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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纺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6第一季度报告 2016-04-29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朱军、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朱军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牟林影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本报告分别以中、英文编制,在对中外文文本的理解上发生歧义时,以中文文本为准。
第二节 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1、应收票据期末较年初增加1,182.97万元,增长62.78%,主要是客户增加采用银行承兑汇票购货所致; 2、预付款项期末较年初增加4,562.34万元,增长580.91%,主要是接近期末时点出口贸易业务量增加所致; 3、在建工程期末较年初增加4,249.31万元,增长56.06%,主要是6号线项目建设所致; 4、短期借款期末较年初减少1,726.22万元,减少32.05%,主要是归还短期银行借款所致; 5、预收款项期末较年初增加4,052.86万元,增长143.72%,主要是接近期末时点出口贸易业务预收货款增加所致; 6、应交税费期末较年初增加1,717.20万元,增长116.95%,主要是偏光片销售应交增值税增加所致; 7、其他综合收益期末较年初减少206.50万元,减少64.28,主要是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减少所致; 8、未分配利润期末较年初减少1,024.65万元,减少111.79%,主要是本期亏损所致; 9、财务费用本报告期较去年同期增加624.16万元,增长151.70%,主要是日元升值导致汇兑损失增加; 10、资产减值损失本报告期较去年同期减少 478.14万元,减少55.75%,主要是计提偏光片存货跌价准备减少所致; 11、投资收益本报告期较去年同期减少2,780万元,减少98.49%,主要是同比减少出售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投资收益所致; 12、营业外收入本报告期较去年同期减少201.46万元,减少62.37%,主要是政府补助减少所致; 13、所得税费用本报告期较去年同期减少634.92万元,减少65.32%,主要是应纳税所得减少所致; 14、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本报告期较去年同期减少6,592.53万元,减少155.89%,主要是原材料采购增加所致; 15、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本报告期较去年同期减少8,578.80万元,减少437.89%,主要是构建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支出增加。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一)TFT-LCD用偏光片二期项目进展情况 1、加快推进6号线项目建设。报告期内,公司按照优化后的6号线项目建设方案明确了投资计划及建设进度,完成了主机设备采购的公开招标及合同签署等工作。 2、终止原募投项目7号线。鉴于原募投TFT-LCD用偏光片二期项目(6号线和7号线)实际募集资金净额较计划募集资金存在较大资金缺口,经综合考虑公司产线规模及经营压力,公司决定终止原募投项目7号线,将用于7号线项目建设的资金30,927.22万元(含利息)变更为永久补充公司主营业务所需的流动资金,该变更事项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详见2016-09号公告和2016-16号公告)。 (二)诉讼事项进展情况 公司于2014年3月6日收到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2014)深中法涉外初字第28号应诉通知书,原告香港协利维修公司诉公司侵权责任纠纷一案已正式受理,公司作为第一被告,深圳协利汽车企业有限公司作为第二被告。原告请求判令:1、公司向原告赔偿因侵权责任等造成的经济损失,合计金额3,185.79万元;2、第二被告对公司所涉赔偿金额承担连带清偿责任;3、诉讼费由两被告共同承担。报告期内,此案仍在审理过程中,公司暂时无法判断该诉讼事项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三)其他 报告期内,公司以持续提升偏光片业务的经营能力为目标,通过设备改造、提高车速等措施继续提升产能、降低损耗,TV类偏光片产品良率稳定在95%以上,新研发的48寸、55寸TV用偏光片已进入客户认证阶段。报告期内公司申请受理2项实用新型专利,获得4项专利授权,其中发明专利1项,实用新型3项。 ■ 三、公司、股东、实际控制人、收购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其他关联方在报告期内履行完毕及截至报告期末尚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 四、对2016年1-6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五、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 六、衍生品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衍生品投资。 七、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内未发生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 八、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九、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深圳市纺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六年四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0045、200045 证券简称:深纺织A、深纺织B 公告编号:2016-17 深圳市纺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纺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6年4月18日以专人送达和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了召开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的通知,于2016年4月27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7人,实际参与表决董事7人。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现将会议审议通过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以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的表决结果通过了《2016年第一季度报告》; 二、以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关于2015年度特殊贡献奖的议案》。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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