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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海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6第一季度报告 2016-04-28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一、 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俞锋董事长、陈谋亮总裁、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杨爱民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陈爱敏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2.2 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 2.3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人民币元 ■ 3.2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3 公司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名称:上海海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俞锋 日期:2016-04-28
证券代码:600851 900917 证券简称:海欣股份 海欣B股 公告编号:2016-014 上海海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6年6月17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6年6月17日13点30分 召开地点:上海市长宁区延安西路2000号(近中山西路)虹桥宾馆二楼会议厅。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6年6月17日 至2016年6月17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公司已于2016 年 4 月22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6年4月26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香港《大公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告。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4、议案5、议案6、议案7、议案10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五) 同时持有本公司A股和B股的股东,应当分别投票。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手续: (1)符合出席股东大会条件的法人股东请持股东帐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社会公众股股东请持股东帐户卡和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请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样本请见附件一)及委托人股东帐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请按照附件二的《股东参会登记表》仔细填写。信函及传真请确保于2016年6月15日下午4点前到达登记处,信封或传真件上请注明“参加股东大会”字样。 2、登记时间:2016年6 月15日(星期三)上午9:00-11:00,下午1:30-4:00。 3、登记地址:上海市东诸安浜路165 弄29 号403 室(靠近江苏路)上海立信维一软件有限公司; 联系人:欧阳雪; 联系电话:021-52383315; 传真:021-52383305; 邮编:200052。 六、 其他事项 1、会议为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2、公司通讯地址:上海市福州路666号华鑫海欣大厦18楼 海欣股份董事会秘书处 邮政编码:200001 联 系 人:单瑛琨、胡爱琴 联系电话:021-63917000 传真号码:021-63917678。 特此公告。 上海海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4月28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上海海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6年6月17日召开的贵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二: 股东参会登记表 ■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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