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时报网络版郑重声明经证券时报社授权,证券时报网独家全权代理《证券时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证券时报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证券时报网联系 (0755-83501827) 。 |
华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16第一季度报告 2016-04-28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贺国英、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苑桂芬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白少平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2016年3月28日,公司董事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6年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相关事项,该事项并于2016年4月13日召开的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 三、公司、股东、实际控制人、收购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其他关联方在报告期内履行完毕及截至报告期末尚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 ■ 四、对2016年1-6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2016年1-6月预计的经营业绩情况: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 五、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 适用 √ 不适用 六、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七、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八、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 华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签字): 贺国英
证券代码:002494 证券简称: 华斯股份 公告编号:2016-029 华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华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16年4月27日上午9:00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表决召开的方式举行。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2016年4月23日以专人送达、传真或电子邮件形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会议通知,应该出席本次会议人数9名,亲自出席本次会议的董事5名,董事马卫国先生、谢蓓女士、丁志杰先生和郗惠宁女士在外出差以通讯表决方式参加的会议。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由董事长贺国英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华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2016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关于公司《2016年一季度报告全文》及《2016年一季度报告正文》详见公司法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告。 表决情况: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结果:通过。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香港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 《华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香港全资子公司增资的公告》详见公司法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告。 表决情况: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结果:通过。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的议案》表决情况: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结果:通过。 华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因生产经营需要,2016年4月22日至2018年5月25日期间内,向中信银行沧州分行申请不超过33000万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其中,低风险业务授信20000万元人民币),担保方式为信用,存单质押或自有资产质押,并授权副董事长、总经理贺素成办理授信及后期贷款等具体相关业务。 备查文件:《华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文件》 特此公告。 华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002494 证券简称:华斯股份 公告编号:2016-030 华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华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16年4月27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召开的方式举行。公司监事白少平女士召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于2016年4月23日以专人送达、传真或电子邮件形式向全体监事发出会议通知,应当出席本次会议的监事3人,亲自出席本次会议并行使表决权的监事3人,会议由白少平女士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华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以书面记名投票方式表决通过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2016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华斯农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情况: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结果:通过。 特此决议。 备查文件 经与会监事签字的监事会决议; 华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6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002494 证券简称:华斯股份 公告编号:2016-031 华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香港全资子公司增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次增资概述 1、本次增资的基本情况 为便于华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香港全资子公司香港锐岭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锐岭集团”)对外开展业务合作,整体提高其盈利能力和核心竞争力,公司拟以自有资金人民币1,000万美元对锐岭集团进行增资。本次增资完成后,锐岭集团的注册资本由600万美元增加到1,600万美元。 2、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16年4月2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香港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 3、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投资金额在公司董事会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全资子公司基本情况 1、名称:锐岭集团有限公司 2、住所:香港九龙红磡鹤翔街1号维港中心1期11楼1103室 3、注册资本:600万美元 4、经营范围:投资、贸易及进出口 5、与公司的关系:公司之全资子公司 6、增资方式:公司以自有资金1,000万美元对锐岭集团进行增资 7、增资前后股权结构:增资前后锐岭集团股权结构无变化,公司出资比例均为100% 8、锐岭集团的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人民币 ■ 三、本次增资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公司对全资子公司增资,是为了保证该公司的经营需要,改善其流动资金状况,便于其对外开展业务合作,整体提高其盈利能力和核心竞争力。本次增资对象为公司全资子公司,风险较小。本次增资符合公司发展需要,有利于更好地实现公司经营目标。 特此公告 华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4月27日 本版导读:
发表评论:财苑热评: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