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时报多媒体数字报

2016年4月28日 按日期查找: < 上一期 下一期 >

证券时报网络版郑重声明

经证券时报社授权,证券时报网独家全权代理《证券时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证券时报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证券时报网联系 (0755-83501827) 。

浙江华媒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6-04-28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上接B173版)

  二、 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基本情况及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

  (二)关联方主要财务数据

  ■

  (三)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方信用良好,履约能力强,向公司支付的款项基本不可能形成坏账。

  三、 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一)定价原则和依据、付款安排和结算方式

  1、根据采编与经营两分开的行业政策要求,杭州日报传媒有限公司、杭州每日传媒有限公司、浙江都市快报控股有限公司、杭州城乡导报传媒有限公司(现已更名为杭州余杭晨报传媒有限公司)、杭州都市周报传媒有限公司、杭州富阳日报传媒有限公司、杭州萧山日报传媒有限公司与杭州日报报业集团(杭州日报社)及下属报社签署《授权经营协议》、《收入分成协议》,具体收入分成方式和比例如下表:

  ■

  授权经营和收入分成的价款根据上述协议约定的价格和实际经营情况计算,付款安排和结算方式按照上述协议的约定执行。

  2、关联企业间广告经营,依据杭州市域内同类型媒体之市场公允价,按公司委托社会广告中介公司之代理价折扣测算。

  3、其余关联交易以市场公允价格为基础,遵循公平合理原则。

  (二) 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1、 授权经营与收入分成相关的关联交易已签署《授权经营协议》、《收入分成协议》,详见公司于2014年11月29日披露的《重大资产出售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修订版)》。

  2、 其余关联交易协议的签署将按照公司《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规定执行。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公司与上述关联方进行的日常关联交易行为均为生产经营所必须,并持续进行的关联交易事项,对保证公司生产经营的稳定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因行业政策特殊性的原因,收入分成按照《收入分成协议》定价,其余关联交易按一般商业原则定价,按照市场化原则公平公允地进行,维护了各方的利益。该项关联交易不构成对公司独立性的影响,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

  五、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叶雪芳、蔡才河、郭全中认可上述关联交易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并发表独立意见:

  董事会在对该议案进行表决时,公司关联董事予以回避。董事会的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表决程序合法有效。

  公司2015年度发生的关联交易事项遵循了公平、公正的交易原则。公司预计2016年度公司及子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系公司及子公司日常生产经营中所必需的持续性业务,关联交易均遵循了公平、公正的交易原则,其中收入分成系根据《授权经营协议》、《收入分成协议》及其补充协议确定,其他关联交易参照市场化原则定价,价格公允、合理,所有交易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的有关规定。

  六、持续督导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独立财务顾问认为:华媒控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及预计关联交易对华媒控股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无重大影响;关联交易定价基本公允,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和股东权益的情形。

  中信证券对华媒控股2016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1、浙江华媒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浙江华媒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华媒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浙江华媒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6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000607 证券简称:华媒控股 公告编号:2016-021

  浙江华媒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都市周报传媒签署《收入分成协议》之补充协议暨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 关联交易概述

  浙江华媒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华媒控股)控股子公司杭州都市周报传媒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都市周报传媒)与杭州日报社、都市周报社签署《收入分成协议》之补充协议,同意就原《收入分成协议》签订补充协议。

  2016年4月26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都市周报传媒公司签署<收入分成协议>之补充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赵晴先生、秦晓春先生、鲍林强先生在审议本议案时进行了回避表决,具体表决情况详见同日披露的《浙江华媒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认可本议案,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关联股东杭州日报报业集团有限公司、都市快报社将股东大会上回避表决。

  杭州日报报业集团(杭州日报社)系本公司实际控制人,持有都市周报社100%股权。因此,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但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 关联方基本情况

  1、杭州日报报业集团(杭州日报社)

  法定代表人:赵晴

  住所:浙江省杭州市下城区体育场路218号

  开办资金:82,569.60万元

  举办单位:杭州市委

  宗旨和业务范围:传播新闻和其他信息,促进社会经济文化发展。《杭州日报》出版增项出版、相关出版物出版、相关印刷、相关发行、广告、新闻研究、新闻培训、新闻业务交流、相关社会服务。

