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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中洲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16第一季度报告 2016-04-29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第一节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姚日波、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尹善峰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黄薇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重述上年同期会计数据原因为公司2015年8月6日因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深圳市中洲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一家合并主体,相应对上年同期财务报表数据追溯调整。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一)合并范围变动情况 ■ (二)合并会计报表项目变动情况 1、资产负债表项目 (1)报告期末预付款项4,769.73万元,比年初数减少84.98%,主要原因是:本期完成成都中洲投资有限公司的收购,将预付的股权及债权收购款结转至存货。 (2)报告期末其他应收款11,806.22万元,比年初数增加70.38%,主要原因是:本期新增并表范围增加应收往来款和押金款等。 (3)报告期末其他流动资产112,993.32万元,比年初增加220.85%,主要原因是:公司本期新增并表范围,增加土地整理款和公益配套设施等。 (4)报告期末在建工程9,949.55万元,比年初增加44.92%,主要原因是:本期中洲万豪酒店内饰工程支出等。 (5)报告期末其他应付款215,240.69万元,比年初增加49.02%,主要原因是:本期新增并表范围增加应付往来款。 (6)报告期末其他非流动负债6,802.64万元,主要原因是:本期新增并表范围增加代垫国有土地出让金。 2、利润表项目 (1)报告期营业成本150,982.89万元,比上年同期数增加57.39%,主要是本期确认收入的房地产项目土地获取成本较高,毛利率较低所致。 (2)报告期营业税金及附加16,864.65万元,比上年同期数减少53.42%,主要是本期确认收入的房地产项目土地获取成本较高,增值率低,导致土地增值税同比减少。 (3)报告期管理费用5,580.30万元,比上年同期数增加80.66%,主要原因是:本期新增并表范围至薪酬支出增加、实施股份激励股本溢价分摊费用。 (4)报告期财务费用6,279.07万元,比上年同期数增加31.85%,主要原因是:与上年同期相比,本期融资规模扩大,导致相应的利息支出增加。 (5)报告期营业外收入440.08万元,比上年同期数增加509.71%,主要原因是:本期收取中洲控股中心项目租赁合同违约金。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 三、公司、股东、实际控制人、收购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其他关联方在报告期内履行完毕及截至报告期末尚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 四、对2016年1-6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业绩预告情况:同向大幅下降 业绩预告填写数据类型:区间数 ■ 五、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 六、衍生品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衍生品投资。 七、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 八、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九、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深圳市中洲投资控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姚日波 2016年4月28日
股票代码:000042 股票简称:中洲控股 公告编号:2016-56号 深圳市中洲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在本次会议召开期间没有增加、否决或变更提案。 二、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的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2016年4月28日上午10:00 2、召开地点:深圳市南山区海德一道88号中洲控股金融中心39层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4、召集人:本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姚日波 6、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24人,代表股份440,163,635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66.1831%。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9人,代表股份431,007,351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64.8063%。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5人,代表股份9,156,284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1.3767%。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20人,代表股份11,175,648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1.6804%。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5人,代表股份2,019,364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3036%。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5人,代表股份9,156,284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1.3767%。 三、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议案1.00 《201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440,163,63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1,175,64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议案2.00 《2015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440,163,63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1,175,64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议案3.00 《关于2015年度经审计财务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440,163,63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1,175,64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议案4.00 《关于2015年年度报告摘要及正文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440,163,63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1,175,64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议案5.00 《关于2015年度利润分配及分红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440,163,63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1,175,64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议案6.00 《关于聘请2016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440,163,63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1,175,64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议案7.00 《关于核定公司2016年度担保额度计划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440,163,63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1,175,64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议案8.00 《关于与平安信托有限责任公司进行战略合作及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440,163,63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1,175,64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议案9.00 《关于为子公司成都市银河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贷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440,163,63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1,175,64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议案10.00 《关于为子公司深圳市香江置业有限公司5.2亿元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440,163,63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1,175,64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议案11.00 《关于<深圳市中洲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23,226,91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9,156,28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议案12.00 《关于制定<深圳市中洲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23,226,91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9,156,28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议案13.00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2016年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23,226,91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9,156,28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议案14.00 《关于<关于房地产业务是否存在闲置土地、炒地和捂盘惜售、哄抬房价等问题的专项自查报告>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相关承诺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440,163,63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1,175,64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上述议案内容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第三十三次会议和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详细内容见公司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上刊登的公司2015-117号公告及2016-27号、2016-29号、2016-37号、2016-38号、2016-47号、2016-49号、2016-52号公告。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律师事务所名称:广东融商诚达律师事务所 律师姓名:亓禹、赵燕明 结论意见: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相关现行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和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广东融商诚达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中洲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深圳市中洲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六年四月二十八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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