式,在营业收入方面依托公司在吉林、哈尔滨的自有商业房地产进行租赁经营,收入一直保持相对稳定。

  三 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摘要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四 2015年分季度的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五 股本及股东情况

  5.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

  5.2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

  六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报告期内本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0.05亿元,其中国内贸易业务收入9.85亿元;占营业收入总额的98%,商业地产租赁收入0.19亿元,占营业收入总额的2%,实现营业成本9.84亿元,其中国内贸易业务成本9.79亿元,占成本总额的99.39%;商业地产租赁成本为0.04亿元,占营业成本总额的0.45%。营业收入比上年同期增长4489.41%,营业成本经上年同期增长4317.15%,营业利润比上年同期24.51%。

  七 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7.1 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说明情况、原因及其影响。

  无变化

  7.2 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公司应当说明情况、更正金额、原因及其影响。

  报告期内未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 

  7.3 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对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作出具体说明。

  本期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主体共10户,其中子公司6户,具体包括:

  ■

  本期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主体较上期相比,增加2户,其中:

  上年在深圳市工商管理部门注册登记的吉林成城能源投资有限公司子公司深圳市鼎盛泰盈股权投资有限公司,本年纳入合并范围;

  本年由深圳市鼎盛泰盈股权投资有限公司通过股权收购取得的曾孙公司上海君和物资供应有限公司纳入合并范围。

  合并范围变更主休的具体信息详见“附注---合并范围的变更”。

  7.4 年度财务报告被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非标准审计意见的,董事会、监事会应当对涉及事项作出说明。

  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15年4月27日出具了亚会A审字(2015)013号带强调事项段的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主要涉及以下事项: 1、保留意见涉及事项: 2014年3月4日、5月21日、10月9日,证监会分别以涉嫌违反证券法律法规、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行为等原因,对成城股份进行立案调查,截至审计报告日,中国证监会的调查尚在进行中,并未形成最终结论。 2、作为强调事项段说明的事项: (一)成城股份2015年主业收入无法维持企业的正常经营支出,且形成利润的主要来源是坏账准备转回和违约金收入,部分子公司继续处于停业状态,逾期借款、非正常经营诉讼败诉导致的需清偿债务尚未清偿。 (1)成城股份对外担保3.31亿元,被担保单位的借款已经逾期,虽然被担保单位正在与其债务人和贷款银行协商解决办法,但并未消除其担保责任。 (2)成城股份对天津某公司银行承兑汇票担保5000万元,逾期后,银行将其债权转让,但并未消除其担保责任。 (3)成城股份2015年度通过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取得的孙公司上海君和物资供应有限公司虽然取得了9.85亿元的营业收入,但毛利额仅566万元,毛利率仅为0.57%。 综上情况,我们对公司未来的生产经营情况是否能够好转存在疑虑。虽然成城股份公司管理层正在研究改善其持续经营能力的措施,但持续经营能力仍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二)成城股份2014年4月30日以前,账外开具了大量的商业承兑汇票,2014年7月26日,成城股份在上海证交所发布对商业承兑汇票进行全面清理的公告,要求持票人与成城股份联系,进行确认登记。截至审计报告日,尚有47,100万元商业承兑汇票未进行登记和确认,成城股份也无法进行会计核算。这部分商业承兑汇票在承兑到期日后2年内仍存在诉讼风险。 公司董事会尊重审计机构的意见,将积极采取有效措施消除审计机构对上述事项的疑虑。公司将积极配合中国证监会的立案调查,便于中国证监会尽快得出结论。同时在2015年的工作基础上,公司仍将通过积极应诉、与相关单位和个人开展协商沟通,最大程度免除不应由公司承担的一切债务责任并推动公司相关企业正常运营。同时将继续积极追讨公司应收债权,积极督促相关债务人按照相关计划积极偿还公司的债权,以确保公司自身利益和投资者的利益不受侵害,并使公司具备充沛的资金恢复贸易板块的正常运营。公司将在保持商业地产租赁、物业管理相关企业平稳运营同时,重点加强贸易板块的运作以恢复自身正常的经营能力、可持续发展能力。并且公司将加强公司治理,完善内控制度建设以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

  董事长:方项

  董事会批准报送日期:2016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00247 证券简称:*ST成城 编号:2016-014

  吉林成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八届十五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吉林成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16年4月27日以现场方式召开了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会议应到董事7人,实到董事7人。会议由董事长方项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所做决议合法有效。与会董事以记名投票方式通过以下议案:

  一、《吉林成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此项议案还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吉林成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一季度报告》

  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吉林成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此项议案还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吉林成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此项议案还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吉林成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利润分配议案》

  经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确认,公司2015年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9,413,713.94元,加上历年结转未分配利润,累计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325,255,185.28元,资本公积金为30,348,878.64元。

  由于公司2015年累计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负,公司尚未弥补完以前年度亏损,未达到《公司法》所规定的利润分配条件。董事会提出201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不分配、不转增。

  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此项议案还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吉林成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此项议案还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吉林成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度审计报酬及聘任会计师事务所议案》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议,拟续聘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6年度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经营层确定2016年年度审计费用和内控审计费用。

  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此项议案还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八、《吉林成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审计委员会2015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此项议案还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九、《吉林成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关于公司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撤销股票退市风险警示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同日披露的《吉林成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申请撤销股票退市风险警示的公告》)

  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 13.2.14相关规定,公司 2015年度报告经审计的净利润指标涉及“退市风险警示”的情形已消除,也不触及其他“退市风险警示”的情形。故同意公司按规定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年度报告后,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撤销对公司股票实施的“退市风险警示”特别处理。

  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一、《吉林成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非标准无保留审计意见的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

  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二、《关于召开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董事会决定召开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吉林成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等议案。召开时间另行通知。

  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吉林成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0247 证券简称:*ST成城 编号:2016-015

  吉林成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八届九次监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吉林成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16年4月27日以现场方式召开了第八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由公司监事会召集人吴洪霏主持,与会监事以记名投票方式通过以下议案:

  一、《吉林成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监事对董事会编制的2015年年度报告进行审核后,一致认为:公司2015年年报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公司2015年年报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公司年报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当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监事会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年报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本项议案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吉林成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一季度报告》

  监事对董事会编制的2016年一季度报告进行审核后,一致认为:公司2016年一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监事会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一季度报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本项议案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三、《吉林成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本项议案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四、《吉林成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本项议案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五、《吉林成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对董事会关于非标准无保留意见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的意见》

  公司监事会尊重审计机构的意见。同时认为公司董事会对审计意见所涉及事项所作出的说明客观、真实、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监事会将认真履行职责,对董事会及管理层的履行情况进行监督,切实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

  本项议案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六、《吉林成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全面、真实、准确,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监事会对《公司201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无异议

  本项议案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七、《吉林成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利润分配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1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201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决策及审议程序符合证券监管部门相关规定。

  本项议案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特此公告。

  吉林成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

  事会

  2016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0247 证券简称:*ST成城 编号:2016-016

  吉林成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申请撤销股票退市风险警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上海证券交易所将在收到本公司申请之后的五个交易日内,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撤销对本公司股票实施的退市风险警示。

  ●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期间,公司不申请停牌,A股股票(600247)正常交易。

  一、公司股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情况

  吉林成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2013年度财务报告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股票于2014年7月1日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公司2014年财务报告审计意见为带强调事项段的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上述导致退市风险警示的情形已经消除,但公司2013年度、2014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均为负值,已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3.2.1条第(一)项最近两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连续为负值或者被追溯重述后连续为负值的情形,因此公司股票被继续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二、公司2015年度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情况

  根据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公司2015年度带强调事项段和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亚会A审字(2016)0212号):截止2015年12月31日,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100,195,920.65元,实现营业收入1,005,898,146.19元,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9,413,713.94元。

  公司《2015年年度报告》已经2016年4月27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并于2016年4月28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登。

  三、公司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情况

  公司对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3.2.1条关于退市风险警示和13.3.1条其他风险警示情形进行了逐项排查。公司认为,公司 2015年度报告经审计的净利润指标涉及“退市风险警示”的情形已消除,也不触及其他“退市风险警示”和“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鉴于此,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撤销股票退市风险警示的议案》,并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13.2.14相关规定,于 2016年4月27日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出了撤销对公司股票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申请。在交易所审核决定是否撤销对本公司股票实施的“退市风险警示”期间,公司不申请停牌,A股股票(600247)正常交易。

  公司将根据该申请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的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吉林成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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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成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6第一季度报告
发拉比妇婴童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大资产重组的进展公告
新大洲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停牌进展的公告
广东科达洁能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收到《中国证券会行政许可申请终止审查通知书》的公告
吉林成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6第一季度报告

2016-0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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