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时报网络版郑重声明经证券时报社授权,证券时报网独家全权代理《证券时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证券时报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证券时报网联系 (0755-83501827) 。 |
太极计算机股份有限公司2016第一季度报告 2016-04-28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李建明、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涂孙红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钟燕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太极计算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5月15日发布了《重大事项停牌公告》(2015-030),公司股票自2015年5月14日开市起停牌,并于2015年6月25日发布了《重大资产重组停牌公告》(2015-039),确认公司正在筹划的重大事项为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公司股票自2015年6月25日开市起继续停牌。 公司严格按照深交所规则按时发布了《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停牌的进展暨延期复牌公告》及《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停牌进展公告》,详情见下表。 公司于2015年12月22日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太极计算机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以及其他与本次交易相关的议案,并于2015年12月23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刊登了相关公告。 2015年12月31日,公司对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对太极计算机股份有限公司的重组问询函》(中小板重组问询函(需行政许可)【2015】第61号)进行了回复,公司股票于2015年12月31日开市起复牌。 公司于2016年1月4日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调整发行价格后的《太极计算机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修订稿)》等相关议案,并于2016年1月5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刊登了相关公告。 目前,公司及有关各方正在积极地推进本次重组相关工作,审计机构对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涉及的标的资产的前期审计工作已初步完成,已启动对标的资产的追加审计;目前已将评估报告及其他相关文件上报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独立财务顾问和其他机构正在开展本次重组报告书及相关材料编制工作;交易对方之一的宝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大会通函草稿已提交香港联交所审阅,拟于近期发出股东大会通函。 公司将在相关工作完成以后及时召开董事会审议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相关事项,同时披露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相关文件。待该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公司将及时发出召开审议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股东大会通知,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有关审批程序。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公司在发出召开审议本次重组事项的股东大会通知之前,将每三十日发布一次重组工作进展公告。 ■ ■ 三、公司、股东、实际控制人、收购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其他关联方在报告期内履行完毕及截至报告期末尚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 四、对2016年1-6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2016年1-6月预计的经营业绩情况: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 五、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 适用 √ 不适用 六、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七、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八、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 本版导读:
发表评论:财苑热评: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