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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光防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6第一季度报告 2016-04-28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石碎标、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戴苏帆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刘娜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2015年12月9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相关议案,公司拟采用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相结合的方式向上海雅力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雅力科技”)全体股东购买其合计持有的雅力科技100%股权;拟采用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相结合的方式向上海乐迪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乐迪网络”),全体股东购买其合计持有的乐迪网络100%股权。同时,公司拟向上海勇勤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上海廷灿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20,500万元,募集配套资金总额不超过拟购买资产交易价格的100%。 2015年12月10日相关公告发布后,公司每30天公布一次资产重组进展公告。目前,此次资产重组相关报告书已在本报告出具日前披露,还需通过公司股东大会以及证监会的审批。具体信息请关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同时刊登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 三、公司、股东、实际控制人、收购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其他关联方在报告期内履行完毕及截至报告期末尚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 四、对2016年1-6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2016年1-6月预计的经营业绩情况: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 五、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 适用 √ 不适用 六、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七、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八、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
股票代码:002730 股票简称:电光科技 公告编号:2016-032 电光防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电光防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通知已于2016年4月21日以书面及电子邮件的形式送达各位董事,会议于2016年4月27日上午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应参加本次会议表决的董事为9人,实际表决董事人数为9人。公司监事列席了会议。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会议由石碎标先生主持。与会董事逐项审议了有关议案并做出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6年第一季度报告》。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2016年第一季度报告议案,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本次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关于公司2016年第一季度报告》刊登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关于公司2016年第一季度报告》摘要同时刊登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电光防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4月27日
股票代码:002730 股票简称:电光科技 公告编号:2016-033 电光防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电光防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通知已于2016年4月21日以书面及电子邮件的形式送达各位监事,会议于2016年4月27日上午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应参加本次会议表决的监事为3人,实际表决监事人数为3人。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会议由监事长徐芳艳主持。与会监事逐项审议了有关议案并做出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6年第一季度报告》。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2016年第一季度报告议案,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本次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关于公司2016年第一季度报告》刊登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关于公司2016年第一季度报告》摘要同时刊登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电光防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6年4月27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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