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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川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16第一季度报告 2016-04-29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一、 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高淳、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刘 好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姜雪梅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2.2 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2.3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 ■ 公司控股企业2016年第一季度主要经营数据如下: ■ 1.火电发电量同比增长的主要原因:一是直供用户用电量同比略有增长,二是余电上网份额同比有所增长。 2.水电发电量增长的主要原因:一是上年枯期来临前水库保持了较高水位,二是枯期来水量较去年同期有所增加。 3.平均上网电价下降的主要原因:一是国家在2015年4月、2016年1月两次出台上网电价调整政策,二是因水电计划电量不足,争取到的直供电电价偏低。 3.2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3 公司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
证券代码:600674 证券简称:川投能源 公告编号:2016-010 四川川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16年4月28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四川省成都市小南街23号川投大厦1601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高淳先生主持。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11人,出席11人; 2、 公司在任监事5人,出席4人,监事张昊先生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 3、 公司在任高管3人,列席3人,公司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201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 议案名称:2015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3、 议案名称:2015年度财务决算和2016年度生产经营及财务预算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4、 议案名称:关于对2015年度报告及摘要进行审议的提案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5、 议案名称:关于2016年度公司本部融资工作的提案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6、 议案名称:关于201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提案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7、 议案名称:关于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及确定审计费用的提案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8、 议案名称:关于增加公司注册资本并相应修订《公司章程》的提案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第8项议案属于特别决议议案,已经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鉴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 律师:刘荣、冯春晓 2、 律师鉴证结论意见: 本所及经办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 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3、 上海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四川川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4月28日
股票代码:600674 股票简称:川投能源 公告编号:2016-011号 四川川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九届十一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四川川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九届十一次董事会会议通知于2016年4月18日以送达、传真和电话通知方式发出,会议于2016年4月28日在川投大厦1601会议室召开,会议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高淳先生主持。会议应到董事11名,实到11名。4名监事、3名高管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以记名投票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提案报告: (一)以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对2016年第一季度报告及摘要进行审议的提案报告》; 详见与本决议公告同时分别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金融投资报》及上交所网站披露的《四川川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特此公告。 四川川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4月29日
股票代码:600674 股票简称:川投能源 公告编号:2016-012号 四川川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第一季度主要经营数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四号—电力》的要求,现将公司2016年第一季度发电业务的经营情况公告如下: 2016年第一季度,公司控股电力企业累计完成发电量8.09亿千瓦时,同比上年同期增长了9.63%,上网电量7.74亿千瓦时,同比上年同期增长9.27%。公司控股电力企业平均上网电价0.269元/千瓦时,与上年同期相比下降了20%。 公司控股企业2016年第一季度主要经营数据如下: 公司控股企业2016年第一季度主要经营数据 ■ 2016年第一季度发电量、电价变动说明: 1.火电发电量同比增长的主要原因:一是直供用户用电量同比略有增长,二是余电上网份额同比有所增长。 2.水电发电量增长的主要原因:一是上年枯期来临前水库保持了较高水位,二是枯期来水量较去年同期有所增加。 3.平均上网电价下降的主要原因:一是国家在2015年4月、2016年1月两次出台上网电价调整政策,二是因水电计划电量不足,争取到的直供电电价偏低。 特此公告。 四川川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4月29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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