  最近一年及一期财务数据:截至2015年12月31日,净资产218,903万元,业务收入159,365万元,净利润19,521万元(未经审计);截至2016年3月31日,净资产215,325万元,营业收入30,898万元,净利润-3,203万元(未经审计)。

  2、都市周报社

  住所:浙江省杭州市下城区体育场路218号

  法定代表人:杨星

  开办资金:500万元

  举办单位:杭州日报社

  宗旨和业务范围:服务大众,贴近百姓,为读者提供全面的生活消费信息。《都市周报》出版发行,相关出版物出版发行,相关印刷,相关发行,广告,新闻培训,新闻业务交流,相关社会服务。

  主要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本公司实际控制人杭州日报报业集团(杭州日报社)持有都市周报社100%股权。

  最近一年及一期主要财务数据:截至2015年12月31日,净资产-830.55万元,营业收入484.25万元,净利润-1.08万元(经审计)。截至2016年3月31日,净资产-843.09万元,营业收入0万元,净利润-12.54万元(未经审计)。

  三、 关联交易标的的基本情况

  1、杭州都市周报传媒有限公司基本情况

  住所:杭州市下城区体育场路218号16层

  法定代表人:陈军雄

  注册资本:800万元

  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批发、零售:图书报刊、电子刊物、音像制品;服务:国内广告设计、制作、代理,组织交友、摄影活动。

  主要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本公司持有都市周报传媒80%股权。

  最近一年及一期主要财务数据:截至2015年12月31日,净资产126.15万元,营业收入959.73万元,净利润-107.77万元(经审计)。截至2016年3月31日,净资产157.54万元,营业收入12.19万元,净利润-16.41万元(未经审计)。

  四、 签署补充协议的目的及主要内容

  2014年度,本公司实施重大资产重组,都市周报传媒作为置入资产注入上市公司。根据采编与经营“两分开”的政策,都市周报传媒与杭州日报报业集团(杭州日报社)、都市周报社签署《授权经营协议》和《收入分成协议》,都市周报社将传媒经营业务授权都市周报传媒管理运作,都市周报传媒按照运营管理报社经营性业务所形成的经营收入(母公司)进行分成,以收入分成金额和固定采编费用二者之间的较高者作为最终支付金额。详见公司于2014年11月29日披露的《重大资产出售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修订版)》。

  由于互联网和新兴媒体的兴起,传统纸媒面临较为严峻的形势,传统纸媒中的周报更是出现下滑严重、市场萎缩的局面。近几年,国内已有《上海星期三》、《文化读书周报》、《理财周报》、《风尚周报》、《上海一周》等多家周报陆续休刊、停刊,《外滩画报》也出现经营困难的状况。尽管都市周报办报质量好、可读性强,但受到行业环境整体影响,已连续几年出现亏损,经营压力持续加大。鉴于上述情况,公司实际控制人杭州日报报业集团(杭州日报社)决定,从2016年1月1日起都市周报不再出版纸质媒体,改为以互联网和移动互联网产品形态出刊。后续该报定位和出版形态正在深入调研中,相关方案经新闻出版主管部门核准后另行公告。

  现经三方友好协商,同意签署《收入分成协议》之补充协议,约定:自纸质报纸停止出版之日起,《收入分成协议》暂停执行;后继事宜,三方本着互谅互让的原则,另行协商并签订相关协议。

  五、 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在《授权经营协议》及《收入分成协议》生效后至补充协议签署日,都市周报传媒、杭州日报社、都市周报社三方均按照该等协议约定,享有权利或履行义务,均无违约情形发生。都市周报传媒在《收入分成协议》执行中支付的采编分成金额较小,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造成重大影响。

  六、 当年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当年年初至披露日与杭州日报报业集团(杭州日报社)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总金额为3,120.84元。

  当年年初至披露日与都市周报社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总金额为0元。

  七、 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并发表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董事会在对该议案进行表决时,公司关联董事予以回避。董事会的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表决程序合法有效。

  都市周报传媒和杭州日报社、都市周报社签署收入分成协议之补充协议,符合实际情况,有利于公司经营和保护中小股东利益。同意《关于都市周报传媒公司签署<收入分成协议>之补充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八、 持续督导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独立财务顾问认为:本次关联交易基于实际经营需要,有利于上市公司节约经营成本。本次关联交易已经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尚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方可实施。

  中信证券对上市公司本次关联交易无异议。

  九、 备查文件

  1、浙江华媒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浙江华媒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华媒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事项的核查意见

  4、《收入分成协议》之补充协议

  特此公告!

