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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仪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16第一季度报告 2016-04-29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一、 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陈道荣、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屈军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李维龙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2.2 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2.3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1)资产构成同比变动情况及原因 单位:元 ■ 2)利润表项目变动情况及原因 单位:元 ■ 3)现金流量表变动情况及原因 单位:元 ■ 3.2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3 公司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
股票代码:600290 股票简称:华仪电气 编号:临2016-042 债券代码:122100 债券简称:11华仪债 华仪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16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会议召开情况 华仪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16次会议于2016年4月17日以邮件和短信方式发出会议通知,并于4月27日上午在公司一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董事9人,实际参加董事9人(其中:现场出席会议的董事6人,以通讯方式出席会议的董事3人),全体监事和高管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董事长陈道荣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经审议表决,一致通过了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公司2016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以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用于募投项目的议案》(详见《关于修订以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用于募投项目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华仪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4月27日
股票代码:600290 股票简称:华仪电气 编号:临2016-043 债券代码:122100 债券简称:11华仪债 华仪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以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用于 募投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增资标的:华时能源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时集团”)、华仪风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仪风能”) ● 增资金额:本公司以募集资金60,511万元及该资金募集到位后至增资前产生的利息向华时集团增资;以募集资金20,000万元及该资金募集到位后至增资前产生的利息向华仪风能增资。 ● 本次增资事宜不构成关联交易和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事项。本次增资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16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15次会议审议通过。 公司2016年3月18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15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用于募投项目的议案》,由于个别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存在差错,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16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15次会议重新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以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用于募投项目的议案》,现将修订后的募集资金增资事项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华仪电气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2343号)核准,公司向10名发行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233,019,853股,每股发行价格9.57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229,999,993.21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155,146,973.60元。2015年12月24日,募集资金足额划至公司指定的资金账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到账事项出具了天健验【2015】535号《验资报告》。上述募集资金均存放于经董事会批准设立的专项账户,并已签署三方监管协议。 根据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中披露的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本次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全部用于以下项目: ■ 二、使用募集资金增资情况 鉴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平鲁红石峁风电场150MW工程EPC项目、黑龙江省鸡西平岗风电场(49.5MW)项目及黑龙江省鸡西恒山风电场(49.5MW)项目的实施主体分别为华仪风能、华时集团全资子公司黑龙江梨树风力发电有限公司、华时集团全资子公司黑龙江梨树风力发电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鸡西新源风力发电有限公司,为推进上述三个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本公司拟以募集资金合计80,511万元及该资金募集到位后至增资前产生的利息分别向华仪风能、华时集团增资。增资的募集资金用途如下: 1、募集资金20,000万元及其利息向华仪风能增资,用于平鲁红石峁风电场150MW工程EPC项目建设。 募集资金中20,000万元增加华仪风能注册资本金,剩余募集资金利息计入华仪风能资本公积。本次增资后,华仪风能注册资本将由96,000万元增加至116,000万元。增资前后,华仪风能的股权结构如下: ■ 2、募集资金60,511万元及其利息向公司控股子公司华时集团增资,该募集资金全部用于华时集团向其全资子公司黑龙江梨树风力发电有限公司、鸡西新源风力发电有限公司增资,用于建设募投项目。其中: (1)募集资金29,703万元及其利息用于增资黑龙江梨树风力发电有限公司,以建设黑龙江省鸡西平岗风电场(49.5MW)项目; (2)募集资金30,808万元及其利息用于增资鸡西新源风力发电有限公司,以建设黑龙江省鸡西恒山风电场(49.5MW)项目。 本次增资60,511万元及该资金募集到位后至增资前产生的利息,其中:60,000万元增加华时集团注册资本金,剩余募集资金及利息计入华时集团资本公积。本次增资后,华时集团注册资本将由30,000万元增加至90,000万元。增资前后,华时集团的股权结构如下: ■ 本次增资款到位后,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将开设专户对上述募集资金款进行专项存储,并与本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存储银行及保荐机构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要求使用募集资金。 二、本次增资对象的基本情况 1、华仪风能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注册地址:乐清经济开发区中心大道228号(华仪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内); 法定代表人:屈军 注册资本:96000 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风力发电系统、风力发电机组及零部件的开发、制造、销售、服务;风电场开发、建设;风力发电;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截至2015年12月31日,华仪风能总资产为326,327.86万元,净资产为112,625.48万元,2015年实现营业收入109,170.10万元,实现净利润9,928.28万元(数据摘自华仪风能的2015年合并报表)。 2、华时能源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188号5区12号楼1层—6层 法定代表人:屈军 注册资本:30000 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施工总承包;风电相关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风电场勘察设计;数字化风电场系统软件开发;风电项目投资;销售风力发电机组整机及零部件、高低压电气设备。(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截至2015年12月31日,华时集团总资产为46,660.95万元,合并净资产为15,092.56万元,2015年实现营业收入9,939.35万元,实现净利润2,133.98万元(数据摘自华时集团的2015年合并报表)。 三、增资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增资旨在推进公司2015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的平鲁红石峁风电场150MW工程EPC项目、黑龙江省鸡西平岗风电场(49.5MW)项目及黑龙江省鸡西恒山风电场(49.5MW)项目的顺利实施,有利于加快公司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进程,符合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和长远规划,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四、独立董事、监事会的意见 1、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根据公司披露的募集资金投资计划,公司对华仪风能、华时集团进行增资,用于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有利于推进相关募集资金项目建设进程,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和长远规划,不会对公司产生不利影响。该项募集资金的使用方式、用途以及决策程序等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同意使用募集资金80,511万元及该资金募集到位后至增资前产生的利息分别向华仪风能、华时集团增资用于募投项目建设。 2、监事会意见 2016年4月27日,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15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以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用于募投项目的议案》,监事会认为:本次对华仪风能、华时集团增资是基于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际经营需要,有利于推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进程、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和长远规划,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产生不利影响。募集资金的使用方式、用途及决策程序等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规定。同意使用募集资金80,511万元及该资金募集到位后至增资前产生的利息分别向华仪风能、华时集团增资用于募投项目建设。 特此公告。 华仪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4月27日
股票代码:600290 股票简称:华仪电气 编号:临2016-044 债券代码:122100 债券简称:11华仪债 华仪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15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会议召开情况 华仪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15次会议于2016年4月17日以邮件和短信方式发出会议通知,并于4月27日下午在公司一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周丕荣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经审议表决,一致通过了如下决议: 1、 审议通过了《公司2016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以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用于募投项目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华仪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6年4月17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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