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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圣阳电源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6-04-29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2580 证券简称:圣阳股份 公告编号:2016-029 山东圣阳电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圣阳电源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知于2016年4月22日以传真和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16年4月28日9:00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到董事9名,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董事宋斌先生、高运奎先生、王平先生、隋延波先生、于海龙先生、段彪先生、宋希亮先生、杨依见先生、李广源先生均现场出席了会议。会议由董事长宋斌先生召集并主持。 经与会董事表决,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山东圣阳电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四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580 证券简称:圣阳股份 公告编号:2016-030 山东圣阳电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圣阳电源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通知于2016年4月22日以传真和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16年4月28日11:00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监事4名,实到监事4名,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监事李恕华先生、李东光先生、马建平先生现场出席会议,杨勇利先生通过通讯方式参与表决。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李恕华先生主持。全体与会监事经认真审议并表决,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 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理财产品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规定,在保障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滚动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9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产品需有保本约定),期限12个月以内(含),有利于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现金管理收益,能够获得一定投资效益。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山东圣阳电源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O一六年四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580 证券简称:圣阳股份 公告编号:2016-031 山东圣阳电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相关规定,山东圣阳电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9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期限在12个月以内(含)的保本型理财产品。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山东圣阳电源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 [2014]1421号)核准,公司通过非公开发行的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13,892,815股,每股发行价格为18.4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255,627,796.00元。扣除累计发生的相关发行费用10,820,000.00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44,807,796.00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XYZH/2015JNA30008号《验资报告》。公司已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了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1、根据公司2015年3月22日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以自筹资金偿还银行贷款项目,置换金额 4,000万元。 2、根据公司2015年3月22日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5,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2015年3月22日)起不超过12个月。截至2016年3月18日,公司已将上述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3、根据公司2015年3月29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2015年4月21日召开的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公司使用1.2亿购买民生证券发行的"民生强"2号保本固定收益凭证理财产品,起息日2015年4月23日,产品期限350天,该产品已于2016年4月7日到期,其中 1.2亿本金,7,480,621.76元利息收入,已于2016年4月11日转入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4、根据公司2016年3月29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5,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2016年3月29日)起不超过12个月。 5、截至2016年4月22日止,公司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32,730,717.20元,累计收到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净额7,991,493.83元,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余额为130,068,572.63元。 三、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公司将根据募投项目实际进度陆续投入募集资金,由于公司一般按工程建设进度和设备的购置及安装进度付款,根据募投项目的设备购置及安装计划,公司目前存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 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原则,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在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不超过9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期限在12个月以内(含)的保本型理财产品。具体情况如下: 1、理财产品的发行主体 理财产品的发行主体为商业银行。 2、理财产品品种 为控制风险,投资品种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期限在12个月以内(含)的保本型理财产品,上述投资品种不涉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中风险投资的规定,且该等投资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 3、投资额度 最高额不超过9000万元,在该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理财产品到期后,所使用的资金将转回募集资金专户,不会影响募投项目的实施。 4、决策及授权实施方式 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由财务总监负责组织实施,财务部具体操作。 5、决议有效期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之内有效。 6、信息披露 公司将在开立或注销产品专用结算账户后,及时报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并公告;并在公司半年度、年度定期报告中披露公司购买理财产品的相关情况。 四、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1、投资风险: 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针对投资风险,拟采取措施如下: (1)公司财务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独立董事、监事会、审计部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3、如出现产品发行主体财务状况恶化、所投资的产品面临亏损等重大不利因素时,公司将及时进行风险提示,并披露为确保资金安全所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五、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以股东利益最大化为目标,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以及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以闲置募集资金进行保本型理财产品的投资,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及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公司通过适度的低风险理财投资,可以提高公司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获得高于存款利息的投资效益,为公司和股东谋求较好的投资回报。 六、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理财产品的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相关规定,在保障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滚动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9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 (产品有保本约定),且期限在12个月以内(含),有利于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现金管理收益。 公司使用的闲置募集资金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董事会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决定。 七、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意见: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理财产品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规定,在保障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滚动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9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产品需有保本约定),期限12个月以内(含),有利于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现金管理收益,能够获得一定投资效益。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 八、保荐机构意见 公司保荐机构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 "1、圣阳股份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及独立董事发表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募集资金的使用未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2、圣阳股份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在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正常投资计划的前提下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期限在 12 个月以内(含)的保本型理财产品,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 3、保荐机构将持续关注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督促公司在实际使用前履行相关决策程序,确保该部分资金的使用决策程序合法合规,切实履行保荐机构的职责和义务,保障公司全体股东利益。 基于以上意见,保荐机构对圣阳股份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事项无异议。" 九、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独立意见 4、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山东圣阳电源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山东圣阳电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四月二十八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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