  浙江华媒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000607 证券简称:华媒控股 公告编号:2016-022

  浙江华媒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核销资产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为进一步加强公司的资产管理,防范财务风险,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产、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使会计信息更加真实可靠,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关于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财务信息披露质量的通知》、《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要求,2015年末,浙江华媒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及各级子公司对各类资产进行清查,拟对相关资产进行核销,具体情况如下:

  一、 本次核销资产情况概述

  1、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杭州日报报业集团盛元印务有限公司核销其他应收款120,000元,具体情况如下:

  ■

  2、本公司二级子公司浙江风盛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之全资子公司杭州朗盛传媒有限公司核销应收账款31,120.75元,具体情况如下:

  ■

  一、

  二、 会计处理的方法、依据

  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内部控制制度的有关规定,经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后对本次核销资产进行核销处理。

  三、 公司开展的相关工作

  本次坏账核销因时间较长、交易对方处于歇业状态等原因,相关子公司已对上述资产计提减值准备,经全力追讨,最终确认已无法收回。

  上述子公司相关部门对本次所有核销明细建立备查账目,保留以后可能用以追索的资料,继续落实责任人随时跟踪,一旦发现对方有偿债能力将立即追索。

  四、 本次核销资产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拟核销资产总额为151,120.75元,其中已计提的资产损失为31,120.75元,本次资产核销对公司2015年度损益的影响额为120,000.00元。

  本次核销事项符合会计准则和相关政策要求,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本次资产核销不涉及公司关联方。

  五、 审批程序

  2016年4月26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核销资产的议案》。公司审计委员会发表了同意的审核意见。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六、 董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核销资产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制度的规定,本次核销资产体现了会计谨慎性原则,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核销依据充分,核销后更能公允反映公司资产状况。

  七、 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拟核销的坏账,不涉及公司关联单位和关联人;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规及财务制度,计提坏账准备,核销后对公司当期利润产生影响较小;公司本次拟核销的坏账,公允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以及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董事会的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表决程序合法有效。同意本次核销资产。

  八、 监事会意见

  经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核销资产的议案》,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资产核销事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关于上市公司做好各项资产减值准备等有关事项的通知》等相关规定,核销依据充分,核销后更能公允反映公司资产状况,公司董事会对该事项的决策程序合法合规。同意本次核销资产事项

  九、 审计委员会意见

  审计委员会认为:本次核销资产遵照并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本次核销资产基于谨慎性原则,依据充分,核销后更能公允的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

  十、 备查文件

  1、浙江华媒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浙江华媒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3、浙江华媒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浙江华媒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6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000607 证券简称:华媒控股 公告编号:2016-023

  浙江华媒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

  保本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保本理财产品的议案》,2016年度,为提高公司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收益水平,合理利用自有闲置资金,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公司将利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低风险保本型理财产品,具体内容如下:

  一、投资概况

  1、投资额度

  公司利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低风险保本型理财产品,期限一年以内,任意时点余额不超过3亿元,资金在额度内可以滚动使用。

  2、投资方向

  公司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资金投向为:低风险保本理财产品。风险较低,预期收益通常高于同期银行存款利率,是公司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提高自有闲置资金使用效率的理财方式。

  3、投资期限

  公司将根据资金安排情况确定理财阶段,择机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有效期为2016年度。

  二、投资风险及防范

  公司购买的保本型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影响,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公司将严格按照规定规范运作,加强管理、检查和监督,严格控制资金的安全性。

