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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连云港港口股份有限公司2016第一季度报告 2016-04-29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一、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李春宏、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陈必波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陈必波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2.2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 2.3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3.1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人民币元 ■ 变动说明: 1、应收账款较年初数增加原因系报告期末应收客户港口费增加。 2、其他应收款较年初数增加原因系报告期末应收港建费代征手续费增加。 3、短期借款较年初数减少原因系报告期内发行短期融资券偿还借款。 4、应付票据较年初数减少原因系报告期内兑付银行承兑汇票。 5、预收账款较年初数增加原因系报告期内预收客户港口费增加。 6、应付职工薪酬较年初减少原因系报告期初公司根据《江苏连云港港口股份有限公司经营业绩考核暂行办法》确定2015 年度各所属单位考核兑现奖金,于报告期内发放完毕。 7、应交税费较年初增加原因系报告期内应付未付的港口建设费增加。 8、应付利息较年初减少原因系报告期内支付“14连云港”利息。 9、其他流动负债较年初增加原因系报告期内发行了30,000.00万元短期融资券。 单位:人民币元 ■ 变动说明: 1、营业税金及附加同比减少系报告期内应交增值税较上年减少; 2、财务费用同比增加系报告期内全资子公司连云港鑫联散货码头有限公司码头转固,贷款利息费用化所致; 3、投资收益同比减少系报告期内合营和联营公司总体业绩较上年下滑; 4、营业外收入同比减少系报告期内无货物港务费返还; 5、营业外支出同比增加系报告期内发放港建费征收人员劳务费。 6、利润总额同比减少系投资收益以及营业外收支净额减少。 7、净利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同比减少系利润总额减少所致。 单位:人民币元 ■ 变动说明: 1.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增加系报告期内收到连云港新东方国际货柜码头以前年度的分红及购建固定资产支付的现金减少所致。 2、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减少系报告期筹资净额减少。 3.2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根据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出具的《接受注册通知书》(中市协注[2015]CP189号),2016年2月29日公司发行了2016年度第一期短期融资券。本期短融发行总额为3亿元,期限为365天,发行利率为3.1%,详情请投资者登陆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以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查阅2016年3月5日的《2016年度第一期短期融资券发行结果公告》(公告编号:临2016-003)。 2、经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积极开展财务公司的筹备设立工作。截至报告期末,财务公司申报材料已上报中国银监会,正在等待审核批复。详情请投资者登陆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以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查阅2015年5月26日的《关于与连云港港口集团有限公司共同出资设立财务公司的关联交易公告》(公告编号:临2015-024)。 3.3公司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 3.4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国内外经济持续低迷,港口行业产能阶段性过剩、港际竞争日趋加剧,鉴于报告期的经营成果和对未来生产经营形势的预判,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累计净利润与上年同期相比可能会大幅下降。 公司名称 江苏连云港港口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李春宏 日期 2016-04-29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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