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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6-04-29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2131 证券简称:利欧股份 公告编号:2016-043 利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 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之 反馈意见回复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利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6年3月25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160433号)。 公司及相关中介机构对《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进行了认真研究和落实,并按照《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要求对所涉及的事项进行了资料补充和问题回复,现根据要求对反馈意见回复进行公开披露,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6年4月29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利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一次反馈意见的回复》。公司将于上述反馈意见回复披露后2个工作日内向中国证监会报送反馈意见回复材料。 公司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事宜尚需中国证监会的核准,能否获得核准仍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审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利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002131 证券简称:利欧股份 公告编号:2016-042 利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利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16年1月11日、2016年1月2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利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6年1月12日、2016年1月28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7号:员工持股计划》的相关要求,现将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止2016年4月28日,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的管理人北信瑞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通过二级市场购买的方式累计购买公司股票11,845,328股,交易均价为15.79元/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78%。 公司将持续关注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利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4月29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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