  三、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在确保日常经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较低风险保本型理财产品,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通过进行适度的低风险的理财,对自有闲置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能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四、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本议案中购买的理财产品仅限于低风险保本理财产品,风险可控。公司目前经营情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健,资金使用计划合理,在保证公司正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利用公司自有闲置资金购买较低风险保本型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公司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自有资金收益,该事项不会对公司经营活动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决策和审议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含子公司)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的自有闲置资金购买较低风险保本型理财产品。

  五、备查文件

  1、浙江华媒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浙江华媒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华媒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6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000607 证券简称:华媒控股 公告编号:2016-024

  浙江华媒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浙江华媒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相关规定和要求。

  4、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6年5月26日(星期四)下午14:00

  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和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6年5月26日的交易时间,即 9:30—11:30 和 13:00—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时间为2016年5月25日下午15:00—5月26日下午15:00。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6、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2016年5月19日。于股权登记日2016年5月19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7、会议地点:杭州市体育场路218号杭州新闻大厦二楼

  二、会议审议事项

  1、 《201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 《2015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 《2015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4、 《201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5、 《201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6、 《关于都市周报传媒签署<收入分成协议>之补充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7、 《关于201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和201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8、 《关于聘请201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9、 《关于聘请2016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独立董事将在年度股东大会上提交《独立董事2015年度述职报告》。

  以上议案内容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2016-017号 ~ 2016-025号公告)。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请到以上媒体查询。

  三、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办法: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的,凭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加盖印章或亲笔签名的授权委托书、委托人的证券账户卡及身份证复印件办理登记。

  (2)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凭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2、登记地点:杭报集团老大楼16楼董事会办公室

  3、登记时间:2016年5月20日、23日 9:30—11:30,14:00—17:00

  4、登记方式:拟参加会议的股东可在登记时间到公司登记地点、或邮寄、传真的方式凭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不按本通知要求时间进行登记的,公司不能保证其获得会议资料和现场表决票)。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公司将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现对网络投票的相关事宜进行具体说明:

  (一)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 投票代码:360607

  2、 投票简称:“华媒投票”。

  3、 投票时间:2016年5月26日的交易时间,即 9:30—11:30 和 13:00—15:00。

  4、 股东可以选择以下两种方式(二选一)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1) 通过证券公司交易终端网络投票专用界面进行投票。

  2) 通过证券公司交易终端以指定投票代码通过买入委托进行投票。

  5、 通过证券公司交易终端网络投票专用界面进行投票的操作程序:

  1) 登录证券公司交易终端选择“网络投票”或“投票”功能栏目;

  2) 选择公司会议进入投票界面;

  3) 根据议题内容点击“同意”、“反对”或“弃权”;对累积投票议案则填写选举票数。

  6、 通过证券公司交易终端以指定投票代码通过买入委托进行投票的操作程序:

  1) 在投票当日,“华媒投票”“昨日收盘价”显示的数字为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总数。

  2) 进行投票时买卖方向应选择“买入”。

  3) 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股东大会议案序号。

  100元代表总议案,1.00元代表议案1,2.00元代表议案2,依此类推。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委托价格分别申报。

  表1 股东大会议案对应“委托价格”一览表

  ■

  4) 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股代表同意,2股代表反对,3股代表弃权。

  表2表决意见对应“委托数量”一览表

  ■

  5) 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单项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相关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相关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相关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6) 对同一议案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

  7) 不符合上述规定的投票申报无效,视为未参与投票。

  (二)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 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6年5月25日下午15:00—2016年5月26日下午15:00。

  2、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4年9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股东可以采用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的方式进行身份认证。申请服务密码的,请登陆网址:http://www.szse.cn 或 http://wltp.cninfo.com.cn 的密码服务专区注册,填写相关信息并设置服务密码,该服务密码需要通过交易系统激活后使用,服务密码可以在申报五分钟后成功激活。申请数字证书的,可向深圳证券信息公司或其委托的代理发证机构申请。

  3、 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三)网络投票其他注意事项

  1、 网络投票系统按股东账户统计投票结果,如同一股东账户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两种方式重复投票,股东大会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2、 股东大会有多项议案,某一股东仅对其中一项或者几项议案进行投票的,在计票时,视为该股东出席股东大会,纳入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总数的计算;对于该股东未发表意见的其他议案,视为弃权。

