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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人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报告摘要 2016-04-29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异议声明 ■ 声明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 是 √ 否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为:以2015年12月31日的公司总股本493,195,485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3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简介 ■ 二、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公司是一家以生猪品种改良、安全饲料、健康养殖、肉品加工、价值服务等五大产业一体化经营的首批农业产业化国家重点龙头企业,立志做中国生猪全产业链经营的领导者,主要从事猪禽鱼饲料的研发、生产、销售,种猪遗传育种研发、生猪养殖与销售,肉品研发、加工与销售以及担保贷款、猪场智慧管理系统开发等价值服务。 报告期内,公司进一步完善了种猪、养殖、饲料、肉品、并购投资等五大板块业务开展,美神种猪、骆驼饲料、唐人神肉品在业内享有美誉。通过收购醴陵市黄鹤生态农业发展有限公司等大型猪场,以及在湖南和广东推进公司+家庭农场等模式,全面切入商品猪养殖,实现了各业务生态产业链式的共生互进。 三、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单位:人民币元 ■ 2、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人民币元 ■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 是 √ 否 四、股本及股东情况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 五、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2015年,中国生猪养殖由上半年亏损到下半年盈利,但小规模养殖户补栏积极性并不高,规模养殖户增加产能需要一定时间,能繁母猪数量和生猪出栏数都出现了持续下降,低于近几年的历史平均水平,导致行业猪饲料产销量同比下降,市场全面转型带来全新挑战。 公司始终坚持“让养猪赚钱不再成为难事”、“让百姓吃上安全、美味、快捷实惠的食品不再成为难事”的梦想,构建了TRS互联网+生猪生态产业链平台发展雏形,成功实现了阿米巴经营机制及激励分配方案的改革,实现了并购重组与资本运作新的突破,建立了高效的计划营运管理体系,进一步完善了饲料、种苗、肉品产品营销上量模式,在管理模式与产业模式创新上做出了全新的探索,为2016年公司转型与较快发展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941,266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6.52%;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8,180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0.64%。 报告期内,公司完成的重点工作如下: 1、完善了生猪互联网生态产业链四大平台建设,集聚养殖端和消费端创价值。公司基于养殖端和消费端,通过并购重组、合资合作与自身发展,进一完善了生猪生产、肉品加工、互联网共享、金融服务四大平台的布局,进一步提升了企业价值服务能力。 2、全面切入养殖终端,加速商业模式转型升级,实现三大产业融合发展。公司正式切入商品猪养殖端,实现了养猪产业从单一种猪研发、生产、销售逐步转型到种猪研产销、苗猪生产与终端养殖并举;饲料产业从单一关注饲料销售、关注经销商转型到渠道与终端发展并举;同时肉品产业也开始形成从单一区域销售、关注传统渠道到全国区域与互联网新型渠道并举的发展雏形,建立了良性、封闭运行的商业模式与开放互利的共享平台,全面提升产业协同效益。 3、优化组织机制,强化队伍建设,提升团队凝聚力和工作效率。公司全面推进阿米巴经营机制,划小核算单位,创新薪酬体系,从而极大地激发了一线创业激情,提升了组织活力与系统拉动力。同时进一步完善领导干部和员工的评估、调整、引进、培训体系,推进财务、人力资源共享体系建设,进一步提升整体专业水平,提升管理效率。 4、加大研发投入,创新技术路径,突出产品竞争力。在遗传育种方面,推进技术集成与管理集成的中国育种高铁发展模式;在饲料营养方面,加大了国内首创红外线烘焙玉米在教槽料、乳猪料的应用推广;在肉品方面:推出了荷香腊肉、手工香肠、黑猪腊肉等商端产品,并着手无抗猪肉、中式熟食、预制菜、大客户后厨房、溯源肉品等产品研发。 5、提升资本运作能力,加快产业并购步伐,构建竞争屏障。公司于2015年11月完成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5.8亿元,同时积极推进与湖南龙华农牧发展有限公司、深圳比利美英伟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的并购重组,整合规模养猪和猪前期高档饲料的优势资源,进一步构建产业链竞争优势。 2、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是否存在重大变化 □ 是 √ 否 3、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或主营业务利润10%以上的产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4、是否存在需要特别关注的经营季节性或周期性特征 □ 是 √ 否 5、报告期内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总额或者构成较前一报告期发生重大变化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6、面临暂停上市和终止上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六、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本年度公司的合并范围增加两个子公司。一是公司于2015年11月2日以收购醴陵美神农牧有限公司69.98%的股权,形成非同一控制下的合并。二是公司控股子公司山东和美集团有限公司于2015年05月07日新设成立山东卓信农牧有限公司,注册资本1,000万元, 山东和美集团有限公司出资510万元,持股比例为51%。 4、董事会、监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本报告期“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5、对2016年1-3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 适用 □ 不适用 2016年1-3月预计的经营业绩情况:净利润为正,同比上升50%以上 净利润为正,同比上升50%以上 ■
证券代码:002567 证券简称:唐人神 公告编号:2016-044 唐人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 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印发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相关公告格式规定,将本公司201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 一)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1、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唐人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1]331号)核准,本公司2011年3月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5,000,000股,发行价为27.00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945,000,000.00元,扣除承销及保荐费用人民币53,810,000.00元,余额为人民币891,190,000.00元,另外扣除中介机构费和其他发行费用人民币15,261,911.20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875,928,088.80元。 该次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为2011年3月21日,本次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京都天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验,并出具京都天华验字[2011]第0022号验资报告。 2、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年末余额 截止2015年12月31日,本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869,181,332.91元,其中:以前年度使用866,809,107.86元,本年度使用2,372,225.05元,其中:投入募集资金项目257,302,359.79元、偿还银行贷款517,000,000.00元、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94,878,973.12元。 截止2015年12月31日,本公司累计使用金额人民币869,181,332.91元,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人民币0.00元,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875,928,088.80元的差异金额为人民币6,746,755.89元,其中: (1)募集资金累计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支出后的净额2,299,006.84元; (2)募集账户销户转出金额为9,045,762.73元。 