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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港九股份有限公司2016第一季度报告 2016-04-28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一、 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孙万发、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熊维明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曹浪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2.2 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2.3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 注1:应收账款较期初有较大增加,主要系全程物流链条延长,结算周期增长影响所致。 注2:其他应收款较期初有较大增加,主要系本期应收重庆航运交易所客户结算款增加所致。 注3:短期借款较期初有较大减少,主要本期归还银行短期借款所致。 注4:预收款项较期初有较大增加,主要系本期子公司重庆果园大宗生产资料交易有限公司预收款增加所致。 注5:应付利息较期初有较大减少,主要系本期支付二期中期票据利息所致。 注6:营业收入、营业成本本期发生额较上年同期有较大减少,主要系本期子公司重庆港九两江物流有限公司业务量减少所致。 注7: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本期发生额较上年同期有较大减少,主要本期收到单位之间往来款减少所致。 注8: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本期发生额较上年同期有较大减少,主要系本期子公司重庆港九两江物流有限公司业务量减少所致。 注9: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本期发生额较上年同期有较大增加,主要系本期支付单位之间往来款增加所致。 注10: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本期发生额较上年同期有较大增加,主要系本期子公司重庆果园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借入银行项目借款所致。 注11:发行债券收到的现金本期发生额较上年同期有较大减少,主要系上年同期发行二期中期票据所致。 注12: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本期发生额较上年同期有较大减少,主要系本期归还银行借款减少所致。 注13: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本期发生额较上年同期有较大增加,主要系本期支付二期中期票据利息所致。 3.2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一)关于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的情况 公司于2015年7月9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布了《关于控股股东增持股份计划的公告》,公司控股股东港务物流集团计划在近期(不超过12个月,自首次增持之日起计算),通过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定向资产管理等方式购买本公司股票,计划用于增持的资金不低于5,000万元。 港务物流集团于2015年8月25日至2016年3月1日期间通过二级市场买入的方式增持本公司股份4,727,30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2%,增持金额累计为50,013,074.83元,本次增持计划于2016年3月1日实施完毕(内容详见临2016-005号、临2016-006号公告)。 本次增持后,港务物流集团持有重庆港九股份173,995,113股,万州港持有重庆港九股份14,551,267股,港务物流集团与一致行动人万州港共计持有重庆港九股份188,546,380股,占重庆港九总股本的40.81%。 (二)关于重庆市地产集团逾期未支付九龙坡港第四期土地收储款的情况 根据公司与重庆市地产集团于2013年8月签定的《土地收购储备合同》,重庆市地产集团应于2015年12月31日前向我公司支付第四期土地收储价款2亿元。截至本报告发出日止,重庆市地产集团仍未支付该笔土地收储款。公司仍在与重庆市地产集团积极沟通,尽快收回该笔款项。 3.3 公司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请详见公司于2016年3月1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网发布的《重庆港九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报告》中第五节“重要事项”的内容。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名称 重庆港九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孙万发 日期 2016-04-27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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