  五、其他事项

  1、 联系人:张女士

  联系电话:0571-85098807 0571-85155005-8807(传真)

  电子邮箱:ir000607@000607.cn

  2、 会期半天,参加会议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六、备查文件

  1、 浙江华媒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 浙江华媒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华媒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4月27日

  附:

  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单位)作为浙江华媒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兹委托_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特授权如下:

  一、委托_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该代理人有表决权______/无表决权______;

  三、该表决权具体指标如下:

  1、 201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同意、反对、弃权、回避)票

  2、 2015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同意、反对、弃权、回避)票

  3、 2015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同意、反对、弃权、回避)票

  4、 201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同意、反对、弃权、回避)票

  5、 201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同意、反对、弃权、回避)票

  6、 关于都市周报传媒签署《收入分成协议》之补充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反对、弃权、回避)票

  7、 关于201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和201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同意、反对、弃权、回避)票

  8、 关于聘请201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反对、弃权、回避)票

  9、 关于聘请2016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反对、弃权、回避)票

  四、本人(本单位)对上述审议事项中未作具体指标的,代理人有权/无权按照自己的意思表决。

  委托人姓名委托人证件号码

  委托人持有股数委托人股东帐户

  受托人姓名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年月日

  生效日期:年月日至年月日

  注:1、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的相应的空格内划“√”,其他空格内划“×”;

  2、本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公章。

  

  证券代码:000607 证券简称:华媒控股 公告编号:2016-025

  浙江华媒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浙江华媒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通知于 2016年4月15日以电话、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于2016年4月26日下午16:30在杭州新闻大厦二楼钱江厅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陆春祥先生主持,公司五名监事全部参与会议,其中裴蓉女士因工作安排未能亲自出席,委托监事会主席陆春祥先生代为投票表决。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经全体监事认真审议,一致通过以下议案:

  一、 2015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详见同日披露的《2015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二、 2015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浙江华媒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详见同日披露的《浙江华媒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三、 2016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浙江华媒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详见同日披露的《浙江华媒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第一季度报告》及报告摘要。

  表决情况: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四、 201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五、 201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15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83,509,623.51元,期初未分配利润428,402,403.86元,期末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711,912,027.37元。其中,母公司2015年度实现净利润13,433,648.67元,期初未分配利润-309,725,434.05元,期末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296,291,785.38元。

  由于公司目前正处于转型升级的关键阶段,内生发展和外延等对现金需求较大,同时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负,因此,同意公司本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六、 关于核销资产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资产核销事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关于上市公司做好各项资产减值准备等有关事项的通知》等相关规定,核销依据充分,核销后更能公允反映公司资产状况,公司董事会对该事项的决策程序合法合规。同意本次核销资产事项。

  表决情况: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七、 2015年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报告期内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遵循内部控制的基本原则,按照自身的实际情况,完善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目前公司的业务活动正常进行,资产安全、完整。公司内部控制组织机构健全,内部审计部门及人员配备齐全到位,保证了内部控制重点活动的执行及监督充分有效。报告期内,公司没有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监管部门相关要求及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情形发生。监事会认为,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全面、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治理和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同意该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八、 关于聘请201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继续聘请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6年度财务审计机构,聘期为一年。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九、 关于聘任2016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继续聘请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6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为一年。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特此公告。

  浙江华媒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6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000607 证券简称:华媒控股 公告编号:2016-026

  浙江华媒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5年度

  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为使投资者更好地了解公司业绩情况及发展规划,公司拟以现场和网络相结合的方式举行业绩说明会。

  时间:2016年5月5日(星期四)下午15:00 -17:00

  现场地点:江南大道3900号滨江会展中心

  网络:全景网(http://irm.p5w.net)

  出席本次业绩说明会的人员:公司董事、高管及中介机构人员。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特此公告!

