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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双箭橡胶股份有限公司2016第一季度报告 2016-04-29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沈耿亮、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吴建琴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吴建琴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一、资产负债表 1、报告期末货币资金较期初增加62.32%,主要系本期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所致; 2、报告期末应收账款较期初增加138.31%,主要系本期北京约基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纳入合并范围所致; 3、报告期末预付款项较期初增加743.04%,主要系本期北京约基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纳入合并范围所致; 4、报告期末应收利息较期初增加92.43%,主要系期末公司定期存款计提的利息增加所致; 5、报告期末其他应收款较期初增加218.48%,主要系本期北京约基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纳入合并范围所致; 6、报告期末存货较期初增加92.39%,主要系本期北京约基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纳入合并范围所致; 7、报告期末可供出售金融资产较期初减少99.53%,主要系本期公司收购北京约基工业股份有限公司部分股权同时向其增资后,对其持股比例由12%变更为58%,期初持有北京约基工业股份有限公司12%的股权由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变更为长期股权投资核算所致; 8、报告期末无形资产较期初增加195.44%,主要系本期北京约基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纳入合并范围所致; 9、报告期末商誉较期初增加100,421,938.39元,主要系收购北京约基工业股份有限公司溢价所致; 10、报告期末递延所得税资产较期初增加102.76%,主要系本期北京约基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纳入合并范围所致; 11、报告期末其他非流动资产较期初减少71.79%,主要系澳大利亚ICON公司本期已办妥股权转让手续,股权转让款由其他非流动资产转入长期股权投资所致; 12、报告期末短期借款较期初增加126,470,156.41元,主要系本期北京约基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纳入合并范围所致; 13、报告期末应付账款较期初增加108.99%,主要系本期北京约基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纳入合并范围所致; 14、报告期末预收款项较期初增加271.43%,主要系本期北京约基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纳入合并范围所致; 15、报告期末应付职工薪酬较期初增加58.53%,主要系本期北京约基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纳入合并范围所致; 16、报告期末应交税费较期初增加133.05%,主要系本期北京约基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纳入合并范围所致; 17、报告期末其他应付款较期初增加529.17%,主要系本期北京约基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纳入合并范围所致; 18、报告期末长期应付款较期初增加8,000,000.00元,主要系本期北京约基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纳入合并范围所致; 19、报告期末长期应付职工薪酬较期初增加1,120,091.03元,主要系本期北京约基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纳入合并范围所致; 20、报告期末资本公积较期初增加133.18%,主要系本期北京约基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纳入合并范围及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溢价计入资本公积所致; 21、报告期末少数股东权益较期初增加549.73%,主要系本期公司持股58%的北京约基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纳入合并范围,归属于北京约基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少数股东权益增加所致。 二、利润表 1、报告期内管理费用较上年同期增加46.04%,主要系本期北京约基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纳入合并范围所致; 2、报告期内财务费用较上年同期增加300.67%,主要系本期人民币升值,美元兑人民币的汇率下降以及北京约基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纳入合并范围所致; 3、报告期内资产减值损失较上年同期增加273.28%,主要系本期北京约基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纳入合并范围所致; 4、报告期内营业利润较上年同期减少34.03%,主要系本期输送带销售价格下降所致; 5、报告期内营业外支出较上年同期增加138.51%,主要系本期北京约基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纳入合并范围所致; 6、报告期内少数股东损益较上年同期减少82.92%,主要系子公司利润下降所致。 三、现金流量表 1、报告期内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减少145.35%,主要系本期母公司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增加及北京约基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纳入合并范围所致; 2、报告期内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减少3279.80%,主要系本期支付收购北京约基工业股份有限公司部分股权的转让款所致; 3、报告期内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增加409,167,551.26元,主要系主要系本期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所致。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根据公司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司申请通过向浙江双井投资有限公司和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定向增发人民币普通股(A股)7,750万股,所募部分资金用于增资及收购北京约基工业股份有限公司,最终取得其增资完成后58%股份。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浙江双箭橡胶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2890号)核准,公司获准分别向浙江双井投资有限公司和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定向增发人民币普通股(A股)3,875万股。公司于2016年1月13日收到上述募集资金,并由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于2016年1月14日出具了《验资报告》(天健验〔2016〕8号)。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公司注册资本变更为人民币42,850万元,并于2016年2月5日办妥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取得了浙江省工商行政管理局颁发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330000146885956E的《营业执照》。 ■ 三、公司、股东、实际控制人、收购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其他关联方在报告期内履行完毕及截至报告期末尚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 四、对2016年1-6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2016年1-6月预计的经营业绩情况: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 五、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 适用 √ 不适用 六、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七、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八、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内未发生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 浙江双箭橡胶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沈耿亮 二○一六年四月二十八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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