3、募集资金存储情况 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止,募集资金已使用完毕,存储余额为 0,且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已经注销。 (二) 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1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及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唐人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2239 号)核准,唐人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A 股) 72,409,485 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 8.01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580,000,000.00 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 8,550,000.00 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571,450,000.00 元。 该次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为2015 年 11 月 9 日,本次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15年11月15日并出具了“天职业字[2015]14317 号《验资报告》 。 2、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年末余额 截止2015年12月31日,本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147,030,139.01元,其中:投入募集资金项目30,419,469.91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116,610,669.10元。 截止2015年12月31日,本公司累计使用金额人民币147,030,139.01元,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人民币425,712,478.42元,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571,450,000.00元的差异金额为人民币1,292,617.43元,原因如下: 1、未通过募集资金账户支付的发行费用 1,050,000.00元。 2、募集资金累计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支出后的净额242,617.43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1、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情况 本公司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加强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募集资金管理的通知》精神、深圳证券交易所<< 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细则>>(2008年修订)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制定并修订了《唐人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项目实施管理、投资项目的变更及使用情况的监督等进行了规定。本公司已将深圳证券交易所印发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中与募集资金管理相关规定与《管理制度》进行了核对,认为《管理制度》亦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要求。 根据《管理制度》要求,本公司董事会批准开设了中国工商银行株洲市车站路支行、中国建设银行株洲城东支行、交通银行株洲分行营业部、中国银行株洲分行董家塅支行银行专项账户,仅用于本公司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用作其他用途。【本公司所有募集资金项目投资的支出,在资金使用计划或者公司预算范围内,由财务部门审核,财务负责人、总经理签批后,由会计部门执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超过计划投入时,按不同的限额,由总经理、董事长或者上报董事会批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由总经理负责组织实施。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由公司审计部门进行日常监督。公司财务部门定期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核实,并将检查情况报告董事会,同时抄送监事会和总经理。】 2、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及有关规定的要求,本公司及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保荐机构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招商证券”)已于2011年4月12日分别与中国工商银行株洲市车站路支行、中国建设银行株洲城东支行、交通银行株洲分行营业部、中国银行株洲分行董家塅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各子公司及保荐机构招商证券已于2011年4月分别与中国农业银行株洲董家塅分理处、兴业银行株洲分行、招商银行株洲车站路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根据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以及 201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 全资子公司武汉湘大饲料有限公司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株洲市城东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为43001501062052502228,该专户用于实施建设武汉年产 18万吨水产饲料生产线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全资子公司岳阳骆驼饲料有限公司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株洲市董家塅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为825121185208093001,后改为596357360083,用于实施建设岳阳年产18万吨配合饲料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 根据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以及201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全资子公司河北湘大骆驼饲料有限公司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株洲市城东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为43001501062052502468,用于实施建设河北年产30万吨水产饲料生产线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 根据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以及2013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全资子公司肇庆湘大骆驼饲料有限公司在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株洲分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为368080100100190342,用于实施建设肇庆年产 24 万吨饲料生产线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连同保荐机构招商证券与上述银行共同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三(或四)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得到了切实履行。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本次募集资金(包括利息)已于 2015 年按规定使用完毕, 本公司已将前述募集资金账户注销。 (二) 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1、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情况 本公司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加强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募集资金管理的通知》精神、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细则>>(2008年修订)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制定并修订了《唐人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项目实施管理、投资项目的变更及使用情况的监督等进行了规定。