  浙江华媒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4月27日

发表评论:

财苑热评:

   第A001版:头 版(今日300版)
   第A002版:综 合
   第A003版:评 论
   第A004版:机 构
   第A005版:机 构
   第A006版:公 司
   第A007版:公 司
   第A008版:市 场
   第A009版:基 金
   第A010版:数 据
   第A011版:数 据
   第A012版:行 情
   第A013版:信息披露
   第A014版:信息披露
   第A015版:信息披露
   第A016版:信息披露
   第A017版:信息披露
   第A018版:信息披露
   第A019版:信息披露
   第A020版:信息披露
   第A021版:信息披露
   第A022版:信息披露
   第A023版:信息披露
   第A024版:信息披露
   第B001版:B叠头版:信息披露
   第B002版:信息披露
   第B003版:信息披露
   第B004版:信息披露
   第B005版:信息披露
   第B006版:信息披露
   第B007版:信息披露
   第B008版:信息披露
   第B009版:信息披露
   第B010版:信息披露
   第B011版:信息披露
   第B012版:信息披露
   第B013版:信息披露
   第B014版:信息披露
   第B015版:信息披露
   第B016版:信息披露
   第B017版:信息披露
   第B018版:信息披露
   第B019版:信息披露
   第B020版:信息披露
   第B021版:信息披露
   第B022版:信息披露
   第B023版:信息披露
   第B024版:信息披露
   第B025版:信息披露
   第B026版:信息披露
   第B027版:信息披露
   第B028版:信息披露
   第B029版:信息披露
   第B030版:信息披露
   第B031版:信息披露
   第B032版:信息披露
   第B033版:信息披露
   第B034版:信息披露
   第B035版:信息披露
   第B036版:信息披露
   第B037版:信息披露
   第B038版:信息披露
   第B039版:信息披露
   第B040版:信息披露
   第B041版:信息披露
   第B042版:信息披露
   第B043版:信息披露
   第B044版:信息披露
   第B045版:信息披露
   第B046版:信息披露
   第B047版:信息披露
   第B048版:信息披露
   第B049版:信息披露
   第B050版:信息披露
   第B051版:信息披露
   第B052版:信息披露
   第B053版:信息披露
   第B054版:信息披露
   第B055版:信息披露
   第B056版:信息披露
   第B057版:信息披露
   第B058版:信息披露
   第B059版:信息披露
   第B060版:信息披露
   第B061版:信息披露
   第B062版:信息披露
   第B063版:信息披露
   第B064版:信息披露
   第B065版:信息披露
   第B066版:信息披露
   第B067版:信息披露
   第B068版:信息披露
   第B069版:信息披露
   第B070版:信息披露
   第B071版:信息披露
   第B072版:信息披露
   第B073版:信息披露
   第B074版:信息披露
   第B075版:信息披露
   第B076版:信息披露
   第B077版:信息披露
   第B078版:信息披露
   第B079版:信息披露
   第B080版:信息披露
   第B081版:信息披露
   第B082版:信息披露
   第B083版:信息披露
   第B084版:信息披露
   第B085版:信息披露
   第B086版:信息披露
   第B087版:信息披露
   第B088版:信息披露
   第B089版:信息披露
   第B090版:信息披露
   第B091版:信息披露
   第B092版:信息披露
   第B093版:信息披露
   第B094版:信息披露
   第B095版:信息披露
   第B096版:信息披露
   第B097版:信息披露
   第B098版:信息披露
   第B099版:信息披露
   第B100版:信息披露
   第B101版:信息披露
   第B102版:信息披露
   第B103版:信息披露
   第B104版:信息披露
   第B105版:信息披露
   第B106版:信息披露
   第B107版:信息披露
   第B108版:信息披露
   第B109版:信息披露
   第B110版:信息披露
   第B111版:信息披露
   第B112版:信息披露
   第B113版:信息披露
   第B114版:信息披露
   第B115版:信息披露
   第B116版:信息披露
   第B117版:信息披露
   第B118版:信息披露
   第B119版:信息披露
   第B120版:信息披露
   第B121版:信息披露
   第B122版:信息披露
   第B123版:信息披露
   第B124版:信息披露
   第B125版:信息披露
   第B126版:信息披露
   第B127版:信息披露
   第B128版:信息披露
   第B129版:信息披露
   第B130版:信息披露
   第B131版:信息披露
   第B132版:信息披露
   第B133版:信息披露
   第B134版:信息披露
   第B135版:信息披露
   第B136版:信息披露
   第B137版:信息披露
   第B138版:信息披露
   第B139版:信息披露
   第B140版:信息披露
   第B141版:信息披露
   第B142版:信息披露
   第B143版:信息披露
   第B144版:信息披露
   第B145版:信息披露
   第B146版:信息披露
   第B147版:信息披露
   第B148版:信息披露
   第B149版:信息披露
   第B150版:信息披露
   第B151版:信息披露
   第B152版:信息披露
   第B153版:信息披露
   第B154版:信息披露
   第B155版:信息披露
   第B156版:信息披露
   第B157版:信息披露
   第B158版:信息披露
   第B159版:信息披露
   第B160版:信息披露
   第B161版:信息披露
   第B162版:信息披露
   第B163版:信息披露
   第B164版:信息披露
   第B165版:信息披露
   第B166版:信息披露
   第B167版:信息披露
   第B168版:信息披露
   第B169版:信息披露
   第B170版:信息披露
   第B171版:信息披露
   第B172版:信息披露
   第B173版:信息披露
   第B174版:信息披露
   第B175版:信息披露
   第B176版:信息披露
   第B177版:信息披露
   第B178版:信息披露
   第B179版:信息披露
   第B180版:信息披露
   第B181版:信息披露
   第B182版:信息披露
   第B183版:信息披露
   第B184版:信息披露
   第B185版:信息披露
   第B186版:信息披露
   第B187版:信息披露
   第B188版:信息披露
   第B189版:信息披露
   第B190版:信息披露
   第B191版:信息披露
   第B192版:信息披露
   第B193版:信息披露
   第B194版:信息披露
   第B195版:信息披露
   第B196版:信息披露
   第B197版:信息披露
   第B198版:信息披露
   第B199版:信息披露
   第B200版:信息披露
   第B201版:信息披露
   第B202版:信息披露
   第B203版:信息披露
   第B204版:信息披露
   第B205版:信息披露
   第B206版:信息披露
   第B207版:信息披露
   第B208版:信息披露
   第B209版:信息披露
   第B210版:信息披露
   第B211版:信息披露
   第B212版:信息披露
   第B213版:信息披露
   第B214版:信息披露
   第B215版:信息披露
   第B216版:信息披露
   第B217版:信息披露
   第B218版:信息披露
   第B219版:信息披露
   第B220版:信息披露
   第B221版:信息披露
   第B222版:信息披露
   第B223版:信息披露
   第B224版:信息披露
   第B225版:信息披露
   第B226版:信息披露
   第B227版:信息披露
   第B228版:信息披露
   第B229版:信息披露
   第B230版:信息披露
   第B231版:信息披露
   第B232版:信息披露
   第B233版:信息披露
   第B234版:信息披露
   第B235版:信息披露
   第B236版:信息披露
   第B237版:信息披露
   第B238版:信息披露
   第B239版:信息披露
   第B240版:信息披露
   第B241版:信息披露
   第B242版:信息披露
   第B243版:信息披露
   第B244版:信息披露
   第B245版:信息披露
   第B246版:信息披露
   第B247版:信息披露
   第B248版:信息披露
   第B249版:信息披露
   第B250版:信息披露
   第B251版:信息披露
   第B252版:信息披露
   第B253版:信息披露
   第B254版:信息披露
   第B255版:信息披露
   第B256版:信息披露
   第B257版:信息披露
   第B258版:信息披露
   第B259版:信息披露
   第B260版:信息披露
   第B261版:信息披露
   第B262版:信息披露
   第B263版:信息披露
   第B264版:信息披露
   第B265版:信息披露
   第B266版:信息披露
   第B267版:信息披露
   第B268版:信息披露
   第B269版:信息披露
   第B270版:信息披露
   第B271版:信息披露
   第B272版:信息披露
   第B273版:信息披露
   第B274版:信息披露
   第B275版:信息披露
   第B276版:信息披露
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权质押的公告
天润曲轴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停牌的进展公告
中珠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5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的通知
吉林金浦钛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5%以上股东股份质押的公告
浙江华媒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6-04-28

信息披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