该管理制度经本公司2010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公司已将深圳证券交易所印发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中与募集资金管理相关规定与《管理制度》进行了核对,认为《管理制度》亦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要求。 根据《管理制度》要求,本公司开设的募集资金银行专项账户仅用于本公司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用作其他用途。本公司所有募集资金项目投资的支出,在资金使用计划或者公司预算范围内,由财务部门审核,财务负责人、总经理签批后,由会计部门执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超过计划投入时,按不同的限额,由总经理、董事长或者上报董事会批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由总经理负责组织实施。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由公司审计部门进行日常监督。公司财务部门定期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核实,并将检查情况报告董事会,同时抄送监事会和总经理。 2、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中小投资者的权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 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2015 年修订)》的规定, 公司于 2015 年 11 月 24 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的议案》,同意公司(甲方)设立募集资金专项 账户,并同意公司和保荐机构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株洲车站路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株洲城 东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株洲市董家塅支行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同时对于此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设立、变更、销户事宜,董事会授权董事长签订与之相关的协议、文件。 2015年12月9日公司和保荐机构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株洲市车站路支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株洲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株洲分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株洲分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株洲市分行、株洲县融兴村镇银行有限责任公司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 2015年12月9日公司及全资子公司连同保荐机构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株洲城东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株洲市董家塅支行签订《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 三(或四)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得到了切实履行。 3、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止2015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活期存款余额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本公司2015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1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附件2 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对照表”。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2015年度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发生变更,也无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董事会认为本公司已按《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相关公告格式的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本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况。本公司对募集资金的投向和进展情况均如实履行了披露义务。 六、两次以上融资且当年存在募集资金运用情况 公司存在两次以上融资且当年存在募集资金运用情况。 附件: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唐人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4月28日 附件 1 唐人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1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2015年度使用情况对照表 截止日期:2015年12月31日 编制单位:唐人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附件 2 唐人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截止日期:2015年12月31日 编制单位:唐人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证券代码:002567 证券简称:唐人神 公告编号:2016-048 唐人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度董事、监事及 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预案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经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关于2016年度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向董事会提案如下: 一、2016年度公司董事的薪酬 1、董事:陶一山先生、黄国盛先生、郭拥华女士、黄锡源先生、谢暄先生、陶业先生不在公司领取董事薪酬。 2、独立董事:陈斌先生、何红渠先生、罗光辉先生,在公司领取独立董事津贴人民币8万元/年。 二、2016年度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 1、总经理:陶一山先生,年薪人民币67万元。 2、副总经理:郭拥华女士,年薪人民币47万元。 3、副总经理:陶业先生,年薪人民币39万元。 4、董事会秘书兼财务总监:孙双胜先生,年薪人民币41万元。 三、2016年公司监事的薪酬 根据相关规定,监事薪酬议案如下: 1、刘宏、黄国民、丁智芳:分别作为股东代表出任的监事,不领取监事薪酬。 2、邓祥建、杨卫红:作为职工代表出任的监事,按公司薪酬标准领取员工薪酬,不单独领取监事薪酬。 以上薪酬不包含职工福利费、各项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等报酬。 年薪将根据行业状况及公司生产经营实际情况进行适当调整。 本预案将提交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唐人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四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567 证券简称:唐人神 公告编号:2016-049 唐人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 第四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唐人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于2016年4月28日下午15时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2016年4月18日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及传真形式通知了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其中独立董事罗光辉委托独立董事陈斌表决),其中独立董事3人,9名董事均以书面表决的方式对议案进行了表决,会议的内容以及召集、召开的方式、程序均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陶一山先生召集并主持。 会议经过讨论,一致通过以下决议: 一、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2015年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下转B246版)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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